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抱大腿
传鹰来到这塞外冰寒之地,千里追踪,便是为了搏杀了肆虐一时的几股马贼。
恰好,他追击色目陀来到这座小镇,一进入镇中便听见了凄惶的哭声。
一番询问之后,传鹰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他以追踪之术,很快就寻到了马贼们的踪迹。
在暗处听到赫天魔的一番话,见到他肆意滥杀之后,传鹰义愤填膺,果断选择了出手。
雷厉风行的七刀,每一刀都有骇然的刀意,如瀑布如深渊,绝不重复。
赫天魔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刀道天才,见他不过二十来岁,但那超然独立的风采,已能直追无上尊了。
传鹰的每一刀,划破空气所生的风声,能都传到十丈之外。足见他的刀气已能笼罩方圆十丈,实在是惊世骇俗。
他的刀势纵横捭阖,似是从千军万马的血战中磨砺出来的一般。
七刀破开了赫天魔堪称绝对防御的金身,传鹰那平实的一刀,却蕴含着他的道。
一刀之中,包含着生生不息的变化,无穷无尽,无始无终,因而根本无从防御。
到了这个层面,已非纯粹的真气这种能量的较量。
传鹰所展现出来的,才是完完整整的身心的完美结合,只差一步,若能将“神”领悟,他便能达到传说中那个境界。
无上尊八师巴最擅长的是“神”,但在身心方面,还大不如眼前这个年轻人。
他也曾对赫天魔说过:这种精专于身体的修行,虽要强过独修心、神之一的神知境,可一旦遇到二者兼修的存在,那他将会是破绽百出。
如今正是映证了八师巴的谶言。
一股死亡的气息,正在渐渐笼罩赫天魔。
“你是谁?”
赫天魔惊悚地问道。
传鹰侍刀而立,神色肃然,一字一顿铿锵有力道:“在下传鹰。”
“传鹰?”
这两个字的名字,宛如两颗巨石,在赫天魔的识海中震起巨大的波纹。
姓传的人本就很少,而这样年轻的奇才,根本就是闻所未闻。
一刹那,赫天魔陡然惊醒。
他想起了无上尊一直在寻找的那个人。
“是你!”
八师巴瞳孔放大,不可思议地盯着传鹰。
传鹰并不明白赫天魔的惊愕,他只冷冷道:
“你恃强凌弱,滥杀无辜。传某虽非侠义之士,但也不能视若无睹。今日斩伱于刀下,是为正本心。”
听到这话,赫天魔回过神来,讥笑道:“到了你我这个层次,凡人的生死,又算得了什么。你要战,那便战!”
与方才对付刘风不同,面对传鹰之时,赫天魔心中根本就没有把握。
但他从来就没有退缩的想法,即便是战死,也不能后退半步。
赫天魔袖子一抖,一根长索为真气所灌满,如灵蛇一般向着传鹰袭去。
传鹰喝了一声,长刀闪电劈在长索尖上。
与此同时,赫天魔身上的白袍完全崩裂开,露出他浑身赤金色的肌肉。
赫天魔全力一击,凝聚出金色的拳影轰向传鹰。
传鹰蓄势已久的一刀劈出,蕴含着天地之威。刘风静静旁观,只觉其声势虽不如山崩秘技,但其却蕴含着某种特别的规则在其中。
赫天魔直面这一刀,深深感受到了其恐怖之处。除非是无上师八师巴亲自出手,否则绝难化解这一刀。
这一刀劈散了赫天魔的金色拳影,血洒大漠,赫天魔金身被破,恢复了黢黑的肉体。
他自知与传鹰境界相去甚远,留下来也只会是送死,旋即锊空逃走。
而传鹰聚精会神,长刀再度劈出,刀光迅速越过三十丈的距离,径直劈在赫天魔背后。
赫天魔如流星一般坠落,陷入大漠之中,遁地奔逃,转瞬不见。
刘风叹了口气,可惜还是让这黑鬼逃走了!
传鹰收起厚背刀,喃喃道:“他中了我两刀,已是到了大限,却燃烧精血施展天魔遁法,此去也是必死无疑。”
刘风点了点头,传鹰的刀法确实已臻通天造化的地步,赫天魔连中两刀,自是必死无疑。
但他施展秘法逃遁,或许只是为了给八师巴报信。
这时,传鹰的目光又落在了刘风身上,笑道:“小兄弟年纪轻轻,一身修为,竟能同他这等神知高手斡旋,实在是了不起。”
刘风脸微微一红,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传鹰也不过二十来岁,仅靠自己就修成了神知境,而自己身怀系统外挂,却只能在赫天魔的追杀下狼狈逃窜......
传鹰实是自己遇到过的,目前为止最强的男主角!
还好,他并没有站在自己的对立面。
“但我更佩服的,却是小兄弟明知不敌,但仍挺身而出的勇气。”传鹰目视着刘风徐徐道。
刘风拱了拱手道:“在下刘风,多谢传大哥救命之恩!”
传鹰此人,潇洒不羁,性格直爽,但又不缺谋略,其武学天赋和最终实力,即便是在整个黄大师系列之中,也能列入前十。
如此人物,若不结交一番,岂不浪费!
是以,刘风才会将真名告知。
说着,刘风又将人皮面具扯下,以真容相视。
传鹰微微一愕,既是讶于他高明的易容术,竟叫自己没能看出半点儿破绽,更惊于他清秀倜傥的长相。
他见刘风如此坦诚,也不管刘风是何出身,大笑道:“我瞧你甚为投缘,假以时日,或许我们会有并肩作战的契机。”
刘风心中一动,当即拱手,颇为不要脸拜道:“传大哥救命之恩,小弟没齿难忘。今日一见传大哥,便倍感亲切。若不弃,小弟愿拜传大哥为义兄!”
传鹰愣了愣,爽朗笑道:“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要是还不答应,岂不是太不给面子!”
他本就是个不拘俗礼之人,兴之所至,任意行事。
刘风大喜,当即就同传鹰结拜为异姓兄弟。
“大哥,你怎么会到大漠中来?”刘风明知故问道。
传鹰毫无保留道:“此来大漠,是为了炼刀。”
“如何炼刀?”
传鹰的目光透过茫茫沙海,望向远方。
“父母只有我这一个孩子,自小我就不喜欢跟其他小孩儿一起玩。有时会躲进深山老林子里,一个人偷偷读书思考。等到十六岁时就读遍了四书五经,这些儒家经典中暗含着某种气韵。”
好家伙,他十六岁还在寻花觅柳,传鹰就开始悟道了?
“我舅厉灵有一天云游到了我家,见到我之后,很是高兴。他就在我家中住了下来,经常带我游山玩水。徜徉山水之间,我也看到了更多的气韵......”
再后来,厉灵便将易学理数、地理天文、仙道秘法,一股脑儿尽传给了传鹰这外甥。
传鹰也是一学便晓,一懂便精,到二十一岁已能另出枢机,自成一格。厉灵长叹三声,大笑下飘然而去。
传鹰则独自远游,十多年来遍历天下名山大川,以至乎这西北苦寒之地,寻求他的道。
“我十五岁时,以飞燕练剑,费了相当长的日子,观察燕子飞翔的轨迹,发觉那种弧度的飞行暗合天地至理,就融会于剑法之中。”
“十七岁便能从任何角度斩杀闪电掠过的飞燕,我舅父都甘拜下风。”
“二十岁那一年,我不再用剑,转而用刀。来到这塞外冰寒之地,也是为了铲除肆虐一时的几股马贼。”
刘风静静地听着传鹰装比。
没办法,人家凡尔赛,那确实是有这个资本。
二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已回到了小镇上。
“色目陀所在的沙漠之狼,也是我此行所要对付的最后一支马贼。”传鹰看着被镇上人们拿来当球踢的色目陀的脑袋,对刘风发出邀请道,“怎么,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去?”
“当然!”
有传鹰这个大粗腿在,刘风也不怕出什么问题了。就算遇到自己对付不了的强敌,传鹰一刀估计也就秒了。
要是能让这位好大哥跟着自己到少林寺去转一转......
二人骑在镇上买的大宛马马背上,刘风开口试探道:“大哥,等大漠上这件事解决了,你有什么打算?”
传鹰想了想,过了许久才道:“我父母都是宋人,我应该会回去看一看。”
刘风点了点头道:“宋国确实是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北方第一大门派少林不就在宋国吗......大哥可曾去过少林?”
传鹰摇了摇头:“少林宝刹的大名,我自小便有听过。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前往拜访,若是之后有时间,是该去瞧一瞧。”
“这就太好了!”刘风当即拍手道,“正好过段时间,我也要去一趟少林,正好能与大哥同行。”
传鹰微微颔首,又道:“只是我也不确定什么时候能够彻底找到我想要的东西。若是时机得当,或许我们可以同行。”
二人一路策马奔腾,一路交谈增进了解。
传鹰擅长追踪之术,早就找准了大漠之狼的大本营,乃是沙漠之中的一座沙城。
色目陀带出来的三十来人,是大漠之狼的骨干,而在大漠之狼的大本营,则有不下四五百人的马贼。
他们盘踞在废弃的沙城之中,将此处打造成了一座军事堡垒。
远远望去,便能见着城楼上站岗的马贼,虽是衣着不一,但却都有二流以上的实力。
实力太差的,沙漠之狼根本就不收,就连充当喽啰的资格都没有。
而在整个沙城之中,实力最强的,还是蛰伏在此的任璧。
他绰号荒狼,早些年亲自带人出去打家劫舍,一身硬气功刀剑不入,因而打出了“大漠之狼”的旗号。
但后来,在一次行动中,荒狼受了极重的伤,自此便蛰伏在沙城之中,不再亲自走动。
刘风立在沙堆上,望着远处的沙城,问道:“大哥,怎么办?”
传鹰笑了笑,一拍马屁股:“直接上!”
于律律一声马嘶,传鹰连人带马直接冲向沙城。
“敌袭!”
沙城中顿时响起了尖锐的哨声,没一会儿,密密麻麻的箭雨向着传鹰、刘风二骑载落下来。
传鹰挥舞着厚背刀,如旋风般将箭雨挡开,待到城门前,一刀劈落。
轰然一声,宽大的城门竟被一刀直接劈开。
城中的马贼瞠目结舌,只觉宛如做梦一般,世上竟有人能如此神力?
他们平时推开城门,都需要二三十人合力!
在马贼头领的吆喝下,众马贼操起武器,向着传鹰杀来。
传鹰毫不留情,刀刀毙命,不多时,已有百来名马贼被斩于他刀下,整个沙城中心简如屠宰场一般。
刘风跟在传鹰身后,心中也不禁是一阵反胃。
传鹰此刻却冷冽如石像一般,身上没有沾上一滴血。
众马贼已被吓得胆寒,不自觉地向后退去。
“是何方神圣?给我荒狼一个面子,请退去!”
伴随着一阵嘶哑的嗓音,众马贼四散而开,只见一个满脸短戟须,身着华服,骤眼看去像个腰缠万贯、颐气指使的大商贾走了出来。
但与一般商贾不同的是,他浓黑的剑眉下射出那两道阴骛威严的目光,一看就非善类。
更慑人的是他一脸阳刚之气,手足都比一般人粗大,整个人含蕴着爆炸性的力量,若上阵杀敌,此人必是悍不畏死的无敌勇将。
他自然就是大漠之狼真正的领袖——荒狼任璧了。
先天高手,只可惜,受了很重的伤,根本就没法发挥完全的实力。
刘风一眼就看出了他的状态。
传鹰颇为失望地将厚背刀收了回去。
这传说中的荒狼,根本就不值得他出刀。
这对任璧而言,无疑是极大的侮辱和挑衅,但他这样一名曾经骄傲的武者,却丝毫也没有感到愤怒,反而笑道:
“远来是客,请里面上座!”
任璧指了指沙城内的宴席,又道:“正好城中也有一位贵客。”
传鹰望向他所指的沙城高楼,不知在想些什么,竟然没对他出手,而是默默点了点头。
任璧哈哈一笑,刘风也没多言,便跟着任璧一起走进了高楼。
高楼之中,摆设了极其奢华的宴席,更有他们从四处城邦掳来的少女充当的舞姬在表演,之所以知道这些是被掳掠而来的,只因他们都戴着镣铐,并且露出的肌肤上无一不是伤痕累累。
而在宴席宾客的最上位,则坐着一个络腮胡的华服青年。
任璧挥手介绍道:“这位,就是东突厥金狼军的少帅,颜回风!”
颜回风的样貌似是中州人与突厥人的混血,他蓝色的瞳孔望向刘风和传鹰,不屑道:“任城主,这是哪来的两条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