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演出很完美。
作为报答,徐雨桐主动请江千城吃饭。
晚饭后,一起漫步,H市的夜幕华灯初上,漫步喧闹的街道上,彩色的霓虹放肆迷乱。
明月当空,这条街道的躁动到达临界值,像是绽开的流光烟花。
周边很多的酒吧夜店,奢侈品商店的灯光亮如白昼,人们陷入迷醉和狂欢。
其中一处聚集了一大群人,徐雨桐拉着江千城的手,好奇地凑上前,发现是群跳街舞的人。
在他们当中,还有一个现场乐队,乐手们正在调音,一副要临场演唱的架势。
“千城,你可以上去唱一首歌吗?”
“我?”江千城一愣,“不好吧?这么多人。”
如果被认出来了,到时候怕很难收场。
“我好想听你唱乐队哦。”
见徐雨桐眼中溢满了期待,江千城猛然想到雪莉以前曾说过想有朝一日看自己的演唱会。
还记得,她说她要坐在最好的VIP座位。
回忆到这儿,江千城眸色柔软,“如果你想听我唱的话,那我就唱给你听。”
上台之前,他先戴上了墨镜,又故意把连衣帽往头上一戴。
走到拿麦的主唱前,他和主唱说了两句话,对方很通情达理,“可以啊。”
“唱给女朋友听的吗?”那主唱好奇地又问,“想唱什么情歌?”
江千城笑了笑,“《Take.my.hand》!”
旁边的贝斯、键盘手们都很诧异,“会唱摇滚?”
“我试一试。”江千城的态度很是谦虚。
可当音乐响起,他就像换了个人。
调整好麦克风的高度,江千城背着电吉他,骨节分明的指节移动到琴弦上。
伴随着一阵喧闹狂野的电吉他音,江千城吼道:“Hey!Hey!嗨起来!”
那是令人的血压飙升的嘶吼,声音好听到让人忍不住跟着尖叫疯狂。
几乎在一瞬间,所有人的身体如同过电般,身体里每个细胞都在叫嚣乱颤。
即使没有其他乐手的伴奏,单独靠江千城的嗓音,加上华丽的电吉他,也激动人心。
吉他声很快,越来越快,现场的震感,让人觉得心脏病都要发作一般。
乐声震得徐雨桐的耳朵发麻,当江千城唱出第一句英文时,她觉得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Sometimes. I. feel. like. everybodys. got. a. problem.”
(有时候我觉得所有人都有一个问题)
“Sometimes. I. feel. like. nobody. wants. to. solve. them.”
(有时候我觉得没有人想解决这些问题)
“I. know. that. people. say. were. never. gonna. make. it.”
(我知道人们说我们永远不可能成功)
“But. I. know. were. gonna. get. through. this.”
(但是我知道我们可以度过这个困难)
重金属一般的嗓音,有种沙哑,还带着一股子颓废,却又相当的粗狂。
高音飚上又假音持续,酣畅淋漓间,他将歌曲的难度也提升了一个境界。
其他乐手被他的音色和唱功震撼,慢慢加入其中,配合着鼓音和低沉的贝斯,气氛爆棚。
“Take. my. hand. tonight,Lets. not. think. about. tomorrow.”
(今晚请牵着我的手,让我们不要想着明天)
“Take. my. hand. tonight, We. can. find. some. place. to. go.”
(今晚请牵着我的手,我们可以找一些地方可去)
“Cause. our. hearts. are. locked. forever,And. our. love. will. never. die.”
(因为我们的心已经永远的锁在一起,我们的爱将永远不死)
“Take. my. hand. tonight,one. last. time.”
(今晚请最后牵我的手一次)
江千城蹙着眉,弹吉他,对着长杆的麦克风高歌的模样,帅得令台下男女无不朝他尖叫。
这就是能嗨翻全场,用音乐轰炸乱炸,刺激人心,凌虐众人五脏六腑的摇滚。
一次次陷入铁肺高音的轮番轰炸里,一曲结束,欢呼和呐喊声不停。
全场激动的情绪已经爆发到了一个临界点,接着死寂一片,看着台上那个金发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