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找好了?在哪?我跟你说,其他的不重要,但一定要找个清静些的,就像书书她们那样,偏僻不要紧,但是一定得清静知道吗?周围要是没有邻居就更好了。”潘宁实在是被隔壁一家子折腾怕了,不由得对邻居这种生物产生了敬而远之的想法。
互帮互助她是不想了,只要不找麻烦就成。
“放心,这次我肯定打听清楚,一定不会碰上这样的事情了。”丁鸣保证道。
“那就好。”潘宁叹了口气,“真希望能够早点搬出去。”
要不是怕老人也跟着担心,她跟丁鸣都恨不得搬回丁家去了。
好在,这样的日子,也没几天了。
丁鸣揉了揉她的肩膀,无声的安抚着。
“行了,先把这些肉都放柜子里去吧,别让人看见了,要不然又不知道要招惹出多少是非来。”潘宁收拾着东西,里面突然掉出一张纸来。
“这是什么?”
丁鸣偏过头看了眼,“应该是嫂子写的做这腊肉香肠的方子,先收着吧,年底的时候我买些肉回来咱们做了试试,要是味道可以,就多做些给嫂子他们寄过去。”
“成,要是味道可以,年底的时候就拿来送礼。爸妈他们,还有哥哥嫂子都送点。”潘宁点点头,建议道。
一碗水端的很平。
“你再给我讲讲书书的事,她在那边过的怎么样?还适应吗?”其实她还想问问顾明景对书书好不好,但想到两人的关系,她还是住了嘴。
问也没用,从丁鸣嘴里,就说不出半句他顾哥不好的话来,当然了,告状的时候不算。
问他,还不如她自己写信给书书呢。
丁鸣还不知道自己在媳妇心里已经成为了哥吹,此时正笑容满面的介绍着。
“嫂子他们过的可好了,房子大就不说了,家里还有火墙,冬天柴火一烧,家里可暖和了。家里还有的也都有,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都一个不落。”
“天气好的时候,嫂子隔三差五的就骑着自行车四处逛逛,附近几个村她都逛熟悉了。谁家的鸡蛋新鲜,谁家换东西公道,谁家的手艺人做出来的东西结实又耐用,她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对了,他们家后面还有一座山呢,虽然不算高,但是里面东西可多了,我带回来的春笋就是嫂子带我去山上挖的,特别新鲜,明儿个咱们就做了吃了,嫂子做的油焖春笋,春笋炒腊肉,还有腌笃鲜都特别好吃。”
“除了春笋,还有蘑菇,雨一下,山上的蘑菇就全都冒出来了,捡起来特别爽。还有野菜、野果、板栗等好多好多东西,野菜很新鲜,包饺子好吃。野果有的甜有的酸,板栗我去的时候该没有,嫂子说她去年打了不少。”
“对了,山上还有野鸡,就是它飞的太快了,我没逮住,让它给跑了。”说到这里,丁鸣的语气中有些明显的遗憾。
显然,对那只没能够逮住的野鸡耿耿于怀。
潘宁认真的听着,随着丁鸣的讲述,脸上的笑意也越来越深。
看来,书书在那边日子过得应该不错。
说不定,比起以前在京市的时候,如今的她还要更自由自在些。
“想吃野鸡过两天就去买一只,家里还有些书书寄过来的榛蘑没吃完,到时候我给你做榛蘑炖鸡吃。”
“不,我不是想吃鸡,我只是想吃那一只鸡。”丁鸣缓缓摇头,语气沧桑。
他想吃的是鸡吗?那是对于自己失败的不甘心。
可恶,他竟然让肉从他手里飞走了。实在是太浪费了!飞的那么高,跑的那么快,一看就知道肉质紧实,味道肯定特别好吃。
潘宁挑挑眉,“所以,你到底吃不吃榛蘑炖鸡?”
“吃!”答应的十分干脆果断。
“那不就结了?记得买鸡。”潘宁丝毫不意外他的回答。
丁鸣吸溜了一下口水,仿佛已经闻到了榛蘑炖鸡的香味。不怪他意志不坚定,实在是榛蘑炖鸡的诱惑太大了。
“好了,东西收拾收拾准备吃饭了,时间不早了,早点吃完休息,明儿个还得上班呢。”
“成,东西先放桌子上,一家家的分开来放好,明儿个我给每一家送过去。”
两人很快将所有的包裹都分类整理好,洗了手便准备吃饭。
饭菜是潘宁早就做好的,不过因为不确定丁鸣什么时候到家,就一直放在锅里保温,这会儿还热着呢。
丁鸣早就饿的不行了,一上桌就狼吞虎咽,潘宁见了心疼,一个劲的给他夹菜,自己倒是没吃两口。
“你别光给我夹菜,你也吃。”
“不用管我,我中午吃的多,这会儿还不饿,你多吃点。”
***
从市里回来好几天以后,顾明景果然带回来了一张电风扇的票。
想着赶早不赶晚,趁着现在风扇还没应季,库存充足,赶紧先给买回来,免得到了夏天,一大堆人抢着要,拿着票都不一定能够买到。
于是在顾明景再次休息的某一天,两人便赶紧去了市里,将风扇给搬回了家。
因为风扇体积不大,倒也没有引来什么关注。不像前些天家属院的一户人家家里买了台黑白电视机,顿时引起了轰动,大伙全跑去家里看热闹去了。
简书倒是没去,不过也挺吴秀芳说了那天的盛况。后面连着好几天家里人都没断过,算是去看稀奇蹭电视的。搞得女主人当时就发了火,后面几天更是闭门不开了,没少被没占到便宜的人在背后说嘴。
这件事引得简书离众人更远了些,其实当个宅女也挺好的。
“好了,今年夏天好过了!”她拍了拍电风扇,很是满意。
顾明景也很满意,有了风扇,今年媳妇儿总不会再嫌他身上热,把他给推开了。
也的确如此,有了风扇,这个夏天,小俩口的日子的确更和谐了。
这可都是风扇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