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枫定定的点了点头。
“此话何解?”
“主子,这王府的院落设计,实则有一种无形的阵法,属下也算个略略通晓阵法之人,都在这兜兜转转了好久,若是那普通的贼子,便是要转来转去,估计,最后会被这阵,给吞没了性命。”
“如此凶险?”
“确是如此。”
“那这王府也算是一方宝地,你看这院落亭台,雕栏玉砌,比之未国皇宫都不为过,真是美极。”惬意的摩挲着手上的白玉扳指,檀心冢眼里掠过一丝精光。
“主子。若是您怕迷路,属下,今日可带主子四处逛逛,日后不至于迷了路去。”
“嘿,你这个臭小子,是瞧不起我是吧。”檀心冢双手叉腰,这家伙,真是仗着自己的信任就敢乱来了,今日,竟敢这般挑衅自己。
“属下不敢,主子门门功课皆是好的。但就一门,主子的阵法,比之属下,着实是逊了几分……”
“喂!”作势伸手便要打,瞧着眼前那人双手抱头,一脸委屈的模样,只得叹气收了手,“罢了,今日就随你走一遭吧。”
含羞这日,觉得身子好了些,早早的点了安神香,哄睡了王允恒,披了那绣金天蚕,脚下生风就去往,某个方向。出去的日子太久了,她今日要去那破庙,取了那玉坠,想着这日子,变数太多,她觉得还是早早取了来放在身边的好。
“主子,你看那个,那不是你的绣金天蚕吗?”顺着白枫手指的方向,檀心冢自是看见了那小小人披着自己的绣金天蚕,在王府墙围上,左窜右跳。心里一阵疑问,她这天黑这么黑了,跑出来做什么,瞧她的步子,似是熟得很。
“主子,要不要跟上去?”白枫自是知道那小人儿,在檀心冢心内的分量,瞧着他家主子眼眸微眯,当下是主动开了口。
“去瞧瞧,别叫她发现了。”
二人当即悄悄屏了气息,跟在含羞的身后,一路跟着到了镇子外的破庙。含羞一个翻身上了树,从怀里掏出个小瓷瓶,拔了塞子往那树洞里放了一会,见没有什么虫蛇爬出来。收了那瓷瓶,伸手进去,摸了个牛皮包裹,打开来,一个锦囊好好的躺在那里,轻轻一掏,那个白玉坠子,又是落入手上。
轻轻触摸着那上面的嫤字,心里一根弦触动,这嫤字,是好貌的意思,想是之前这孩子的父母,想着自家女儿该是个美人,便取了这么个字。这孩子的面貌自是极好的,只是红颜薄命,留着这肉身,倒是便宜了自己。
心思浮动之际,多年的警觉促使她收了那玉坠,拔了腿,不要命的跑了。惹得身后不远处的檀心冢是一个不小心,无耻的笑了,这小妮子,跑的比兔子还快呢。还好自己不是坏人,不过她这般没命的逃窜,想是,现在身子实在是不大好吧。自己第一次与她相见时,她那般弱小,还敢与自己斗智,抢了自己的烧鸡,从未见过她这般失态。
“你这段时日,好好跟着她,若是她少了一根头发,你自己看着办。”
“是。主子。”
一路狂奔,感念着身后没有了别人的气息,含羞停了下来,转了个弯,回了王府。待看着床上熟睡的王允恒,含羞的心才稍稍平复下来,好似,只要见着他,再是烦乱的心也会定下来。
方才,那身后二人是谁,见了自己也不动手,莫不是要抓活的?前世的记忆还在,这种被陌生人盯上的滋味,含羞是真的不想再去回味了。还好没有被追上,长长的舒了口气,她放下心来,如今,该准备的,都差不多了,银子,药品。唯一的遗憾,便是这身子内的蛊毒,因了冬日,便是冻了整个身子。去年,自己方来之时,倒不觉得,如今这般,想是会随着日头增长,渐渐发作出来吧。至于檀心冢……唉,自己到时候成了逃犯,可还怎么好意思,拖累他。
连着阴了好几日,天上彤云密布,风刮在脸上生生能割出好几道口子来,这含羞便是硬拉着王允恒擦了雪花膏,才许了他出去。这小脸粉嫩的很,该是得好好保护着。
这日,含羞正关着门守着炭火研习那两本怪医留给她的医书。蓦地,眼前伸过来一双小手,摊开来,却是一点的湿意。抬眼,却是瞧见某人失望的神色,“唉,本想给你看看这雪花的,没想到,这一会儿工夫就化了。”
莞尔,含羞放下医书,拉着他的手靠向那火盆,“不曾想下雪了呢,你又何苦去接了那雪花进来,外面可是冷的紧呢。你先把手暖和了,这冰冰凉的,我摸着心里可心疼了呢。”
“可是,我就想给你瞧瞧。”
“恒儿,你听我说,你的心思,我懂。外面这会子风大雪大的,你就给我乖乖的呆着这里,陪我说说话,也行。”
“嗯。”
须臾,含羞被那灼热的目光,盯的看不进去书了,放了书,“你盯着我做什么?”
“狗蛋,你真好看。”暖黄的烛光,在某人的脸上晕染,勾勒了一幅好景致。
“你这小嘴可真甜。”含羞一个忍不住,嘴角扯起一抹笑,似是又想起什么来,她垂下眸子,任着那白皙的手指在桌上轻敲着,“恒儿,我与你说个故事可好?”
“好啊。”
“从前,有一座白云山,山下有个白云村,村里的人们善良淳朴,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他们自己种稻谷,自己种青菜,养几只小花猫,并着几只大黄狗。日子,过得很平静,闲下来的时候呢,就会去山间野地里,摘摘野果,捉几只小山鸡。每一天都很满足,很快乐。可是,后来,有一天夜里,村子里的大黄狗们叫的厉害,紧接着一声声的狼嚎,原来是山里头的野狼下来了。那些狼,极是凶狠,咬死了村里的牲口,连着又开始咬人……”默了默,“恒儿,若是你,你该如何?”
“我学了武术,我可以与狼搏斗!”
摇了摇头,拿了竹签轻轻挑了挑那灯芯,摇曳的烛火印出她深邃的眸子,“若是,狼来了,便跑吧,你现在还太小,力量不够。”
“面对危险,怎么能临阵退缩,我要纠集全村的力量与那些饿狼,作斗争!”
含羞笑了笑,扫了一眼他的信誓旦旦,凉凉开了口,“村子里又能有多少人呢,都是些老弱罢了,又能如何打的过那狼。”不去理会他的不满,又是开了口,“你记着,日后,不管如何,你的命都是最重要的。不要想着初始就往前冲,小心被吞的连渣渣都不剩!真正的英雄,往往不是有勇无谋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大丈夫,自当做好谋略,如此,方可成事,你可明白。”
“我知道了。”苦着脸,伸手轻揉了揉额间,王允恒有些委屈,他家狗蛋真是的,怎么老爱打他,自己才是主子呢……
这个年,大公子没有回来,只是着人托了封家书。
含羞在去了王员外的书房之后,才知晓,今年大公子是回不来了。
“这是知儿寄回的家书,你瞧瞧。”王员外指了指桌上那朱红漆封的信封,别过脸去。
含羞内心一阵狐疑,这王府的家书,为何要她来拆?待拆了开来,瞧了,却是专程写给她的,不过是照顾好王允恒云云。一时不解,眼角却是瞄到那落款上,五月五日。
看这字迹怕是新的,莫不是这时间有何蹊跷,又细细的瞧了。果然得了信儿,嘴角一勾,这大公子果然聪慧,竟会这般与她写信。
瞧着她笑,王员外沉声问道,“可有说些什么?”
“大公子说这时节,风雪越发的凛冽了,嘱我好生照顾了小公子。让我劝着老爷,夫人,多多珍重。”
“是啊,”王员外一声长叹,躬了身子,显得异常颓废,“这风雪是越发的凛冽了,这身子,还能注意什么呢,老了,就这样子罢了。”
“老爷,您与夫人,该宽心些,保重身子。大公子,嘱我看完信后,便将这信烧了。”靠近火盆,将那封信,连着信封一并扔了进去,眨眼成了灰烬。
“嗯。”摆了摆手示意含羞退下,待那书房门一关,王员外是一个趔趄跌坐在地上。今年,便是回不来了,还保重什么,合着,明年这时候,怕是就该相见了吧……
因着大公子未回,王府这个年,过得并不是很热闹。
日头流转,又是该去书院了,这一次出行之前。王员外特意叫了含羞去了其书房一趟。
“这日子,过得越发快了,转眼你来了王府,也是一年多了。你待恒儿的好,我们自是知道的。这里头,是现下府里所有的银票,你带了去,好好照顾恒儿。书院在山上,蚊虫较多,你得警醒着点。”
“我听说那书院的林监院,是个负责任细心的。你若是,有什么需要,只管找他便是,莫要害怕。”
“是,灵修记下了。”
“日后,你若是喜欢,便自己起个名儿,这名字终归不好。去吧。”摆了摆手,宽大的衣袍似是做最后的告别。
“老爷,您与夫人多保重。我会照顾好小公子的,我这就退下了。”
从书房出来,含羞是从未有过的沉闷,王员外这一番举动,好似一番诀别。府里所有的银票,新的名字,这是在敲打她,暗示着逃亡的日子,渐渐近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