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冰和王子俊喝了符水后,不多会儿清醒了,他们茫然不知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沈冰记得比他多点,起码还知道什么叫鬼捂眼。
王子俊抓着曲陌的手,那副关心样,我看有百分之三十是刻意装出来的,“陌陌,你没事吧?”
呃,叫的肉麻,我想吐。
沈冰把我拉到一边,瞪着眼问我:“我被鬼捂眼后,你没乘机占我便宜吧?”
我倒,我哪还有那个心情啊,这话问的。
曲陌在女孩身上翻出了手机,可是受雨淋过怎么也开不了机,联系不上她的男朋友,我们只有把女孩带走了。虽然现在太阳没露面,但站在山包上能清晰看到前面不远处,山间有座楼房,应该是宾馆了。
在路上,王子俊和沈冰问起曲陌昨晚的事,曲陌谎称自己被鬼给劫走了,幸好跟着毛天师学了两年道术,不但没被鬼迷魂,反而把这个姑娘救了回来。我问起那个男孩呢,曲陌摇头说不知道。
她来到黄山后,在一个山沟里碰到了这女孩,没看到男孩的身影。然后她又说起昨晚跟鬼斗的情景。她起初进了山,开始下起了雨,路又湿滑,小心翼翼的往前走着,突然一阵阴风吹过来,眼前站着一个摔得模样很惨的女鬼,说自己叫唐小涵,求她帮忙去救同伴。
曲陌一想,我曾经说过接的这个生意就是她的,所以跟她过去,顺着一条极为陡峭的山路下去,到了一个山谷深处。到那儿一看,满地的尸体,大部分腐烂,有的还面目完后,刚刚死去不久。
这个时候,唐小涵忽然冲她吐出一口黑气。曲陌脑子里一晕,马上想到这可能是鬼气,闭住呼吸,飞脚踢中唐小涵,把她踢出老远。她来的时候也带了黄符,先在身上贴了一张,转头就跑。往山上爬的时候,遇到了这个女孩。
她赶紧掏出一张黄符贴在对方心口,女孩一下软倒了,人事不知。她回头看看,那只妖鬼可能害怕她力气大,又有黄符护身,没敢跟着,就背起女孩往山上逃。正好她赶到这儿,力气耗尽支持不住,遇上了我们。
曲陌说谎很聪明,说完谎就接着说起自己后面的遭遇,让他们根本来不及去找破绽,他们两个一听到妖鬼很厉害,劫走她也在情理之中了,轻轻松松把王子俊和沈冰两个人蒙骗过去。
这只鬼东西看来善于变化,能任意变成其他人长相。鬼东西要是知道曲陌跟我们是一伙儿的,估计会变成王子俊或是我的模样。曲陌也算幸运,那只鬼东西没追她,反过来倒是涮了我一把,要不是我们替她挡这一下,她是否能活着爬到这儿,很难说了。
看着那座楼房不远,一直走了两个小时才到。王子俊早就挺不住了,把女孩交给了我。这一路上,我对背上这个女孩感到奇怪,但也没说什么。就算是惊吓过度,昏迷了这么长时间,总该醒过来了,可是到现在还没知觉,并不只是受到惊吓这么简单。
这个宾馆叫魅力宾馆,规模不大,简易两层小楼,建在半山腰上,四外树木掩映,环境倒是挺清幽的。进门的时候,遇到一个人很面熟,他见到我们看了一眼,低着头忙走出去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才想到,他是昨晚上送我们到这儿的司机。他妈的估计是来要回扣的,托儿不能白当。
登记的时候,我又看到了一条熟悉的身影,只是这个人面孔很陌生,真的想不起在哪儿见过了。
我们要了三个房间,进去一看,条件很差,空调开不开,电视是破的,被子肮脏兮兮,不知多长时间没洗过了。冲个澡吧,淋雨不能用,马桶也不能冲,不知里面是哪位先客留下的大便,臭气熏天。这破房子,居然一间收我四百!
我先调了点符水,让沈冰和曲陌灌那个女孩喝了,这碗符水里用了三种咒符,驱邪、净身、守魂。这碗符水下去,估计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醒,不然,麻烦就大了。
我跟王子俊简单用冷水擦了擦身子,滚倒在床上睡着了,两夜没怎么睡觉,困的实在受不了。这一觉睡到下午两点多才醒,沈冰和曲陌早醒了,她们去那女孩房间看了几次,她一直都没醒过来。我不由皱起眉头,这事有点邪乎。
沈冰说不如拜托宾馆找个医生来看看吧,你这个神汉别把人耽误了。我一瞪眼,什么我是神汉,有我这么大本事的神汉吗?不过她说的也道理,让医生看看,我们算是尽到了责任。
宾馆这方面很积极,找医生又能从中提回扣,马上找来了景区的医生,看过女孩后,医生皱眉说:“一切正常啊,看不出有什么毛病,要是你们不放心,把她送到镇上医院做个全身检查吧。”
靠,全身检查,这混蛋医生肯定跟镇上医院有勾搭,想从中牟利。
把医生打发走,我说真得把她送到医院,窝在我们手上,万一出个意外,责任全在我们了。别好事没做成,反倒被她亲友给敲诈一笔。他们三人一听都赞同,可是魅力宾馆距离景区大门很远,要我们再把她背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就问宾馆能不能把人送到医院,宾馆大堂经理马上说能啊,送一次五百!
草他二大爷的,什么都要花钱,一花还是大价钱。我来的时候只带了五千现金,到这儿没过一天已经花了大半。
王子俊又发挥了嘴皮子功夫,把价钱砍到了三百五。大堂经理说,已经去叫人了,景区内专门有干这种活儿的,用担架把人抬下去。
我看看时间已经是三点多了,赶紧去餐厅吃了点饭,回来后,大堂经理叫的人还没来。我说不能等了,子俊在这儿守着,我跟曲陌还有沈冰,趁天还亮着去一趟昨晚她被鬼领到的那个深谷看看,说不定能找到唐小涵的同伴,今晚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王子俊撇撇嘴说:“为啥要我在这儿留守?”
我嘿嘿一笑:“第一,曲陌必须去,只有她知道路。第二,你没我和沈冰身手好,带着她总比带着你这个累赘强。第三,因为你长的帅,女孩万一醒过来,她不会感到害怕。”
最后一条理由连我自己都觉得狗屁不通,长得帅跟女孩害不害怕有个屁关系,但王子俊一听到最后居然乐意了,这小子就喜欢有人夸他,何况在心上人面前,嘴裂的像个瓢似的。
其实我带沈冰去的原因不说大伙儿也能明白,第一,我不敢让她跟王子俊单独在一块,不放心这小子会乘机对她放电。第二,我带上她是为了避嫌,就我跟曲陌两个人去,怕他们会瞎琢磨。第三,她这种死缠烂打的性格,我敢不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