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清脆的枪响,打破了冻结的结界。整个空间,都像是被瞬间击碎的万吨玻璃一样,震的观者耳膜发麻。
子弹滑过枪膛,携带着无尽的能量,犹如一条致命毒液的毒蛇,向林妙妙以媲美风速的速度飞了过去。
对于职业军人来说,这几乎是一次堪称完美的射杀,假动作、心理博弈、开枪的速度、飞行轨迹死角,所有有利因素都融为一体。
而林妙妙的脸色,却没有出现哪怕一丝的恐慌。
如果把镜头放慢十倍,就可以清晰的发现,早在董立国扣动扳机的瞬间,林妙妙手上的动作就已经做了出来。
她拔剑的速度,完全不是肉眼能够捕捉的,即便是视力极佳的人,看到的也只是剑身划破空气留下的残影。
將!一声匪夷所思的金鸣,子弹精准的撞在短剑的剑刃上,弹头一分为二,朝着林妙妙的身体两侧飞过。
她唯美的秀发因为无形之风向后扬起,清澈的剑影之上,倒映出一张打破岁月的容颜。
那种美。
像群芳中孑然一身的花,孤芳自赏。
像夜空中最闪亮的星,流传天域。
像人潮中稍纵即逝的爱,渴望紧紧握住……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会拥有她这种傲视天下的气场,那是真正的王者,真正的特工之王!
嗖!
短剑成功格挡掉子弹后,并没有丝毫的停歇,顷刻化作一道银色的闪电,向开枪的人破风而去!
噗嗤!
凛冽的剑锋轻松割破皮肉,贯穿血管和咽喉,滚烫的鲜血随即像箭一样喷射出来。
那短剑在穿透董立国的后脖颈时,力道上依旧没有消减,而是带着他的整个人向后倒飞,剑身深深的插进了坚硬无比的墙壁。
他的整个身体,完全被短剑钉死在墙上,瞳孔扩散,睚眦欲裂,还不断有鲜血从创口涌出,顺着剑身往下静静的滴落。
林奇看到这里,长长的舒出了一口气,激动的跑过去,扑进女人的怀抱里。
“通知军政部的人来收尸,董立国公然拒捕,情节恶劣,被林组长就地正法,诸君可证!”政治审查小组的组长,默默的下达了这样一道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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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午后的阳光一扫漫天的阴霾,就连迎面吹来的清风,都变的暖心了不少。
“哼,算便宜他了。”林奇开着车,嘴上哼哼道。
“这样的结果,就是他最想要的结果。”林妙妙笑了笑:“对于他这种身份的人来说,入狱比死亡要痛苦的多。”
“是啊,在怎么说也是将军背景,和囚犯们关在一起,难免不会疯掉。”林奇回了句,摇着头:“算了算了,不提这些烦心事了,姐你啥时候跟我回秦岭?我要带你好好玩玩,把所有你没去过的地方都逛一遍。”
“这么急着回去?是想她了吗?”林妙妙笑眯眯的问道,那种口吻,就跟家长似的。
“谁呀?”
“你说谁,想老婆就说想老婆了,还敢拿你老姐打马虎眼。”林妙妙不留情面的戳穿林奇心里那点小九九。、
林奇老脸一红,被呛的没话说了。
他开车的时候有点心不在焉,好像这一场分离,就跟有几十年那么长一样。
难道是因为爱情滴力量?
其实林奇一直是回避上面这个问题的,他觉得说爱很庸俗,比做爱都要庸俗。寻常人绝对想不到,这样一个“千锤万凿烈火焚烧”的爷们儿,内心深处竟然也有如此别具一格的情怀,那些看不清摸不着,柔软而深刻的东西,像是新生婴儿的小脚丫,不停撩拨他雄性荷尔蒙的分泌。
“姐,等你见到辰辰,没准比我还喜欢她。”林奇憋了半天,扔出这么一句,尽管家里那个小女人,经常动不动就对他使用点家庭暴力,但他就是喜欢那种轻微被虐的感觉,打是亲骂是爱嘛,老话说的一点儿都没错,真要叫他过一种相敬如宾的日子,他倒觉得还会有些枯燥。
说说笑笑,吵吵闹闹,才是生活的本来面貌嘛。
“是么?”林妙妙质疑了一句,道着:“我弟妹还有男女通吃的能力?”
“噗……”林奇一个急刹车,车子直接被憋的趴了窝,他趴在方向盘上,忍不住吃吃笑着:“姐,你理解问题能不能别这么内涵啊,我的意思是,辰辰不是做衣裳的嘛,你又喜欢臭美,回头找她帮你上上课,化妆她也是高手。”
“小坏蛋,说谁臭美呢!”林妙妙气不打一处来,伸手赏了某人一个爆栗。
“好好好,你不是臭美,你是香美,行了吧?”林奇赶紧纠正用词错误。
“少废话,老实开车。”林妙妙推了他一把,道着:“我说你小子可真行,首长的御用座驾都被你给开来了,刮着碰着你赔得起吗?”
“没办法,我要是不开这车,连军区总部的大门都进不去。”林奇吐了吐舌头,发动车子,继续往前走。
等把车子还回去以后,两人又回到特工局总部打了声招呼,便搭上了连夜飞往秦岭的航班。
“姐,你说我要不要给你弟妹打个电话,叫她出来接站?”林奇问了个听起来特别傻的问题。
“不用,我看直接回家就挺好,还能给人家一个惊喜。”尽管林妙妙是第一次见弟媳,但她一点都不觉得紧张,甚至连一份像样的礼物都没买。不是缺钱,而是觉得俗,她用女性思维能想到的东西,恐怕弟媳妇一样都不缺。
而林奇却跟煤老板进了大都市一样,大包中包小包的往回拎,不仅仅是老婆一个人的礼物,还有两个小丫头的。
三个小时以后,飞机平稳的降落在秦岭机场,两人叫了一场出租车,各怀心思的往锦绣家园驶去。
回到这座城市,林奇突然有种回归家乡的美好感觉,尽管这里根本比不上京城的时尚与繁华,但却有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在等待他。
一座座熟悉的建筑物从身旁掠过,一条条熟知的街道在车轮下飞驰。
距离家越近的地方,林奇就越觉得有点魂不守舍。
他不知道那个傻傻的姑娘,看到他平安归来的样子,是会痛哭流涕还是大声欢笑,可能哭鼻子的概率会大一些吧。
可无论思绪怎样摇摆不定,路程却在越缩越少,出租车很快便停在了别墅区的门口。
此时正是破晓时分,天边泛起了鱼肚白,讲究养生之道的人,早就开始了晨跑之旅。
当然,陆雨辰也不例外,昨天晚上医生告诉她,她的身子骨不仅需要调理,更缺乏的是锻炼,最好能恢复晨跑习惯。
所以她心一狠,咬了牙,定了闹钟,从温暖的被窝里爬了出来,像一只轻盈的小燕,围绕着天鹅湖畔慢跑。
这里以前是林奇晨跑和练功的地方,可现在,却找不到他的半点痕迹。
她还清楚的记得,那个倒霉的早晨,她踩到了一块倒霉的香蕉皮,然后被一个倒霉的家伙充当了肉垫。
结果是,那个倒霉的家伙一点事儿都没,她却华丽丽的扭伤了脚脖子。
于是,史上最狗血的一幕出现了,她平生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扛在肩上,扛回了家里……
直到现在,她还能感知到那个坏蛋肩膀上的温度,那种暖暖的温度,能够带给她稳稳的安全感。
陆雨辰这样想心事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脚下,根本就没发现,对面迎面走过来一个人。
那个人走到近前,根本不由分说,直接抱住她纤细的腰身,将她正面扛在了肩上。
这种突如其来的情况,使得陆雨辰顿时六神无主,糟糕的是,这人的力气还大得很,根本就不给她挣扎的机会。
“谁……谁呀?快放开我!”陆雨辰出于本能的叫了起来。
而她身下的那个人却一点都没停留,扛着她大步流星的奔跑起来。
“救命!救命呀!”陆雨辰急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她感觉自己八成是遇到抢人犯了……
听说过抢劫犯,这抢人犯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她一早就看到过新闻报道,有一些年轻的女大学生,被骗子骗到深山老林里,卖给那些目不识丁的村汉当老婆。
难道现在人贩子都进化了?根本不用花言巧语骗人,改成光天化日的明抢了?
自己长的这么漂亮,既年轻又时尚,还是别人的未婚妻,就这样被抢走,未免有点太悲惨了吧?
不行不行,不能让抢人犯得逞!
她在大声呼救之后,发现并没有起到多少作用,索性张开朱唇,露出两排洁白的贝齿,朝着抢人犯的肩膀狠狠咬了下去。
她现在能想到的唯一攻击方式,就是咬人,因为她以前咬过林奇,而且很管用。
别看陆雨辰是个手无傅鸡的女人,小尖牙咬起人来,攻击力那也是相当的爆表……
“哇呀!”林奇这下真是连哭的心都有了,赶紧停止这个他自以为很好玩实则很无聊的游戏,呲牙咧嘴的喊道:“老婆大人,嘴下留情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