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跪俯下来,也将秦风的手握紧,看着近在咫尺,甚至能够感受彼此呼吸的爱郎,抬起了手,痴痴的轻抚着他脸庞,柔声说道:“郎君,母后都与我说了。”
“岳母说了什么?”秦风奇道
长乐道:“母后说你这一次是九死一生,如果不是得天之幸,你根本就回不来了。”
为免受到担忧,秦风对于战事只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所以长乐也郑丽琬都不知道此行的凶险,只是想不到长孙皇后竟然说了,便笑道:“这一战是辛苦了一些,不过,还难不到我,连岳父都说我这一仗虽然凶险,但是在我准备充分的情况下,想输都难。”
长乐抚摸着秦风削瘦的脸颊,含情脉脉的凝视着秦风的双眼,认真而坚定的说道:“郎君,妾身不通军略,不知是否凶险,可郎君若有个闪失,妾身绝不独活。”
娓娓情话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却格外震撼人心,那娇柔却铿锵坚定的语气让人不容怀疑她的信念。
长乐这番诚挚之言,令秦风大为感动,便想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感动之下,他情不自禁的将妻子拉近,在她脸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郎君~~你身上全是水,弄湿妾身了。”
长乐脸畔顿生红晕,低眉娇声羞怨。
妻子的娇羞之态,不禁令秦风心中怦然一动。
长乐穿的不是那种正统的宫装,是一件薄薄的绸衣,再细细端详,却见一缕水珠从她的脸庞滑落,滑过那光滑的香颈,丝丝缕缕,汇入两座高耸的淑峰之间,那挤出的一道若隐若现的沟壑之中。
见此香艳美景,秦风嘴角不禁掠起一丝邪笑。
长乐明显感觉到丈夫的“不怀好意”,脸色的羞色愈浓,却将衣服故意往紧拉了一拉,遮住了那隐现的沟壑。
“夫君你好好的转过身去,妾身好给你擦背。”长乐娇声道。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心情畅快的他,娇妻当前,欲念既生,哪里还忍耐得住。
他便是胳膊一伸,猛的将长乐给拉进了澡盆之中。
猝不及防的长乐,当她反应过来时,整个人已泡在了水里,全身上下跟着湿透。
“夫君,你这是做甚~~”
长乐羞得面红耳赤,本能扭动着身子欲要挣扎。
秦风却一脸坏笑,将她抱坐在自己的腿上,双手隔着那一层衣衫,肆意的揉抚着妻子那丰腴的翘臀。
几番抚慰之下,长乐不禁春情暗笑,略略挣扎几下无果,便是欲拒还休,娇羞含情的迎合起丈夫的爱抚。
秦风的手摸向她的腰间,温柔而熟练的抚摸着长乐水蛇般嫩腰。
长乐眼波迷离,轻声**,闭上眼任由着秦风爱抚。
接着,秦风嘴巴贴将近前,温柔的亲吻着她柔弱的耳垂,雪白的脸庞,还有那光滑柔嫩的粉颈。
长乐秀鼻中发出满足的**,日益丰盈的体段微微的颤抖,两条臂儿将秦风抱得越发的紧。
怀抱着如此尤物,秦风心中的欲念如火,喷涌而出。
忽然间,他腾出一只手来,猛的将她的上身湿乎乎的衣裳“哗”的撕了开来。
那两座高耸的雪峰,陡然间便一览无疑的撞入了秦风的眼中。
秦风将脸深深埋在那酥弱之中,舌头如狡猾的蛇一般,在那洁白光滑的雪峰间畅快的游走。
经过浴水浸泡的雪物,涨得愈加饱满,秦风尽情的品味,那般感觉简直妙不可言。
长乐则面色潮红,贝齿紧咬着红唇,一副迷离之状。
秦风欲念已极,那蛟龙在水中翻滚冲撞,欲破渊而飞。
他那双虎掌在水中胡乱的摸索了半晌,将妻子的罗裙尽解。
长乐也春色情泛滥,难以自持,便是双手扶着秦风的肩膀,深深的吸过一口气,双膝缓缓的屈了下去。
那孕育生命,创造了这个世界的纯洁之物,经过一点一点的磨难,终是在那温暖的水中,完美的结合了起来。
秦风长长的吐了一口气,那种曼妙的感觉,几如在云霄间飞翔一般。
长乐紧咬牙关,闭上眼,如一头刚刚学会走路的小鹿一般,扭动着脆弱的身姿,在秦风这片草原上小心翼翼的行走起来。
起先,只是步履蹒跚的小碎步,渐渐的,她体会到了莫名的快感,脚步也随之轻快起来。
到最后,她已彻底的被广阔的草原所征服,畅开心怀,用尽全力,肆意的发足狂奔。
内帐之中,**之声、淋淋水声杂糅成靡靡之音在回荡。
秦风则粗喘如牛,狂吻着脸前那剧烈颤动的巍巍雪峰。
秦风便如航行在大海上的一叶轻舟,劈风破浪,穿越重重的狂风暴雨。
不知过了多久,那一波最凶猛的巨浪袭卷而至,秦风毫无所惧,纵船迎着巨浪而上。
那用尽全力一冲,终是将那滔天之水闯破。
身上的妻子,同一时刻死死的搂住丈夫,水淋淋的身子剧烈的抖动,片刻才松缓下来。
然后,酥软无力,如虚脱般的长乐,则无力的枕着秦风的肩膀,久久的**难定。
热汗淋漓的赤身二人,就这般相拥在这浴水之中,内帐之中,春色经久不散。
一夜**不尽。
清晨的阳光从窗户照了进来,长乐轻轻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依旧躺在爱郎的怀抱里,想起昨夜战况激烈脸上就是绯红,昨晚大战是前所未有的激烈,从浴盆转战到床第间,差点让秦风弄晕,下身到现在还是火辣辣的,但身心都充斥这一股满足感,那种仿佛灵魂出窍般的感觉,真是好羞人。
秦风这时也醒了过来,在长乐耳边逗道:“昨晚够了吗?你叫得好大声哦。要不我们再来一次吧?”
长乐脸发红的埋在怀里,一听连忙摇头:“郎君,今日还要上朝呢!”
秦风这才记起自己要上朝领赏了,也不由再想:自己立下如此大功,李世民会赏赐自己什么官职?唉,可惜大战在即,大家都来不了,自己一个人去领赏实在没意思。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征战突厥在即,虎贲军又折损近一半的实力,如果不抓紧时间恢复,恐怕还真要错过这一次名垂青史的旷世大战,也正因为形成了共识,大家均同意让秦风代表大家领赏即可。相对于眼前,他们都知道灭颉利才是真正的大功勋,现在虽然也不错,可与之相比,那就是毛毛雨了。
秦风从温柔乡中出来,套了武士服,一如以往的习武练箭,直至汗流浃背,方才痛痛快快的用冷水冲去身上的汗渍。这是他的习惯,不论刮风下雨还是飘雪结冰,每天早上必然要痛痛快快的出身汗,痛痛快快的洗个冷水澡。那纤弱却又充满肌肉力量的身体,是他抵御严寒最有利的依仗。特别是与阿史那社尔一战,他发现自己与沙场宿将依旧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那么就是冷兵器时代里的实战经验,特别是马战秦风还有很多不足,事实上阿史那社尔的武艺、力量比秦风逊色太多了,可他领先秦风十多二十年的阅历与惊人的马术,使得战事陷入相持的阶段,如果不是阿史那社尔心在怯意,秦风要拿下他,至少还得斗上百余合。也因如此他意识到了差距,回到庆州后,不但加强上了马术的训练,还格外注重马战,但凡有空,他就拉来大家比武较计,捉对厮杀,不但主将,便是虎贲军将士亦如是,一切都朝着近乎实战的残酷一面训练着。
前近加入虎贲军的人也是千挑万选出来的精锐之士,这些人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中,人人有着不弱于虎贲军的体魄,所差者就是那种必胜的荣誉感。只是诉苦运动后,大家已经找回了必胜的信仰,特别是虎贲军两进草原而载誉归来一事,大家对突厥的畏惧之心已然不复存在,既然有仇,仇人又不是想象中那么强悍,于是,边军的士气达到了一个至高点,除了生存之外,大家也向往着更高层面的东西。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所需所求,莫过于名利二字。
追名逐利是绝大多数人一生的目标,真正能够淡泊名利的又有几人?
挑选出来的优秀边军有资格与机会跟随秦风北上劫掠,他们在短短的瞬间内便获得了名与利,这如何不让他人羡慕心动。
以往北方百姓是无差别待遇,但凡边军都视如无物,久而久之边军的脸皮便如城墙一样,无动于衷了。现如今北方百姓都知道边兵中也有英勇之士的存在,而且,针对参战与不参战的边军,秦风在衣服做了明显的标记,凡是参与战争的边军,秦风在他们的衣服的右臂专门缝了一块绣着一头张牙舞爪的苍狼的臂章,与后世军队的臂章极其相似,而虎贲军上至秦风下至普通将士都是三头狼,为了便于知道谁是士兵,谁是士官,用臂章的颜色材质加以区分,到了苏定方、张士贵、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薛仁贵、房遗爱这个等级,臂章是绿底银线、珍珠三颗,而作为虎贲军**oss的秦风则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份了,他是绿底金线,镶嵌珍珠九颗,且多一柄以湛泸剑为版本的小剑,整个臂章极尽华贵之气,却又庄严肃穆。是长乐与郑丽琬费尽心思,毁坏无数珍珠而制作而成,至于刘仁轨与马周虽是文人,可他们也各有一块级别等同于主将们的臂章。秦风对于臂章把控严格,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佩带的,就像,那些没有参战的边军就没有。
经都督府的大力宣传,百姓们对于士兵的等级有了直观的认识,也知道有臂章也无臂章的军人是不同的两个概念。
所有人都知道无臂章的是混吃等死的废材,而后者却是敢深入突厥腹地大破突厥的勇士。
走在大街上有的人让人唾弃,有的人受人赞扬;回到家中,有人在家人面前缩着脑袋郁郁不乐,后者是喜气洋洋四处炫耀,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孩子第一个榜样就是自己的父亲,看着同样是兵,别人的父亲受万千赞扬而自己的父亲却是鄙夷的对象,那失落的心,自然不言而喻。
人贵知耻,耻而后勇。
当虎贲军征兵的消息分布出来后,一个个边军格外的卖力,要知道虎贲军可不仅仅是荣耀,还有实实在在的利益,要知道虎贲军的待遇是边军的五倍呢!
再不争取,那是傻瓜。故而,虎贲军无论新旧,都训练得热火朝天。
当然,主将们以身作则,训练的强度与难度比起大家只高不低,为大家树立了一个好榜样。连主将都如此,普通士兵还有什么好说的,一个字: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