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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祸(三)

---临安十八年

“金人不可信,和议不可恃,相臣谋国不臧,恐贻后人讥。”

当岳飞写下这四句话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绍兴八年,同时,这也是秦桧自绍兴元年拜相以来的第八个年头,当时,大概很少有人想到,他将要打破蔡京的纪录,成为赵宋开国以来在职时间最长的相臣。

前一年,是以秦桧为代表的主和派们取得重要成功的一年:河南旧地,似乎可以通过谈判要回来了,徽宗的灵枢,据说金人也愿意还回来了,开封城中的血火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就好象高粱河畔的血火已经是一百五十年前的事情一样,也许,只要给那些不爱惜身体发肤的蛮子们一些岁赐,一切,又能恢复成过去那样?

但就是这一年,奉旨前去谈判的王伦,带着金人使节回到了临安,傲慢的来使高高的站着,他要求赵构跪下,他说,他来,是为了“诏谕江南”。

已经没有什么宋国啦,只有还没归服王化的“江南”,现在,诏书来啦,跪下吧,听着吧!

岳飞愤怒了,他鲜明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金人不可信,和议不可恃”!

他记得历史,却忘了现在。他清楚的记得海上之盟和太原城,却忘了先去打听皇帝的态度,忘了在上书前,先去分析、掂量、盘算和计较。

……所以,他只是一个将军,一个当时最优秀的将军,一个即将在四年后,被送进风波亭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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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年里,岳飞的上书当然是最醒目不过的。与之相比,这年还有一位叫胡铨的编修官,也曾经上书赵构,力陈议和之害,就较少的为今天的人们所注意。但是,如果我们要着眼于南宋文祸的话,这却是不容错过的一件事情。

因为,把“莫须有”三个字演化到了极点的“临安十八年”,正是以这件事为发端。从绍兴八年,秦桧以“狂妄凶悖”之名治胡铨以罪开始,高呼“男儿当为天下奇”的王庭珪,黯叹“天意从来高难问”的张元幹,“非笑朝政”的胡舜陟,“鼓唱浮言”的张九成,“讥讪”的李光,“朋附”的胡寅,声讨“夏二子”的吴元美,阐发“子不欲阴中人”的程瑀,誓言“九死以不移”的赵鼎,指望赵构“谨察情伪”的张浚……因着种种最奇诡不过的逻辑和论证,一一倒下。直到绍兴二十五年,秦桧去世的前夜,他还在审订赵汾“大逆”案的名单,要把“使行人到此,忠愤气填膺,有泪如倾。”的张孝祥勾兑入案,杀之而后快。

对此,清赵翼描述为:“秦桧赞成和议,自以为功,惟恐人议己,遂起文字之狱,以傾陷善类。因而附势干进之徒承望风旨,但有一言一字稍涉忌讳者,无不爭先告讦,于是流毒遍天下。”

到最后,就连这个生逢“盛世”,亲眼见证了乾隆文狱的赵翼赵云崧,也不由得为之感叹:“其威焰之酷,真可畏哉!”

……是为,临安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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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在宋朝的时候,把重要的姓名,写在书房的屏风上,是上层社会中很流行的一种习惯,比如说,某位曾经吓得周邦彦钻床底的大人物,就曾经把宋某、田某、王某和方某这四个名字写在屏风上,生怕忘掉。

这天,在一德格天阁里,秦桧静静的坐着,一边翻阅最近送来的报告,一边梳理着自己的思路,过了一会,他站起来,用他那极有名,极漂亮的字体,在屏风上慢慢写下了三个名字:

赵鼎、李光、胡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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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鼎,曾与秦桧同为相臣,李光,曾任参知政事,相当于副总理,都是与秦桧长期纠缠,足以对抗的敌体,能和他们的名字这样列在一起,对胡铨其实是一种荣耀。

绍兴八年,时任枢密院编修官的胡铨,针对“诏谕江南”的金人,上抗疏《戊午上高宗封事》。

当时,王伦宣传说:“我一屈膝,则梓宫可还、太后可复、渊圣可归,中原可得。”对此,胡铨尖锐的指出:“自变故以来,主和议者,谁不以此说陛下,然卒无一验!”警示赵构说,如果合作,最大的可能就是“如刘豫也哉”,成为与伪齐帝刘豫一样,生死进退皆操人手的傀儡,在最后,他更大声疾呼,“臣有赴东海而死耳,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

胡铨的高呼,使他一夜间声振天攘,却也使他一夜间简在相心。秦桧的打击既快又狠,立刻就以“狂妄凶悖,鼓众劫持”之名,将他南贬福建为签判。为胡铨送别的陈刚中,刊印抗疏的吴师古,也被先后贬流。而或者是一德格天阁内那扇屏风的提醒,胡虽已南,秦未相忘。绍兴十二年与绍兴十八年,秦桧又先后两次下手,先把胡铨贬到广东,然后逐去了海南。

胡铨南贬,站出来说话的人并不多,但也始终都有,王庭珪写诗送行,说“痴儿不了公家事!”,张元幹为他叹息,说“天意从来高难问。”一个明斥秦桧,一个暗讽赵构,皆被处置。

王、张虽然蒙祸,但他们的观点原是如此,正如“种桃”之案,也算求仁得仁。倒是胡铨由新州而之海南的过程,才是和“种豆”,和“清风不识字”一样,是我们比较熟悉的,那一类“无中生有”的文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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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古嗟无尽,千生笑有穷。”

这是胡铨到新州后写的两句诗,结果落在了新州守臣张棣的手里,如获致宝,精心铨释,居然从中解读出了胡铨的“怨望恶语”。

怎么回事呢?原来,北宋曾经有过一位相臣,叫张商英,他的号是“无尽居士”,而上古那位射日的后羿,所属的氏族则是“有穷氏”,于是,张棣由此发挥,说张商英为相,秦桧也为相,这话是明张暗秦,而有穷也是暗指秦桧,他冲着相爷又嗟又笑,当真该死的很。

秦桧虽然奸恶,却不是满清诸王大臣那种草包,这种比“将明”还要混蛋加八级的胡说九道,他实在是看不下去,更没脸用这样的解释去收拾胡铨,张棣马屁拍到马腿上,只好咬着牙再等机会。

总算,张棣等到胡铨又写了一首诗,里面说“欲驾巾车归去,有豺狼当辙。”,这下终于坐实了他“怨望朝廷”的罪名,到底把胡铨撵去了海南。

从上面的事情中,我们可以初步梳理出“秦系文祸”的一些特点:一方面,秦桧所治文祸,与前人、后人,皆大有不同,他尽管也自有一肚皮好才华,却懒得去摘章捉句,最常用的罪名,无非是“谤讪”、“狂妄”之流,根本不屑于逐字分析。倒是那些迎其鼻息的鹰犬们,还要费几分心思,织攀成罪。另一方面,秦桧治文祸善外联,善滚雪球,或者说,是善立鹿于朝。胡铨被打在聚光灯下后,他的目标便不再只是胡铨,那些敢于声援的,敢于与他保持同一阵线的,敢于和他联系、唱和的,都将被一一择出,无情打击。

……另外,这同时也是他对自己队伍的一次筛选和审视,哪些人会犹豫,哪些人会手软,哪些人能够用最快的速度跟进和打击,通过这样一波波的攻击,秦桧也就能够心里有数。

所以……张棣的无能与无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又或者并非要“求上进”,而只是为了“远灾祸”,在秦桧的游戏规则当中,那些有幸监视流臣们的官员,其实,也是在走一盘机会与风险并存的棋局。

……比如说,右朝奉郎,王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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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二十二年,一个令官场中人,尤其是令秦桧一党人员目瞠口呆的消息传出,右朝奉郎任全州知府王趯因为“为逐臣传递书信”,被撵去湖南,成了一个小小的编管。

大为惊讶的官员奔走相询,希望摸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长脚相公的想法变了吗?这是要发出什么样的信号?还是新一轮洗牌的开始?

……然后,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后,无数人,包括王趯在内,泪流满面。

当时,有一位在海南呆了快十年的姓李的官员,很希望回到内地来,于是,他给秦桧写了一封信,请王趯代为转达。不久,信送到了秦桧的手里,他一边拆开信看,一边用一种很随意的神情问送信的人,“李参政今何在?”

李参政现在在那里啊?

使者回答说:“李参政今在全州,与王知府邻居。”

李参政住在全州(广西)呢,和王知府是邻居。

这还了得!

秦桧勃然大怒,立刻下令,严查这位“李参政”何以胆敢擅离贬所,而那位胆肥到敢于先斩后奏的王右侍郎,则直接被下了狱。

没几天,事情查清了,“李参政”还好好的呆在海南呢。和王知府做邻居的人中,倒是有一位“李将军”。

那个脑子短路的信使下场如何,已不可考,反正王趯是没能翻案。面子上下不来的秦桧怎么也不肯承认自己弄错了,索性用“代逐臣递书信”的罪名,把他贬到了湖南。

在那十八年中,这样的事情并非一起,没有旗帜鲜明表明立场的贬所官员们,倒霉的不是一位两位,拒绝追究王庭珪的曾慥、王珉和王大声,想要保护吴元美的孙汝翼,都先后遭到处罚,从这样的角度来考虑,张棣之千方百计想要给胡铨再加个罪名弄走,或者,也是在自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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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到的“李参政”,曾任参政知事,叫李光。

……和赵鼎、胡铨一起,把名字落在一德格天阁上的李光。

他曾经是秦桧的副手和助手,是主和派的人物,但后来,他转变立场,提出“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兵不可撤”的“三不可”,激怒秦桧,从此,就走上了漫漫南行路。

李光的初次被贬,是在绍兴十一年,贬所在广西,绍兴十四年,他再被贬移,赶去了海南,他是个心蛮宽的人,才学也好,索性在当地写起了书。他写的是史书,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作《小史》。

绍兴二十年,他写《小史》的事情,被秦桧知道了。

……风波恶!

李光贬昌化军(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凉的地方),永不检举。

弟李宽,除名,勒停。

长子李孟传、三子李孟醇,侍行,死贬所。

二子李孟坚,对狱,掠治百馀日,除名,编管。

四子李孟津,抵罪。

……

《续通鉴》记曰:“田园居第悉籍没,一家残破矣!”

此案牵连极众,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颖直、张焘等十余名官员,之后,更派生出吴元美、程瑀诸案,范围之大,力度之重,远远超过胡铨一案。

李光《小史》案,在秦桧所治文狱中颇有特色,其它的案子,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击了秦桧,或者声援了秦敌,或者被认定攻击了秦桧,或者被认定声援了秦敌……只有《小史》案,所录、所述的内容,秦桧根本就没有看到,仅仅是听说“他在做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把秦桧激怒。

要解释这件事情,就要从秦桧对“历史”的重视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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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消失在迷雾之中了。过去给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遗忘了,谎言便变成了真话。”

“凡是与当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闻或任何意见,都不许保留在纪录上。全部历史都象一张不断刮干净重写的羊皮纸。这一工作完成以后,无论如何都无法证明曾经发生过伪造历史的事。”

------《1984》

虽然我现在越来越觉得奥威尔只是一个如同没有勇气走上海岸的1900般的被他所不敢面对的现实世界吓断了腰的绝望者,但,不可否认,他的确有很多华丽的总结。

比如说,上面的两节文字。

秦桧与奥威尔不同,他是做事的人,他虽然没有这样总结,但他却这样做了,当然,用的理由光明正大。

绍兴十四年,秦桧上书赵构,求禁私史,理由是:“是非不明久矣。靖康之末,围城中失节者,相与作私史,反害正道。”

应该说,这几句话如果孤立的抽出来,其实是很漂亮也很正确的,甚至,连我,在看到白斯文将军们又或者是白将军们的子孙们的那些精美、神奇的回忆录时,也会常常有一种冲动,为他们没有遇上秦丞相而感到可惜。

不过,正如同民主本来也不是坏词,关键看是不是带路党们在喊一样……秦桧提出这个事情,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正青史,明是非“,而是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

……比如说,“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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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在近现代以来的近体诗中,这首诗的知名度,排入前十大约是没有问题的。作者人生的前后反差之大,甚至使刻薄如李敖者,写出了“恨不引刀成一快”这样的诛心之句。

其实,秦桧的早年,又何尝没有过壮怀激烈?

“大金必欲灭宋而立邦昌者,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桧不顾斧铖之诛,戮族之患,为元帅言两朝之利害,伏望元帅稽考古今,深鉴斯言。”

“天下之人,必不服从,四方英雄,必致云扰,生灵涂炭,卒未得生!”

金人初下汴京,心气正高,视天下如掌中物。有人就提出建议,说赵宋气数已尽,当屠尽赵氏宗族,立张邦昌为帝,傀儡用之。

当时的秦桧,为御使台之长,听到这个消息,就结连同志,先后两次上书金人,力陈赵宋有德于民,非他姓可替,甚至建议金人践行旧盟,北渡白沟。

这两封上书,为秦桧赢得了难以想象的荣誉,时人赞之为“词意忠厚,文亦甚奇”。他日后之所以能一路飞升,宣麻拜相,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开始。

然而,绍兴二十四年,左朝奉郎任辰州通判何珫上书朝廷,说那两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马伸,要求朝廷还此公道。

马伸,字先觉,是秦桧在御史台时的同事。按照何珫的说法,当金人想废赵立张时,马伸是第一个站出来说我们必须要上书的人,而秦桧的态度则很暧昧,是在马伸他们的坚持要求下,才签了自己的名字,至于把他的名字签在最前面,那只是因为他当时是御史们的领导。

……想一想韩寒现在跳得有多高,就能理解秦桧当时有多愤怒。

何珫被迅速下狱,然后贬往岭外,不过,他并没有呆太久。第二年,秦桧病死,何珫便被赦归,而他的观点,也俨然成为共识,记曰“先觉忠烈,遂别白于时。”

这件事情,足以让我们很好的理解秦桧,理解他为什么要反复的、强烈的禁绝民间私史了吧?

在当时,秦桧的刀锋所及,天下文士无不战战,就连北宋重臣,史学巨擎的司马光,竟也不能保护声名于身后。他以私人身份记录的《涑水记闻》,在绍兴六年,由相臣赵鼎“受上谕”,安排范冲整理刊印。而在“禁私史”事后,最荒唐的事情发生了: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伋,一而再,再而三的站出来,言之凿凿的强调说这本书和司马光绝无关系,实属伪作,请求朝廷禁毁此书。至于收留司马光后人,抚养司马伋长大的范冲,更被他尖锐指摘,说他败坏了先人名声,不管流放还是杀头都罪有应得。后人读史至此,真不知当哭、当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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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句或者不该说的话,在这件事情上,我的观点,倒是和秦桧走得更近一些。

何珫这件事做的……至少,在我看来,很可疑。

何珫,是马伸的学生,也是他的外甥。据说,他手里一直都收藏着马伸写的原稿,一直很想为马伸争个清白,但顾虑到“秦会之凶焰方炽,岂可犯邪”,才咬牙隐忍。

这一忍,他就忍到了绍兴二十四年,这一年,他梦见马伸,据说,马伸在梦中告诉他,你要给我求一个清白。于是,他第二天就带着那份原稿进宫,之后的事……大家已经知道了。

我当然没有任何证据,我也无意假装说我对自己的判断极有信心……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写在这里。

在第一次阅读这段材料时,我就感到了一种轻微的不适,何珫给我的感觉,更象是一个“投机者”而非一个“勇士”。

绍兴二十四年,是个了解一点宋史的官员都会明白,秦桧的权势和辉煌已经远远超过了蔡京,成为了有宋开国以来最强大的权相,但同样,是个了解一点宋史的官员也应该还记得,有宋开国以来,那些二度、三度甚至曾经“金殿五度宣麻”的大臣们,都经历过怎样的起伏。

同时,秦桧……他已经老了。

历史上,秦桧死于隔年的绍兴二十五年,在当时,他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

……而最妙的是,我们都知道,在宋朝,文官基本上是不会死的,即使是威重如秦桧者,也只能把那些让他切齿不已的对手们投向越来越远的边角,却不能直接送进风波亭。历史上,我们也看到了,何珫次年便已收获。

他只等了一年。

所以,我不喜欢何珫,也并不认可他说的“真相”,我甚至不觉得他的名字应该和胡铨、王庭珪们这些人放在一起。

那个时代自有真正的勇士,不需要努力堆砌更多的名字。他们站出来,激于义愤,或是对特定人物的忠诚,或者只是对某种精神、信仰的忠诚,虽然无能为力,却尽最大可能去鼓与呼,去向着火头冲刺。

比如说,那两位连名字都没留下来的优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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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十五年,赵构把望仙桥的一座府第赐给了秦桧,于是百官都去道贺,场面非常热闹。

那天,有一位伶人表现的特别出色,把大家都逗得非常开心,在气氛快要达到最高潮的时候,当秦桧正要坐进摆在场地中央的座位,把活动摆进到下一项议程时,他突然把自己的包头扯掉,露出来一个很奇怪的发型,而且用方巾折成“双叠胜”,顶在上面。

他的搭档问他:“此何镮?”这是什么发型啊?

镮,通鬟,在当时,是女人扎的发型,所以才会这样问。

他说,这是“二胜鬟”!(二圣还)

一句话说出,满场已是鸦雀无声,他们却还嫌不够,那个搭挡重重的打了他一下,说:你把太师交椅坐稳,收钱收东西就行了,这个(迎取被金人抓走的宋徽宗、宋钦宗还朝的)事情,丢到脑后去!

于是,“一坐失色,桧怒,明日下伶于狱,有死者。”

如是人物,青史竟无名。

诚如先生所言: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拚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这一类的人们,就是现在也何尝少呢?他们有确信,不自欺;他们在前仆后继的战斗,不过一面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罢了。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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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所作的,远不仅是禁私史。

“自高宗建炎航海之后,如日历、起居注、时政记之类,初甚圆备。秦会之再相,继登维垣,始任意自专。取其绍兴壬子岁,初罢右相,凡一时施行,如训诰诏旨与夫斥逐其门人臣僚章疏奏对之语,稍及於己者,悉皆更易焚弃。繇是亡失极多,不复可以稽考。逮其擅政以来十五年间,凡所纪录,莫非其党奸谀嬖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度比在朝中,当取观之,太息而已”

秦桧的目的,自然不问可知,但秦桧的努力,也终于失败。虽然他对于那些历史研究者们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使得学者们在使用这一时期的原始史料汇编时,总得多作几方面的比对,甚至到了要把金人方面的资料置于更权威考量的地步,但……细节终究只是细节。

再把青树枰的细节重写一百遍,也改变不了整个桂军都被吃光抹净的事实,再把长津湖的损失写大一万倍,也改变不了跑路的是联合国军的事实……今天的普通人,只要没进文史圈子,九成九根本就不会去看南宋初年的“日历、起居注、时政记”,但是,西湖边上,那个是坐着的,那个是跪着的,谁不知道?

……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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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讲到了“秦桧死于隔年的绍兴二十五年”,当时,秦桧仍在相位。

……死在相位上,有宋前例来看,乃是极大的异数。

无论以因果报应天公有眼的传统角度来看,还是以紧张刺激分秒必争的好莱坞角度来看,秦桧之死,都是极具戏剧性,张力极强的一个事件。不要说差一周、一天,甚至只是差上一个时辰,很多事情,可能就会发生完全不同的,血淋淋的变化。

绍兴二十五年的秦桧,正如光绪三十四年的那拉氏,也如民国三十七年的蒋中正,在一种纠缠了几十年的刻骨仇恨驱使下,要在自己离开前,把没有了断,又还能够了断的事情,做个了断。

当渣滓洞的枪声响起,当珍妃井口水花飞溅……这一切,本来也可能发生在临安,用今天的话来说,当时已经发展到了只差“临门一脚”的地步。

“秦桧擅权久,大诛杀以胁善类。末年,因赵忠简之子以起狱,谋尽覆张忠献、胡文定诸族,棘寺奏牍上矣。桧时已病,坐格天阁下,吏以牍进,欲落笔,手颤而污,亟命易之,至再,竟不能字。其妻王在屏后摇手曰:“勿劳太师。”桧犹自力,竟仆于几,遂伏枕数日而卒。狱事大解,诸公仅得全。”

绍兴二十五年,本来应该是血色弥漫的一年,这一年中,秦桧苦心积虑,制造了“大逆”案,除了要把老对手赵鼎灭门外,还要把其它对手如张浚、胡铨、李光等一网打尽。因为这是他高度重视的一件事情,所以事必不假手,亲力亲为,结果,就在一切准备就绪,将要走完最后一道程序的那一刻,他的病情突然发作,“竟不能字”,再三努力,也没能画上那个代表着圆满的句号。

……天有眼么?

但,若真有眼,风波亭外,天在那里?

只能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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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鼎。

一德格天阁上,排名第一。

他的地位身份本来远远高过秦桧,乃是南渡后的第一任相臣,号称“中兴贤相”,但与秦桧斗法不敌,在绍兴八年败走,一贬再贬,始终未能翻身。在秦桧制造“大逆”案时,他已去世八年,“大逆”案的中心,是他的儿子,赵汾。

关于“大逆”案,并没有什么可说的,赵汾是个没有多少政治敏感性的人,他与和他一样缺乏敏感性的赵宋宗室赵令矜交游密切,被人罗织成罪,至于罪名,那都是自己提供的。

对秦桧来说,这个案子的中心目标是赵汾,外延目标是其它所有和秦桧有着仇恨的敌人们,但从案子本身的角度来说,这个缺乏政治敏感性,总是摆不正自己位置的赵令矜,才是重点人物。

赵令矜是个大嘴巴,大到了什么地步呢?他曾经和其它很多人一起看秦桧的《家庙记》,其它人要么不说话,要么夸夸这文字不错,他一开口,就是引经据典。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冲人家家庙说这个话,就等于说,到同事家里串门,看见人家的婚纱照,咱们么,要么夸完人家漂亮然后说吉祥话,要么说完吉祥话然后夸人家漂亮,可偏有一位,直目竖眼看着照片在那里掐日子,说,哟,你们结婚有年头了啊,眼看就是七年之痒啦!

得罪秦桧也就罢了,另外一次,赵令矜和国家教委的领导一起喝酒,边喝,边感叹说,现在这世道真是不好,皇帝糊涂奸臣做乱,唉……这样下去怎么办啊。

虽然说宋人骂骂皇帝不是多大的事,但也要看谁来骂,赵令矜的悲剧,就在于他和文人们混得太久太投入,结果忘了自己也是有着广义上的合法继承权的赵氏子孙,是曾经手持金锏,能够上打昏君下打奸臣的八贤王赵德昭之后,而不是一个姓赵的普通文官。

赵令矜定“大逆”,之后,便是对赵汾无休止的迅问,逼着他把一个又一个的名字吐出来,画上手印。这个过程持续了很长时间,因为,秦桧曾经亲自拟过一张五十三人的名单,当中包括了胡铨、李光、张浚……和其它许多人,他必须确保,这些人要由赵汾供出来,然后定成死罪,办成铁案。

……所幸,天未假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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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出现了张浚这个名字。

他是南宋大将,更出将入相,在赵鼎、李光先后败走后,他一度曾成为秦桧的重要对手,并一样享受到了名留一德格天阁的待遇,是当时第一等的大人物。

……不过,我这里专门又提出来说他,倒不是因为他是大人物,而是因为,他身上一样有一桩文祸。

而且,是南宋第一桩文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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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向关中图事业,却来江上泛扁舟。”

这两句诗,是曲端的作品,也是曲端的死因。

曲端,是南宋初年川陕战区的重要将领,有能力有威望,但问题是,他同时也有一个坏脾气和一张大嘴巴。顶撞上级,轻视同级,都是家常便饭。

某一次宋金会战前,曲端对上级的方略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但没有被采纳。会战失败后,他到处去说自己的意见有多么正确,这一下终于激怒了张浚,于是,就有有心人把曲端的诗抄了一首拿来。

“不向关中图事业,却来江上泛扁舟。”

结合南宋初年的局势,这个罪名一下就套上了,“指斥乘舆”,你把意思说清楚,你在说谁不去光复关中,你在说谁划着小船往南边跑?

曲端被治罪,贬斥,很快就在贬所死于私刑,时年未届四十。

后来,张浚在多个不同场所表示了自己的后悔,也的确采取了一些补偿的措施,然而,斯人已逝。

周密比之为:“则秦桧之杀岳飞,亦不为过!”

曲端的这件事情,虽然从主角到配角到所有相关人员都是武将,但却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文祸,无中生有,却又解之合节,把那种若有若无的味道把握的很好,属于那种“一语点破,无从分说”的类型。在整个临安十八年中,能够与之相比的,大概也只有吴元美鸣条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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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元美,是李光《小史》案中的人物,他在李光治私史案发后,写了一篇《夏二子文》,声讨“夏二子”,也就是夏天出来活动的苍蝇和蚊子,里面有一句非常妙的双关语。

“夏告终于鸣条,二子之族,殆无遗类。”

这个“鸣条”,可以理解为风把树枝吹响,指秋风起,夏日终,但同时,鸣条又是一个地名,是夏商易姓革命的主战场,这儿的妙处,就在于“夏”与“鸣条”都可以作双重解释,又都能顺畅成文。但日后被定罪,也就定在这儿,假借四季更换,鼓吹易姓革命,想做什么呢你?

这篇文章出来后,就有人想上纲上线,初次尝试未成功,被上级官员驳回,最后,反而是在吴元美家里找到了突破口,才打动秦桧,对吴元美施以处置。

吴元美家中,有“潜光亭”和“商隐堂”,他的同乡郑炜抓住这两个名字上报,说“潜光”就是讲他潜心于李光,要结党,“商隐”那是自比不仕秦的商山四隐,表明他无意事秦,这样的分析诚然诛心,但也的确古雅,算得还有些些北宋文案相战时的余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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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已经快到一万字,突破了《无以言》的七千字,也超过了《桃花》的八千字。但虽然已经提到了很多人名,可要与那十八年中被打击者的长长名单相比,这仍然只是很小的一部分,限于篇幅,我不能一一介绍这些名字,不能一一记录这些事迹,但史自有书,名自长垂。

……再讲最后一个故事,讲完,《临安》也便完结。

在故事的结尾,让我们回到开头,回到胡铨的身上。在他被从广东驱赶到海南的路上,张棣刻意选择了一名刻薄的使臣押解,但,这名使臣却没能完成自己的任务。

胡铨路过雷州,当地的太守叫王彦,被评价为“虽不学而有识”,虽然文字上不行,但做事情有办法。他同情并且尊重胡铨,就找了一个借口,说这个押送的人涉嫌走私,直接抓了起来,自己派了人护送,并提供了丰厚的盘缠。

当时,已经是绍兴十八年了,岳飞已经死了六年,赵鼎也在前一年自尽了,但仍然有这样的人,愿意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力所能及的庇护,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此谓,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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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几句闲话:南宋史,并非可以让人激昂或兴奋的一部史书,赵构与秦桧,都不是在身后留有美名的人物,但是,若读到南明史时,却会忍不住让人叹息,时无王谢、桓刘,也便罢了,何以欲求一赵构也不可得?而以欲求一秦桧也不可得?

何以,致此?!

孔璋字于西元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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