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和李恪的这个姿势持续了多久,直到外间的雪停了,我才轻轻戳了戳他的胸口问道:“要不,咱们出去走走?”
他放开了拥着我的手,道:“好,你穿厚些,我带你去个地方。”
李恪常年出来打猎,对终南景致应该比我更熟悉,听他这样一说,我便来了兴趣。但是﹍﹍我低头瞅了瞅自己那尚未系稳的衣带。
“你先转过去!”我不好意思道。
估计是我此刻的脸色有些奇怪,李恪竟低声笑了一下,道:“我去拿个东西。”然后便起身出去了。
我在心里叹口气,恼怒着方才那别扭的场景,但最终还是赶紧系好衣带。
当我回到内室对着妆镜梳理自己的头发时,李恪去而复返。
我没有转身,只是从铜镜中,看见他手里抱着毛茸茸洁白的一团——不知是什么东西。
他也没说话,只将手中之物轻轻一抖,我才发觉,那竟是一件上好的白貂披风,披风之间少有缝隙,说明这是好几块毛质完整的白貂拼接而成。能做出这样一件上等的披风,一来捕猎者的箭法要极好,而来缝制者的功夫要上等。
我还没来得及细细欣赏它时,李恪已将这披风搭在了我的肩上,并且从后面为我系好了带子。
我对着镜子一瞧,披风色泽明亮,仿佛瞬间便让我整个人增色不少。
“殿下,你真的是很会赚女人的钱。”我透过镜子的反射,看着坐在身后的他。
“此话怎讲?”他的面色依旧冷淡平和。
“我看过阮记胭脂行的账册,那每年的进账绝不亚于长安的任何一间商行,再加上各处的丝绸坊、首饰铺,不知那些爱美的夫人小姐,每年要往你的手中贴进多少家当,你呀,大概是全长安城最受男人嫉妒的人了!”我回忆起先前看过的东西,对李恪一番戏谑。
“我赚的不是脂粉钱,而是那些人的虚荣心,再说了,现在这阮记胭脂行已是你的产业,要说招人记恨,恐怕你是远胜于我!”
我扭过头去,看着他,“你为什么要把阮记胭脂行送给我?”
他为我调了调头上的珠花,道:“原因我在信上已经写得很清楚,而且﹍﹍”
“而且什么?”我歪着脑袋问他。
李恪在嘴角扯了一丝淡淡的笑,然后抱住我,道:“我说过,我会让你永远记住我——一家胭脂行换你的刻骨铭心,对我来说,很划算。”
我心中一震,也伸手环抱住他,“殿下,我不值得你这样﹍﹍”
“洛来”,他很深情地唤我,“我李恪生长于帝王家,见过天下最繁华富贵之景象,也见过人间最冷酷无情的模样,我不在意那些身外之物,我只看重眼前最珍爱之人。”
他的话,让我很感动,但我还是轻轻推开他,缓声问:“那么,你想当皇帝吗?”
一人之身,两朝皇族之集合,三代帝王之血脉,即便他不想当皇帝,他身旁那些支持者又有谁会坐视他轻易放弃那至尊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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