人们都说命好的人,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家世好,相貌好,自身也才华满腹。
从小到大,我或许就是被人这样定义的。父亲年纪轻轻高中探花郎,现任吏部尚书,母亲是高门贵女。父母恩爱,家财万贯,仆从如云。
从小被夸奖到大,我渐渐的对这些赞美不以为然,那些事明明很容易就可以做到,其他人却吹嘘的好似神乎其技。慢慢的,我长大了,更觉得在京城似乎没什么意思,就连各府小姐们的夸赞也都是千篇一律:文采风流,才华满腹,丰神俊朗,文武双全。
我知道他们在背地里会经常议论我,还称我为江北第一才子。女郎们时常含羞带怯的望着我,欲语还休。我并未多与她们接触,就听说她们已经互相攀比哪一个与我的交情最好,闹出许多事来。我越发觉得无聊,就连被称为京城第一才女的丞相府三小姐韦婉诗,也并未让我感觉有什么不同,她是才貌双全,可我总觉得还是差点什么。
朱之山时常打趣我,不知道到底要找个什么样的姑娘,那时我脑中对未来所爱之人的幻想总是一片模糊,她要眉目如画、发乌肤白、言谈有礼、见识独到、温柔小意、博古通今,仿佛恨不得她十全十美方能与自己比肩。
可是等到看见她,我的什么条件都不存在了,她连我想象中的条件一半都没有对上,我却满心欢喜,不能自持。她,就是我命中的克星。
我满身骄傲,京城中那些无聊的事情让我提不起一丝兴趣,十八岁,我终于说服了长辈,出门游学。看名山大川,访良师益友,头一年我一直在路上,而江北第一才子之名,也为更多的人所知,为更多的人所追捧。朱之山已经回了老家庐江郡,信中时常邀请我过去,也好,已多年不回庐江,我们江北四大才子,也该好好一聚。
时日渐长,庐江郡与京城,好似也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这里的人更热情一些,姑娘们喜欢什么人,便会把手帕鲜花之类的扔向他。我向来不喜欢被人用东西往身上乱砸,却也知道那些人并无恶意,反倒是表达欢喜,我便也只能无奈的躲过去罢了。直到那一天,望仙桥上,暗器袭来,我两指夹住一看,竟然是一枚小小的铜钱。我抬头望去,便看到了刚才一直踮着脚尖蹦跳着要瞧热闹的姑娘。
她看我竟然能夹住铜钱,颇为惊奇,低声喃喃了一句什么,我却看出她最后四个字说的是:绣花枕头。
我无视旁边其他人的热情,径直走到她的面前问她何意,她竟然理直气壮地说道,那是看我的赏钱。
我一时间有些哑然失语,我本该生气的,可是却有一瞬间变得手足无措,这前所未有的感觉让我怔愣,直到元芳的笑声响起,我才恢复到泰然自若。
朱之山在后面远远的叫我过去,问过他们的名字后,我便若无其事的走了。或许,这一场特别的小插曲,只是让今天算的上有意思的一天罢了。
晚上躺在床上,我却没有像以前一样心无杂念的睡去,脑子里浮现出她的脸,让我自己也颇感惊奇。她没有着锦衣华服,也没有穿女郎们流行的宽袍大袖。小姐们的袖口宽大,却把腰勒的紧紧的,不敢多吃一口饭,以前我并未觉得那样穿有什么好看。可是她一身简单的浅绿色长裙,短衣窄袖,却显得纤腰不盈一握。小姐们环佩叮当,一举一动都优雅无比,这个姑娘头发上只有两个小小的浅蓝色毛绒球,连耳环都没有戴。我却觉得那毛绒球一晃一晃,异常可爱,让人想摸上一摸。
算了,萍水相逢,她活泼开朗的样子,在我的心湖荡起一片涟漪,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见面,睡吧,多想无益。
第二日醒来,本该去徐敬明那里赴约下棋,我却有些不想去。坐在书房里画画,却鬼使神差的在纸上画了两个毛球出来,连我自己都有些摸不着头脑,越发心浮气躁。叫了元芳出门,却一时不知道往哪里去,那便去爬山吧,开阔心胸最好不过。
一到那里我便看到了她,心里猛地涌出一股惊喜,不枉我快马加鞭的赶过来,原来昨天我没有听错,他们真的提到了回雁山,现在还来了这里。
她蹦蹦跳跳,一刻也闲不住,到处摘花弄草,毛绒球也在她的头上滚来滚去。她师兄让她作诗,她却说了一句“真是大”,害得我不由笑出声来。
她半点亏也不肯吃,揪着我笑她的事不放,故意去湖边泼了我一身水,我素来爱洁,可她用沾了黑泥的小手泼我时,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脏,只看着那双小手在阳光下白嫩嫩的反光,晃的人眼花。
回去后,我总是不经意间便想起她,我想,或许以前是我不懂风情,现在到了可以娶亲的年纪,我便自然地开始注意姑娘了。元芳也不时地提起她,每次都嘻嘻哈哈笑着说起,十分的期待与她再次相逢。
我不断的受邀出门,参加欢宴诗会,我也开始细看大家闺秀的高贵优雅,端庄贤淑,小家碧玉的俏丽开朗,羞怯可爱,可惜我总能找到她们的不足之处,只觉得没有一个让人满意的。
已经好几日不见他们三人,不知道他们在忙些什么,会不会忽然就离开了?我一时有些心慌,猛地打了几个喷嚏。元芳担忧我是不是着了风寒,我却急着想出门去, 朱之山的诗会也好,其他人的游船会也罢,随便去哪里。
谁知一打开大门,她就站在那里,直愣愣地盯着我。我心里一悸,装作不在意的问她所为何来?她装模作样的说要来投靠我,一看就是骗我的,不能让她这么混过去。
原来他们的钱丢了,被客栈赶了出来,我无奈的点头答应收留他们,心里却有些雀跃,有些欢喜。至于什么诗会,那肯定不能去参加了,毕竟要留下待客才对。
她很快就获得了府里上下的喜欢,还有不少人送她礼物。府里开始慢慢变得不一样,到处都是一片欢声笑语,下人们的胆子也越发大了,不时说起她来。我并没有特意去找她,毕竟男女有别,只是远远的看见她蹦蹦跳跳的逗弄仆从家的小孩时,想摸一摸那两个毛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