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陶沙岛。
孟家玻璃洋房。
进来几日,天晴日阔,孟鹤煜和黄颖学厨艺,亲自煮龙眼茶给曼曼喝,他学的认真,品尝好几碗了。
“臭小子,都让你喝了。”
“我妈煮的龙眼茶就是好喝…”
黄颖谦虚道。“要说煮龙眼茶,黎黎,也就是箬稚安的妈妈,她煮的最好喝。
以前我和你爸去会堂府给箬稚安过生日,她会亲自下厨给我煮龙眼茶喝。
唉,我真想她。”
孟鹤煜:“可惜她命薄,要是活到现在,收了印度洋总教的三儿子当女婿,都不用看箬横的脸色了。”
“看谁脸色呀。”黎姿曼一蹦一跳的来了。
“哎呦,慢点,曼曼,你可不能跑跳得了,万一有了身子,可了不得。”
黎姿曼一口茶没咽下,就要喷出来了。
“天呐,妈妈和爸爸好有默契,这话和爸爸说的一模一样,连一个字都不带差的。”
孟鹤煜。“嘿嘿,咱爸妈默契着呢,有时候一个眼神就能交流出一大片话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黎姿曼。“这不是和咱们俩一样嘛,嘻嘻。”
孟鹤煜刮她鼻子。“对。”
孟元刚好来到。“鹤煜,你赶快给箬横打个电话慰问一下,箬立快不行了。”
“哦,好。”
孟鹤煜拿出手机来,拨打箬横电话,黎姿曼眼珠转了转。
“爸,箬立要是死了,咱们是不是还要去会堂府一趟。”
孟元。“不用,箬横和他弟弟不合,咱们家送点礼金是个意思就行了。”
“嗯,那好,会堂府,我不想去了,阴森森的可怕。”
“嘘。”孟鹤煜脸色一变,尊敬严明。“司令,我听闻二叔病危,特在我家医疗机构准备了顶级病房,需要我派人去接二爷吗?”
一听就是假话,客套话,箬横冷声。“你小子倒是有心,不用了,再过几日就要准备棺木了。”
棺木…
黎姿曼眼前一亮,伸手去接手机。“箬叔…”
“是姿曼啊。”箬横态度软和很多。“吃饭了吗?姿曼。”
“我吃了,箬叔,二叔病重,我和鹤煜作为晚辈心意表达不到,还请箬叔体谅。”
“啊哈哈,你这孩子真会说话啊,哈哈…”
黎姿曼小心翼翼的说。“箬叔,我有个小风水讲究,不知道说不说的合适?”
“你说。”
“嗯,我们Z国有给病重之人冲喜一说,最有效的办法是先备上棺木。”
箬横:“哦,那我马上着人去准备吧。”
他能接受,黎姿曼才说。“箬叔,我前些日子得到几块非常好的黄金樟木,我和鹤煜想送于二叔冲喜,希望他早日康复,还望箬叔不要嫌弃我们晚辈的不周到。”
黄金樟可是名贵之木,做棺材少说得几百斤,那可价值不菲,箬横听了大喜。“哈哈,你这孩子真够懂事的。”
“那好,我马上派人送去会堂府,还请箬叔保重身体。”
“好好好…哈哈…”
箬横挂了电话,孟鹤煜眨巴眨巴眼。“曼曼,你也太大胆了,送人家棺材?”
黎姿曼笑得光冉。“不是棺材,是黄金樟原木,做不做棺材看箬横自己了,我心意表达了,礼送出去了。
以棺木冲喜的名义送给箬横,显得咱们俩懂事,不刻意攀附,他收了就记下咱们家情了。”
多聪慧的女人。
黄颖欣慰的笑笑,她女儿果然不失众望,怪不得就连京市长郑庄都言表后悔。
娶了她,真是孟家有福分。
孟元拍手鼓掌:“鹤煜你和曼曼多学着点,你和曼曼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是。”孟鹤煜把脑袋低下,重重的点了点头,他怎么就没想到呢。
而且。
孟元这句话,和他听墙角时,员工们说的一模一样。
“咱们孟总和黎总都没法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都说不是一家人,不入一家门。
孟总蠢蠢笨笨的,怎么就能找到黎总这么聪明又漂亮的女人呢,真是好运气。”
“孟总就是运气好,会投胎,妈是外交官,爸是富商,老婆是大美人。
虽说孟总也很帅,但是除了帅,他好像没什么别的优点了。”
“对,我也没看出孟总有什么优点,黎总为什么这么喜欢他,凭她自己打拼商行也不比孟总差。”
“这你就不知道了,我告诉你,你可别和别人说啊!我听说咱们孟总是趁虚而入的,黎总她妈需要钱治病,孟总帮了她。
连哄带骗给黎总拐到新加坡!先是让孟董收黎总为义女,然后他再骗取黎总芳心。”
“啊?孟总好有心机啊!”
“对啊,孟总特别有心机,你都不知道,孟总可小心眼了,就连他最好的兄弟沈鹏他都防着,生怕谁给黎总拐跑。
他给黎总拐到新加坡的,防别人可严实!!”
“呀耶!原来是这么回事,我说句难听的,孟总娶了黎总可赚大了,占多大便宜呢!”
“就是就是。”
风凉话,嗖嗖的无孔不入,直往孟鹤煜心口钻。
“哥,你想什么呢呀?眼睛都直了!”
“哦,我没事,你多喝点汤。”
黎姿曼捧着碗,嘴角的笑越来越甚,翘起彩虹的弧度,笑话孟言堂。
“爸妈你们不知道,堂堂这小子可皮了,昨天和我说在叶澜儿面前太自卑了,常常觉得抬不起头来。”
孟元笑笑。“的确,咱们家堂堂这个小胖子,配可爱漂亮的叶澜儿,有些高攀。”
黎姿曼轻拍孟鹤煜的肩膀。“我昨天教育堂堂,让他好好读书,努力练拳。
长大了成长为他大伯父这样优秀善良的好男人,就能配得上叶澜儿了,小胖子接连点头,示他大伯父为偶像。”
孟鹤煜挤出一个笑脸,特别小声的说。“还是别让堂堂长成我这样吧,会吓到你。”
“我去卫生间,啦啦啦~”
黎姿曼小跑开,孟元和黄颖小声的问。“鹤煜,曼曼怎么还没有身孕呢?”
孟鹤煜。“兴许哪天一下子就有了,曼曼说不着急要宝宝,以事业为重。”
孟元不赞成。“我和你妈都老了,日夜盼孙子,你抓点紧。”
孟鹤煜。“知道了。”
…
晚间睡前,例事之后,孟鹤煜轻搂黎姿曼的盈盈腰身,喉结滚动一下又一下。
“还没解渴吗?坏哥~”她魅惑娇嗔,接连撒娇发软,孟鹤煜笑了笑。“解渴了,宝贝,快给我生女儿,我等不及了~”
“好呢,快睡觉吧,兴许明天,咱们的女儿就来了。”
“哈哈,好~”
“哇,咱们俩有了宝宝,该是多么甜蜜幸福的生活,想想就开心。”
“嗯呢,幸福~”
孟鹤煜觉得现在就很幸福,黎姿曼在他身边就行,无关其他。
有孩子更好,没有也行。
他心里真正想法,生了孩子之后,就能把黎姿曼牢牢靠靠的拴在身边。
有了血脉牵绊,再也不怕她会离开。
不然真不放心。
时刻没有安全感的孟鹤煜,很自卑,不自信。
大多数的男人,真心交付给一个女人时,会想到这一招,让心爱的女人,给他生孩子。
并不是多想血脉传承,只想利用孩子,拴留住心爱之人在身边。
有了两个人共同的孩子,便多一重筹码和保障,不过有的管用,有的不管用。
同理,大多数女人,真心交付给一个男人时,会用生孩子这一招,栓男人。
有的管用,有的不管用。
其实,孩子并不重要,两颗执手相伴一生的真心面前,纽带结晶,血脉牵绊,可有可无。
有,顺应传承,无,从不强求。
甚至,有些人会认为,两个人的感情世界,孩子的到来,是锦上添花的繁琐,雪中送炭的多余。
锦似繁花多艳,无需再堆砌花容装饰。
独赏雪天观景,更不需烈火热炭干扰。
孩子,立于基因的指令,延续爱情的产物。
前者说法,更让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