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一网打尽(上)
血性,是军人的基本素质,没有血性的人不能成为军人,即便成为军人,也不会是好军人。说起血性,秦汉时期,中国人的血性得到全面激发,创造了无数的辉煌。
汉军,最不缺的就是血性。此战虽然一波三折,因为周阳处置得宜,却是非常顺利。仗打到现在这份上,就没有和匈奴进行正面较量,没有血性的碰撞,真的让人遗憾。
“大帅,此言也对!”赵破奴对周阳的话大加赞同:“想想当年的长城大战,我们誓死破敌,那时,虽然情势危急,可是,与匈奴大战,让人格外怀念。此战虽然顺利,却是少了这种碰撞,少了那份激情。匈奴在最后关头,要夺回冒顿老贼的坟墓,这不是让我们舒畅一回?”
汉朝没有“爽”的说法,不然,赵破奴肯定用这个词。
匈奴激起了血性,汉军与之硬碰硬,此战就再无缺失,那就是完美了。
有这想法的不仅仅是赵破奴,正在追杀军臣单于君臣的张通,打量着在匈奴丛中奔跑吼叫的军臣单于,不由得双眼放光,手一挥,道:“停!”
张通奉命后,一路猛追猛杀,无奈匈奴实在是太多了,他们杀不胜杀,杀一个,来一双,杀一双,来四个,是以到现在还没有追上军臣单于君臣。
“将军,停什么停?我们赶快杀过去,把单于做掉。”有兵士望着军臣单于,万分不甘心。他们奉命来追杀,却是到现在还没有建功。
“他跑不了!”张通眼中光芒闪烁:“传令:马上回撤,去冒顿老贼墓前候敌!”
“将军,为何要撤呀?在这里杀敌,和在冒顿老贼墓前还不一样么?”兵士紧握着手中的陌刀,赤红的眼中红光闪烁。
“他们妄图夺回冒顿老贼的坟墓,誓必不要命似的冲去,我们在那里杀,才叫一个痛快!何必如眼下这般,四处追杀呢?”张通明亮的眼中掠过一抹炽热之色:“在冒顿老贼坟前杀光匈奴,不是更妙么?”
冒顿单于是汉人最为痛恨的匈奴单于,要是在他的坟前打掉匈奴的血性,杀光匈奴,那是对冒顿单于的莫大讽刺,是对冒顿单于的最好报复!对这提议,将士们没有人有异议,在张通的指挥下,迅速回到冒顿坟前。
“张通,你怎么回来了?这里,我守得住!”周阳有些意外。
“大帅,不是守不守得住的问题,是我们要舒畅一回!”张通的声音很高,特别亢奋:“在冒顿老贼坟前杀光匈奴,打掉匈奴的血性,还有比这更让人欢心的事儿么?”
“有理!有理!”周阳大是赞成,眼中厉芒闪烁:“那就等着杀!要放开了杀!”
“诺!”将士们轰然应诺,杀气腾腾。
在另一边,李广虎目中精光闪烁,打量着精神见长,斗志高昂的匈奴,不由得欢笑起来:“呵呵!我与匈奴打了一辈子的仗,终于发现匈奴有些可爱了!”
“飞将军,你这话何意?匈奴怎么会可爱呢?”立即有兵士不解的问道。
“仗打到眼下,虽然顺利,却不过瘾!”
李广硕大的头颅不住晃着,阔口巨嘴张开,气势威猛:“匈奴不敢拼命,我们没有好好打上一场!匈奴终于血性上来了,我们可以硬碰硬一次。匈奴妄图夺回冒顿老贼的坟墓,我们就把匈奴赶到老贼的坟前杀光,用匈奴的尸身来填空老贼的坟墓,用匈奴的鲜血来染红老贼的坟墓!你们说,还有比这更开心的事么?匈奴是不是可爱呀?”
经过他一通解释,将士们明白过来,大是欢喜,不住附和:“匈奴是有那么一点点可爱!”
“传令:把匈奴朝冒顿老贼的坟墓驱赶!”李广虎目中厉芒闪烁,大声下令。
汉人痛恨冒顿,想方设法要折磨他们,这种良机自然是不会错过,无不是响应李广的号召,将士们把匈奴朝冒顿坟墓驱赶。
有这想法的,不仅仅是李广,还有程不识、卫青、公孙贺、公孙建他们。这可是报复冒顿单于的良机,谁愿错过?
在汉军的驱赶下,匈奴开始朝龙城西北角涌去。
其实,不需要汉军驱赶,匈奴也会朝冒顿的坟墓赶去。军臣单于挥着弯刀,不住划出一道道漂亮的刀花,大声吼叫:“大匈奴的勇士们:把我们的鲜血献给伟大的冒顿单于!”
弯刀从额头划过,鲜血流了出来,他竟然再度祭起了血誓。
血誓,军臣单于在数年前就使用过,在血誓的驱使下,匈奴打得很是勇猛,可是,依然遭到长城大败。如今,走投无路下,他再次祭起了这利器。
“把鲜血献给伟大的冒顿单于!”匈奴高声吼叫着,弯刀划过额头,发起了血誓。
匈奴的吼声很高,很响亮,不论男女老幼,皆在吼叫!这是匈奴的最后关头,巨大的危机感让匈奴再次爆发出了惊天的斗志,血誓才能表达他们心中的仇恨与血性。
血誓过后,匈奴的气势达于顶点,是该出击的时候了。军臣单于手中的弯刀冲龙城西北角一挥,怒吼一声:“夺回伟大的冒顿单于的坟墓!”撒开两条腿,率先冲了出去。
“夺回伟大的冒顿单于的坟墓!”匈奴嗥叫着,挥着弯刀,握着劲弓,义无反顾的朝龙城西北角涌去。
男女老幼,只要能吼的就在吼叫,不能吼叫的,也是张着嘴巴,在响应军臣单于的号召。跑得动的,撒开两条腿,使出吃奶的力气冲锋,跑不动的,就在地上爬。无论是跑,还是爬,他们眼里闪烁着饿狼般的厉芒,极是骇人,匈奴的愤怒已经达于顶点。
望着海潮一般朝冒顿坟墓涌去的匈奴,中行说一脸的惋惜之色,不住摇头。他可是个明白人,匈奴虽然气势如虹,斗志高昂,可是,战场上拼的是实力,不是有了高昂的士气,不懈的斗志就能取胜的。
匈奴的士气不错,斗志不赖,可是,他们有取胜的实力么?别的不说,匈奴连战马都没有了,匈奴能取胜。
“哎!”前尘往事涌上心头,万万没有没想,一向强横的匈奴竟然落到眼下这般地步,背叛汉朝,是对还是错?在这最后关头,中行说不得不再次扪门心自问?
匈奴涌来,把中行说给裹挟进行,身不由主的朝龙城涌去。而中行说却是扭过头,望着南方,那里才是他来的地方,那里的实力已经不再是他当初离开的那般弱小了。
军臣单于挥着弯刀,扯着沙哑的嗓子嗥叫不停,冲在最前面。在他身后,是数十万愤怒的匈奴,好象海潮一般对着冒顿坟墓涌去,波澜壮阔,周阳站在冒顿坟头上,一眼望不到头。穷极目力之处,全是匈奴,挥着弯刀,勇猛冲锋的匈奴。
“哈哈!”张通指着蜂涌而来的匈奴,笑得特别欢畅:“你们瞧,快瞧,匈奴什么时候变成了两条腿?”
“匈奴的马呢?”有兵士反应快,率先接过话头,调侃起来。
匈奴是马背民族,号称自小生长在马背上,可以在马背上过一生,他们的衣食住行,还有行军打仗,有哪一件离得开骏马的?
眼下的匈奴,不是没有战马,而是少得可怜,比起周阳对汉军进行改革以前的骏马还要稀少,稀少得太多。一万个匈奴,能有三五匹战马就不错了。更搞笑的是,这些骏马虽然幸存下来,却是瘦骨嶙峋,不再是膘肥体壮的可爱模样。
匈奴爱马成性,对马的钟爱胜过了对老祖宗的钟爱,他们的骏马,几时如眼前这般不堪入目的?
这事太搞笑了,让人欢喜,汉军将士们忍不住一阵嘲笑。
周阳看在眼里,也是忍俊不禁。匈奴强横,就在于他们是四条腿,眼下的匈奴人数虽多,气势不错,斗志昂扬,就是没有战马,周阳看在眼里,那感觉很别扭,有些不适应。看惯了骑着马的匈奴,乍一见两条腿的匈奴,还真是有些陌生感。
“赶快点!”李广骑在烈阳驹上,大声吼叫:“睁大眼睛瞧清楚了,匈奴由四条腿变成了两条腿!你们何时见过?”
“没有!”将士们齐声回答,蕴含着喜悦。
“让匈奴跑断腿!”李广手中的环首刀狠命劈下,一道耀眼的刀光划过,赛似惊雷闪电。
“让匈奴跑断腿!”将士们齐声吼叫,声震长空,响遏浮云。
“把鲜血献给伟大的冒顿单于!”
奔驰中的匈奴齐声呐喊,声音之响亮,震得地皮都在颤抖。然而,他们的声音很快就给另外一种声音淹没了,那就是“让匈奴跑断腿”。
汉军真会拆台,匈奴好不容易英勇一回,吼得如此有气势,他们硬是不给匈奴机会,要把匈奴的吼声盖下去。
“杀!”军臣单于率先冲到山脚下,手中的弯刀一挥,怒吼一声。他的吼声如同惊雷一般,极是骇人,可是,他却停了下来,并没有冲上去。
他冲上去,肯定是送死。他可不愿意现在就死了,一副威猛气势,指挥匈奴冲上山去。
匈奴哪里知道他的想法,给血誓激得头脑发昏,无不是响应军臣单于的号召,义无反顾的冲了上去。然而,迎接他们是的铺天盖地的箭雨,是守在冒顿墓地前的汉军开始屠杀了。
前面的被杀,后面的匈奴踩着他们的尸体,悍不畏死的接着冲锋。当然,他们的接果是一样的,给汉军杀死。
在军臣单于的指挥下,匈奴前赴后继,不停的冲锋。无奈,山道并不宽,容不下太多的人,他们的威力太有限了,根本就撼动不了山顶上的汉军。
山顶并不大,却是站满了汉军,他们先是用弓箭射杀。箭矢用光了,就用陌刀、环首刀砍杀。汉军多,可以轮番上阵,战力生生不息,无穷无尽。
匈奴不停的用弓箭射杀汉军,可惜的是,汉军的防护力极好,箭矢射在汉军身上,不过是清脆的撞击声罢了,根本就伤不了汉军。
军臣单于望着在山道上艰难冲锋的匈奴,郁闷就大了,早知如此,为何不把山道修得宽些呢?修成康庄大道啊。
周阳就在山顶上,若是能把周阳干掉,说不定能扳回情势。山顶不宽,不过两三千汉军,就算汉军生猛如虎,也是好汉难敌人众,架不住数十万匈奴来堆。
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却是因为山道太窄,展不开兵力,只能望而兴叹。
更让军臣单于郁闷的是,周阳竟然站在冒顿的坟头上,指挥汉军作战。冒顿,是匈奴最敬爱的单于,是匈奴历史上最为伟大的冒顿,周阳站在他的坟头上指挥灭亡匈奴的大战,还有比这更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儿么?
不可能有了!自盘古开天地以来,最讽刺的莫过于此事了!
“咚咚!”周阳站在冒顿坟头上不说,还叫兵士搬了一面战鼓上去,周阳抓住鼓槌,狠狠砸在鼓面上,发出惊天动地的响声,远远的传了开去。
每一声鼓点响起,军臣单于那感觉就象周阳不是敲在鼓面上,而是砸在他的心坎上似的。那可是在伟大的冒顿单于的坟头上擂战鼓,匈奴历史上最为丢脸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与军臣单于的感觉正好相反,远处的汉军听着鼓声,望着冒顿坟头上依稀的身影,不由得精神大振,无不是使出吃奶的力气奋力冲杀。
敬爱的周大帅站在冒顿老贼的坟头上擂鼓,还有比这更具有激励之效的举动吗?没有!就是千篇万篇煌煌之言,也是不可能比得上此举的效用!
“大帅在冒顿老贼的坟头上擂鼓呢!”汉军将士们处于极度兴奋之中,扯起嗓子叫嚷起来,这事太振奋人心了,让他们的血液燃烧起来了。
“汉军威武!”冲天的战号声响起,汉军进行无情的屠杀。
“强弩,放!”
“弓箭手,准备!放!”
“陌刀,举!劈!”
汉军中的号令声不断。弩矢、箭矢,象毒蛇一般蹿向匈奴,无情的收割匈奴的性命。陌刀高高举起,寒光闪烁,把匈奴劈成碎片,不论是死的,还是活的!
此时此刻,若是从空中望去的话,极为震憾人心。
二十万汉军与五六十万匈奴,就是七八十万人,搅在一起,进行屠杀,那是何等壮阔的场面,气势恢宏,让人从心灵的最深处震撼!
若是从空中乍一望去的话,数十万人搅在一起,就象一个大粽子。粽子的核心,就是冒顿的坟墓,是周阳率领的两千多汉军将士。他们人数不多,与围在山脚下的匈奴比起来,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可是,他们的作用是巨大的,象钉子一样钉在那里,任由匈奴千般冲击,万般碰撞,却是不能撼动他们,哪怕是一分一毫!
匈奴把龙城西北角团团包围,前赴后继,不计生死,为的就是要夺回冒顿的坟墓。可是,任由他们如何努力,都不能成功。他们的勇猛,却是留下了不计其数的尸体,山道上的尸体厚厚一层。
从山道上流下的血水,发出“哗哗”的声响,一首红色的泉水奔流而下,格外显眼。
为血誓激励的匈奴,却是淌着血水,踩着同伴的尸体,嗥叫着,挥着弯刀,好象饿狼遇到羊羔似的,朝冒顿的坟墓扑去。
在匈奴的外面,是四朵巨大的火烧云,那是汉军的军阵,把匈奴围在里面。汉军的军阵之所以是红的,不是因为他们的军服是红色的,是因为他们身上给鲜血染红了。
四座军阵,就是四架庞大的绞肉机,在无情的收割匈奴的性命。军阵所过之处,匈奴不会有一个活的,就是尸体也会变成碎肉,不是给陌刀手劈碎,就是给马蹄人足踩成肉泥。
庞大的军阵隆隆碾过,就是蚂蚁,也别想活命,要是有的话!
“骑兵,出击!”在汉军的冲杀下,匈奴虽是气势如虹,斗志昂扬,却是没有一点还手之力,骑兵不用再护卫在两侧,得找些事让他们做了。
“隆隆!”汉军骑兵握着手弩,驰骋起来。千军万马驰骋的威势不凡,声势犹如雷霆匝地,威猛不凡。
“是汉军的骑兵!快冲啊!”匈奴看见疾驰而来的汉军骑兵,不由得嘴角一裂,大是不屑,大匈奴的勇士,天生就是骑兵,马背上见高低,谁怕谁?
可是,下一刻,他们的自豪之情就荡然无存了:“我们的骏马呢?骏马呢?”
“骏马在肚子里!哪有骏马!”有匈奴率先清醒过来,做出了回答。
“哎!为何不听从大单于的号令,把战马宰着吃了呢?”匈奴后悔不已,差点把肠子都悔青了。
“没有了骏马的大匈奴勇士,还怎么打?这不公平!不公平!”
“太不公平了!要是我们的骏马还在,汉人休得猖狂!”
匈奴极不甘心。可是,战场上哪有什么公平不公平之事,实力就是最好的公平!
“快,抄木棒!”万般无奈的匈奴,终于想起了,匈奴还有铁心树木棒,那是不错的利器,够长,可以对付汉军骑兵。
“木棒?早就不知扔到哪去了!”匈奴再一次陷入了悲哀之中。
匈奴在不甘中,只有眼睁睁的看着汉军骑兵手中的手弩发威,把他们射出刺猬。紧接着,汉军骑兵用弓箭射杀,又射死不少匈奴。然后,汉军骑兵端着长矛,对着匈奴疾驰而来。
望着不计其数的长矛,匈奴那感觉就象看见无数的毒蛇似的,对着他们扑来,把他们的身体刺穿。
长矛过后,就是刀光闪烁,环首刀不停的挥动,地上的匈奴尸体叠了一层又一层。
数十万匈奴裹成的粽子,在汉军的剥离之下,迅速变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