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孩子叫姜少华,东北人,今年正好20岁,比小表弟大不了几个月。
小子从小在老家那边的福利院长大,年满18周岁的时候,政府给他找了一个烧锅炉的活,虽然不是正式工,可也算不愁吃喝。
即使他已经年满18周岁,可还是一直住在福利院里面。
除了帮福利院干点力所能及的活之外,他的工资也一直都交给福利院的院长的。
可是,年轻气盛的他在厂里上班的时候,因为运煤的司机态度不好,说了很多难听的话,两个人产生了口角,少华一气之下,就动手打了那个家伙。
那家伙的哥哥是当地的流氓头子,喊出话来要费了少华的一条腿。
福利院的院长怕少华吃亏,就给了少华100块钱,让他到广州来投奔院长的一个战友。
少华来到广州才知道,院长的那个战友已经搬家去了深圳,房子留给了人家的女儿和女婿。
没有办法,这小子就开始了在广州当“盲流”的生活,晚上一直住在水泥管子里。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了这个市场。白天他就在市场里帮那些摊主来来回回的搬货,挣两个吃饭钱。
由于他勤劳肯干,加上身板硬朗,很快就得到了这些摊主的认可。
昨天和他打架的那些人,是附近一帮社会闲散人员,这些人也靠在市场里干点零活混日子。
同样是干苦力活,少华的态度要比他们那帮人好很多,只要是有活干这傻小子从来都不偷懒。
找少华干活的人越来越多,无形中就把那帮人的活给抢了很多。
最近这几天那帮人找了少华几次,想拉拢少华也加入他们的队伍。
少华不想和他们那帮人掺和在一起,就拒绝了他们的邀请。继续一个人默默地干着搬运工的活。
那个小平头是那帮人的头头,今天他带着手下的一帮人堵住了少华,逼着他入伙,不然就要将少华赶出市场。
这样的场面少华已经习以为常,从小他就没少被群殴过。
由于他的身份特殊,上学的时候不太受待见。无论是什么坏事他都会被怀疑,他也不会解释,谁诬陷他,他就揍谁。弄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不怎么喜欢他。
要是没有院长,少华早就不上学了。是院长一次次找到学校给他说情,他才一直读到初中毕业。
这孩子也是一副侠肝义胆,就看不得以大欺小或者以多打少。碰到这样的事情他肯定不会袖手旁观,也没少因为多管闲事而被打击报复。
春根看着他那一脑袋的纱布,听着他那质朴的东北方言。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姜少华产生了莫名的亲切感。
感觉这个小家伙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弟弟一样,特别想把他留在自己身边,好好的关心他照顾她。
回到驻地,春根让光仔帮忙给兄弟两个单开了一间房。幸亏这段时间和光仔混的关系还不错,要不然少华没有介绍信,连住在这里的资格都没有。
经过一夜的休息,春根开始整理起行李,准备打包回家了。
要说这个少华的抗击打能力还真是强悍,虽然脸上还是青一块紫一块,可是精神状态比昨天好了不少。
少华看了春根买的那些衣服,嘲笑春根买的太贵了,那两条牛仔裤,至少可以再便宜10块钱。春根都想拉着少华去找人家退钱了。10块钱啊,可不是小数目。
可是春根又怕少华回去再碰到那帮人,要是再打起来,那10块钱还不够医药费呢。
春根身上带的钱,昨天给少华治病和买车票已经花光了,他还向领队借了20块钱,总要买点火车上的吃喝。
又经过30多个小时的颠簸,春根他们总算从广州回到了阔别2个月的家乡。
少华对于江南的第一印象可不太好,江南特有的阴冷气候,把这小子冻得直不起腰来。
“这里怎么比东北还冷,哥,你们家里有火炕吗?”坐在船上,少华裹着一件绵大衣,缩着脖问春根。
我们这里比较潮湿,你一时可能适应不过来。家里不比外面暖和,你要做好挨冻的心理准备。
当这兄弟两个人,大包小包地回到春根家门口的时候,差一点吓到正在扫地的春根妈妈。
她没想到春根会这么早回来,按照计划春根要一个星期之后才能从广州出发才对。
晚上,春根把少华介绍给了一大家人,告诉家人这是自己在广州认下的弟弟。
美娟一看到少华那满头的伤,就掉下了眼泪。他以为一定是少华和春根碰上了麻烦,人家少华替春根挨了揍。
小强看到一脸是伤的少华,这小子居然也产生了莫名的亲切感,他觉得眼前的这个小东北是自己喜欢的人,比春根的表弟小亮子强太多了。
只是因为少华的到来,小强这全村身高第一的位置保不住了。
少华比小强还要高了2公分,身高达到了1米85。
春根把从广州带回来的东西一一分给了大家,又和二姐骑自行车去了一次大姐家里,把买好的牛仔裤和一大堆热带水果带给了大姐。
可惜大姐因为刚生过孩子,体型还没有恢复,那条牛仔裤对现在的大姐来说,简直渴望而不可及。
还好二姐和大姐的身材相仿,裤子就归了二姐。
回家之后,春根先暂时让少华住在了小强家。
少华刚开始还说自己住在铺子里就行,可春根一想起在船上把他冻的那个样子,就没同意,还特意让母亲找了两套厚实的被褥给少华。
趁着年前镇政府还没放假,春根带着少华去办理了暂住手续。
少华手上有福利院开的证明,所以不能算是流窜人员,原则上他只要找到了愿意接收他的人家,他是可以暂住在这个地方的。
今年的春节,家里显得格外热闹。少华的到来让小强也多了个伴,小强天天听少华讲那些漂泊在外的经历也听不够。春根都开始担心他走火入魔,别哪天在弄个不辞而别。
大年初一,小强穿上了春根带给他的牛仔裤。
骑着自行车去了他大伯家,晚上回来的时候,显得有点闷闷不乐。
原来他穿着新裤子,本来是想去大伯家显摆显摆,可是大家都说他的新裤子不好看,显着他的屁股特别大。
被别人这么一说,小强自己也觉得这裤子穿着别扭。回家就脱下新裤子,从新穿上了他的蓝色军裤。
少华说他不懂经,穿牛仔裤里面不能穿其它裤子,要不然会显得臃肿。
“你觉得好看给你得了,我不识货,我是老土行了吧。”小强气鼓鼓地对少华说。
几经辗转,最后这条牛仔裤落到了少华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