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身,离开灼热的键盘
穿过名与利的玻璃门
大雨汹涌
我没有带伞,安静走入了荒夜
千年前的雨,浸在
诗卷中,是寥落清澈的回响
七年前的雨,落在
我们的肩头,是火焰般的香甜
今晚的雨,滴在
我的脸颊和心上,只是一种平常
没有回响,无味香甜
我们经历了一百种风、一千场雨
终于,沉默不言
有些东西被埋在冬天,到春天
它并没有发芽破土,它冻死了
这就是,我们正在上映的
时代和人生,安静的荒夜
没有带伞的人注定要淋湿
我希望,也祝愿
我的朋友啊,你是带了伞的那个
——《雨》”
……
窗外下起了暴雨,两位首席在根据男人之前的指导重新拉扯修正着琴曲,青雪璃则在翻看明茹玉放在书桌上的一本诗集。
青雪璃读完了湖海平生写的《雨》,合上书页,望着窗外的暴雨,若有所思。
时代的尘埃落在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喜玛拉雅的重负。
时代的冷雨砸在个人肩头,就是一场席卷命运的洪流。
以前曾是最好的黄金辉煌时代,而现在,就是最坏的全民举债时代。
潮水退去时,你会发现,裸泳着的、挣扎着的、溺水而亡的,都是庶民以及那些被新陈代谢的失势者们。
因为肉食者,一直都在豪华坚固的大船上,高高在上,以势驱人,从不需要亲自下到看似风平浪静、实则危险莫测的世俗之海中谋生。
船上与海中,本来就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这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从古至今,从来都是如此的。
《狂人日记》怎么说的,这就叫“吃人”!
从来如此。
虽然不对,然而,从来如此。
九成九的庶民一辈子所努力的是,在海中吃饱穿暖、养家糊口、传宗接代活下去。
剩下极少数野心勃勃的胆大者,使尽了一切办法扣住船底、乃至用尽所有机心逢迎想往上爬上那条大船……
而船上衣着华丽、觥筹交错的权男贵女们,神色宴如、姿态得体的应和着,仅仅把大海里的搏杀当成无足轻重的笑谈或一幕幕实景演出而已。
……
想到这里,青雪璃忍不住抿起嘴角,自嘲的笑了笑。
我本就是船上的一员。
时代的喜玛拉雅或洪流,又不能加诸我身。
作为既得利益者,我又有何资格,去鄙薄这从来如此的世道呢?
“下雨了,你留下来和我们一起晚餐吧?”
明茹玉走到男人身边,柔声邀请道。
“是呀,小老乡,我请你吃大餐,感谢你的不吝赐教。”
牧十小姐也停下了练习,望着青雪璃,附和着,真诚道。
这两个小时,在青雪璃言传身教、手把手指导下,牧十小姐已经把差不多可以把那曲超高难度的《夏日里的最后一朵玫瑰》完完整整的演绎出来了。
之前她一直没有找到办法克服的瑕疵部分,也被青雪璃指正找到了窍门关键。
难者不会,会者不难。
困扰多年的大难题,终于得以解决,牧十小姐的欢欣鼓舞可想而知。
这是巨大的收获!
毫不夸张的说,仅凭作为当下屈指可数的几个可以完整无瑕疵演绎《夏日里的最后一朵玫瑰》的小提琴家,牧十小姐即使离开了魔都爱乐乐团这个平台,也根本就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声望和财富自由问题。
因此,这也是巨大的恩惠!
可惜——
虽然牧十小姐有心“小女子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但是明茹玉明显不可能允许啊!
尽管如此,请客是必须的!
“不了,改日吧。我今晚还有事情。”
青雪璃摇了摇头,看着两位首席,歉然道。
“改日是哪日啊?”
牧十小姐撩了撩头发,轻笑着,凝视着眼前造诣堪比大师的大帅哥,道,“我和阿茹这还有挺多问题要向你请教呢?
我们趁热打铁,你明天早点过来?一起吃午餐?”
她说着,眼神示意了下明茹玉。
明茹玉心领神会,上前搂住青雪璃的胳膊,撒娇着道:“是呢!是呢!
我们可都是为了青先生你才留在南市的,你明后天都得来给我们上课才行哩!”
青雪璃一时间盛情难却,只是澹台琉璃刚到,他也不知道今晚和明天是什么情况。
于是,青雪璃只能答应道:“我明天尽量抽时间来吧,不过午餐什么的应该不行,反正我尽量过来。”
明茹玉和牧十小姐交换了下眼神,知道也不好太过强求,便点了点头。
牧十小姐有些好奇问男人道:“小老乡,你之前说你做了点生意,是什么生意啊?
平时很忙,事情很多吗?”
青雪璃摸了摸鼻子,微笑道:“我和朋友一起,开了间奶茶店。
事情不是很多,但是店里人手不够,而且后天要开新店了,这几天确实有点忙。”
明茹玉也是个聪明女,立即想到了之前喝的奶茶,问道:“是你给我们点的那家霸王茶姬?”
青雪璃点了点头,看着大小两个美人,很有店老板自觉的问道:“是呀,怎么样?实话实说,味道怎么样?
两位美女有什么改进建议吗?”
“我觉得味道挺好的。”
牧十小姐又撩了撩头发,看着男人,眉目柔和,轻笑道,“我之前还奇怪,你怎么点朝阳广场那边那么远的奶茶店?
原来是你自己的店啊。”
青雪璃微笑,正要礼貌谦虚几句。
“我对你们店的奶茶有点意见!”
明茹玉突然举起手,表达不同想法,道。
青雪璃于是看向她。
“你们的奶茶太甜了。”明茹玉一脸正色,道。
太甜了?
是不是放糖多了?
青雪璃微皱起眉头,正想着刚刚给明茹玉点的是哪一款茶来着……
“是呀,你给我点的奶茶,都甜到我心里去了。”
明茹玉微微仰起头,温柔凝视着自己的心上人,嘴角挂着一抹甜甜的笑意,道。
女孩的眼眸亮亮的,如夜空中璀璨的星辰,闪烁着迷人的光芒,似一泓含着千言万语的秋水,波光粼粼。
青雪璃神情滞住。
男人被这突如其来的情话搞得愣了一秒,然后他就顺其自然答道:“哦,那我下次不帮你点了。”
明茹玉俏脸瞬间一板,扬起了小拳拳……
牧十小姐看着俊男靓女打情骂俏,心中暗叹。
如此俊赏风逸、才华横溢的男人呢!
要是自己再年轻个三四岁,不,哪怕再年轻个两岁,自己都可以试试争一争的。
可惜——
……
青雪璃走出了明茹玉的房间。
他边掏出手机看信息,边往电梯厅走。
现在差不多是19点,女朋友楚晚宁并没有催他回去。
倒是半小时前,有秀秀姑娘的来信:“阿璃哥,你觉得哪四个面试者可以啊?我先通知他们,让他们后天就过来报到上班。”
青雪璃打字回复道:“施曼卿、顾九阿、聂小雨和周培勇。我觉得这四个人可以。”
秀秀姑娘很快回道:“林宏呢?你不是说林宏能言会道,也合适吗?干嘛选周培勇啊?”
青雪璃回道:“原因啊,因为周培勇看小说打赏的钱比林宏多啊。”
秀秀姑娘百思不得其解,回了个“?”。
青雪璃解释道:“看小说打赏多的人都是性格比较大方、乐于分享的人。
大方,就容易散钱。
当然,千金散尽还复来,我辈岂是蓬蒿人?
大方、乐于分享,朋友也会多,人脉也比较广,容易成功顺利。
不过,因为出手大方,周培勇也更会珍惜能赚钱的工作机会。”
“哦哦哦,这样啊,阿璃哥你好厉害!”
……
青雪璃出了酒店大堂,坐上停在门口的银色迈巴赫S900。
然后他凭着记忆,拨通了一个魔都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