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见陈战着实疲劳,便下令道:““来人,扶陈壮士去休息。””
几个禁卫上前,正要拥着这个连路都走不动的陈战,离开太极殿。陈战忙道:“陛下,末将有个不情之请。”
“准!”李世民和颜悦色道。
陈战道:“请陛下恩准几位大哥,将末将送往驸马府,末将还有一封书信,要送给将军夫人、长乐公主殿下。”
“准了!”李世民哈哈大笑着,他最满意秦风这一点了,不管再怎么忙碌,再怎么与他聊得畅快,都会考虑着长乐是不是用了饭,是不是安睡,秦风这种举动,在这个时代里,绝对是另类中的另类,不过,倒是符合了李世民重女轻男的性情。
“谢陛下恩准!”陈战行了一礼,在两位禁卫的搀扶下,离开了太极殿!
……
这些时候,天气骤冷,长安已是满城雪!
年关将近,浓浓的年味已经慢慢溢上了帝都长安。
驸马府中,长乐、郑丽琬在聊着家常里短!
姐妹二人,也是好久没有相会了,自然有着说不完的话题。郑丽琬现在俨然是商界的女强人,生意也是越来越红火,仅是大半年的时间,中华楼在大唐已是遍地开花!
作为中华楼的执行人,她几乎都是在各地奔波着。
由于现在的交通不便,很多时候,一走就是两个月。
看郑丽琬这么忙碌着,长乐心里十分过意不去,受限于身份,她不可能像郑丽琬一样周游天下,不过,郑丽琬自己却乐在其中。
与充满了野性的郑丽琬的相比,长乐是个具有东方女性一切优点的人,她是真真切切的做到了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自从嫁到秦家,秦风就是她的天。
每天,为着自己的丈夫牵肠挂肚。这一次,走了这么久,且音讯杳无,让一个初为人妇的青春少女如何不思念?
“年关将近,也不知他什么时候才能凯旋归来。”郑丽琬放下手中的针线活儿,百无聊赖的说了一句,可言语中透露着浓浓的思念。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突厥是分裂了,可颉利在突厥经营了那么多年,他的影响力,他的根须绝非突利可比。他的实力依旧是非常强大的,要不然,父皇也不会同时动用郎君、李尚书、李大将军这当世的三位名将了。”毕竟是皇室中人,比郑丽琬更加清楚一些国事。
只是,她与郑丽琬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一直将秦风与当世这顶尖的名将并列在一起,她们也毫不怀疑战事的最终结果,她们在意是:秦风能不能早点结束战事,与她们共度新春。
“只是委屈姐姐了!”长乐满含歉意的说着。
郑丽琬道:“我不在意那臭男人呢?现在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有何不好?”
不在意吗?
当然是假的。
郑丽琬委屈得想哭,说好了要在今年将她迎娶进门的,可是看着现在的情形,恐怕婚事又得泡汤了,过了这个年,她真是老姑娘了。
长乐将心比心,自然明白郑丽琬是死鸭子嘴硬的强撑着,便说道:“姐姐放心,即便正式迎娶了姐姐,他也不会强行将姐姐困在家中的。”
“哼!”郑丽琬吸着鼻子,道:“臭家伙才不在乎我这残花败柳呢!那是朔方的土皇帝,为了讨好他,那些人还不得拼命的往都督府里送美人啊?特别是那个突利,现在一切都要仰仗他,更不可能不送女人给他,听说异域女人甚是,甚是不要脸,说不定他乐不思蜀了呢。”
长乐公主见她嘟着小嘴,心中甚是好笑:“郎君不是喜新厌旧的人,姐姐放心便是,嗯,姐姐说的异域女子,不会是云萝妹妹吧?”
“很难说!”郑丽琬道:“我对云萝妹妹有信心,是对他没信心,你也知道,他,那方面挺强的,每次都没完没了,非得把人折腾得半死,你说,他离得开女人吗?整个军营就云萝一个女的,谁能保证他饥不择食?”说着说着,郑丽琬俏脸飞霞,一双似水双眸春水盈盈,娇艳欲滴。
“姐姐说什么呢?这种话是说得的么?”长乐面红耳赤的嗔怒。
“本来就是嘛!再说了,咱们是比亲姐妹还亲的姐妹,有什么不好说的。”郑丽琬还在坚持着自己的观点。
“这个……”长乐差点疯掉了,都不知道怎么应答。
二女相互对望,发现彼此的脸色都是红红的,一副欲求不满的模样:她们旧不经房事,这天生的火焰一但引燃,又如何能够轻易的消退下去?
“夫人,陛下让宫中侍卫将一个名叫陈战虎贲军将士送来,说是驸马爷派来送信的,雄爷正陪着他在会客室说话。”
一般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他们把自家看的很紧。不轻易让人进去,有事情找,先呈拜帖,若主人同意方才通知门房,让客人入内。秦风却很反感这种规矩,特别下了命令。但凡有找他的人,不论贵贱不论身份,一律迎入会客厅用茶。又不是缺这点茶水钱,何必将人拒之千里?
找不到来访的是多年的老友,或者是什么英雄人物,将他们拒之门外,岂不寒了人家的心了?
就算有浑水摸鱼的,但有胆子在他驸马府上浑这个水摸这个鱼,也是有一定的胆气,招唿他一顿又有何妨?
也因如此,秦风的好客之名,在长安也是出了名的。
所以就算秦风不在府上,有客人来,驸马府的管事都会很热情的将之引入会客室款待。
长乐、郑丽琬一听是虎贲军将士,登时双眼亮了起来,大步的走向了会客厅。
走进会客厅,陈战正拘谨的坐着,在他对面与上方正是地位超然的大管家杨雄。
陈战是马云萝的属下,在当马贼的时候,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胆大包天的角色,自从马云萝愿赌服输,他也摇身一变,成了大唐的士兵,陈战打仗是不命的拼命三,脸上、身上都是纵横交错的伤疤,有一次肠子都差点让人捅了出来,若非秦风亲自出手,哪还有命在。这些江湖草莽都是重义气的汉子,眼见马云萝投降彻底,他们也好好当起了官兵这一个有前途的职业,很多人都得到了提拔,只是陈战有一个缺点,就是好色,因此,而遭到了重责,不过,他是屡教不改,用他的话说,人可以没命,不可没有美色相伴。故而,功劳非常大的陈战,到现在还是一员最底层的士兵。
这一次,陈战担任急使。他一路上是马不停蹄,路上都跑坏了两匹战马,不过,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因为,他见到了英明神武的贞观大帝,李世民果真是厉害的人物,哪怕是看了他一眼,这位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也是心头发毛,有种让洪荒勐兽盯着的感觉,那无可匹敌之势,让人兴不起半点反抗之勇气。面见九五至尊是一种荣耀,让陈战觉得自己以后与兄弟们吹牛也是有了谈资。
长乐、郑丽琬一出现,陈战顿时大开眼界,疑为天界神人。不过,他虽是好色之徒,可也知道人要有自知之明,也知道眼前这二位绝非他能妄想的人,他不敢露出丝毫异样的目光。
这可苦了陈战了,与两个明艳秀丽的俏佳人说话,拘束的动都不敢妄动一下,眼皮子都不敢抬的,见直到把信件交出,回答完两位俏佳人的询问,这才松了口气,在管事的安排下,去客房休息。
“才说到郎君,他的信就就到了!”回到内宅后院,长乐公主捧着书信,看着那一个个银钩铁划、刚健有力的文字,读着一句句暖人心脾的话,芳心深处涌起了阵阵的温馨与幸福!
“拜托了,我的公主妹妹。”郑丽琬无力的吐槽道:“你已经看了几遍了。能不能有点出息啊,怎么说你也挂着一个长公主的头衔,怎么这般傻呆呆的呢?”
郑丽琬是一点都没有将其当公主看待,心中只是当长乐公主是自己共侍一夫的好姐妹。与长乐相处的时间久了,她惊奇的发现,这位公主殿下一点都没有传说中的公主那样,有着诸多毛病,使得她对公主这个产物也是另眼相看。
其实郑丽琬并不知道这个时候的唐朝并非数十年后,数十年后因为唐朝风气开放,一个个公主嚣张跋扈,娶了公主等于头上悬着绿帽,娶了个祖宗回家。那个时候,满朝文武,达官贵族对于公主这个外星产物,避如蛇蝎。但是贞观年间的公主绝大部分还是很懂得洁身自好的,毕竟经过乱世的洗礼。李世民的女儿并非全是不可一视高高在上的,其中知书达礼的占据多数。
在诸多公主中,其中恰恰又以长乐公主为最,作为大唐地位最高的女性之一,长乐不但长得如花似玉美若天仙,还温柔贤惠,娶到她在仕途上至少也能少奋斗十年。这种好事让秦风碰到了谁能不眼红。现在,郑丽琬算是明白当初长孙冲为何会急红了眼的寻找刺客,以期除掉秦风这个情敌了,这花朵一样的大美人,哪个男人不喜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