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清考得了文科第一,陈橙第三,余敏瑾第五,第二和第四名是别的学校的同学。
陈橙和余敏瑾第一时间给风清清送上祝福。
班主任高老师也非常高兴。
风清清刚转来的时候,她不是很看好风清清,毕竟一个复读的,而且,是从乡下来s市复读的,还是走后门才进入东门中学的,想来成绩也不是很好。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在高三第一次月考中,风清清竟然考得了全班第一,此后每一次月考和段考期末考都得第一,现在,高考还考得整个s市的文科状元。
是她整个教学生涯中的第一个文科状元!
高老师乐的嘴巴都合拢不住了,连连夸奖风清清。
而另一边,于丽丽妒忌着眼睛都红了,只是,谁也没有搭理她。
风清清回家,告诉家里人这个消息。
风建设当场就傻在原地,而李小路,愣了一会儿之后,使劲地掐了一下风建设的胳膊,把正傻住的风建设给掐醒了。
“你做什么掐我?”风建设“嘶”的一下,说道。
“我掐你看看我们是不是在做梦?痛不能?”李小路问着。
风建设捂住自己的胳膊,眉毛一竖,怒道:“自然是痛的。我掐你看看,痛不痛!你不会掐你自己呀。”
话虽如此,但是他的手却没有动静。
李小路却不怕他,这话风建设都说了几十年了,但是不却从来舍不得掐她一次,她满脸笑容,兴奋地再次向风清清确认:“清清,是不是真的?!”
风清清点点头,高兴而大声地说:“是真的。我考得了整个s市文科的第一名。s市的文科状元!”
李小路笑的嘴巴都合不拢了,两手不停地搓着,语无伦次:“第一名,状元!文科。”
“清清,你真厉害!”风建设赞道。一年前,清清高考落榜,什么大学都考不上,现在竟然考得了第一。
风清清点点头,略有些心虚。
多亏了重生以为恐怖的记忆力,要不然,她也考不上了第一!
当然,这跟她的努力也分不开的。
“第一,清清,你肯定能上第一志愿!”震惊过后,李小路说着。
先前,风清清报了京城的京大,她还觉得非常险呢,有心想让孩子不报,便是最后还是妥协了。
现在这成绩一出,这京大肯定能考得上。
“嗯。”风清清兴趣缺缺,考上大学,算是圆梦了,只是,在大学时,究竟在学些什么,她倒是非常茫然,后来就报了个京大中文系。
生意她做过了,炒股也炒过了,然而学问却是没有做过。
她想做一下学问。别的不说,这重生的金手指可不能浪费!
“乖女,怎么这副表情。好了,好了,你先回去好好睡个觉,我等会去工厂里叫你哥他们回来庆祝一下。你也写住给你大哥说一下这成绩。”风建设乐的没等风清清回答,自己就坐上风清清那辆自行车就出门去了。
“快,写信给你大哥。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呢,你大哥知道了,肯定很高兴。还要写一封信给你大伯,让你大伯一家也高兴高兴。我去通知店里的人,今天晚上早点关门,明天再庆祝。”李小路乐呵呵地说着,推着风清清进了房间,自己就出门去了。
风清清笑了笑,然后就回房去写信去了。
晚上,风瑞清和陈江还有李天龙都回来了,他们早就知道风清清考的了整个s市的文科第一。
一见面,纷纷恭喜风清清。
大伙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饭。
吃过饭之后,大家就在一起闲聊。
“陈安志和夏桂花他们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脸肯定立马就绿了。他们家陈安志再厉害,也只是考上g市的一个普通大学,哪里比得了清清?!”风瑞清高兴地说道。今天下午听到他爸说这个消息的时候,一直沉在胸中的那股郁气立马就消散了。
这下子,夏桂花的鼻子肯定得气歪。当初,她因为清清考不上大学,过来退婚,结果,一年后,清清不止是考上了大学,还得了整个s市的第一。夏桂花那人,平时最重要的是她的儿子,现在,清清比陈安志还要厉害,夏桂花肯定气的发疯。
“真想回去看看夏桂花的表情。”陈江乐呵呵地笑道。
“清清可真厉害。我小学都没有毕业,清清竟然考得了个状元。”李天龙满脸都是羡慕的神色说着。
“现在有那种成人高考。天龙哥如果努力的话,也能凭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学。”风清清说着。
李天龙却是摇摇头,说:“算了,我本身就不是那块料。坐都坐不住的人,怎么看书复习?我还是努力做生意吧。”
风瑞清和陈江也乐呵呵地笑着。
“爸妈,我们要不要摆流水席庆祝一下?”风建设建议道。清清可是他们家的第一个大学生,这么光宗耀祖的事情,得摆席庆祝一下才成。
可惜现在是人在他乡,要不然,在这里摆上一天的流水席,请親朋好友过来热闹热闹一下也好。
风建设摇摇头,非常可惜地说:“我和你妈也想弄这个流水席的。但是我们在s市没有什么親朋好友,做的话,也没有什么人过来。”
“我想过了,就在店里摆两三台,请几个相熟的人过来吃一顿饭庆祝庆祝就成了。”李小路说着。
他们家的人一桌,店里的员工一桌,还有几个相熟的人一桌,刚好可以够三桌人。
这么光宗耀祖的事情,不摆流水席庆祝也不行。
“也好。”风瑞清点头道。
于是,众人就决定第三天再庆祝。除了自己家的人之外,还邀请了杨九,还有莫玲、黄烈火等。
风清清这边则是请了陈橙和余敏瑾。
她在s市比较要好的就只有这两人了。
第二天,风清清一到店里,就收到了众人的恭喜。
给礼物的给礼物,没有礼物的给一个红包。
而林春萍,则是卤了两只猪蹄给风清清。
“清清,你看到你喜欢吃猪蹄。想着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好送的,便做了两只猪蹄给你,你吃吃看,合不合你的口味?”林春萍不好意思地拿出两只用塑料袋装着的猪蹄。
褐色的两只大猪蹄,静悄悄地躺在白色的塑料袋里。
风清清一愣,脸色复杂地接过来,向林春萍道了谢,“谢谢婶子。这猪蹄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她最是喜欢吃猪蹄,前世,林春萍也常常卤给她吃,只是,这一世,自从遇到林春萍之后,她就没有再见过林春萍做卤味了。
她以为干妈不会再做卤味,因为就是干妈老公就是学了这个卤味然后去京城那边开店,发了大财,才跟干妈离婚的。
却是想不到,她干妈今天竟然拿出这卤味。
众人不解地看着眼前这两只猪蹄,有些不解。
“婶子,这个是什么东西?我昨天就看到你弄了,闻了一个晚上的香味,馋的很呐。”吴兰嘟着嘴问道。她现在是跟林春萍和林春梅两个婶子一起住。
所以两个婶子有什么事情她也知道。
昨天晚上婶子做这个的时候,可香死她了,她问婶子做的是什么的时候,婶子只是笑了笑,然后说没有熟。
她以为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可以吃一吃这个东西,谁知道婶子竟然拿过来送给小老板。
“这是你春萍婶子的独家手艺,我也有好久没有吃到了。”林春梅看着那两只猪蹄,感慨地说。
风清清装着不懂的样子,听到那两只猪蹄,掀开塑料袋的一角,轻轻地闻了一下,然后问:“婶子,这两只猪蹄要怎么吃?清蒸?红烧还是凉拌?”
熟悉的气味涌入鼻端,风清清都觉得自己的眼睛湿润了,她使劲眨眨眼睛,让自己看起来若无其事。
林春萍笑了笑,说:“不用那么麻烦,这两只猪蹄我卤好了。用蒸饺子的蒸笼蒸一蒸就可以吃了。凉拌也好吃的。”
“那中午我们就吃这个。我们大家一起尝尝婶子的手艺。”风清清笑道,然后又将那两只猪蹄递回去给林春萍,说:“婶子,还是得劳烦你来弄一弄。”
林春萍接过,笑着应了下来,说:“这有什么劳烦的?只是顺手的事情。我这两只猪蹄卤了一个晚上,够味,大热天吃着也不会腻,等会保管你吃两碗饭。”
中午,林春萍动手将那两只猪蹄给切了。一只上锅蒸热,另外一只,则是和切成丝的青瓜,再加些辣椒油拌了。
菜一端上来后,众人就非常捧场地将筷子伸到那四盘猪蹄那里。
这一吃,筷子就没有停下来过。
风清清果然如林春萍所说的,吃了两碗饭。众人也吃的满口流油,待放下筷子,那四盘猪蹄全都吃光光了,连青瓜丝都吃完。
吃过饭之后,风清清就去找了林春萍,想跟她说这卤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