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这句话在很多人心中或许只是一句俗语,但在张君的案件中,却显得尤为贴切。
除了陈乐和杨明艳被张君保住以外,其余的均被他推下了火坑。其中,最为意难平的就是陈乐。
入狱后的陈乐,在了解了张君的罪行后,依然没有放下对张君的爱。在面对记者的采访中,她三次提到:“下辈子要做张君的第一个女人。”
在狱中,陈乐两次接到张君从另外一个狱所打来的电话。
张君说他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这个时候最想念的人就是陈乐,他这辈子只对不起陈乐,只有让他的儿子来弥补,让他15岁的儿子张骁长大后娶陈乐。
但就是这样荒唐的誓言,竟让陈乐难以自持,一连三天不吃不喝。她的辩护律师见她时,她已经虚弱无力。
同样也是4月21日这天的上午,陈世清、李泽军、赵正洪、严若明、许军、李金生6人,被依法判处死刑。王宇被判处无期徒刑。陈乐在张君的力保下,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这就是团伙主要人物的刑事判决。
再看一下一些小角色的结局,他们基本都是另案处理的。
首先是张君的前辈王启福。
他于2001年10月24日,被重庆市检察院以包庇罪提起公诉。
不过,两个月后撤诉了。
到同年12月30日的时候,再次以受贿罪为提起公诉。
受贿罪和包庇罪在张君这个案子中,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之所以前面撤诉,是因为王启福说自己不知道什么张君,他就知道龙海利,同时也不知道龙海利就是罪犯,所以包庇罪无法定性。
这里可能有人会觉得,他不是知道张君有枪吗?第一次见面还弄得剑拔弩张,这还不是名正言顺的包庇吗?
可是,由于过去时间太长了,也没有证实,所以证据链不能形成闭环,此项罪名未能成立。
不过,受贿这边很明确,因他多次收受张君的财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接下来是高丽君和陈桂生。他俩均是益阳市枝江机械厂的员工。赵正洪通过高丽君,多次购买大批猎枪,而枪的源头正是陈桂生。
本来俩人可能是“畸形”关系,但高丽君在被捕后,积极向警方检举揭发,并且提供了张君团伙大量的犯罪线索。
后经证实,全部都是真的,这就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了。所以,2001年的7月17日,高丽君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桂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到此,该案所有相关人员的处理结果都已经讲完。但是之前说过,他们在关押期间的表现是五花八门的,分别讲一下,权当一乐了。
首先是陈世清。2001年5月19日,这是他临行的前一天,他彻夜未眠。据说,光卫生间就去了16趟,估计这就是传说中的“吓尿裤子”了吧。
李泽军还是跟以前一样,满脸的不在乎。关押期间,他还想写一本什么回忆录,最后到底写没写,也不知道。
但是,临刑前的最后一夜,他想起了老婆和孩子,终于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再看下赵正洪,这小子从进去就一直很牛逼的样子,跟谁都七七八八的。即便是面对管教,他也各种作,居然还想让管教给他拍一张不戴“银手镯”的全身照。
严若明呢,感觉自己很冤,一天天的就是唉声叹气。但是,都这时候了,还有什么用呢?
许军这边很搞笑,感觉在外面跟没睡过觉似的,从进去一直睡到走。
最后采访的时候,他就说他恨自己管不住那张破嘴。那可不就是吗?连睡觉都张着嘴,那呼噜声打的,就像两只哈士奇在吵架。
最后一个是胖子李金生。很多老铁认为他背叛得过重,太憋屈了。
而且,他自从判决以后,也是每天喊冤,逢人就说自己冤枉。那就重点说一下他。
之所以他也被判处拘刑,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他确实杀人了,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情节特别恶劣。
而且,他是团伙成员,属于共同参与。其次,之前没提到过,那就是他之前也有被劳教过的经历,属于是“二进宫”了,所以要从重处罚。
再次,很多人之所以觉得他冤的原因,无非就是因为他是被胁迫的。但是,他杀完人没有自首,反而向团伙其他人主动示好。综合以上三点,才要了自己的小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