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艳阳高照,陈言正弯腰在庄稼地里干活,他为庄稼抓虫除害,在用心呵护自己亲手栽种的庄稼。
京巴犬在田埂上嬉闹着,与飞舞的蝴蝶,它追着蝴蝶不断狂奔,时不时还“汪汪”两声。
这方圆百里之地,都成了京巴犬的乐园。它不会跑远,白天在田埂上与蝴蝶嬉戏,晚上则躺在陈言的怀里睡觉。
随着龙凤池的完成,庄稼生长得也越来越好。
如今,挖河的大工程依然还没有动工,一是因为陈言觉得这件事还不着急,二是他找到了更有意义的事情,那就是精心呵护自己栽种的庄稼。
开荒每天都在进行,只是开荒的速度慢下来了,曾经一天开荒几十方,如今一天开荒十方,最多也就十几方。
他感觉到,按照这种生活,每天都很充足,这样很好,可以让他好好的浪费时间。
每天的生活都很充足,他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方圆百里无人,开荒也无人管,他太爱这样的生活了。
挖河工程继续往后延!
他来到这里两年了,这两年时间里,一人一狗相互为伴,每天放羊,还为牛羊种出了一块草坪来。
一棵棵树围绕在龙凤池的边上,这里被陈言改造的越来越像绿洲了,如今这片绿洲的占地也仅仅只是这方圆百里的冰山一角。
而那座四合院,却始终与这一片绿洲显得格格不入,但陈言也不在乎。
东边,远处,一骑带着滚滚尘土,马蹄声越来越快,也越来越清晰。
此时,弯腰在庄稼地的陈言也因这一声声的马蹄声直起了身子,往东边看去。
是一匹黑马,黑马上有一名年轻人,年轻人束起的长发有些凌乱,他的腰间还有一把配剑,身穿黑红的盔甲,脸上有伤痕,还满脸疲惫。
他好像看到了前方如同绿洲一般的地方,一股震惊浮现在他的脸上,他看到了水,如同看到了救命稻草一样。
来到凤池边,他用尽全身的力气,从马上一跃而下,直接跌进凤池,随后他不管这池水脏不脏,就这么喝起了凤池的水。
陈言本想阻止,却已然来不及。
“这水脏。”陈言走到凤池边,看着这个士兵着装的年轻人,说道。
一声,把年轻士兵惊醒,年轻士兵连忙把口中的水咽下去,看着陈言,拔出腰间的佩剑指向他,厉声道:“你是何人?”
幸好陈言不会对这种小事生气,只见他脸上挂着微笑,回答道:“小兄弟,别这么有防备心理,我也不会吃了你。”
“说,你是谁?”小士兵大声喊了起来。
“我叫陈言,是这块地的主人。”
“你胡说,这明明是秦国与匈奴的交界地,怎么可能是你的地方。”
这下,陈言笑了笑,他好像从小士兵的这句话当中明白了自己现在身在某个时代了,如果他猜的不错的话,这里应该是秦国与匈奴的边界,而这方圆百里的荒地,应该是他们经常交战的地方。
“怪不得开荒时能经常挖到一些生锈的武器。”陈言低声自语道。
“快说,你到底是谁?”
“我是陈言,在这里开荒的一个普通人。”
小士兵的肚子不争气的叫了一下,这让他突然感到一阵尴尬,此时的他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所以他看到水才会这么不顾一切的喝起来。
“小兄弟是饿了吧。”
他沉默了。
“要是小兄弟不嫌弃的话,就到我府上去吃点东西填填肚子。”
小士兵还是沉默着!
陈言看着凤池里的小士兵,也只是保持着微笑,他不知道小士兵是怎么想的,但是对于这两年来第一个来到这里的人,他还是很欢迎的!
最终,沉默抵不住饥饿,小士兵还是跟着陈言来到了四合院。
在跟着陈言走回来的这一路上,小士兵依旧是沉默不语。
但当看到写着“陈府”的四合院的时候,小士兵还是忍不住“哇”了一声,露出了未曾见过世面的样子。陈言看着小士兵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一下。
陈言推开四合院的大门,一脚跨了进去,然后转过身来对小士兵说道:“在我这里不需要那么多的规矩,左边的房间里有可以换的服装,你去换一身出来再吃饭吧。”
小士兵听得一愣一愣的,但是他没有去质疑陈言的话,而是低下头看了看自身湿漉漉的盔甲,还是选择乖乖听话照做。
随后,陈言指了指左边的房间,看着小士兵走进去之后,他却走向了厨房!
不得不说,陈言这两年的生活还是很精致的!每天除了开荒种地之余,还要自己研究做菜。
毕竟在现代,他可是经常研究学做菜,也是按照网络上的教程来学做菜。
如今这里,没有网络,没有手机,也没有菜谱,陈言只能自己靠着记忆去慢慢研究。自己生火,自己煮饭,自己研究菜系!
很快,他便做了一桌子菜。
红烧鱼,番茄炒蛋,还有一些白切鸡,啤酒鸭等等,满满一大桌子菜,桌上还放着白米饭。
小士兵换了一身白装,束起长发,他从左边的房间闻着香味走了出来,看到这一大桌子的菜,他震惊了,他长这么大都还没见过这么多菜。
有菜有肉,这些都是他没见过的。
香,很香。此时的他很想流口水,他感觉到了嘴角的口水开始有些蠢蠢欲动了。
看他还呆呆站在原地,陈言对他招了招手,微笑说道:“小兄弟,别傻站着了,快过来吃。”
他最终还是抵不住美食的诱惑,坐了下来。陈言给他盛了满满的一碗白米饭递到他面前,他接过,迟疑了一下,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小兄弟,慢点吃,小心噎着!”
小士兵就好像没听到陈言这句话一样,还是吃得很快。这里简直就是天堂,有美景,有美食,还有美酒,这简直就是人间天堂。
陈言被这位小士兵的饭量给震惊到了,那一桶三人分量的饭,被他一人吃干净了,一粒米都不剩,那些菜也几乎是光盘了。
这很难让人忍不住赞叹:“这饭量,着实惊人。”
最终,小士兵战战兢兢递碗,脸上有些不自信地问道:“还,还有吗?”
他的这句话让陈言不禁愣了一下,陈言还是下意识回了“有”这个字。陈言接过碗,起身走回去厨房,再盛了一碗满满的米饭出来,米饭还冒着热气。
终于,小士兵吃饱了!
“小兄弟饭量有些惊人啊!”陈言说道。
小士兵慢慢放下手中的碗,这是他有生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也不知道下一顿在哪?或许吃完这一顿,他就要离开这里,去寻找大部队了。
夜幕降临,陈言继续坐在那张摇椅上,只是此刻,他身边多了一位小士兵。
聊了之后,陈言才知道,小士兵原来是属于秦国蒙家军的一员,他是蒙家军先锋部队的一名士兵,在与匈奴激战时被迫与大部队分散,在寻找大部队的时候,迷失了方向,骑着马一路狂奔,恰巧来到了这里。
小士兵名叫林辉,刚加入蒙家军两年!
陈言来到这里两年,林辉也加入蒙家军两年,这或许又是一种所谓的“缘分”吧!
林辉望着夜空,感慨道:“如今,战乱不断,六国不断起冲突,匈奴还屡犯我秦国边境,百姓吃不饱穿不暖,真希望这天下没有战争,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这一晚,他们聊到了很多,也聊了很晚很晚!
如今,陈言身处战国末期,也就是秦统一的前几年,蒙家军是秦国抵御匈奴的主力,而秦也开始了灭六国的计划!
那个年代,粮食收成低,战乱不断造成粮食收成更少,这让百姓的负担更重。粮食不够,一直都是秦国的一大难题。
“对了,你种的粮食,亩产多少?”林辉问道。
陈言没有算过,但是以他现在的能力,亩产一吨还是随便都可以的,只要他想,就可以做到。但是最高,他还是试过,也不会去试。
“大约亩产十石!”
震惊,惊讶,难以置信,这些全写在了林辉的脸上,要知道,秦国的粮食在收成最好的时候,也仅仅食指一亩两石而已,他却可以做到一亩十石,太厉害了。
林辉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件事禀报给蒙将军知,因为这是解决粮食短缺的最直接的方法。
“你可愿随我一同参军?”林辉对陈言拱手问道。
只见陈言摇了摇头,道:“我没有任何军事才能,我只是个适合种地的百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