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傻子王信
街道拐角处,有一棵古槐树。
估计有年月了吧,树干粗的,需要两三人合围才可以抱过来。枝桠张开,就好像一张大伞。
一个三十多岁的俏丽女人,正站在树下。
身边跟着一个看上去有十来岁,虎头虎脑,浓眉大眼的童子。皮肤呈现出一种古铜色,体格非常的粗壮。只是,童子的目光看上去有些呆滞,站在那女人的身边,两眼无神的张望着。
嘴角,一串晶亮的涎液,却不知道抹去。
这俏女人,刘阚认识。正是当日来到沛县,和审食其第一次喝酒的那座酒肆女老板,王姬。
不过刘阚和这位风情万种的女掌柜,还真的是没太多交集。
除了刚开始和审食其去喝了两次酒之外,基本上就没有再见过王姬,甚至连话也没说过几句。
刘阚疑惑的指了指自己,意思是说:你叫我吗?
王姬用一方很干净的手帕,给旁边的童子抹去嘴角的涎液,牵着童子的手,走到刘阚跟前。
“小兄弟,有日子没见了!”
王姬的模样有些清瘦,此刻也没有当日在酒肆中的泼辣和风情,稳重而端庄,看上去另有一番味道。
是啊,有日子没见了!
自从刘阚罚作到现在,一年多了,怎么可能见过王姬?沛县大牢在城南,而王姬的酒肆在另一边。就算是每天罚作,也少有机会路过酒肆。刘阚微微一笑,看了看王姬身边的童子。
“姐姐刚才可是叫我?”
王姬比刘阚大,而且在这个年月,还没有老板娘这个称呼。索性随着审食其的叫法,称呼她做姐姐。
王姬点点头,“刚才看见阿阚兄弟去找阿其,本是想打招呼的,可又担心耽误了兄弟的事情,所以就在这里等着……阿阚兄弟,不会耽误你什么事情吧,若是的话,我们回头再说也行。”
这女人说话的时候,带着一股子水乡特有的吴侬软语。
刘阚心知王姬定然是有事情,否则的话,也不会专门在这里等待。不过,又会是什么事呢?
“姐姐有话但说无妨,我这会儿倒也没什么大事。”
王姬看上去很为难,犹豫了很久,这才怯生生的说:“阿阚兄弟,我那酒肆,已经不再做了。”
“哦?”刘阚一怔,“好端端的为何不做了呢?”
王姬苦笑一声,“不是我不想做,实在是做不下去了。阿阚兄弟,你也许不知道……你那泗水花雕一出,谁还愿意喝我们那种粗鄙的酒水啊。不止是我,城里好多家酒肆都也都做不下去了。武姬那边的酒肆早在半年前就关了,带着她的女儿,说是和人一起出去寻生意了。”
武姬吗?
刘阚还真的是没有半点印象。
也难怪,他平日里很少饮酒,就算是偶尔两次,也都是和审食其去王姬的酒肆。武姬的名字,他只听说过,却没有去过。更不要说那武姬,连长什么样子,刘阚都不太清楚。
不禁有些赦然。
只顾着自己发家致富了,却忘记了旁人。
刘阚轻声道:“姐姐,泗水花雕虽好,但价格昂贵,等闲人怎能喝得起呢?”
王姬苦笑一声,“是喝不起,可挡不住你那花雕香醇厚重。一些地方干脆高价买了花雕,然后用水勾兑调和,虽比不得原汁原味,也强过我们那等自酿的劣酒。这样一来,价格也就贱了。”
掺水的假酒?
刘阚有点懵了。没想到,在这个时代就有假酒的说法了嘛?
“好了,我也不是怪你。”王姬见刘阚脸色阴晴不定,连忙说道:“其实,我是有事想要求你。”
“求我?”
刘阚不太明白,王姬有什么要求他的。而且要说起来,他和王姬并没有什么交情,甚至比不上审食其。这莫名其妙的一句,让刘阚有点摸不着头脑,于是疑惑的看着王姬,等她说下去。
王姬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轻声道:“其实,我也知道不该来求阿阚兄弟……但是求别人,我却不太放心。我知道,阿阚兄弟你是个讲情义的人,在这沛县城里,提起你阿阚兄弟,谁都要赞上一句好汉……酒肆我是开不下去了,但总归是要找些活计。我听人说,相县在征召。”
“征召?”
王姬点头,“是啊,征召一些妇人,说是洗衣做饭。但具体的是做什么,我还不清楚。所以,我想去相县看看……如果好的话,三年五载的,能积攒下些钱帛来,将来也能有个着落。
只是……”
说到这里,王姬由于了一下,用慈爱的目光,看了一眼身边的童子。
“这是我儿子,叫王信,今年才八岁。人挺老实,也能干活,很听话……以前我开酒肆的时候,没少帮衬我。只是……有点愚笨。我去找活计,却不能带着他,所以想烦劳兄弟照看一下。”
愚笨吗?
分明就是个傻子嘛……不过这小子的个头,可是和刘阚有的一拼。才八岁的年纪,却好像有十几岁的样子。刘阚蹲下身子,却发现傻小子王信本能的往后一缩,抓住王姬衣角的手,更紧了,死死的不肯松开。
“他这是……”
王姬连忙说:“阿阚兄弟,你别误会。信不是躲你,只是……你也知道,像我这样的女人,想要做个活计,并不容易。信有时候不懂事,被人殴打……同龄的孩子也欺负他,其实,信真的很老实,不会给你添太多的麻烦。只要给他一口饭吃,让他干什么,他都是可以的。”
这心里,没由来的一酸。
刘阚伸出手来,摸了摸王信的脑袋。
“姐姐,相县为什么征召女子?”
“不清楚,据说是要往南边去,能拿岁俸的……但具体做什么,却不甚知了,所以我才去看看。”
南征,肯定是南征百越!
如果说之前刘阚还有点不能确定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可以完全确定下来了。
秦军征伐百越,并没有在史书上留下太多的笔墨。刘阚也只是有个印象,依稀记得,死了很多人。王姬这身子骨,如果往百越去,岂不是……且不说别的,只百越的气候就很可怕。
前世,刘阚看过一本书,是关于岭南地区的发展情况。
岭南地区最早就是称之为百越,有很多的土着,还有凶猛野兽。在秦汉之时,百越还是一片蛮荒地带。高山峻岭,丛林密布……最可怕的是那里的瘴气,稍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姐姐,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
刘阚站起来,沉声道:“这次官府征召,绝非一般的小事。昨日还押送了一批青壮刑徒往相县,说不准啊,会打仗的。您要是去了,能不能拿到钱是一说,这性命能否保住,都不一定。”
刘阚的声音很小,但王姬却听得清清楚楚。
顿时花容失色,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她也知道,刘阚现在可不是普通的人……那可是朝廷承认的‘士’。能说出这番话来,绝非无的放矢。但是不去的话,这今后的日子又怎么过?
刘阚想了想,又看了看王信。
突然说:“姐姐,我母亲年纪已经大了,整日的操持家务,我这个做儿子的实在是不忍心。您是个勤快的人,手脚又麻利,不如去我家,帮我照顾一下我母亲的生活吧。缝缝补补,洗洗涮涮的,做个饭,帮忙照看一下田地。我这边呢,以后估计会很忙,不在的时候,可就要烦劳您了。
信年纪还小,也离不开您。
你就带着他去我家住吧……吃饭是不用担心,每年给你五百钱的工钱,什么时候想走,随你的便。”
五百钱,那就是相当于一个农户一年的收入。
王姬闻听喜出望外,拉着王信的手,当街就要跪下给刘阚磕头。
刘阚拦住这母子,轻声道:“姐姐,你且带着信先去我家,见到我娘,就说是我让你去的。先安顿下来,其他事情等我回去再说……我这边还有一点事儿,就恕我不能陪你一起回去了。”
王姬连连点头,又是一番感谢,然后才带着傻儿子王信,往城外走去。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又愿意抛家弃子的外出讨生活呢?哦,也许有人愿意,但刘阚却不能认同。
征伐百越的战争,即将开始了。
那么距离天下大乱,秦失其鹿,还有多长时间呢?
刘阚不清楚,但是心头的压力却变得更大。目送这王姬母子离开,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转身往曹无伤家走去。
罢了,走一步是一步吧……
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要积蓄力量。一俟大乱出现,也可以有自保之力。
慢着!
刘阚突然想起了什么,只觉眼睛一亮,计上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