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桃桃你怎么生气跑出去还去厨房一趟呢,原来是去拿刀、火折子,还有盐巴调料的呀?”梅发财边吃边说,还时不时咂吧嘴。
“嗯,亏待什么都不能亏待自己的嘴,这世上没多少事比吃饭更重要,如果有,那我们就多吃几顿饭弥补。”
“嗯嗯……你说的……太对了……”梅发财忙不迭的点头,还不带停嘴。
她知道,方桃桃这是说给沈从之听呢。
桃桃这是不想将他们打到的野兔带回去给其他人吃,让沈从之闭嘴不言。
沈从枝也不拘泥,他和她们一样均席地而坐。
身旁篝火正旺,架在火上的野兔已烤得外皮金黄,滋滋冒油,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他微微俯身,从烤架上取下野兔,放在一旁早已备好的大片树叶上。
只见他抽出腰间的匕首,那匕首在火光映照下寒光闪烁。
他轻轻握住兔腿根部,手法稳准,利落地将兔腿从兔身上割下,整个动作行云流水,随后,他将割下的兔腿放在嘴边轻轻吹了吹,似是要吹散那滚烫的热气,又仔细地用匕首将兔腿上些许烤焦的外皮轻轻刮去,露出里面鲜嫩多汁的兔肉。
接着,他双手捧着兔腿,递到方桃桃面前,眼神温柔且专注,轻声说道:“桃桃,这兔腿肉嫩,你尝尝。”
被投喂的方桃桃也不客气的接过,她心里想的是,你这可不是喂我,你这是喂你的孩子,我受得起。
没有讨厌的人在,方桃桃胃口大开,一个人吃了两只野兔,而梅发财一个人就吃了七只半。
沈从之一个大男人都没她们两吃的多,才吃了一只半。
自从几人从山寨南行以来,沈从之一直指点二人的轻功和内力修炼。
几人几乎每天清晨都要出城跑上几圈活动筋骨。
沈从之指点二人:“这轻功要想练好,需得将气息均匀地散布在周身经脉,尤其是双腿,如此方能身轻如燕。”
“看我。”
沈从之立于树顶,他脚尖轻点,整个人仿若一片鸿羽飘然而起,双足在枝叶上轻点几下,每一步都似蜻蜓点水,借那微弱之力再度腾身,手臂伸展,衣袂随风而动。
“落脚之处,需精准把控,不差分毫,方能借力使力,且在转向之时,腰部要如轴般扭转,带动身躯,切不可生硬莽撞。”
说罢,他已轻松跃至地面,身姿在枝叶间透出的细碎阳光下,有种光影重叠晕染之美。
“发财,把那股气转到小腿阳陵泉穴上,能飞得更轻盈。”方桃桃边飞边喊。
她为了练这卓越的轻功身法,他们还在腿上都绑了重重的沙袋负重。
原来的时候,二人的轻功和沈从之简直没有可比性。
可没几天,方桃桃就进步飞速,很快就要追上沈从之。
梅发财被他们甩在了后面,现在依旧是,但她也是落后不多了。
“发财,你这速度,都快赶上那山林里的野兔了。”方桃桃回头鼓励道。
梅发财却不满足:“我还能更快。”
方桃桃听了更是脚下生风,直接冲进了林子深处。
沈从之见状,心急如焚,也转身追她进去,边追边喊:“桃桃,前面有瘴气,别去。”
梅发财也着急起来,将真气灌入整个小腿,跟了上去。
能将真气精准灌到某个穴道,她暂时还做不到。
这南疆的林子,不仅有野兽毒虫出没,还有那让人闻风丧胆的瘴气。
而且这瘴气是最麻烦的,最令人头疼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