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医馆是专门给人看病的地方,程老并不住在这里,他住的院子倒是离医馆不远,也是个简单的四合院,原先孙致绚一家都和程柏住在一起,后来因为孩子上学的缘故,他们一家才搬离,如今就剩下程老和保姆、保镖。
除了特殊情况,每天医馆看诊的数量都是固定的,程老本来是想让唐明远跟着他住的,只是被唐明远拒绝了,他已经找好了住的地方都安置妥当了,而且那处房子离学校很近。
程老倒也没有强求,年轻人都要自己的空间的,更何况他住的位置确实有些偏,不方便唐明远上下学。
“师叔,金针。”唐明远可没有忘记程老承诺的事情,眼巴巴地看着程老,他去掉了帽子,亮蓝的头发有些凌乱,漂亮的桃花眼一闪一闪的。
唐明远的五官如果单独看只能算是中上,组在一起偏偏带着一种君子如玉的清俊,可是那双眼哪怕只是静静看着一个人的时候就有种情深的感觉,好像是羽毛轻轻搔着人的心尖。
虽然唐明远注视的不是盈盈,可盈盈只是被那眼神扫一下,就觉得心头发热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渴望,恨不得那双眼只注视着自己,咬了咬唇娇声说道,“小师叔,你怎么把头发染成这个颜色?”
虽然唐明远年纪比她小,可是瞧着竟比她师父还厉害,盈盈家世不错自小又长得漂亮,更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很多人觉得中医很没有前途,却不知中医也分很多,像是程老这样的,上层人士恨不得捧着钱只求每月能让程老帮着把把脉,调理下身体。
越有钱越有权越怕死。
唐明远这样的可以说前途无量。
“我家亲爱的喜欢。”唐明远回答的时候,眼神里满是柔情,那样的爱意让人恨不得溺死在其中,哪怕盈盈只是被他的容貌惊艳,此时也生起了嫉妒。
却没注意到唐明远提到亲爱的三个字时,程柏脸色变了变,最终叹了口气问道,“他也来了?”
“当然。”唐明远仿佛没注意到程柏的脸色,笑着说道,“师叔,我的金针。”
程柏没再说什么,去屋里拿出了一个有些破旧的木盒递了过去,然后说道,“滚滚滚,赶紧回去吧。”
唐明远可知道这木盒是好东西,接了过来也没有打开,在孙致绚嫉妒中,直接塞到自己的背包里,然后扑过去搂着程老说道,“谢谢师叔。”
程老虽然有三个徒弟和数个徒孙,可是敢和他这么亲近的也只有唐明远了,其实想想连自己师兄都默许的事情,他再计较又有什么用处,“改天我炖点药膳,你带着他一起来吃吧。”
这话一出,孙致绚脸色彻底变了,他师父那一手药膳多少人求都求不到,如今却愿意为一个小辈下厨,哪怕是他跟着师父住了那么多年都没能吃上几次,心中只觉的师父偏心,难道师父不知道还要靠他老养老送终吗?想到这里眼神扫向了唐明远的背包,而且他怎么不知道师父有那样一套金针?
又聊了几句,唐明远就先告辞了,今天不算是正式见面,不过是提前来打个招呼,等改日大家都有空了,在一起聚聚认识,程柏总共收了三个徒弟,除了在医馆的大徒弟外,二徒弟是在医院任职,小徒弟是个不务正业的,出师后去开了个养生会所里面专门经营各种药膳,倒是赚了个大满贯。
唐明远现在住的地方是一栋二层的小别墅,还带一个面积不大的花园,花园里面的花早就被清理掉,种上了样子漂亮的药草和好打理的青菜萝卜,这里离京都大学步行只需要半个小时,周围住的都是京都大学的教授,不管是环境、位置还是安全性都是很好。
小区的绿化做的很好,路的两边都是大榕树,榕树之间的木椅上经常可以见到乘凉的人,有些人拿着书本正在安静的看着,有些人低声和旁边坐的人讨论事情,这边住的大多都有些年纪,生活的状态很悠闲。
唐明远刚进屋就看见沙发上坐着的青年,青年穿着一身棉麻的居家服,手中拿着一本书,看见唐明远就把书放到了一边,笑道,“回来了?”
青年容貌极盛,却因为浅色的唇和清瘦的外表让人莫名觉得怜惜,就好像染雪的牡丹,笑起来的时候更是让人恨不得把他拥入怀中,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捧到他的面前。
唐明远见到青年,漂亮的桃花眼就弯了起来,却没有靠近只是说道,“我先去洗个澡。”
“好。”青年换了个姿势更舒服的靠在沙发上看着唐明远,“我等你。”
唐明远把包放到一边就上了二楼,他家小瑾身体不好,他在医馆待了那么久,没有洗干净可不敢靠近他的宝贝小瑾。
等唐明远洗完澡,换了衣服下来就凑过去在楚瑾嘴角亲了口,坐在了他的身边,问道,“看什么呢?”
楚瑾很自然的从唐明远手里抽过毛巾,跪坐在沙发上帮他擦头发,“随便看看,医馆出了什么事情吗?”
唐明远眯着眼睛,像是一只刚吃了烧鸡的小狐狸,把事情大致说了遍,楚瑾静静地听着,等唐明远的头发擦干后,就把毛巾放在了一旁,斜躺在沙发上,把脚放在了唐明远的怀里,楚瑾的脚很漂亮,可就算是夏季屋中没开空调的情况下也是冰凉的,唐明远双手握着,“怎么没多穿点?”
“又不冷。”楚瑾其实是个感情寡淡的人,因为身体的缘故自小就不允许他有什么情绪波动太大,除了唐明远外,他对其他的人和事情没有任何的兴趣,哪怕是对他自己的,“我常年都是这样的体温。”
唐明远捏了下他的脚趾,楚瑾有些怕痒的缩了缩,“那个孙致绚心胸狭窄难成大器,只要防着他暗中使坏就是了。”
“放心吧。”唐明远身子一歪,靠在楚瑾的身体,其实这样的姿势并没有多舒服,可是他们两个喜欢,他虽然年纪不大,可是见过的事情却不少,在他决定要学医后,只要身体情况允许,师父就带着他到各处行医,大多是选山村里,有些山村民风朴实有些却很荒唐,若不是身边的保镖护着,有几次差点没办法活着离开,穷山恶水多刁民并不是歧视,而是一种对现状的解释,正是因为穷没知识,很多人不懂自己的所作所为是犯法和荒唐的,也是因为穷,才更容易见财起意。
楚瑾恩了一声,也不再提这些事情,他看出唐明远对医馆那些没兴趣,若是唐明远想要,不需要他开口,楚瑾也会想办法把那些送到他面前,“我弄了两张画展的票,要去吗?”
“要。”唐明远眼睛都亮了,桃花眼多情而缠绵,哪怕是见惯了的楚瑾,也不禁觉得心里痒痒的。
楚瑾很喜欢唐明远,那是一种融入骨子里的爱,楚瑾比唐明远大五岁,在唐明远还是个奶声奶气的小娃娃时,两个人就认识了,一直到现在他们也只有彼此,那是一种比爱情更深刻的感情。
十指相扣,楚瑾忽然有些好奇问道,“当年你怎么就和我表白了?”
“谁让你是我梦遗的对象。”唐明远说得很实在,他第一次梦遗的对象就是楚瑾,那双漂亮的脚踩在绒毛毛的地毯上,穿着一件纯棉的衬衣和亚麻的裤子,清瘦而孤独,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却有着别样的诱惑。
其实在这之前,唐明远对楚瑾就有朦胧的好感,他的外貌出色又不像楚瑾那样整日在家中就连学习都是请的私人家教,外面不少人和他示好,有男有女,有年纪相当的同学、青涩可人的学弟学妹和妖娆成熟的男男女女,可是唐明远从不觉得有想要拥抱在一起的冲动,却喜欢黏在楚瑾身边,哪怕整日里两人都不说一句话,也觉得舒服和安心,在梦遗后,唐明远直接下手把楚瑾订了下来,没有人比他更明白楚瑾的好。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连渣都吃不到,现在美人在怀,唐明远只觉得身心痛快。
楚瑾闻言挑眉看了唐明远一眼,他容貌盛极气质清冷,眼神中带着宠溺和情深,唐明远忍不住在他腰上轻轻揉捏了几下,让那缺少血色的脸颊染上绯红,这才强忍着心中的渴望停了手,握着他的手指轻吻。
唐明远正是容易冲动的年龄,又不像楚瑾一样因为身体不好很少有这方面的烦恼,可是唐明远很克制,那样的克制根本不像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
其实楚瑾心里明白,很多人觉得他们两个之间,性格更加清冷的是自己,其实并非如此,冷静到近乎自虐的从来都是唐明远,唐山是个好师父好大夫,却不是个好养父。
唐明远是个弃婴,是在冬天下着雪的时候被人扔在一个林子里的,不说林子里有没有危险,光是那样的寒冷就能要了人命,哪怕是个成年人也不一定能挺过去,偏偏唐明远活着等到了唐山。唐明远身体并不好,又被冻了一场,听唐山提过那时候他都觉得唐明远活不下来了。
这孩子命大,想活。
几次休克,唐明远都硬生生从阎王殿走了回来。
唐山尽心尽力救治他,哪怕医院都放弃了,唐山也没有放弃,而现在唐明远不仅活蹦乱跳的,还学了一身医术。唐山是唐明远的养父、师父和恩人,却并不是一个会养孩子的人。
唐明远的启蒙是本草纲目,自小学的是《黄帝内经》,他小时候更是医院的常客,只要没有生命危险,唐山一般都是雇人照顾他,经常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人影,楚瑾记得在唐明远刚上学的时候,因为瘦小,又格格不入被人排挤。
孩子总是最天真可爱,又很残忍的,可是楚瑾从没见过唐明远哭,甚至唐山至死都以为自己这个养子从小就是被所有人喜欢宠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