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了这场闹剧之后,我和美美只是草草地吃掉了面条,我就带着她缠着我的办公室走了过去。
这一路,我抽着烟,把这次的案件简要的对她说了一遍,她对于案件倒是没有什么兴趣,只是缓缓地开口对我说道:“嘿嘿嘿!我就喜欢灵异探险呢,凌晨一点乘坐14路公交车,有搞头,我去!”
“嗯!行,等会儿,你给我面子,帮我摆摆谱,我们好好的敲诈那个无良的老板一波。”
我点头嘴角流露出一抹浅笑,推开了办公室的门,走了进去,在办公室旁边的沙发处,坐着一个板寸、国字脸、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想来他就是公交公司的老板,他正抬头举目朝着门口的方向眺望着。
我来到了中年男人的对面坐下,收起了之前的笑容,一脸严肃的表情,说实话,放荡不羁的我配上这副严肃的表情,确实有点格格不入。
我对着美美点了点头,她倒了两杯水放在我们面前,然后,站在了我身后,和我的目光一同看向了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抬起略微有点颤抖的手,咽了一口口水后,还是没有说出话来。
我掏出一根红双喜点上,吞云吐雾间,闭上双眼一副享受的样子,然后,缓缓地开口,打破了此时都快凝固的空气:“你好,我是陈飞宇。”
他自然知道我的来头,其实他非常不情愿和我共处一室的,只是一切都由不得他,原本14路公交车死人事件,已经恢复了宁静,但是,没有想到时隔五年,翻页的事情,再次浮出水面,这让作为公交公司老板的他如坐针毡。
他对我的态度也是恭敬有加:“刘晨曦,多多指教。”
“刘老板,这件事发生了,想必你也难辞其咎,我也明人不说暗话,这件事,警方管不了,也只有我能够管,我倒是要看看你到底有几分诚意?”
刘晨曦脸上立刻浮现出了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看来是把他当成了冤大头了,他当然非常犹豫。
“哈哈哈!真是无奸不商,看来你是老板当够了?我是一个不喜欢使手段的人,但是,你要相信我的手段。”
我说完,掏出手机做出打电话的姿势,刘晨曦连忙喊住了我:“等等!你开价吧?”
我这才收起了手机对着刘晨曦浅浅一笑后,说道:“我要一千万。”
刘晨曦没有想到我竟然直接开出了天价,瞪大了双眼,难以置信的看着我,我继续笑道:“美元!少一分,我不管你的事,看刘老板眉心处黑云压顶,这几天没少坐噩梦吧?想来,你已经被锁定了。”
“啊!”
刘晨曦这才惊呼出声,没有想到我竟然知道那么多,看着我脸上那自信的笑容,不由得开口追问道:“大师,你是怎么知道的?”
“在踏上14路公交车之前,肯定有所预兆,绝对不是无的放矢,我推断你肯定做了五天的噩梦,想来第七天,噩梦中发生得一切都会变成现实。”
我的分析,让刘晨曦瞳孔极速收缩,无疑是我刚刚所说得一切,正好切中了他的要害,他点头说道:“好!我给!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亲,下有嘤嘤学语的孩童,大师,你可一定要救我。”
我不由得大笑着说道:“哈哈哈!这件事,我没有绝对的把握,我只能尽力而为,就看命运是怎么造化呢?好了!你去准备好钱,打到这个卡号里,什么时候搞定,什么时候找我。美美,送客。”我说完将提前准备的一个卡号放在了他面前。
美美走到了刘晨曦的面前伸出手,说道:“刘先生,您请吧!”
刘晨曦拿起了纸,这才一脸憔悴的看了我和美美一脸,对我颔首,离开了房间。
美美送走了刘晨曦之后,来到了我的对面坐下,说道:“飞宇哥哥,你这样敲诈他,就不怕他告诉警察?”
我对于她的话,不置可否的摇了摇头后,说道:“钱财乃身外之物,有得时候,命可要比钱重要。”
美美翻了一个白眼后,说道:“哼!我看到你才要钱不要命,你安排他喝下了无根水,这一次,你不准备去踩点吗?”
我摆了摆手,笑道:“提前弄明白一切,那样就没有意思了,既然事情比我们想象的神秘,提前去踩点,肯定会不会发现什么的。”
“呵呵呵!”
美美笑了笑后,开口说道:“好,两天后见分晓。”
刘老板在第二天把我所说得钱已经打到了卡里,我交代美美把这些钱以匿名的名义捐给了贫困山村,去建希望小学,我知道多行善事,日狗一定会有福报的,
两天后,晚上十一点半。
我和美美换了一身休闲服,踩着轻盈的黑色球鞋,随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就朝着14路公交站起始站去了。
出租车司机是一个中年秃顶大叔,开着车还不忘抬头通过后视镜看我和美美,开始侃侃而谈起来。
“我就搞不明白了,为什么你们一个二个大晚上的还往那个地方跑?”
美美见大叔说出这样的话,不由得追问起了秃顶大叔:“大叔,莫非有人晚上去哪里?”
“嗯!是的,七天前,我刚拉了一对情绪激动的小情侣,去了那个地方,他们说要乘坐14路公交车,前往海天疗养院,我就不明白,距离这里也没有多远,坐出租车也差不了几块钱,为什么非得坐公交车?”
我听了秃顶大叔的话之后,不由得轻声嘟嚷了一句:“对于将死之人,乘坐14路,就不难说,肯定是踏上自己的归宿。”
我的话,让秃顶大叔没来由的生出了寒意,止不住打了一个哆嗦,朝着一头把出租车开到路障上去。
美美连忙出声提醒秃顶大叔:“等会你把我们送过去了,晚上就早点回去吧,最近确实有点不太平。”
秃顶大叔连声道谢:“谢谢你的关心,好了,还有三分钟就到了,你们也要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