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子那件事又过了六七天,就在奚清清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的时候,顾远毅带着他的爆炸性消息回来了。
奚清清差点没控制住自己的表情:“什么?让顾远寒去你们所里当公安!”
顾远寒要是去了,跟羊入虎口有什么区别?到时候受苦的是她好不好?会从给小叔子收拾烂摊子,演变成给两人收拾烂摊子。
“对,因为这次毒贩的事情立了大功,我前些天没敢说出来,怕上面不批,这次终于批了下来我才来报喜的。”
怎么看着二嫂不太高兴呢?说起来让二哥当公安,有了正式工作是一件好事啊!
要不是这次的功劳实在很大,因为这几个毒贩子拔出了一个大的毒瘤,关乎到了整个市的发展,上面也不会破格同意。
奚清清呵呵笑了两声,皮笑肉不笑的说道:“真是多谢三弟的好意了,有什么好事还想着你二哥呢,呵呵。”
要不是老三这个倒霉体质,她肯定是乐意顾远寒去当公安的,毕竟这个相当于“公务员”了,这年头有个正式工多难啊!
特别是还没有改革开放的前几年,能在派出所当公安也不错。
但是这不是有个“倒霉蛋”那等着呢吗?就算顾远寒说过顾远毅的体质对他没啥影响,但是谁知道是没暴露出来还是都攒着放大招呢?
她现在跟顾远寒挺好的,顾远寒对她还不错,她可不想年纪轻轻的就丧夫。
顾远毅以为奚清清是生气没有她的份,笑着开口:“二嫂,你别生气,其实还有你的呢,我还为你申请一个文职,可以在所里做做资料。人手不够的时候也能出任务。”
这两次的大案都有二嫂的帮助,上面也觉得妇女也能顶半边天。而且二嫂的学历也很高,在村里当个计分员亏了。
“什么?我也有!”
奚清清现在已经不能用“操蛋”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了。这么多年终于摆脱了社畜的称号,结果没等她闲两年呢,又被小叔子申请回归岗位了。
她在村子里记记分,没事儿去知青点唠唠嗑或者上山打打猎跟狼群玩不好吗?非得去派出所去整理什么资料,碰到棘手的事情可能还得出任务。
而且只要有老三在的地方,那肯定处处都是棘手的事儿啊!
她图啥呀?图那一个月几十块钱的工资?
你可真能坑人啊老三!
顾远毅还觉得自己终于能拉拔家里了呢:“啊,不能只给二哥申请啊。这两件事其他人不了解,但是我知道二嫂你的功劳最大啊。”
奚清清都不知道咋说:总不能说你这个倒霉体质可能伤不到我们,但是可能会让我们忙着脚不能沾地。
把我们两口子都送进去了,万一碰到穷凶极恶的的人,这是想让我们团灭的节奏啊!
顾中华两口子在听到老三说帮老二两口子申请个活还挺高兴,但是在听到是在老三待的派出所的时候就只剩下担心了。
又怕伤到老三的自尊心,不知道咋说。嘴巴张张合合几次都没能开了口。
“我过段时间可能还会往上调,这次的功劳很大,县城的公安局让我过去协助办案。如果继续立功的话,就会彻底在那站稳脚跟了。”
虽然家里人从来没说过自己什么,但是他容易惹上麻烦这件事,他自己怎么能不知道呢?
小的时候二哥告诉自己,只有厉害的人才会被人嫉妒,才会惹麻烦。
只是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已经明白了。虽然二哥说的是对的,但是就算是厉害的人也不会像他这样这么会惹麻烦。
只是这么多年他习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努力的生活、做任务。在遇到什么事情的时候,就想着二哥的那句话。
一定是他太厉害了,所以连老天都嫉妒他。总是倒霉算什么,他有实力!
他为国家效力,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唯一愧疚的只有家里人。
所以这次他为二哥二嫂申请去镇上的派出所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去了县城,应该不会影响到到二哥二嫂了吧?
二哥因为他当不了兵,一直也没有一个好的前程,这次机会也算他这个做弟弟的,一点小心意。
“啊?你又要升职了?这么快吗?”这升职速度让齐兰花这个啥都不懂的都惊讶了。
这不是才升职没多长时间吗?
“也不算升职,得先去县城公安局里办成一件案子才能升职。那件案子比较棘手,我要是办成了就待在那儿了。”
“要是办不成呢?”齐兰花话刚说出口,就被顾中华拍了一下。
她也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讪讪的闭上了嘴。
“也待在那儿。”只是职位不一样了而已。
顾远寒好像看出了顾远毅没说完的话,这小子不会为了让他们俩去派出所,答应了什么事儿吧?
或者是为了不连累他们俩,就算不是升职的好时候,也答应了某个案子,就是为了离开镇上的派出所。
不得不说顾远寒某种程度上真相了。
谈话过后,顾中华和齐兰花让小两口回屋好好商量一下,他们的意思还是想让奚清清他们俩去。
当公安多好啊!光荣不说,还能拿工资。要是老二真能端上国家的饭碗,那他们一直的心事也算是没了。
顾远寒和奚清清回屋还在讨论这个事情呢。
“你说咱们去不去当这个公安啊?”
不去吧,三弟给申请好了。去吧,三弟还不能跟他们在一个地方,只能努力往上爬。顾远寒也拿不准注意,总觉得连累了对方一样。
而且他只当惯了“恶霸”,还不知道当公安是啥样的呢。
奚清清也有些纠结,她纠结的不是顾远寒,是自己。
顾远寒一直都想当军人,但是无奈没有机会。现在顾远毅为他申请了一个“机会”,而且顾远毅也不会一直在镇上待着,与种地相比当然是当公安好了。
现在顾远寒脸上的疤痕已经浅很多了,只是顾家人天天见到他,没怎么注意而已。
顾远毅申请的时候应该想到了这一点儿,疤这件事应该也不用操心。
至于她,她到底去不去呢?
她知道未来的趋势,再过三年肯定是要去高考的。
到时候直接就去上大学离开丰收大队了,就算毕业也能分配工作。
或者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做生意,趁刚开始“遍地黄金”的几年还能挣点儿钱去京市买个四合院。
其实去不去好像都对她没什么大影响。
要说现在当公安的唯一好处,大概就是不用大热天下地了,就算记分员也是需要天天下地的。
奚清清从来也不是磨叽的人,既然老三将来会去县城,就影响不了两人什么。至少两人将来不会因此累成狗。
有机会在面前,不抓白不抓。去当公安总比下地干活强吧。
“那就去吧!不去的话就有点辜负老三的心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