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子把她男朋友的电话给你,这代表什么你自己心里就没点B数么?”要不是当时你死缠烂打的要现场打给她,她都能给你一个空号。
“你到底什么意思?”何猷齐眉头死死的锁在一起。
“意思就是灵儿并不想认识你,所以才给你我的电话,委婉的拒绝你,懂?”杨星一口喝干了最后一点奶茶,干干脆脆的和何猷齐明说了。
“这不可能,一定是你在背后威胁她不准和我交往,那天晚上灵儿对我那么好,明显是对我有好感,怎么可能拒绝我?”何猷齐冷笑着反驳。
我滴妈耶,到底是谁给你如此厚颜无耻的勇气?把礼貌当好感,还能如此理所当然?梁静茹表示这锅她背不起啊!
“兄弟!人生有三大错觉,她对我笑,她对我有意思,她喜欢我!你占齐了。”杨星竖起大拇指,不得不对何猷齐这种突破天际的自信表示叹服。
没有理会杨星的讽刺,何猷齐身体前倾,死死的盯着他:“即便灵儿不喜欢我,只要我多和灵儿接触,她自然能知道谁更优秀,到时候就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何猷齐整理了一下衣服,继续说道:“你看,我只比你大三岁,但我已经拿到普林斯顿大学的金融硕士和斯坦福的两个金融学士学位,而你,只是一个刚入学的大学生。”
“其次,我没花家里一分钱,靠自己的知识和打工的钱起家,在洛杉矶买下了一套占地11亩的别墅和外面那辆车。”何猷齐指指外面那辆保时捷917。“而你,只是一个孤儿,现在还需要靠灵儿的家里给钱。”
“试问,我们两个这么一比,灵儿凭什么选你?”何猷齐咄咄逼人的问,语气里有毫不掩饰的看不起。
“何先生,恕我直言,就你这条件,你在我情敌里面连前十都排不进去。”杨星内心毫无波动,甚至一脸真诚的看着何猷齐。
何猷齐:“?????”
一下有些愣住了,什么情况?不是说好我们两个比吗?怎么突然就排不进TOP10了?
“在灵儿那些追求者里面,有真正的皇室王子,也有超级财阀的下一代掌门人,还有国宝级学神,论家世、论外貌、论才华,他们每一个条件都比我好一万倍,即使如此,灵儿依然选择了我。”杨星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何猷齐。“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节奏被带歪了,何猷齐一时有些茫然的问。
杨星邪邪一笑:“那当然是因为我…………器大活好啊!”
何猷齐:“???????”
杨星看着一脸懵逼的何猷齐,心里的不由得一乐,我就随口一说,你就信了?要不要这么耿直啊?
胸中的抖S之魂顿时熊熊燃烧。“不好意思,我家灵儿就是这么肤浅。如果想要追求她你至少要有28厘米。但目测你并不满足条件。”
杨星豪爽的露齿一笑,洁白的门牙闪烁着恶趣味的光芒!
反应了半天终于转过弯来的何猷齐气得满脸通红,愤怒的低声咆哮道:“你胡说,灵儿绝不是那种女人。”
杨星瞬间收起欠揍的笑容,皱起眉头诧异的看着他:“灵儿当然不是那种女人,我刚才明显只是跟你开玩笑!你不会当真了吧?”
何猷齐自觉地五脏六腑一阵翻腾,胸中有一口老血卡在喉咙想要喷杨星一脸!
踏马的有你这样开玩笑的吗?还有,我们不熟,别跟我开玩笑!
“那我换个说法,你能为灵儿放弃生命吗?”杨星突然十分真挚的盯着何猷齐的双眼,杀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我……我、我……”本想说我可以的何猷齐看着杨星的双眼忽然有些说不出话来。大家都是明白人,面对面撒谎就没意思了,况且杨星的那双眼睛仿佛有魔力一般,好像在这双眸子的注视下任何谎言都无所遁形。
的确,他对灵儿毫无了解,也没有什么感情基础,为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女人放弃生命,哪怕是一见钟情,也很没有说服力。扪心自问,别说为女人放弃生命,他连放弃财产都不愿意,毕竟,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看到何猷齐吞吞吐吐说不出话来,杨星微微一笑:“你看,这就是我们的区别,我爱她胜过生命,所以她也爱我胜过生命,这无关一切外部条件。”
杨星离开坐席,往外走去,徒留下神情复杂的何猷齐欲言又止。
杨星走出了店门,突然好像想起什么似的走回来顺手拿起一杯奶茶,并对何猷齐道:“对了,何先生,我想再次提醒你一次,灵儿和你不熟,别叫得那么亲热,你可以叫她李小姐或者杨夫人。”
“杨夫人?你们…………你们结婚了?”何猷齐有些失落,只有结婚了才能称某某夫人。
“还没,不过已经钦定了。”杨星矜持的笑笑,活像个200斤的孩子。
“好了,我待会儿还要去接老婆,你以后也别给我打电话了,我们后会无期。”杨星潇洒的对何猷齐挥挥手,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奶茶店。
一直走出很远,杨星才缓缓吐出一口长气,遇到情敌最怕这种拥有蜜汁自信的天之骄子,因为他们永远觉得自己没错,而且没有女人能拒绝他们,要是有女人不搭理他,那错的肯定不是他们,而是世界!
偏偏他们还经常有一种锲而不舍的霸道总裁精神,一句:“女人,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狂霸酷拽吊炸天。
随后就是疯狂的死缠烂打,丝毫不考虑对方对他一丁点兴趣都没有。
但万幸,看何猷齐刚才的样子,这件事应该算是解决了。毕竟,这种层级的公子哥基本的绅士风度还是有,超过一定程度的死缠烂打,这群天之骄子还做不出来。
要是再来…………就只有以“德”服人了。
伸了个懒腰,杨星掏出看看手机看看时间,嗯,差不多是去给老婆当搬运工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