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哪里有两全其美的事情。如果有,姬笑笑跟雍和就不会这么难才只到现在这一步了。
姬笑笑不是那种自己想不开的人,雍和也不是那种苦口婆心劝人的人。他就把人抱坐在怀里,像哄小孩子一样晃着,悠着,时不时地还亲吻着姬笑笑的头顶。他相信,姬笑笑需要的只是时间来消化。
就这样,雍和把姬笑笑抱在怀里哄了好一会儿,就在姬笑笑已经接受了“事实就算再隐瞒也隐瞒不了多久”这个真理的时候,就听雍和又说道,“我有你本人的干细胞,你想不想用回自己的身体?”
姬笑笑一下子就从雍和的怀里坐直了。
在此之前,雍和已经说过一句说她愿不愿意后半辈子就顶着许云冬的身体过,但当时她的心都在担心许父许母上,也就没有深想这句话的意思,只当雍和的意思是她顶着许云冬的身份过下去。
可是当雍和再次说起这事,又提到了“干细胞”,姬笑笑这才意识到事情的重点不对劲儿。
“你有我本人的干细胞?什么意思?姬笑笑的干细胞吗?可是怎么可能!你从哪里得到的?”一连串的追问是姬笑笑勉强自己才能做到的镇定。
然而她的镇定却让雍和的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虽然是雍和第一次当面跟姬笑笑谈起干细胞的事情,但姬笑笑却不该是第一次才知道的震惊样。早在万年尸王重现,他们一伙人跟万年尸王对峙的时候,姬笑笑当时在水晶球里的意识就该听到的。
可是她却忘了……
雍和勉强把这点不对劲儿先压下,然后才把当年找到她的遗体时,及时保留下了一些干细胞的事情全盘托出。
“其实这些年我一直在做利用干细胞复原你身体的研究。本来这件事情是想等着研究出结果的时候再完完整整地告诉你,但……”雍和停顿下来,目光掠过姬笑笑有些不太正常的皮肤情况。
本来这具身体都不能用了,但在他们出差魔法任务世界的时候,张三风居然把这具身体保养好了。其“使用寿命”肯定是不能跟原来的原装货比了,但只要能活到姬笑笑进行下一次植入手术的时候,雍和就知足了。
“去了一趟魔法世界貌似对你体内残留的黑暗能量并没有多大的作用,我们必须提前做好再做精神植入手术的准备。”
说白了就是,因为黑暗能量的原因,姬笑笑临时寄居的这具许云冬的身体可能连最先估计的两三年都达不到了。或许部分记忆丢失就是最初的身体不稳的症状。
而到了严重的最后,就算姬笑笑不明说自己不是许云冬而是别家闺女,许父许母也得再面临一次失去女儿的痛苦。
姬笑笑死的时候有多不留恋这个世界,那么现在就是有多期待重生在这个世界。尤其是确定了自己对雍和的心意之后,尤其是发现许云冬的样貌和雍和的水准相差太远的时候。说她每时每秒都在想着整成原来的样子也许有些夸张,但能变回原来的样子对她来说绝对是天大的喜事。
她这时候已经想不到许父许母了,满脑子都是她居然有机会再重回自己的身体。
“干细胞的复制再生长研究吗?你们研究到哪一步了?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这种事情还有比我更熟的吗?我原来就是负责基因相关项目的啊!”姬笑笑抓着雍和的肩,兴奋而不自知地在雍和的腿上颠着。
“你说的对,无论隐瞒什么都不是长久之计,我的确早就该对许父许母言明一切。不过无论他们接不接受,我都会继续把他们当作我的父母来孝顺。要不我们现在就过去说明吧?完后明天你就带我去研究所?”
重新拿回身体的惊喜太过庞大,至于雍和在此之前的隐瞒,姬笑笑是一点都不在意了。
“走吧走吧,我们现在就去。”姬笑笑作势要起身,却被雍和掐着腰又按回了腿上。
她刚想问为什么,却在注意到腿下的异常,以及雍和明显已经深邃的眼神后把话都咽了回去。
雍和一个用力,直接抱着姬笑笑站起身来了,转身就走。至于走去哪儿,除了卧室还有别的答案吗?
姬笑笑有点不情愿,“喂喂喂,现在这种事情重要吗?你看看我现在这张脸,再想想我原来那张脸,难道不是那张脸做着更爽?我们还是先办正经事好不好?干细胞的研究早一天完成,你就能早一天享用那近乎完美的身体了。不是跟你吹,我可是我们研究所多少年来最成功的基因改造人。那各项身体数据,就两字,完美……啊!”
雍和把姬笑笑扔到了柔软的床垫上,姬笑笑一惊之下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叫。
不等她挣扎着坐起,雍和就扑上来了,把她牢牢地压在了身下。
“只要你是你,那么身体数据如何又与我何干!而如果你不是你,那么即使身体数据再好,也与我没半点关系。”
他端的是陈述事实一般的严肃口吻,可是听在姬笑笑的耳朵里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哪有人把肉麻情话讲成这样的?这是犯规好么?
姬笑笑难为情地涨红了脸,早就没有心思去反抗,去想什么正经事情了。
雍和如愿以偿的开始了征伐之旅。
姬笑笑倒戈得不要更快。
黑夜总是适合做一些缠绵的事情,例如深入交流,又例如天凉王破。
酒吧里,雍陶端着酒,抱着臂,靠着一个男人,正在跟阿万对峙。
别看雍陶的职业很唬人,但只要雍陶不说,就凭着雍陶的容貌,只要一在酒吧露面,那肯定是招蜂引蝶款的。
今天夜里也是一样,进门就被门口吧台的男人给相中了。打个招呼的空档,洒都请喝上了。
雍陶没有拒绝。她正在疯狂的寻找对象中,所以才会开始进出原来从不曾出现在选择里的酒吧,也会对敢于搭讪的男士来者不拒。
可是她不拒绝,自有人代她拒绝。
阿万就跟她前后脚地来到了同一个酒吧。
阿万穿着皮衣皮裤,成套的皮质外观。这种放到别人身上一准是装B暴发户的标志,可是当穿到了阿万的身上,就只有酷炫了。
贴身的皮裤紧紧裹着那双修长的大腿,长到膝盖的靴子很好的兼顾了外貌与实用。
例如就在雍陶准备把手里的酒一饮而尽的时候,皮衣皮裤的阿万,长到膝盖的靴子阿万,一抬腿,重重的落在了半包间里的小桌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