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嘿,我觉得我磕的cp是真的了】
【不会吧,录个节目还撮合了情侣?】
【拍戏还能假戏真做呢,有什么奇怪的】
【我觉得不太可能,还是差距太大了】
【你们就是势利眼,爱情才不看差距】
【爱情是不看差距,但是你总要吃饭的吧,两个人消费观念都不同】
【现在哪里还会有人吃不起饭,再说了沈乐乐是美食博主,厨艺多好啊,一定能够把顾逸养得白白胖胖,按照她的知名度,年入千万甚至过亿也不是不可能,怎么可能养不起一个赘夫】
【顾氏集团的市值据说是十八万亿,而且她们国外资产也很多,一个是氏族豪门少爷,一个是网红博主,怎么看都不对等】
【往上几个朝代,谁家有钱还不一定呢,不要用阶级定义,这是不正确的,我们要消灭阶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至于生活,只有深处其中的人,自己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今天有两位成年青族男性一起陪着沈乐乐她们采摘茸草,雷耀和另外两位女性族人陪同,她们是这两个男人的姐姐。
这两个成年青族男性也是穿着茸草制成的衣服,他们的服装上面画着的就是地上的走兽,青族女人衣服上面画着的是天上的鸟类,男人则是地上的走兽。
他们的耳朵上面挂着大大的银耳饰,青族有自己的银矿,所以每个人身上都会有银饰,雷耀还有一把银刀。
青族男人的肤色和女人差别不是很大,他们都是褐色的肌肤,只有雷耀是紫铜色,看起来经历了很多的风霜,雷耀喜欢满山跑,风吹日晒下,就是这样的肤色了。
他们有点羞涩,两个人在前面带路采摘茸草,说话声音可是两个人互相听得到,他们说着当地土话,沈乐乐她们也听不懂。
茸草的采摘很简单,现在是茸草长成的时候,到处都是茸草,沈乐乐随手就能在地上薅一大片。
采摘茸草需要注意的是采摘根茎上面的那一截,不要只采叶子,这样后面的茸丝很难剥下来。
采了一会茸草,雾气散了很多,太阳这时候看得见了,但是距离很晒还要几个小时。
沈乐乐觉得有些饿了,她们都是一睡醒就被雷耀和雷木带到山上来了,大家都没有吃早餐。
“我们停一停,在这里休息,吃东西吧。”
就在大家来到小溪旁边,雷耀让大家停下来,这边有一个小木屋,里面摆放着桌子和凳子,供来这边的族人歇脚和吃东西。
木屋的角落还有简易的炉灶,只要生火就能用,这边有一种青果,里面有甘甜的果汁可以喝,喝完了青果的壳可以用来当做碗,至于筷子,有人带了。
青族主要就是原生态,基本上不会带那些塑料制品上山,这些东西是会污染土地的。
沈乐乐把箩筐放好,她又跟着青族的女人去打山鸡,男人们则是被分配去摘青果。
“我们这边山上的鸡有些是野鸡,也有一些是我们放进来的。”雷耀诚实地说。
之前文旅局的工作人员有建议说要是游客来了,可以进山捉鸡野炊,所以买了很多鸡投放进来。
山鸡和家养鸡是有区别的,体型上就能看出来,雷木打中了一只山鸡,那只山鸡比蒋梦棋打中的那只花母鸡要大两倍,而且山鸡有野性,就算被打中了,也依旧疯狂挣扎。
只要给它一点希望,它就会振翅飞翔,不过雷耀一下子把鸡脖子扭断了,那只山鸡连悲鸣都来不及发出。
青族人经常会在山里面就地取材做饭,这边随手一采就是可以食用的野菜和香辛料,野柠檬,野果子到处都是。
昨晚的柠檬焖鸭用的就是野柠檬,有柠檬的清香,但是酸度是普通柠檬的一半,昨晚的柠檬焖鸭吃起来酸中带着一丝甜辣,青族人很会使用香料。
那两个青族男孩熟练地烧水给鸡拔毛,现在是十点多,这一顿说是早饭,有点晚,说是午饭,有点早,只能说是早午饭了。
雷木把饭店的土豆烙饼带过来一些,这个热一热,加上青族特制的辣椒酱,可好吃了,她昨天拜托饭店厨师做了一筐,但是阿姥吃不了那么多,舅舅和大姨她们带着孩子外出旅游了,家里就她阿姥和姨姥,老人家疼惜孙女,啥都想塞给她,尽管这个孙女已经五十多岁了。
雷耀带了野菜团子,是青族人进山都会准备的粮食,里面有大米粟米和野菜,既可以做主食,又可以做菜,她舅舅是做野菜团子的高手。
这种野菜团子可以增强饱腹感,以往青族人出远门,也是准备这种食物,准备食物的人会把里面的食物换成更不容易变质的食材,还会用油炸过保存。
要是觉得野菜团子太干巴,还可以加水煮一煮,变成野菜粥,反正这是一种百变的食物,是劳动人民的智慧。
这一顿早午饭,有野菜团子、青果汁、菌菇炖山鸡、烤鸡和烤鱼,烤鸡和烤鱼都用柠檬、胡椒籽和一些香料腌制过,加上盐,再把鸡和鱼用宽大的叶片包上。
烤鸡外面还会裹上一层小溪旁边的泥,这个泥比较湿,沈乐乐觉得这个做法和叫花鸡很像。
烤鱼则是把叶片放到火上烤,里面是鱼肉,外面有一层叶片保护,鱼就不会烤焦,而且烤鱼还增添了这种叶子的香气。
山鸡很大,一半用来炖菌菇,一半可以用来烧烤,沈乐乐看到木屋里面有蜂蜜,还有基础酱料,可以把鸡肉腌制后用木棍串起来,然后烧烤,她可以做蜜汁烤鸡肉串,这是这边没有的味道。
“想不到你是女人,居然那么会做饭。”
雷耀看着沈乐乐娴熟地斩鸡和倒酱料,她有点感慨,她只会热菜,家里的饭菜都是舅舅和舅爷做的,她和妈妈还有姐妹们都没有插手的道理,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来的。
“这个看个人兴趣的。”
沈乐乐自己都想不到自己会成为美食博主,她一度最讨厌的就是做饭了,她的爸爸是家中长子,每年一到过年,大家都会在她家中聚餐,她爸爸是主厨,妈妈帮爸爸配料,然后爸爸做完菜的厨房一片狼藉。
每次她吃完饭,外面是爸爸和亲戚们喝着酒谈天说地,妈妈带着她在厨房搞卫生,偶尔婶母和堂嫂她们也会帮忙,男人们就只会吃,所以沈乐乐曾经对于做饭没什么好感。
只能说谁忙,谁就累,谁就不想干,现在沈乐乐不忙,她还找到了做饭的乐趣,这份职业给她带来了财富,带来了快乐,她享受给朋友们做饭,整个人对于做饭的心态都变了。
“这个青果打开了,喝一点解渴吧。”顾逸把开好的青果捧到沈乐乐面前。
青果汁的味道带着一点植物的清新,有点酸涩,但是回味又是甜的,青果的壳很像椰子壳,一颗青果有沈乐乐半个头那么大,拿来当汤碗再合适不过。
“很好喝,谢谢你,阿逸。”
“不、不用客气,乐乐。”顾逸红着脸低下头,雷耀识趣地走去自己族人身旁,这小男子怕是对这沈女士有情思。
要是按照她们族里的规矩,女男互相有情思,那就可以在一起了,不过孩子是属于女方一家的,男方不能打扰,两人私底下维持关系可以,不过不能让孩子知道,这是规矩。
女人多数都喜新厌旧,很少有人能够维持喜欢一个人,要是让孩子知道父亲是谁,自己又不喜欢这个男人了,只会痛苦孩子,反正自己生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不同父亲又有什么关系,只要同一个母亲,她们就都是血脉至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