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触碰的那一刹那,我发出了一声低喝,整个人转身,长剑抡起来就直接刺过去。
“喝!”
尖锐刺耳的声音直接轰得我脑袋里一阵发晕,身体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我一手捂着头,马上朝前看,一道白影居然就在我眼前掠了过去,带着一抹惊慌,带着一股失措,直接冲入了宿舍楼的后墙上,然后消失不见,像是钻了进去。
“真的……是鬼?”
我看了一眼手中的长剑,又看了一眼前方,而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是靴子踩在落叶上的摩擦声,我马上爬起来。
“汪!”
一声狗叫传出,紧接着,一条小黑狗扑了过来,苏白下意识地挥舞着匕首要去刺,只是小黑狗很是警觉,反应也很灵敏,双前腿一蹬,身体直接向后跳过去,躲过了我的长剑。
“你干什么!”
一道厉喝传来,一个穿着军迷彩的高大男子走了出来,目光带着一抹愠怒盯着我。
这是我之前在校外烧烤摊上看到的那个人,只是,那个大晚上依旧戴着墨镜的男子却不在这里。
迷彩男看了看我手里的长剑,又看了看前方,脸上带着一抹轻蔑:“一个游离在宿舍楼这里的孤魂野鬼居然把你吓成这个样子,你的长剑是鬼兵,想来那些孤魂野鬼也是非常忌惮你手中的长剑。”
迷彩男一边说着一边环视四周,诧异道:“那个学生呢,男学生呢,往哪个方向走了,告诉我。”
我咳嗽了一声,看着迷彩男,没有说话。
“你他、、妈快告诉我,你知不知道,如果那个东西在这里又成功杀了他和他那个女朋友,对于我们来说是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什么?”
“你……”迷彩男深吸一口气,冷厉地说道:“告诉我位置,我没功夫现在陪你废话。”
“女生宿舍在那边,隔着一个篮球场,他们应该在篮球场会和然后离校回自己在校外的出租屋。”我又问道:“那个鬼,不是杀人犯?”
“当然不是。”
迷彩男当即转身,牵着自己手中的狗向这篮球场的方向跑过去。
我犹豫了一下,也跟在后面跑了过去。
迷彩男听到了我跟了过去,连忙出声提醒道:“跟着我,没死最好。”
我没回话,只是继续地跟着。
篮球场有两个出口,一个对着校区,一个对着校门,当我和迷彩男两个人来到这里时,正好看见在对面门口的位置,有两个人影。
我冷声说道:“第一案发现场,应该是在他们的出租屋。我们现在必须跟着他们,如果按照你的意思,他们不能按照现实里的情况在这时候被杀掉的话,那么,我们甚至得加快速度,比他们更早一步去到他们出租屋那里,凶手,应该会在那里准备出手,甚至可能此时就躲藏在他们出租屋里。”
迷彩男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说道:“你怎么知道的?万一凶手会在校园里动手呢,前面那两个人,距离校门,还是有一段距离的,看样子是要走从图书馆后面的小路,很适合下手。”
“朱有才的女友是被煮熟后分尸的,或者是分尸后把肉块再煮熟的,总之,他不可能在校园里架起一个大锅生火煮肉,再联系陈楚被发现时是被钉死在自家的客厅里的,那么,凶手是在他们出租屋里杀人并且进行分尸烹煮的可能性就已经非常大了。”
迷彩男看了我一眼,然后点了点头,对我说道:“还有别的路么?”
“翻墙,从那一侧的校门翻出去就是校外的夕阳红广场,再过马路就是他们出租屋所在的小区,他们是要走校门的,哪怕是从图书馆后面的近路,也是要绕上一大圈,我们赶得及。”
“好,走。”
我带着迷彩男一起跑向了围墙那里,围墙不是很高,双手搭在最上面,然后双脚找个立足点就直接上去了,迷彩男更轻松,直接单手抱着小黑狗翻了过来。
两个人直接穿过了夕阳红广场跑到了马路对面,前方就是一个叫做北京新村的老校区,陈楚和他女友就租住在这里。
按照白天的记忆,我找到了朱有才所住的那一栋楼,迷彩男走在我身后。
“灯亮着?”迷彩男说道。
“不可能,他们除非是飞,不然不可能比我们早到,而且……”我似乎是发现了什么,继续开口说道:“那不是灯,光在欢动,那是手电筒,里面人正拿着手电筒!”
迷彩男脸上露出了一抹庆幸之色,随即从腰背那里取出了一根钢管,直接冲入了黑黢黢的楼道里。
我也是跟着一起进去,楼道里的灯坏了,本来应该是声控灯的,但是在俩人跑进去时,也都没有亮起来。
周围的一切,都被包裹在黑暗之中。
上了楼,迷彩男站在了屋子前,没做犹豫,在我也跟上来后,迷彩男直接开始狠踹门面,“砰!砰!砰!”的撞击声不绝于耳。
但就是这么猛烈的撞击声,周围所有邻居居然也是寂静一片,仿佛根本就未曾听到一样。
“吱呀……”
没几下子,门就被迷彩男给撞开了,迷彩男直接冲了进去,但是里面却完全没有光亮。
我的第一反应是人犯跑了,从窗子跑了?
走入了屋子里,我下意识地去用手摸门口的开灯按钮,但是按下去后,灯却没反应,坏了?又或者是,这个家里的电闸被人故意关了?
就在这时,我忽然感到身后有一道气劲逼迫过来,苏白几乎是本能地一个侧身,而后,自己的肩膀上传来了一阵剧痛,整个人被重击在地。
我捂着自己的肩膀,躺在了地上。
“啪……”
手电筒亮了。
拿着手电筒的,居然是墨镜男,而那个手里揣着钢管并且刚才攻击自己的,就是迷彩男了。
我冲着他们冷声喝道:“什么意思?莫非你们就是杀人犯?”
而这两个人的实力不弱,我逼不得已就连忙从心中呼唤起了张鹿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