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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端阳、重阳,这里还有药王会,明年可以过来玩。”

回去的路上,风景秀丽,大雁横空,感觉小两口都还有点意犹未尽的,高秀兰就说道。

“端午和重阳,这不都是忙的时候吗?”

陈凌奇怪道:“咋把药王会选在这两天?”

“据说是这两天的阳气重,好治病,就选在了这两天。”

高秀兰说道,别的她也不清楚。

药王会,可以简单的理解成祭拜孙思邈的大型庙会。

到时候热闹得很。

家里与采药、种药、贩药有关的会来,普通人家为祈求有健康的身体也会来。

老年间有的医生郎中还会做善事义诊啥的。

“是这样啊。”

陈凌以前也听过这个药王会,甚至不止他们这个地方,全国各地有这个会的地方,还不少。

一个地方一个样,日子也各不相同。

不过这个药王会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关键是这次出来了,确实没玩够。

虽然说在这边把鱼捞了,还有豹子皮之类的收获。

但就像高秀兰说的,陈凌小两口还真是有点意犹未尽。

既然这样,已经出来了,就不着急回去了,顺路去风雷镇带王素素娘俩回家看看算了。

上次王素素没跟回来,这次正好带着娃回家看看,走亲访友。

于是呢,他们就又在药王寨停留了一天,走亲串户,中午晚上热热闹闹吃了两顿饭,又在家住了一晚上,才算尽了兴。

颇感遗憾的是,并未碰到二舅哥王庆忠两口子回来,他们还忙着在外忙着贩粮。

不过第三天,在山下开车的时候,倒是又碰到了魏军和向玉华那两人,那向玉华见到了王素素比上次见到陈凌还要热情激动。

原因不用多说,不仅是陈凌还开着车呢,这次还换了一辆别的车开。

让两人眼睛差点挪不开,大受震撼。

向玉华热乎的拉着王素素嘘寒问暖,还说想过段时间去家里看看王素素,娃娃摆满月酒的时候她没能去,还挺过意不去。

完全没了去年面对王素素的那种态度。

其实关于向玉华和魏军,王素素上次就听陈凌和爹娘回去讲过这事了,她还觉得挺难以接受。

现在也被老同学搞了这一出,就知道陈凌他们上次啥感受了,确实很让人厌烦。

还好今天的天气不咋好,说了一会儿话就下起了小雨。

王素素正心烦意乱呢,就以下雨为借口拉着陈凌离开。

“怎么样,上次娘跟大嫂没说错吧?她们也是为你好。”

在回家的路上,陈凌还调侃媳妇呢。

上次的事也是高秀兰和苏丽改提了一嘴,他才跟王素素讲的,不然以他和王庆文的脾气,也不会就那样嚼舌头。

王素素知道他没好话,白了他一眼,哼了一声,抱着儿子转过身子也不理他。

车外的雨还在下,越往陈王庄开,雨越大。

山路也比往常难走。

原本正常情况下,中午就能到家的,因为下雨的原故,晚了两个小时。

这样的雨天,回到家吃过饭后,也没啥事情了。

一家人就围在一起,谈论娃的新名字。

“给加了个景字,这算卦的也就那样啊,我以前也想到这个了。”老丈人拿着纸条看了看,不以为然的道。

丈母娘就瞪他:“就你话多,人家还算出来你摔断腿了,你自己能算出来你要摔断腿不?”

因为儿子的名字已经叫“睿睿”叫习惯了,所以那算卦的老头说建议改名字的时候,王素素就给他提过了,让能加个字的话,最好是加个字。

那个“睿”字就别改了。

算卦老头听此就给写了个字,交给了陈凌拿着,回家前先别看。

现在到家了,这么一看呢,原来是个“景”字。

“景睿,陈景睿。”

王真真念叨了几句,叫道:“睿睿改名叫陈景睿,有个数学家不就叫这个名字吗?我一年级就学过了。”

“啥?啥玩意?你个小糊涂蛋,学的啥,都歪到姥姥家了,这陈景润的故事还是我教你的。”

王庆文气得给了小妹一个脑瓜崩,“那是陈景润,润,不是睿。上四年级了还犯这种错误,让你老师知道,非得罚你写一百遍不可。”

王真真只是捂着脑袋,缩着脖子嘿嘿笑。

王庆文瞪了她一眼,不再理她,转身对陈凌和王素素道:“这名字还挺好的,也不显得老气。”

老丈人细品了一下,这时也说:“确实不赖,这名字有点斯文劲儿在里头,恐怕就是为了压一压睿睿这孩子的阳刚气。”

陈凌和王素素跟着点头表示认可。

给娃的改了名字,由于只加了一个字,小娃娃嘛,跟之前区别不大,并无太大影响。

慢慢的,大家只是觉得新名字好听了些,顺嘴了些,像王庆文说的那样,这名字还挺适合这种小娃娃的,叫着也不显老气。

他是当老师的,整天念叨学生的名字,体会的自然就深刻一点。

所以大舅哥是非常有发言权的,他觉得好,那就真的好,没问题。

……

“好家伙,你们这次出门不是烧香去了吗,咋豹子皮都给带回来两张。”

王存业看到陈凌把车上的东西收拾下来,顿时惊讶不已。

“从一个药农手里买的,就在下龙口那边的大山里……”

陈凌仔细跟老丈人一讲,老头顿时就更惊讶了。

“那边现在还有采药的啊,就咱们那边八个寨子,真正的采药户都极少极少了,也就种种茶,养养蛇就完了。”

老头口中这个采药,自然是那种悬崖飞渡式的采药了。

一般的采药很稀疏平常,上山就能采,野地也能采,不值得怎么称道。

也勾不起他的共鸣。

“有,我们在商道上就远远看到他们在山顶吊着绳子飞来飞去了。”

陈凌说:“本来我们也没想着特意找过去,结果烧完香,捞鱼的时候正巧碰到他们下山来晒药,也是碰巧了。”

然后就把遇到老邢等人的经过讲了讲。

把老邢给的东西也拿了出来。

一瓶子蜂蜜,大半袋子松塔,还有些是山里的野果,拐枣和五味子。一嘟噜一嘟噜的,很好吃。

他们这边山里也有,但是在深处,得再往远了走走。

“还有这么大的松塔,这没差了,真是一个药户。”

王存业一看到松塔,立时就信了,这东西骗不了人,现在的松塔没人花钱收,山里人不会为了松塔去山顶冒险的,肯定是奔着采药去的。

“是药户,我们还碰见金丝猴了。它们从山顶下来找阿凌……”王素素眉飞色舞的把事情说了一遍。

“你们这一趟,还真没白出去啊。我和你嫂子听了,这心里也怪痒痒的。”王庆文乐呵呵的说道。

“那明年咱们一块去,赶一赶那啥药王会。”

陈凌没啥说的,去呗,在他眼里最重要的是亲人好友,别的都不叫事,有事也能搁一搁。

“好,行,明年咱们赶药王会。”

“端阳和重阳,总有一个能赶上,哈哈哈。”

说着笑着,陈凌打开了荞麦蜜,让他们品尝,这带着脚臭味儿的奇异蜂蜜,让人既皱眉也惊讶欢笑,一家人坐在一起又是一阵热闹。

……

雨下了一天一夜。

还好往后的两天是晴天,秋收也紧随而至。

秋收的时节,家家户户忙活的脚不沾地,不过忙也就忙个十来天。

等收了花生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再将庄稼杆子放掉,种上小麦,庄稼户将迎来漫长的一段农闲。

这几天村里都在忙活,只有陈凌帮了几家掰完苞谷,就闲着没事干了。

每天不是牵着牛羊到处晃悠,就是带着两条狗在田埂上闲逛。

哪个人家里掰苞谷,或者砍玉米杆子,他就带着狗慢悠悠的晃过去。

等苞米地里的兔子、野鸡之类被惊扰,飞奔出来,就是两只狗出动的时候,一逮一个准,一逮一个准,半天时间,就是一场大丰收。

哪怕是野鸡会飞,也逃不过它们的追捕。

这野鸡虽然会飞,但是秋天大多是成群的,好几只凑在一起。

成群的野鸡胆子大,它们鸡多势众,就算受到了惊吓也不会立刻飞起来逃跑。

而是先会闷着脑袋,钻进草丛之中,在茂盛的草丛中发足狂奔,借助环境优势,它们很快就能甩脱敌人。

野鸡能飞能跑,跑起来也是贼快的。

就算不飞,光靠跑,一般的狗也追不上它们,因为在庄稼地里,藤乱草深,狗跑不过它们,除非换成刚种上麦子的麦田,狗才能放开了去追。

不过这个对黑娃和小金来说,不是个事,跑进庄稼地,钻进草里,三下五除二的就给擒回来了。

每当到了这种时候,是在谁家地里跑出来的,野鸡也好,野兔也好,陈凌就会给人分上两只。

把对方哄得高高兴兴的,他自己呢,也收获不小。

都是卖鸡蛋的时候顺便就给处理了,家里就算留着吃的,也没留几只。

几天下来,这些野鸡和兔子就能在集上卖不少钱。

除此之外,大雁也像往年一样陆续赶来,不断在水库和山中湖之间来回飞,陈凌时不时的还拿枪去打雁。

狗也追,枪也打,自然不会没有收获,自从开始秋收以来,陈凌家的铁锅炖大雁都已经连吃了好几顿。

让村民们很是艳羡。

甚至很多人养了狗的,家里有母狗的,见到这情形,忍不住准备秋收后,就找陈凌家黑娃配狗呢。

有两条好狗,别的也不要求太多,起码能像陈凌这样吧,撵撵兔子,擒两只野鸡,这家伙,活得多滋润啊。

……

掰苞谷、砍倒杆子,田野也变得空旷起来。

山里的空气好,在晴朗的秋日,蓝天白云相映,站在高坡上放眼望去,整个山沟的景色就尽收眼底。

村里彻底忙活完了,田野没了庄稼的遮挡,大舅哥一家也送走了,陈凌就和老丈人提着桶,拿着长竹竿上山找蜂蜜去。

林场割回来的野蜂蜜,酿酒用了一半,王庆文一家带走了一点,家里蜂蜜没多少了。

另外,也是给老丈人出来放松心情的。

俗话说,远的香近的臭,老头没见两个小孙子的时候想念的厉害,结果两个小家伙过来了,才玩了七八天就烦得不行了。

典型的见不到了想,见到了嫌嚷。

烦了几天,今天可得跟着陈凌出来透透气,带着狗到山上玩玩,收几个蜂窝,放松一下心情。

说是收蜂窝,实际上,陈凌知道老头是想着来山里转转,采点草药的。

前些天给他讲了老邢那些人的事,他又坐不住了。

最近嘛,也快步入深秋了,药材也就是采点野菊花,挖点葛根和野山药,别的没啥。

野兽太多,深山也不去。

翁婿两人往西山上走着,没有走多远,小黄狗就汪汪叫起来,向前方溪流的方向跑过去。

小黄狗爱玩,整天一惊一乍的,就不如黑娃小金灵性,两人也就没管它。

今天就是带它上山来玩的,黑娃小金就留在农庄看家。

反正他们带了枪和钢叉啥的,就在外围转转,也不去远处。

这就足够应付了。

哪知道小黄狗在前边叫个不停,同时还有一阵嘎嘎嘎的叫声传来,叫声带着惊慌和恐惧。

“这动静是大雁吧?”

陈凌耳朵一动,心想这倒霉孩子还长本事了,能逮到大雁了不成。

老丈人皱着眉头听了听,“应该是吧,我听着也像。”

两人走过去一看,小黄狗正机警的盯着溪流旁的草丛呜呜低吼。

或许察觉到有人过来,草丛里一阵剧烈的扑腾,羽毛都飞出来了。

陈凌艺高人胆大,扒开高大茂盛的野草一看,顿时愣了一下,这哪里是大雁啊,这分明是一只丹顶鹤嘛。

红脑门,长嘴巴,修长的黑脖子,洁白的羽毛,一双竹竿一样的大长腿。身姿优美,优雅动人。

王存业看清楚是什么东西之后,更是一声大叫:“日他奶奶的,这是仙鹤啊。”

说着气急败坏的给了小黄狗一巴掌:“你咋逮了只仙鹤哩?”

“咦,不对,这仙鹤伤到腿了,飞不起来了。”

只见这丹顶鹤的腿被一个套子给套住了,也不知道谁把套子下在这边的,丹顶鹤的翅膀也在挣扎中受了伤,洁白的翅膀都给染红了。

“是受伤了,不过这里有别的情况,爹,咱们还是先把这仙鹤带回去上点药吧。找蜂窝的事,过两天再来。”

陈凌盯着水流不远处的湿泥地上的印记,心里说不上该高兴还是无奈。

“咋了?有啥事么,找个蜂窝,还要过两天再来?”

“嗯,你看,这边的豹子脚印儿很明显,很新鲜,是热踪,这豹子肯定还没回它的深山老林,就一直在近处活动呢,咱们人少的时候还是别上山来了。”

陈凌指着湿泥地上的一溜儿梅花脚印说道,那脚印儿,与一串大而分散的鸟爪子印儿交错而过,异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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