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微明,苏定方率领一万边军踏上了归程,为了让突厥人不发现大军已经减少一半,离开的时间是人类睡眠最深的时刻,大家互到保重之后,唐军在神不知鬼不觉间就少了一半将士。
送走了苏定方一行人,秦风将虎贲军集合了起来,等大家用了早餐,秦风开始训话。
看着前面不因为少了一万人而有所色变,且一个个表现出不动如山的将士,秦风露出了自得的笑容:这才是兵,这才是军人。
面对着未知之事、突发情况依旧镇静自若,才是军人应当做的事情,逃避、恐慌、私语什么的,那是懦夫行为。
“兄弟们,突厥狗已经察觉到了咱们这一次行动,现在,前方有六万大军正向咱们逼来,两百里路,彼此之间相隔不到二百里路,这也意味着,军功也在今天自己送上门来。兄弟们,不想缩着脑袋夹着尾巴当乌龟回去,就给我打起精神。跟着我秦风,保管你们吃香的,喝辣的,有钱赚,还能获得荣誉……这六万大军呢!听起来确实是不少,可平均分配下来,咱们兄弟们一个也就六颗首级而已。兄弟们,在狼多肉少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应该做些什么呢?第一、擦好你们的兵器,第二、检查好你们的箭弩,第三、喂好你们的战马,别到时候兵器缺了口,再到老子面前抱怨刀不快、箭矢不够用、马匹跑不快。杀的人太少,人头比不上别人。”他高声说着,稍带幽默的语调,引起了一阵大笑。经秦风这么分摊到个人,每一个兵卒心中一松,继而显得战意昂扬。一个个像发了情的公猪一样嗷嗷叫嚣着。
主帅的情绪,直接影响麾下兵卒的斗志与战斗**。这也是所谓说话的艺术,秦风的话并不深奥难懂,也不提战事结果,但就是能够从他话中听出必胜的信念信心。
“狗儿的突厥,实在太小气了,就只派这么点人过来,我事先申明啊,别到时候为了抢人头而闹得兄弟不和。要不然,我一人赏他一顿板子吃。”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有的人甚至叫嚣道:“将军放心,我不会与兄弟们抢的,因为在他们准备下手前,我已经得手了。”
顿时,惹来一阵阵的笑骂声。
虎贲军人数让秦风一直控制在一万之数,前两次战斗减员后,立马从其他地方抽取最优秀的将士来进行补充,上一次有将士牺牲后,空余的位子立刻让一道出行的边军的生还者补充了进来。
之前,大家都是十二卫中的佼佼者,都是跟随着李世民、以前的大将军久经战阵的骁勇之士,以少打多,在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的事情。六倍于己的突厥兵,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心理压力,反而令他们有着一股优越感。
这就是他们虎贲军,在多的兵马在他们虎贲军面前都是杂碎、渣渣:现在的他们是大唐青年辈第一武将亲手训练出来的兵士,他们每一个人都亲自接受过大唐虎将的指点。都差不多算是秦风的徒弟,若以少胜多这简单的事情都干不好,岂不丢了秦风的脸?
一支强悍的军队不可怕,可怕的是一支拥有必胜信念,有为荣誉而死战之心强悍的军队。
蔑视……
什么样的将领带出什么样的兵,秦风一手带出来的虎贲军,同样沾染着他蔑视一切、睥睨天下的气概……
一个杂碎是杂碎,一万六万个杂碎,不过是一堆杂碎,有何可惧……
虎贲军成立以来,经历的不过两场三场战役,分别是收复朔方、深入大漠、灭阿史那沾罕之战,但是,这三场战役,虎贲军在兵力都处于极度弱势的地位,可每一次他们都获得了大捷。
特别是最近的那一战,虎贲军是以一比十的比例与阿史那沾罕硬碰硬而获得的大胜。所以大家的格外的自信,无不心想着:能以一万追着十万突厥人打,何惧区区六万兵马?
经过三次以少胜多的战役,虎贲军的自信心已经膨胀到了一个寻常军队难以企及的地步,至此,虎贲军已经成长为一支真真正正的铁血之师、威武之师。
见大家斗志昂扬,秦风满意之余,赶忙示意他们停下来:“当然,你们也别高兴的太早了,我还要告诉你们,除了这六万人之外,还有颉利的四万士兵打算坐收渔人之利……他们没有我们强大,可为了避免出现阴沟里翻船的事情出现,我还是提醒了你们一下,免得松懈下来后,让人拣了便宜。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你们告诉我,我是谁?”秦风指着自己的鼻子问。
“秦风!”熟悉秦风脾性的虎贲军大声高叫。
“错了。”出乎意料的,秦风摇了摇头,一本正经的说道:“我叫秦风是不假,可是我还有一个头衔,那就是:从不吃亏的秦风。同时,也是你们心中阴险狡诈的秦疯子、秦恶魔。”
秦风的自黑,让虎贲军哈哈大笑了起来,他们很多人是秦风一手带出来的,当时,一个二个让秦风差点训爬,故而,他们在背后给秦风取了不少的绰号,比如秦风刚刚说的秦疯子、秦恶魔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经秦风这一提醒,士兵不禁回忆起当日的情景,更想到进入虎贲军前后的实力对比后,一个个感慨万端,而信心却又上升了一大截。
“你们费尽心机的给我取这么一个好听的绰号,如果不玩一回阴谋狡诈的诡计,不当一回疯子、恶魔,岂不是太对不起你们了?也因此,我将这一次即将到来的战役称之为‘恶魔的葬礼’。现在我郑重的宣布:‘恶魔的葬礼’之第一步‘地狱火’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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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时分,乌蒙坐在心爱的战马上啃着干肉,喝着羊奶,咬着干巴巴的青稞往南方杀来。
他收到颉利可汗送来的情报时,得知凶名赫赫的秦风针对他乌蒙部落之际,当时他吓了一大跳,第一个念头就是避开战争,往草原深处里跑,要知道他现在大发横财,恨不得一下子把部落的整体实力提升上来,现在他的首要任务是将收服的部落、勇士进行整合,所以,战争可不是他想要的东西。
可是当他一计算双方的距离时,乌蒙才发现,拖家带口自己想跑也跑不了,因为他部落里有着太多的绵羊了,绵羊这玩意是好东西,可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过缓慢,哪怕拼命的赶,一天也就十几二十几公里的速度,这种速度对于没有辎重、全是骑兵唐军而言,根本是几个时辰的事情。面对这种情况,乌蒙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舍弃绵羊逃跑,要么与凶名赫赫的唐军一战。除此之外,他别无选择。
舍弃绵羊?
开什么国际玩意,那可是十万左右的数目,是他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而获得的,这些绵羊事关重大,是乌蒙部落壮大的根基,所以,第一个选择直接让他放弃掉了,那么,他只能选择第二条路。尽管颉利的使者说唐军不知道消息已经泄漏,可生怕谨慎的乌蒙不敢相信颉利可汗的人品,为了证实消息是否真实,他除了派出大量的侦骑,而且还动用了信鹰这种“空中侦察机”。他苦等了一天,让他派出的侦骑一个都没有回来汇报,这也表示他们全部让唐军挂掉了,反倒是不会语言的信鹰送来了他想要的消息,那就是,唐军确实是无备,他们在绿洲旁边安下简单的营寨,然后没有丝毫移动的迹象。
顿时乌蒙动起了偷袭的心思,他一面安排族人往草原深处撤离,一面调兵遣将、广布斥候。共率六万大军气势汹汹的往南方杀来。
就在刚才,他的斥候送来了消息称,四十余里外的唐军,今天没有出兵的意思,依旧驻扎在昨晚的绿洲畔,仿佛在做战前的休整。获此消息的乌蒙精神大振,他下令大军放慢步伐以保持人马的体力,同时,也让大家在马匹上将就着吃一餐。
只是他吃着这种食物,心里很不是滋味,只觉得浑身提不起劲力。
他们草原人平常以肉奶为主食配着少量的青稞,吃一顿不但浑身有力气,还不容易饿。但这一次来的匆忙,带着牛羊行军实在太拖速度,为了避免,他也只能效仿着中原人,以粮草为食。草原上种不起大米水稻,但是能种青稞,也就准备了大量青稞作为随行物资。
让吃惯了奶肉的民族,改吃青稞,莫说大军抱怨,连乌蒙自己都不习惯,觉得气力不如以往充沛。
不过眼看大破唐军在即,乌蒙也忍不住为之亢奋,要知道,阿史那沾罕是突厥很有影响力的一个大部落,然而,他们却灭亡了,强大的阿史那沾罕的灭亡,也成就了秦风与虎贲军的凶名。
要是自己把秦风与虎贲军一举歼灭,岂不是名声大作?
乌蒙心情十分舒坦,美滋滋的想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