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王建军聊了那么久,可谓是收获不少。
从王建军口里得知,村里人有晒干货的习惯,也不知道各家各户存货还多不多。
上次去镇上,她看见卖山货的人寥寥无几,就算是卖,也都是些山核桃,板栗,松子之类的坚果。
这个年代还没有那么先进的种植技术,到了冬天,北方几乎吃不到新鲜的蔬菜。
既然没有新鲜蔬菜,那如果有些菜干之类的,应该也会受欢迎吧?
后世倒是有很多生产菜干的厂家,例如南方的贡菜,即便是晒干了也是翠绿喜人。
只是她如果现在贸然进货拿过来卖,恐怕当地的百姓也不会买账的,毕竟不太识货。
既然要做这个生意,就必须要从本地的干货开始,等慢慢打开市场,再加入新的品种。
“婶子,你那天炖肉放的蘑菇干还有吗?”“有啊,好吃吧?,那婶子明天再给你炖!”“好吃!不过婶儿,你这干货还多不多?我想花钱收。”
“收?你收这干啥?”
“昨天我去镇上看卖山货的很少,我也想卖,收点试试!”
“这是不是投机倒把啊?”
王婶儿听于松榆这么一说,立马紧张起来,压低声音,小声提醒。
“婶儿,咱这儿镇上不严,没事的。”
穷乡僻壤的小地方,没那么多人爱管闲事。
况且,南方政策早就放开了,内陆应该也不远了。
“野蘑菇还有多半袋子呢!其他的也有,你来!”
王婶儿带着于松榆来到厢房,老太太一个人住不过来,就把院子里的这间房,当成了杂货间。
“你看看,这都是去年,那些小知青们给我送的。吃不完的,我都晒干了!”
于松榆顺着王婶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就看见一张桌子上堆放了好几个麻袋。
这些麻袋基本都没装满,有些是开着口的。
于松榆看到里面有蘑菇干,豆角干,茄子干,各种野菜干,木耳,还有些坚果。
房梁上挂着几条风干的,不知是猪腿还是狍子腿。
房间角落里,很不起眼的地方,随意的扔着几只鹿角。
“婶子,这鹿角这么好看,怎么扔在地上啊?”
于松榆知道,这可是药材,即便不做药材,摆起来做个装饰也是好的呀!
就这么随意的扔在一边,多少有点暴殄天物了。
她只觉得可惜,但忽视了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在这穷乡僻壤生活的村民,能填饱肚子就已经是幸事了,哪还有什么心情去搞艺术?
不过这事也不能怪她,她毕竟是一个生在新时代,长在新时代的姑娘。
“那是以前你叔,弄来给孩子们玩的。谁家要是有个肚子疼,胳膊腿疼的,就来借那个鹿角帽磨点粉喝!”
提起丈夫,王婶的神情暗了暗,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脸在王婶儿的记忆中,早就模糊不清了。
看来王建军说的没错,这大山里果然到处是宝。
只不过少了一个让它们出现在大众视野的渠道。
看着麻袋里各种各样的干货,坚果,于松榆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婶子,这些我都要了,多少钱?”
被她这么一问,王婶懵住了。
于松榆在自己家里住的这些天,她在心底里早就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更是当成了一份精神寄托。
突然提钱,她还是觉得太生分了。
“你要用就都拿去,不用跟我提什么钱不钱的!”
看到王婶的神色变化,于松榆似乎意识到什么,连忙开口。
“婶儿,人家都说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况且我这是要去做生意,哪能一上来就马虎啊!要不这样,我先拿去卖,就当试试水,等赚了钱再给本钱,你看咋样?”
于松榆这么一说,王婶儿的心里宽慰了不少,她就是不希望小丫头跟她见外。
“婶儿,这些货你帮我绑好。我先去问问,看明天谁能跟我一起去镇上!”
于松榆约好了李秀珍,就回了现代。
她想去看看白洁,顺便置办点物资。
先去农贸市场买了一些编织袋和塑料袋放入空间,她知道老乡家里这种东西不多,所以收山货的时候,还是自己备着更方便。
看见前面有卖棉手套,棉帽子的,她选了几副棉手套,有男士的,也有女士的。
护膝,防滑橡胶底的棉鞋,男女款式不同尺寸的,也都买了几双。
后世的这些东西,不管是做工还是款式,都要比70年代的好不少。
反正她买的也不多,她打算卖山货的时候捎带着卖,能卖出去就卖一点,卖不出去就留着自己用,要么送人也行。
各种颜色的毛线买了几斤,棉背心,羽绒背心,男女款的秋衣秋裤,也买了不少。
于松榆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这些东西全部收进了空间。
跟白洁约在两人上学时,经常去的那家咖啡厅。
“小榆,你知道吗,陈露之回来了!”
“谁?”
于松榆有点懵,她一时没听清楚,又确认了一遍。
“陈露之啊!”
“怎么会?”
于松榆满脸震惊,她们落入那些恶魔之手,犹如羊入虎口,要不是像她一样,有空间加持,怎么可能有机会生还?
“我刚听说的时候跟你一样震惊,要不怎么说祸害遗千年呢?”
白洁说这话的时候满脸愤怒,握拳太过用力,指节都变成了白色。
“知道她是怎么回来的吗?”
于松榆的声音几乎颤抖,原以为这件事情会以陈露之的死亡而了结,没想到她偏偏回来了。
“据说她家里人几经周转,联系到了那边的宪兵,把她从魔窟里救了出来!”
是不是很可笑?魔鬼掉入了魔窟,居然还能被救出来?
是不是很讽刺?如果那些营救她的人知道她是一个本性恶毒的女人,会不会后悔?
“松榆,白洁,好巧啊!”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于松榆和白洁顿觉脊背发凉。
“你!”
白洁控制不住内心的愤怒,她真的想掐死这个贱女人。
要不是她,小榆和自己能被抓去柬国遭受那种非人的虐待吗?
她的妈妈因为她的失踪,差点把眼睛都哭瞎了。
这一切,全都拜陈露之这个贱人所赐,亏她这么多年,还把她当成至交好友,简直就是笑话!
“脾气别那么大嘛,你们不是好端端的站在这吗?”
陈露之同样气愤,她不知道当时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她只记得这两个人,就在自己的眼前,凭空消失了。
而当她再次醒来时,这两个人也确实不在了,她想不通,难道说她有什么特异功能?
不过不可能啊,她们认识了这么多年,如果她真的有什么特异功能的话,她早就应该发现了。
看来那天只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反正不管怎么说,从她们不顾自己死活,抛下自己的那一刻起,她们就已经是仇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