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薄焰这个人,天生就没什么野心。
没野心,又怎么会成为万众瞩目的天王巨星?
呵呵,那不过是为了打一场滑稽的太极。
穆老爷子的私生子遍地都是,但穆家大少爷偏偏盯着他不放,总想找到他,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得地做了他,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母亲是穆老爷子最爱的女人,而穆老爷子总是自作多情地想把‘掌门人’宝座传给他。
薄焰一个头两个大,觉得与其自己整天夹着尾巴逃,还不如站在一个又闪又亮的地方,闪得对方睁不开眼。
于是他就这样走上了一条璀璨的星光大道。
大隐于市,谁会想到自己要找的人竟然天天在他自己眼前晃?
穆大少爷还真被晃瞎了眼,一瞎就是六年!
要不是后来被顾三发现,你可能会瞎一辈子!
其实,对薄焰而言,钱,真的够用就行,不管一百块的路边大排档还是一万块的法国大餐,他都能吃得香,至于权势和地位,还不如他背上那把吉他。
所以,年轻那会儿,哪怕长期在乌烟瘴气的酒吧里驻唱,在破旧的老屋里与人合租,他也同样过得舒坦,黎邀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
在外人看来,他是随性豁达不居小节,但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不过是凉薄摆了。
因为凉薄,所以对外界的一切都失去了本能的热情和执着。
会对大着肚子还废了一只手的黎邀照顾有加,完全是因为他在她身上看到了他母亲的影子。
是的,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温柔漂亮,很会唱歌,很会做饭,有着许多女人没有的优点,但同时也有着许多女人没有的偏执和倔强。她不容许自己的爱情有任何污点,当她发现自己喜欢的男人爱着自己的同时,还爱着其他很多很多女人的时候,绝然转身,永不回头。
他从小跟母亲相依为命,为了躲避穆赫兰家的人,大好的童年和青春都消耗在了不停的搬家、流浪再搬家的死循环里。
母亲要挣钱要养他,每天工作到很晚很累,他长期没有朋友,一个人呆在家里,只有一把吉它做伴。
但他很乖很听话,体谅母亲辛苦不易,从来不会无理取闹。
后来他长大了,母亲去世了,为了生活,他在形形色色的人群里穿梭,却总感觉全世界好像只剩他一个人。
除了音乐,他对什么都没有浓烈的渴望的兴趣。
所以,当有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对一个女人势在必得的时候,首先吓了一跳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
因为这个事实,他曾经彻夜难眠。
那个女人!
那种女人!
随意把陌生男人掳上床的无耻女人!
哪怕时隔六年,哪怕她化成灰,他也认得!
那天晚上她就那么一溜烟地钻进他的车,不要脸地说:“帅哥,有变态狂追着我不放,你不会介意英雄救美载我一程吧?”
他当时就想,活该你被变态追!
但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作为一个天王巨星,他也同时被一大群狗仔追,完全没时间把她赶下去。
他一路飚车,想吓吓那个不要脸的女人,但那个女人醉成一滩烂泥,不怕不说,还把头伸出窗外一路尖叫,叫得他两个耳朵发痛。
他把车停到路边,想把那个女人一脚踹下去,却发现,她哭了,睫毛湿得发亮。
是被变态追哭的!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变态’是她的初恋情人,背叛她不说,还跟她最好朋友结了婚。
这么惨,活该她哭!
可哭就哭,哭了还要调戏他说:“帅哥,你看起来好眼熟,我们一定在哪里见过对不对?”
他以为她认出了他,但很快她又摇头:“不是眼熟,我所见过的男人从来没有像你这么好看的,你很帅,真的……”
从来没见过?呵呵!
他气笑了,没见过,但被你睡过!
于是那天晚上,他们又睡了。
不过,这次是他睡了她。
睡过之后,他甩了一大笔钱走得干净彻底,觉得那一口憋了六年的出终于吐出来了,以后再也不想看到那个无耻的女人,但第二天,她就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他公司里。
她不是去找茬的,而是去谈工作的。
她从一个沙性扬花的浪荡女,摇身一变,成了大作家老九!
她不气他用钱侮辱她,反而谢谢他的慷慨大方。
太不要脸了!太不可思异了!
他顿时觉得那一口好不容易吐出去的气,又硬生生憋了回来。唯一的想法是一定要想办法子教训那个女人,让她痛哭流涕!
老九!老九!老九……
他的三观都在崩溃!
他接了老九小说改编的电影,为了更好地入戏,他不仅把原著读了,还把老九名下所有小说都读了个遍,其中一个坑写到紧关头半年不更,卡得他差点没吐血两公升……
他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老九的路人粉。
这个女人怎么可能会是老九?
这种女人怎么能写出那么好的书?
他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所以,他要弄清楚!
活了二十六年,他第一次有了强烈的好奇心,是对一个女人。
只是,那个时候他完全不知道,好奇,其实就是泥足深陷的地一步。
渐渐地,他发现那个女人除了小写说以外一无是处!
她跟家人关系水火不容,有家不回,住在一间租来的小房间里,那个房间巴掌大,连一张多余的沙发也没有,容不下半个多余的人,就跟她的心胸一样狭隘。
她争强好胜,嘴贱舌毒,跟人吵架从不落下风,身边连一个贴心的没有连朋友都没有。
她还超级重口,明明胃脆弱得要命,还辛的辣的百无禁忌,路边的臭豆腐、麻辣烫烧烤串子永远都是她的最爱!
吃完以后抱着肚子痛成狗,也不去会医院,因为她怕麻烦,更怕欠人情。
怕欠人情?呵呵,他的机会来了,她想不欠,他偏要让她欠。
他不仅送她去医院,还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他就不信像他这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男人连一个女人也征服不了。
征服了,再一脚踹了,只有这样他才能扬眉吐气!
只可惜,那个女人干脆果断,以身偿债,吃一顿饭,跟睡他一晚,第二早上起来仍旧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他不但没能出气,反而越积越深。
他再接再厉,她的初恋情人死缠烂打,他替她赶,他的闺蜜骂她小三,她替他挡,她同父异母的妹妹作威作福,他主动当工具给他利用,他一二再再二三地让她欠人情,而她一二再再二三的还,但他得到的永远只是她的身体……
哪怕头一个晚上还躺在他身下激动地喊‘快点’,天亮以后她仍旧能够潇洒地挥手说‘Bye—bye’。
屡战屡败,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气愤是气馁,也越来越分不清自己是想报复还是仅仅想要那个女人……
直到那天晚上,一个杀手朝她开枪,而他脑子还没转脚底却先抹油地跑去给她当肉盾时,他才知道,他完了!
他想要的远不只她的身体,还有她的人,她的心,她的所有和一切。
他一门心思算计她,结果自己却先着了道!
他终于明白什么叫作茧自缚,自作孽不可活。
他开始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把她绑在身边,苦肉计,美人计,无所不用其计,甚至设计她怀孕,最终如愿以尝地把她留下来,但他心里却越来越惶恐。
越在乎她,就越怕失去她。
他从那个变态的初恋男友身上得到了一个教训,这个女人虽然放纵不羁,对待感情却跟他母亲一样纯粹,容不得半点欺骗和背叛,一旦被她发现,就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
而他一开始就在欺骗……
而且,别无选择地继续欺骗。
但是,纸包不住火,季铭斯那张乌鸦嘴让他所有的心血和努力一朝泡了汤,而那个女主毫无意外地暴走,转身就把他们的孩子变成一滩血水,还跟别的男人亲亲我我。
他恨!恨那个女人太狠太绝,不仅对他没有一丝感情连他们的孩子也心狠手拉!
他恨她,连带自己也恨!恨自己鬼迷心窍,瞎了眼才会爱上这种女人。
为什么会是她?
为什么非她不可?
他一次又一次敲着自己的良心问:
她美吗?让人一见就挪不开眼再也看不见别人吗?
她香吗?让人一闻就神魂颠倒灵魂出窍吗?
她毒吗?让人一碰就上瘾再也戒不掉吗?
不,不,不,这些唯美的形容词都跟她不搭调!
那个女人就是一个坑,万年大坑!
而他薄焰一头载进去了,就再也没能爬起来!
他开始醉生梦死,他以为这样就可以把那个女人抛之脑后,可知道她要离开时,仍旧管不住自己的腿,不顾一切地追了过去,车被挤压得面目全非的那一刻,他仍旧死不瞑目地想,死也要阴魂不散地缠着那个女人。
结果他没死,被那个老头带回了意大利,逼着他接手家族。
家族?呵,他连一个女人都管不住,哪有什么心思管家族。
他跟那个死老头足足耗了半年也没耗出个所以然,但那个女人已经开始第N+1春,马上就结婚了!而且要嫁的还是那个睁眼瞎的穆大少爷!
呵呵!他又气笑了,他跟他‘儿子’‘尸骨未寒’,她就想嫁人,做梦!
他就算再死一次也要把她捉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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嘤嘤嘤嘤……牙膏挤了出来了,妞们快拿去洗刷刷吧,美白防蛀,茄子……
这一章应该没完,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