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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营房大量被毁,第七军团有很多士兵无处可住,只能分出一部分人到外面驻扎。

我们315团接到了让出营房,转移驻地的命令。我们的新驻地在南桥,就是原近卫军团军团司令部的所在地。

那里原本驻扎着一个警卫团,不过现在近卫军团已经没有司令部了,警卫团被划分给了第三军团,警卫团驻地则是被第八军团接管。第八军团派了一个排看守那里,我们到了之后,他们就把人撤走了。

搬到南桥驻扎除了315团以外,还有316团。据说近卫军团的警卫团的编制有三千多人,我们两个团的人加在一起,也就不到两千,这还得是运输连都在编的情况下。

两千人驻扎在用来给三千人驻扎的营地,空间自然是非常宽裕。而且我们的驻地不只有近卫军团警卫团的驻地,原军团司令部也归我们管。

军团司令部是有宿舍的,是专门给将军和参谋们住的,配置非常豪华——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不过在非战时,将军们很少会住在宿舍里,都是回那些独门独院的将军楼住,参谋们平时也是回家住,只有在司令部当值的参谋才会住在宿舍里。

我们两个团的军官加起来,还没有近卫军团军团司令部的参谋多。我们两个团的军官一合计,寻思反正军团司令部也归我们管,不如直接住进高档的军团司令部宿舍。至于军官宿舍,就先空着好了。

由于315团和316团在爆炸中的损失最小,在我们搬进新驻地的第二天,第七军团就让我们参加12月12日开始的大搜捕。

不得不说,来第七军团镀金的公子哥们心是真够大的。出了这么大的事,他们只是来团里报了个到,和我们一起搬了个家,在搬进新驻地的当晚就全跑没影儿了。

如果不是连里必须得留个人,等待上级的命令,我也跑了。不过我不是跑出去玩的,而是想回家报个平安。

第一天的大搜捕,上头管的很严。执行任务的警察和军队,都有首都治安局的特工监视,谁也不能擅离岗位。我之所以抓了那个持枪的学生,就是因为队伍里有首都治安局的特工跟着,那货都掏枪了,我要是还敢在首都治安局特工的眼皮子底下放人,那我肯定要被请到首都治安局喝茶。

第一天的大搜捕抓了不少人,因为抓的人太多,首都治安局放不下了,只能暂时把一部分人寄存在第七军团和警察总署。等把手头的人处理完,再让我们把人送过去。

首都治安局的办事效率非常高,我第二天执行完大搜捕任务回来的时候,临时拘押室里的犯人已经全被提走了,证物,还有我们做的审讯记录也被拿走了。

第二天的大搜捕,相对而言要宽松许多,至少队伍里已经没有首都治安局的特工跟着了。不过首都治安局组建了执法队,不停的巡逻,我们还是不能太松懈。

第三天,也就是最后一天,首都治安局的特工又来了。这次他们有了指挥权,可以指挥我们做这做那。好在我们队里的特工是个懒人,他说乱党已经抓的差不多了,没必要让弟兄们在外面挨冻,早早就让我们解散了。

作为报答,队伍解散后我请他吃了顿饭。在去饭店的路上,他一个劲儿的跟我说猪蹄怎么做好吃。我强忍着肉疼的感觉要了八个酱猪蹄,结果他一顿就啃完了,我一口都没吃到。临走的时候,他还要了八个酱猪蹄打包。

我请客的那家饭店档次不算低,他家的酱猪蹄是按个卖的,一个一块钱。算上酒和其他的小菜,这顿饭花了三十七。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娘在纺织厂上班的时候,起早贪黑的加班干活,一个月最多才挣八十块钱,他这一顿饭就吃了我娘半个月的收入。

“呸!这孙子!真不要脸!”

回部队的时候,我随口和老农抱怨了几句,然后他就气炸了。我安抚了他几句,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我聊起了别的话题。

“哎,说起来,我好像挺长时间没去食杂店买过东西了。”

虽然同样是卖烟酒糖茶和杂货的地方,但商店和食杂店是有很大区别的。

首先,二者的规模就不一样。商店的规模要比食杂店大的多,食杂店的店面撑死也就几平方,商店却要三十平方起,还得有个好门脸,不能像食杂店那样随便挂个牌子,连店名都不用写,只要写上“食杂店”三个字就足够了。

其次,二者的商品质量和价格也有很大差别。食杂店卖的都是便宜货,那里最贵的酒是一块二毛钱一斤,商店的酒却是论瓶卖的,五块钱一瓶的酒算是最低档的,只有穷人才会拿这种档次的酒去送礼。

作为一个穷人家的孩子,我对食杂店并不陌生。上小学的时候,我最喜欢吃食杂店卖的粉糕。那是一种用糯米制成的糕点,和杏子差不多大,里面是红豆馅儿,外面裹着糖粉和黄豆粉,一个两分钱,我刚上中学的时候还是这个价。

那时候家穷,吃不起零食。只有在我考试得满分的时候,我爹才会给我买一块,算是奖励。小时候的我还算是懂事,就算是从赌场赢了钱,也不会私自用钱去买零食,而是会把赢的钱拿回来,交给奶奶。

如果当天小摊的生意好,奶奶就会领着我出门,去食杂店买粉糕。她每次只买一块,给我吃,自己舍不得吃。那时的我还是不够懂事,只顾着自己吃,也不知道让让奶奶。现在想想,真是蛮后悔的。

老农的家境比我好些,但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家没有我家穷,不是因为他家爹娘挣得多,而是他家不供孩子上学。老农说,十二三岁的时候,他家就把他送去铁匠铺当学徒,他学了两年,没学出啥名堂来。

后来赶上征兵,他听说当兵的待遇非常好,就瞒着爹娘去报了名。因为身体足够壮实,很容易就被选上了。他爹娘知道后给他一顿揍,但是木已成舟,他已经做过登记,这时候反悔会被军队当成逃兵处理,所以只能同意。

我俩年纪相近,我十八,他十九,很有共同语言。我们经常聊起小时候的事,比如说小时候吃过的零食。老农吃过的零食比我多,什么糖棒啊,芝麻棒啊,杏干,枣干之类的,因为家里是卖包子的,他还经常吃包子。

这货现在也特爱吃,一提到吃的就两眼放光。我俩出去玩,这货见到小吃摊就走不动道,必须吃爽了才走,每次都搞得我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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