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风是一位退伍军人,今年29岁的他,荣誉退伍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Y市。
虽然他从小就在这里长大,但是由于父母在国外工作的原因,所以在他还小时就不在身边,而抚养他成人的外婆也在他19岁生日的那天去世了,所以他在这个城市里也没什么亲人。
瞿风不喜欢城里的热闹,于是在郊区为自己买了套老房子,这边郊区的房子年代久远,除了楼下的防盗门是今年新装的,其他楼层都很老久破败。
没办法,以他的经济条件能全款买到这种房子就很勉强了。
瞿风简单收拾了一下家具,下午他准备出门去买些食材的,但是在临出门的时候,他停下了脚步。
电视里正在播放Y市里突然出现了许多一见人就扑过来撕咬的病人,警方在试图控制这些人的时候也不小心被咬伤了,目前初步推断为一种新型狂犬病种。
Y市不就是他现在所呆的城市吗?瞿风从门口走到了沙发边坐了下来,又仔细看了会新闻,他发现出事故的地方离他这里很近,不到200米,那他现在出去不会也碰到这种病人吧?
瞿风想了想决定今天还是不出门了,反正厨房里还剩了些米,煮一顿是没问题的。他开始锻炼起身体来。
等到瞿风做了几十个俯卧撑后,突然从隔壁传来了吵吵闹闹的声音,有女人的大声惊叫声,还有男人的嘶吼声。
隔壁这对夫妻在吵架吗?他早上搬来时正好碰到打了个招呼,他想了想也没多管,过了一会隔壁就安静了下来。
瞿风做完几百个俯卧撑后,又举起哑铃开始练起了胳膊。
“啊!救命啊!”一阵惊呼声从窗外飘来。
瞿风立刻走到了窗户边,看到了一个男人正在疯狂的追着一个女孩。
那男人样子看起来很不对劲,满脸的血迹,嘴角边好像还挂着一些碎肉,看起来就跟个变态食人魔似的。
重要的是他还少了一只胳膊,血从他的肩膀断口处缓缓的滴下来,他却好像感觉不到痛似的,他边跑还边嘶吼着,一副不咬到女孩就誓不罢休的样子。
“这就是那种得了新型狂犬病的人吗?”瞿风放下了手里的哑铃,走进卧室从床底下拿出了一把手枪,身为退伍军人的他拥有持枪证,可以合法拥有小型手枪。他举起枪瞄准了那个男人的左小腿。
“嘭!”瞿风打的很准,他看到子弹打中男人后放下了手枪。
结果那个男人左腿中了一枪后,又一副没事人的样子追上了那个女孩,他直接扑咬到了那女孩的右脸上,女孩被咬的惨叫连连。
“天!”瞿风吓了一跳,他急忙又举起了手枪瞄准了男人的脑袋,但他犹豫的不敢下手,那男人正在跟女孩纠缠着,他怕他会误射到女孩,“干了!”他咬咬牙,那女孩的声音已经低下来了,再不开枪就来不及了。
“嘭!”趴在女孩身上的男人脑袋开了花,直接躺在了女孩的身上一动也不动了。
瞿风急促的呼吸了两下,“喂,你有没有事?”他喊道。
可惜躺在地上的女孩并没回应他,鲜血从她的身下慢慢流出。
瞿风紫色的眼瞳急剧的收缩了下,他还是晚了,该死,他滑坐到了地板了,自责的抓着自己的头发。是他害死了那个女孩。
瞿风双耳突然动了一下,他听到了一阵咀嚼的声音从窗外飘来,他急急忙忙站了起来,只见他原本以为已经死了的女孩居然正在啃咬着一只咪咪(咪咪跟地球上的猫差不多),那阵阵咀嚼声就是她发出来的,他一脸震惊的看着这一幕。
不到一会周围居然又围过来许多的人类,那也许不应该称之为人类了,一个女人肚子里的肠子都掉了出来,但她毫无知觉的慢慢走过来;一个小男孩两只腿不见了,但是靠着两只手也慢慢的爬了过来,还有许多缺胳膊少腿的,都渐渐围了过来。
“这是……”瞿风忍不住退后了一步,他觉得很不对劲,这些到底是什么怪物?!
电视里又出现了一则新闻,“……经研究发现,这些人类都没有心跳和脉搏跳动,他们其实已经死了!”女性播报员的声音也是边念边一脸震惊,“这些活死人死而复生后喜欢吞噬新鲜的生肉,包括人类!并且他们对声音很敏感,政府机构呼吁市民暂时安静的留在家中,千万不要出门,等待政府救援!”
瞿风呆呆着看着外面的生物慢慢靠近到这栋房子跟前,是因为他刚刚开枪吸引过来的吗?
他低头打开弹夹,数了一下只有四发子弹了。看来手枪以后只能在危难的时候用了,毕竟声音也会吸引到这些活死人。
瞿风站了一会,一阵风从窗外吹了进来,他感觉到身上黏糊糊的,运动完流的汗加上刚刚惊到的汗,他觉得整个人都很不舒服,干脆走进了浴室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瞿风静静的看着电视里播出的新闻,过了一会,电视居然出现蓝屏了,他拿起遥控器又按到了其他频道,还是蓝屏,他继续按着,但是没有一个台是正常的。他关掉了电视。
瞿风走到了窗前,看到了外面还是有许多活死人围着这栋房子,看来他暂时出不去了。他的心情糟糕透顶。
他走进了厨房,数了下自己的干粮,只有半斤的大米,冰箱里也只有两个鸡蛋,真惨!
瞿风有点郁闷,将就着把昨天剩下的米饭跟两个鸡蛋炒了吃了。等到他洗碗的时候发现水也没了。他按了按电灯开关,没闪,好吧,电也没了。他把碗扔到了洗碗池里,从厨房走了出来。
这样下去可不行。瞿风觉得事态比他想象中还要严重,他预估等到政府救援前他就饿死了。
他系上了一个腰包,把手枪放了进去,又从床底下翻出了一把匕首,把晾衣架拆了,取下了一根钢管,把匕首牢牢绑了上去,瞿风满意的看着自己新做出来的矛。
瞿风又把菜板绑到了自己的肚子上,虽然新闻没说,但是看刚刚外面发生的事件,估计被这些活死人咬到会很惨。他又找了一堆的铁盒子,靠着力气把这些卷到了自己两条胳膊上,他估计自己现在就跟个铁假面似的(这里的电影英雄人物)。
瞿风看了看自己的装扮,觉得还是有点不保险,又从衣柜里翻出了一件大衣穿到了身上,脖子上也系了条围巾,这下万无一失了。他满意的点了点头,拿起了矛悄悄的打开了大门。
瞿风发现有只活死人正在走廊上徘徊着,那是隔壁夫妻里的男人,看来早上听到的动静不是他们吵架,而是出事了,他抛开那点内疚,看着那个男人背对自己,立刻从房间里冲了出来。
“呀!”瞿风大喝一声,活死人转过了头。
“……”瞿风差点想扇自己一个耳光,他瞎叫喊什么啊,现在好了,偷袭不成被发现了。
活死人看见了新鲜的肉,立刻举起了双手,哇哇叫着扑到了瞿风的跟前,他急忙举起左手挡了挡,活死人一口咬到了他的胳膊上,他急忙往活死人胸口踹了一脚。
瞿风看活死人倒到了地上,立刻冲上前一脚踩到了他的胸口上,举起矛直接刺了下去,矛从活死人的左眼穿了进去,活死人的身子抽搐了一下就不动了。
瞿风把矛从活死人的身上拔了出来,连带着眼珠子都被拉了出来,他脸色变了变,后退着回到了自己的房子里,他轻轻的把门关上后,才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他从门上缓缓坐到了地上,大口的呼吸了两下,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味。
“没事,他已经死了,他本来就死了…”瞿风默默的说着,用冷兵器和热兵器杀人的感觉差别很大。他休息了一下,抬起了左胳膊,幸好他做好了防护,活死人咬穿了他的大衣,但是铁皮还是完好无损的,他又低头看了下脚,刚刚他一脚踩上去时,活死人试图抓着他的脚,他看到厚厚的棉裤被抓烂了,就差一点就抓进他的肉里了,他忍不住出了一身的冷汗。
他可不敢打赌被抓后不会出事的概率,只能又找了些铁皮盒子,卷到了自己的腿上,虽然行动有点不便,但总比死了好,说不定死了还好,就怕死不了还变成那种怪物。
瞿风活动了一下手脚,又偷偷把门开了一道缝,他发现隔壁夫妻里的那个女人出来了,大概是被他刚刚的动静吸引出来了,只见那女人脸颊少了一大半,左手也没有了,看来是被地上她的老公吃掉了。
瞿风又把门轻轻的关上,他取了条围巾围到了自己的脸上,除了眼睛和鼻子,其他都包上了,他想着自己一激动就会瞎喊的臭毛病,要是在他大叫时,对面活死人的血喷进他的嘴里那就太倒霉了。
瞿风做好了准备工作,看着那女人的后背对着自己后,立马从房间里冲了出来,他紧咬着牙关警告自己别叫,一脚把活死人踩到了地上,活死人整个身子趴在了地上,一只手试图去抓他,但是显然她够不着。
瞿风跟刚刚一样举起矛从活死人的后脑勺刺了进去,活死人挣扎不休的身子一下子不动了。他把矛抽了回来,这次要比刚刚容易点,看来活死人虽然很凶残,但是毕竟已经死了,反应速度没生前那么迅速。
瞿风在走廊上看了一下,刚刚的大动静并没引起其他活死人的注意,他走进了隔壁303室,这是那对夫妻的房子。
这栋楼一层共有4户户主,楼有五层。人口也算少的了,很多人嫌弃这里房屋破败,都慢慢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