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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峻是颜师伯的同族兄弟,也是名将颜良的后人,一柄长铩重达五六十斤,舞动起来那也是威风八面不亚于关公的青龙刀,只是运气不佳,出生在一个群雄并起的年代,不论是杨小瓜马锺这样的人物,还是薛安都那样的非人类都能压他一头,就算是武功不如他的老将沈演之沈庆之也因为资格老名气大远远盖过他的风头,从心里,颜峻是不服气的,但是也没办法,他总不能约战那些朝廷名将吧。

点背不能赖社会,他的运气确实不太好,这一次有生以来第一次单挑,就遇到了地狱级的挑战,还是十八层地狱被十代冥王群殴的那种,不论是五千野牛的重甲突击,还是风头无两的盘小雷都不是他那细胳膊细腿能禁得起的。

当然了,颜钧自己不觉得,他也想着一战成名,斩杀几个冀州名将来扬名呢,就在胡思乱想之际,颜峻和盘小雷马打对头,长铩和巨斧同时举起来毫不犹豫对着对方的脑袋劈下来。看上去似乎是同归于尽的打法,其实并不是,颜峻的长铩足有一丈三尺长,那家伙有着长度优势,比盘小雷的开天神斧足足长了五尺左右,要是正常对砍,肯定是他砍到盘小雷头上,盘小雷的斧子还离他的马头老远了,然而,就在双方越来越近的时候,异变陡生,盘小雷忽然一夹马肚子,战马一长身,稀溜溜一声暴叫,窜出来一丈多远,颜峻的长铩还在半空呢,盘小雷的身子就已经越过了他的刀刃的打击范围好几尺远,此时就算落下来也没有用了,盘小雷的板甲足可以弹飞他的刀杆的砸击,甚至反作用力可能会把他的刀杆震断,而盘小雷的斧子可不受这个限制,在空中划了一个看不清楚的圆弧,仓啷啷落下来,咔嚓一声,颜峻连人带马被一斧子纵向劈成了两片,轰然倒地。

颜峻死于非命,本来就一盘散沙的朝廷联军再也没有战斗下去的勇气,开始四散奔逃,他们是客军,本来就不想拼命,但是说投降,也不是他们的愿望。毕竟是朝廷和地方之间的战斗,他们都是当兵吃粮的老百姓,不需要站队,所以干脆四散奔逃,最好能逃回家里去。然而,想逃到千里之外的江南哪有那么容易,且不说长途奔行吃什么,就算是现在,想逃命也要冀州允许呀,冀州军大喊着投降不杀,一面追击着不肯听话的逃兵,战马追步兵,一追一个准,胆敢不听话的直接一马蹄踩死,或者背后一刀砍死,剩下的就乖乖的跪地缴械,也有跑得快的逃入泰山,冀州军并不追赶,笑话,山里还有一万多山地作战人员呢,就算成建制的进去,遇到张德福和那些廓尔喀猴子们也是十死无生,更不要说散兵游勇,到时候这些人想死都难。

正经的战斗只进行了两个时辰,剩下的扫尾工作足足做了一天,朝廷十五万联军阵亡两万多,剩下的有十万被俘,统统给送去河北前线戍边,参与劳动改造,反正再包藏祸心也不能投靠异族吧,用起来很放心,时间久了自然就愿意接受冀州的统治了。

杨敢命令部队在泰安修整了一天,然后兵分三路,自己一路,杨以德一路,盘小雷一路,扫荡整个兖州,一个郡县一个郡县的收服,肯投降的就把军队拉出来缴械整编,进行三个月的甄别和洗脑,然后再安排重新上岗,成为地方郡兵,杨小瓜这次要求稳扎稳打,不求一蹴而就,只要自己所过之地全都姓杨,不再反复,时间久一点不在话下,虽然兵贵神速,但是对杨小瓜来说,给刘骏一些时间来收拢人马,和自己决战更为省心,毕其功于一役远比零敲碎打要容易的多。

虽然朱修之被斩杀了,但是他的兖州军投降起来是毫不迟疑的,一方面作为本地人,不想因为自己的反抗让父老乡亲受到伤害,另一方面朱修之也是空降干部,和他们本土势力无关,尤其是大家都是山东人,冀州老大杨茁那可是妥妥的东莱人,一笔写不出两个山东,干嘛还死耗着,正因为如此,杨敢的人犁庭扫穴,兖州各郡县望风而降,仅仅不到一个月,就几乎完成了山东全境的占领。南北青州一统也只是传檄而定的事情,杨敢的兵锋越过琅琊,直指徐州。

如果过了徐州,那就离南京不远了,刘骏断断不可能放杨家军过徐州,于是刘骏不再犹豫,紧急收拢了将近五十万联军,诈称百万,水陆并进,在微山湖一带拦住了杨敢的进军步伐。

杨敢是骑兵部队,遇到大湖拦路,也就很明智的停住了,等着后续的步兵到来,一个人不能把所有的功劳全立了,总要给杨荟的步兵主力和杨小瓜的中军留下机会,再说了,杨敢的机动兵力只有不到十万人,扣除驻守兖州的,只有五万,五万对五十万,那就太夸张了,一个人要看着自己的饭量吃饭,不能撑死。

再倒回两个月前,刘骏知道自己手头的将领有些不够看,王玄谟柳元景和颜师伯虽然很厉害,但是和杨家军比起来还是不如的,于是张皇榜招贤纳士,设立招贤馆,寻求猛士和谋主,承诺量才录用,于是这一天,就有人来报,有一个勇士曹同愿意为国家效力,当然了,这种汇报都是经过层层选拔的,没有两下子,随便哪个阿猫阿狗都能见皇帝那还了得,大家的时间都很金贵的好吗,所以这位曹同,那也是经过三翻四晒,过五关斩六将这才入选的。

刘骏听说以后十分高兴,叫金殿见驾,文武百官都在好奇,是个什么样的勇士能够被选中,都伸长了脖子往外看,不久,一个看上去高鼻深目,骨骼粗壮的少年走了进来,扑通一声跪在大殿中间。这个曹同竟然是个外国人,这副尊容,尤其是萝卜大小的鹰钩鼻子和绿油油的眼睛骗不了人,加上一头卷发,活脱脱就是一个三哥嘛,于是大家交头接耳,开始嘁嘁喳喳的开始议论起来。

刘骏也觉得纳闷,开口问道,“这位壮士,请起来说话,你就是曹同么?”

曹同抱拳,“回禀陛下,草民正是曹同。”竟然是一口河南腔。

“你是哪里的人士,为何要报名为我大宋效力?”这要是普通刘宋百姓,是绝对不能这么问的,但是现在明明白白是个三哥,好好的不去混印度圈子,跑中国来干嘛,所以刘骏问的没毛病。

“启禀陛下,草民是谯郡曹家子弟,家祖因为司马家篡位,逃到了天竺,百十年下来,已经延续了无数子弟,然而我家与司马家乃是世仇,故而虽然心念故土,却不曾归来,现在大宋为我曹家报了仇,我家感念大宋皇帝恩德,就打算举家搬迁回来,我就是负责打前站的家族子弟,因为看到皇榜,知道国家处于危难之中,有逆贼作乱,所以愿意以身报效朝廷,报答朝廷的恩德。”

听着他的话,各位文武官员长出一口气,这话听起来很是合情合理,曹家也确实有那么一支在司马昭时期逃去了海外,经过家谱比对,可以确认正是曹同的祖先。

“嗯,拳拳报国之心,果然很是值得嘉奖。”刘骏点头,然后问道,“不知道曹壮士有什么特殊的本领,愿意为朝廷效力呢?”

“启禀陛下,草民从小熟读兵书,尤其是祖上的孟德新书,十分熟稔,而且草民颇有一些蛮力,所以从幼年起习练武艺,在天竺又拜师学艺,自从十五岁起,就打遍南天竺无敌手了。”曹同一开始话语很谦和,后边说到正题,就抑制不住的傲气咕嘟咕嘟直往外冒了,这话说的很不客气,弄得文武百官又开始议论纷纷,觉得对方似乎不够谦逊。

“哦?那么,曹壮士,你大约有多大的力气呢?”刘骏那也是武将出身,虽然连自己的老婆冼琳儿都打不过,但是自认为眼力还是不错的,对武力这一块很有见地。

“陛下,草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力气,反正从小到大,能举起每一件看到过的器物,除了生根的山脉不能举起,水流不能举起,房屋不能举起,倒也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极限在哪里。”曹同一脸的倨傲。

文武百官议论得更凶了,这话,牛吹的没边了,啥都能举起来?刘骏也是一脸的不信,但是也不好泼冷水,就问:“果然什么都能举起来么,殿前有一对石狮子,不知道你。。。”

“草民愿意一试!”曹同没等刘骏说完,大踏步走了出去,直奔金殿的门口。他的行动很没礼貌,但是刘骏并没有生气,现在用人之际,只要有本事,骄傲一点也正常,慢慢的磨一磨就好。

曹同腾腾腾走到了金殿入口处,站在石狮子前头,先是,停下来仔细观察了一番,用手拍了拍,推了推试一试手感,然后慢慢的蹲下了身子,用一只手抓住狮子的一条腿,另一只手按住了狮子的屁股,开始轻轻地有节奏的摇晃,文武百官抑制不住好奇心,呼呼啦啦的跟了出来看他如何操作,刘骏虽然好奇,但是作为皇帝,当然要自持身份,稳稳当当的坐在大殿上,等着看结果,至少他是认识马锺的,也曾经见识过马锺平时的训练,所以还不会像好奇宝宝一样按捺不住。

且说曹同,看样子是没少举过重物,不慌不忙很有经验的样子,石狮子在地面上时间久了就会下陷,不容易搬动,所以要先摇晃,防止它落地生根,果然,经过那么十来下摇动,慢慢的就和大地失去了联系,可以下手了。

曹同脱下一身绸衫,露出骨骼嶙峋的臂膀,众人看的时候都倒吸一口冷气,这家伙不像人类的手臂,更像一个黄山上的老松树,十分的丑陋,只见他蹲下身子,却不猫腰,而是上身挺直,这样对腰背是很好的保护,一看就是很懂发力的人,不是蛮力的那种。曹同一手抓住狮子腿慢慢翘起,另一只手顺势插入到离地寸许的底座下边,托住了一个边角,手指慢慢收紧,把这两个地方牢牢抓在手中,咬紧牙关目视前方,丹田用力轻轻哼了一声,这硕大无比的石狮子就稳稳的离开了地面,在空中停顿了一下,重新调整了姿态,又换了一口气,身子从下蹲变成了马步,顺着惯性,石狮子再次上移到了和眼睛平行的位置,忽然大喝一声,就见他枯瘦的身躯忽然充盈了起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一个肌肉坚实的躯干,同时身子完全站直了,双腿分开,石狮子已经举过了头顶。

文武百官的眼睛瞪得滴溜圆,虽然大家知道他肯于举这石狮子,应该是有把握的,但是知道和亲眼见到完全是两回事,这狮子有一人高,算起来至少有六千多斤,这么重的东西怎么可能被人类举起来呢,要知道传说中的西楚霸王也只是举起了千斤鼎,六千斤可比那个重多了,而且狮子的形状也不适合抓握,不像大鼎那样可以抓鼎足,这样算起来,他和项羽的力气相比,可比项羽甩出去几个城市了,让人不能不啧啧称奇。这个曹同举起狮子还不肯罢休,就这样举着一步一步走进了金殿,把金瓜武士吓坏了以为这小子要刺杀呢,但是刺杀的工具太不靠谱了,所以虽然紧张也没有乱来,紧跟着他的步伐,簇拥着曹同来到距离御座两三丈的地方,曹同所过之处,方砖碎裂,那可是特殊烧制的,一样禁不住这样好几吨的重压。

曹同看着距离差不多了,举着狮子冲着刘骏点了三点,代表着狮子行礼,然后转身又把狮子送了回去,放在原位,不说分毫不差吧,反正放下以后,推了两下就严丝合缝了。

这时候文武百官也不知道谁带的头,掌声雷动,要知道这小子拿着六千多斤走了将近两百米的路程,虽然也有面红耳赤,但是并不是那种拼死拼活的感觉,应该还有余力,这就恐怖了,谁知道这小子如果只举一下子的话会不会有万斤之力,这可难说得很。

刘骏没跟着起哄,但是也是赞不绝口,说道:“曹将军神勇,真乃上天赐予朕的镇国之宝呀,朕封你为天宝大将军,镇国侯,实封千户。”

曹同一听也很满意,他是个懂事的,就跪在殿前磕头谢恩。

刘骏吩咐摆宴席庆祝,在宴席期间又问了问对方对于军略的知识,曹同也不藏拙,就借着酒意给大家讲了讲姜太公的六韬和尉缭子的兵法,至于说孟德新书,那是人家的不传之秘,自然是不肯说的,不过尽管如此,他的知识也把在座的唬得一愣一愣的,就连柳元景、王玄谟等人也很赞赏,至少口头上很赞赏,至于内心会不会觉得纸上谈兵,那就没人知道了。

刘骏得到了曹同,有了和杨小瓜决战的勇气,宣布御驾亲征,以柳元景为前军主将,王玄谟为后军主将,自己随身带着曹同为行军副将护卫自己的安全,颜师伯作为水军统领负责押运粮草,这一次刘骏尽起五十万大军,随身带着冼琳儿带领的御林军护卫内圈,刘琚(玉拉托琚)带着苍梧营护卫中圈,养好了伤的国师觉如也跟在身边上,就是一副安全第一的样子,不管能不能打赢,反正自己护卫要加强到极限,所以整个军队看上去很奇怪细胳膊细腿大肚子,行走起来就极为的缓慢,仿佛一个大皮球向前滚。

不过话说回来,阵型虽然怪异,战斗力确实不弱,五十万大军铺天盖地的,杨敢也不敢轻易试探,只是派出轻骑骚扰,迟滞对方的行动速度,一方面固守待援,等着主力大军过来决战。

其实杨小瓜早就到了,他的冀州军是百战精英,行动速度历来很快,只是把精力放在了消化现有地盘上,只有整合了全部力量,不给自己后院起火,这才能更好的巩固取得的胜利果实。

现在刘骏都御驾亲征了,自己也就不好意思待在后面,很快到了微山湖畔,虽然他并不把刘骏当成对手,但是人家毕竟是个皇帝,要给人家一个面子的。就这样,两个老搭档时隔多年,终于分道扬镳,在战场上见面了。

刘骏首先要求和杨小瓜在湖上会见,这是古代打仗的惯例,双方主将先见个面,说几句废话,谴责对方一番,好增强自己的士气,证明自己的正义性。至于这一次选在了湖面上,一方面是在微山湖,要水陆两栖作战,另一方面,杨某人的武力值实在是太高一点,可以说深不可测,刘骏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他惜命的很,在船上就安全很多了,不用担心对方会暴起杀人,因为船和船之间还有水面呢。

杨家自然是有水军的,这一次为了微山湖作战,征调了不少内河的战船过来,本来杨家是海军为主的,但是海船太大,而且结构也是尖底的,不适合在内河航行,就专门征调了一些小型平底船来,当然,所谓的小船也是根据海船来说的,在内河航运中也属于巨无霸了,古代水军喜欢的楼船,杨家是没有的,杨小瓜觉得那东西头重脚轻,看上去威武,其实很容易倾覆,就专门挑了一些五六十个人的平底船作为主力战舰,他这一艘也是一样,定员不到一百人。

刘骏虽然前一段把杨小瓜骗去南京还抓进监狱,但是出于安全考虑,并没有亲自出面,也就没有和这位故人相见,现在是几年来的第一次,只见对面的战船不算很大,至少比自己的楼船(船舱)矮上数丈,不过甲板差不多,所以双方仍然是平视的状态,正符合现在的身份,一方面是皇帝,似乎高高在上,其实根基并不高,仅仅是帽子高,另一方是臣子,然而根基稳固,脚踩的也是坚实稳定,并不差分毫。

再看对面的杨小瓜,身姿挺拔,并不是很健硕威武,仍然是一个翩翩少年的样子,仿佛三十岁的年龄对于对方只是一个数字,依旧是面白如玉,皮肤光洁,双目含笑。除了更加成熟之外,似乎仍然是自己记忆里那个永远智珠在握的小哥哥。

杨小瓜也看着对面的刘骏,对方已经是个帝王了,不再是当年那个心机充盈的不受宠的皇子,那种乖巧和伶俐已经消失不见,代之而来的是帝王的所谓王八之气,虽然不到三十岁,已经留着半尺长的山羊胡子了,眼角掩饰不住的鱼尾纹,双眼血丝,眼圈乌黑,眼袋明显,就是一个花天酒地满腹阴谋的上位者了,杨小瓜可以很明显感受到对方的生命在争分夺秒的流逝中,虽然比自己的年龄要小,但是看上去不说垂暮吧,反正不是以前那个可以纵马杀敌的青年将军了,岁月果然是一把杀猪的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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