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王沾电话也不打一个,直接就跑到陈书芬的工作室,说明了来意,找陈书芬要余顺先前说的那两首歌。
陈书芬只是诧异余顺也不通知她一下,但她也知道余顺和王沾的关系非常好,很爽快的就把王沾要的那两首歌找出来给了他。
接着,陈书芬想到,看样子有必要给自己这位小老板配上一个“大哥大”了,有什么事可以随时沟通。可这小老板是居住大陆的,那不是得配上两个?不要紧,这小老板前途无量,这点些许小钱,洒洒水了!就是不知道余顺庐陵老家有没有移动信号的基站。如果没有信号,那这“大哥大”就是一个大号板砖,一点用都没有。那就再加一个传呼机,传呼机好像大陆现在都推广了。
………
话分两头。
这边,王沾拿着余顺的这两首歌,大摇大摆的去到老朋友老陈家,“啪”的一声,将那曲谱往桌上一拍说道:“哥来了,歌也来了,还不快上茶!”
“嘿嘿,王老怪,你这动作挺快的呀!这才几天时间,就搞定了。不过这东西我也不懂,要Kelly来看看。”那老陈又转头对着自家佣人说:“快去准备茶水和糕点,去楼上把小姐叫下来。”
…………
王沾悠闲的喝着上品的好茶看着父女俩,老陈则是一脸慈祥的看着自己女儿,而陈会琳正一脸激动的翻看着手中的两首曲谱,一边小声的哼唱着。
等了少许,陈会琳哼唱完毕,双手捧住曲谱贴到自己胸前,一脸满足的看着王沾说道:“沾叔,这也太适合我了,谢谢你!”
王沾砸巴砸巴嘴巴,啧啧啧,说道:“先别着急谢,这歌不是我的,嘿,怎么觉得以前在你家没喝过这么好的茶!”
那老陈笑骂道:“怎么着,你这老登在这埋汰我呢!”
陈会琳:“啊,沾叔,你说这歌不是你的?”接着好像想起些了什么,又连忙说道:“难不成,是昨晚那一位作的?”
黄沾不急不忙的轻轻吹了一口茶,又喝了一口,方才开口说道:“是啊,丫头,这可是沾叔拉下这把老脸帮你求来的。”
陈会琳更激动了:“那就更要谢谢沾叔了,歌坛现在除了少有的几个和他关系特别好的人,拿到了他几首歌?其他人见他一面都难!沾叔,太谢谢你了!”
老陈平时忙于自己的事业,也不关注娱乐圈。不知道老朋友和自己女儿在说谁。此时插上一句:“你俩在这打什么哑谜呢?这是在说谁呀?”
王沾看了一眼自己老友,问道:“你今天看报纸没有?”
“看了,市面上的几个大报刊的报纸我都有看。”
“头版头条都看了?”
“看了呀,不都是说昨天晚上金像奖的事吗?”
“那些报纸的头版是不是都提到了同一个人?”
“是呀,说有个大陆来的青年才俊,拍一部戏就夺得了最佳新人奖,还说那才俊在现场就作了一首曲子,非常好听。哦,你们俩说的就是他呀。”
“是的,那青年才俊叫余顺,是我的忘年交,这两首歌就是他作的。”
老陈一听王沾认识这个青年才俊,顿时对这个感兴趣起来了。
“还是你的忘年交,那很不错啊,那人长得靓不靓仔,家世怎么样?”老陈有些急迫的问道。
王沾诧异地看了一眼这老朋友问的这么着急!但瞬间,王沾就明白了这位老友起了什么心思。
于是他打趣的说道:“喔,那长得可叫一个靓仔呀,玉树临风的,至于家世,凭他满腹经纶才华横溢的,将来什么财富不是唾手可得的。他夺得最佳新人奖的那部电影你还没看过吧?”
“那部电影叫《新少林五祖》,我有所耳闻,听说票房成绩相当不错。公司里前一段时间一些小年经常会讨论这电影,有听到过那么一耳朵。但你也知道,我平时公司里那么忙,哪有时间去看电影。”
“不要紧,他现在给你宝贝女儿作了两首好歌,你不得做东请他来吃上一餐饭,你们父女俩好好感谢感谢人家。”
“嗯,应该的,应该的。”
“顺便看看这青年才俊合不合你的意,哈哈哈。”王沾说完,还特意向陈会琳那里瞟了一眼。
“对对对,要看看合不合眼,哈哈哈!”老陈也看向自己女儿大笑道。
这时陈慧琳也看出自己老爸和王沾这两个老不正经的在说些什么了,小脸顿时涨红,羞涩的撒娇说道:“哎呀,爹地,你别听沾叔在这瞎说?人家余顺小哥才10岁多一点好不好!啍,不理你们两个了!”说完,陈会琳就紧紧拽着曲谱跑上楼了
“啊,才10岁啊。”老陈顿时傻了眼。
“哈哈哈……”王沾这个时候再也憋不住了,大笑起来。
…………
第二天一早,余顺刚练完一套拳,酒店床头柜的电话就响了,余顺接起电话。
“喂,老板,早啊,起床没有?”
“哦,是芬姐啊,早啊,我起床了,正准备下楼吃点东西,有什么事?”
“好的,老板,我在楼下大厅等你,我们一起去食早餐,我有个小礼物送给你。”
“哦,这么神秘的!你稍等一下,我洗漱一下就马上下来。”
接着,余顺洗漱一番后就到了酒店大厅和陈书芬汇合,一起去到餐厅点餐。
在等待餐食上来的时候,陈书芬拿出一个精美的礼盒:“当当当当,老板,送你一个小礼物,希望你喜欢!”
余顺饶有兴致的接了过来,笑着问道:“谢谢芬姐,是什么东西?”
“你拆开看看就知道了!”陈书芬笑着回道。
余顺也不多说,就自顾自的拆了起来,三五下的,礼盒就打开了,赫然看见一个崭新的诺基亚手机躺在礼品盒中,余顺拿起来一看,脱口而出:“诺基亚1011,这手机现在就出了吗?”
“咦,老板,你以前见过这“大哥大”?呵,我那朋友还说这是最新款的,还要过几个月才上市!”
余顺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连忙说道:“没有,没有见过,我看过他们的宣传海报,所以就认出来了。”
“哦,原来老板你也有了买个“大哥大”的想法啊!嗯,手机,拿在手里的电话机,手机,这名字不错,比“大哥大”好听多了,老板,你不愧才华横溢啊,随便取了个词语都这么新潮。不过这手机也配得上这个称呼,可是比以前的那些“大哥大”小只多了!”
“是啊,是啊!”余顺连忙附和的说道。
余顺轻轻的长吐一口气,只要你不纠缠我以前见没见过手机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