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虽盛世,然鸡鸣狗盗之辈依旧层出不穷。世人总有贫富之分,善恶之别,终归会有经历各异的人受不得世俗聚在一起,占山为王,行匪类之事。
大大小小的村子何其多,又有哪处从未经受过匪徒侵袭?
而匪徒大都聚集在深山老林中,地处偏远,又有群山险隘,想要剿灭非常困难不说,而且劳民伤财,付出永远不够回报。所以,只要各路劫匪不闹出什么大动静,干出什么太出阁的事情,朝廷通常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朝廷怀柔的政策大家心里都清楚,所以都知道被匪徒抢走的东西是要不回来的,而那些被掳走的女人多半也只能沦为各山各寨的压寨夫人。
照以往的经历,遇上这样的事情,各家只有自认倒霉,不会去报官,更不会脑残的去追击。
要说遭受损失的住户不恨么?当然是恨得要死,尤其是那种被的掳走了女眷的人家。但他们除了暗自神伤还能干嘛?
碧溪村也不例外,当所有的村名准备调整心态打理乱作一团的村子的时候,突然接到一个匪夷所思的消息。
村里的保长带着几个村民追匪徒而去了!
听到这消息,村民们首先不是心生希望,而是暗暗嘀咕这些人是不是疯了?在他们看来,匪徒都是刀口上舔血的凶恶之人,各个都有以一挡十的勇武之力,哪儿是几个村名能对付的?
想归想,村民们对这位新来保长的勇气表示佩服,对他无私的精神心生感激。
“哎!好不容易来个像样的保长,这回怕是又要没了。”
众人叹息一声,回家各自打扫门前雪,就当一切没有发生过一样。
……
……
“匪人各个身负重物肯定跑不远,此时追击,定能赶上!”
李权策马扬鞭,身子前倾,飞掠而过的风吹散了他的发髻,乱发迎风,飘动若舞,看上去倒有几分潇洒飘逸之感。
穿越至今,李权终于将骑马学会了,不想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紧张气愤之余又多了一分期待。
李权身边,十余轻骑,全是安馨荷用来保护他的家将。羽蒙一马当先跟在李权身侧,面沉如水,身前还有一被捆着双手双脚的汉子。
众人以最快的速度感到了匪人逃离的村口,正欲策马再追,队伍中一人喊道:
“别急着追了!”
说话之人是王三麻,别看他年纪轻轻,但马上技术一点不差,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翻身下马,跑到队伍最前面,低身巡查前方马蹄印记,然后侧耳贴着地面,面色沉重。
李权疑惑又有些恼怒,这些大胆匪人,光天化日之下竟如此嚣张,抢劫钱粮不说,竟还掳走了村中十几名女人,叫人如何能忍?
“为何不追?”李权低声喝道。
王三麻回队,皱着眉头道:“追不上的,人家所乘乃塞外良驹,就算身负千斤,也比咱村里的几匹老马快多了。”
李权疑惑:“你怎么知道?”
王三麻骄傲仰头:“雕虫小技!”
此时,在羽蒙马上之人突然冷笑起来:“哼哼!算你们还有点儿见识,老子先提醒你们,老老实实把我放了!咱们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要不然,日后来此的可就不止我们这几人了!啊……”
对方话音刚落就遭到羽蒙一击重拳,对方立即发出惨嚎,吐了几颗碎牙,同时嘴唇也已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胀起来,口齿立马不利索了:
“你……你……你们……”
羽蒙冷声道:“你若再多说一个字,保准让你一辈子说不出话来。”
说完,眼神一变,森然杀机笼罩对方全身。
对方顿时如坠冰窖,倒不是那一句威胁吓的,只因对方有如实质的杀机生平罕见,就是宅中人家人怕的大当家也不如!现在是再也不敢多说一句了。
此人就是马匪头目口中的张十三。只因他运气不好,第一时间就冲到了八丈亭。
那时候,八丈亭正有几十个牌头甲头聚在一起,就算他是身手不错的凶人,却也架不住人多势众,刚一下马就被一拥而上的人们擒住了。
李权回到耳八丈亭后才听到碧溪村遇袭的事情,立即叫人采取行动。
可是匪人的动作实在太快,晃眼就跑了。
钱财是小,人命犹大。
当李权听闻村中有好多女子被掳后,立即召集起安家家将一起追击出村。
然而,现在已看不到半个人影了。
找也找不到,追也追不上,李权双手一摊皱眉道:“那现在咋办?”
羽蒙低头沉吟,忽的语出惊人道:“召集兄弟,叫此人带路,去到的山寨直接把寨子一锅端了!”
一锅端了!
场中,只有李权王三麻,还有张十三用惊愕地眼神看着羽蒙,其余众人皆是面无表情,仿佛羽蒙在手是讲述一件常事儿。
张十三很想大笑出声,但想着羽蒙之前森冷的眼神又不敢出声。可再一想,这群疯子若真敢杀到宅门去,自己岂不有救了?
李权看着羽蒙,有些担心:“对方此来劫掠都已二十余人,寨中匪众怕是百十有余。咱们这点儿人……”
“区区山匪,何惧之有?莫说百人,就是千人,众兄弟也视之如同蝼蚁,兄弟们,是不是?”
“是!”
众人起身应答,喊声震天动地,虽不过十余人,但此时爆发出来的气势却足以让人心神震颤,就像是面对的千军万马。而他们每一个,都是戎装铁甲的骁勇将军。
张十三吓得咽了口口水,他手上少说也有十几条人命,但这一刻他感觉这些人都是嗜血的魔鬼,自己的那点儿血腥根本不值一提,跟他们比起来,自己就像是纯真的婴儿。
这到底是怎样一群人?这等气势又怎会出现在一帮村民身上?
众人呐喊像是点燃了李权内心的豪气,同样也挺起了胸膛,大声道:
“既然大家都无异议,那便就这么干!羽将军!把弟兄们都召集过来吧。”
羽蒙闻言一笑,想天空射出一枚信号弹后,朗声道:“众将列队,静候半个时辰。”
羽将军!众将列队!
张十三直接懵了,心道这是小孩玩过家家还是怎么的?怎么就叫起“将军将士”来了?可回头一看,一个十余人的小方阵已经列好,就连胯下马匹步法都整齐划一,不敢乱动。
“这这这,这该不会真是一队身经百战的军队吧?”张十三默默疑问着,心中想着答案揭晓的时刻就该是带会儿出现的人。如果之后出现的人还如他们一样,那证明自己真是遇上军队了。
然而话音刚落,一人一骑就从村口赶了出来。
此人尖嘴猴腮,衣冠不整,就连骑马的架势也是吊儿郎当,全无半点儿气势可言,哪里有半点儿军人的模样?
这人若是当兵的,不是一场战役就死,那真见鬼了!
看到此人,张十三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李权眉头微微皱起:“这货怎么来了?”
刘嘎不知从哪儿整来一匹老马,屁颠屁颠儿地追上了大部队,还一脸兴奋地挥着手:
“老大!老大!吁~”
“老大,咱总算追上你了。”
“你来干嘛?”
“当然是跟老大一起并肩战斗,追击匪人的啊!”
“胡闹!这可不是儿戏,赶快滚回去。”
李权心想,像刘嘎这样的角色的掺和到这里边儿不是找死么?
刘嘎也不是不知到其中危险,但为了自己的佩佩,就是刀山油锅也要硬着头皮顶上去!
“老大,咱的佩佩也被他们抓了,咱要去救她。而且,这是陈老汉亲自来找咱的,这次若能就回佩佩,咱这后半生可就有着落了。所以呀,这次就算再危险,咱也要去!”
“平日里看你偷奸耍滑的,没想为了个女人连命都不要了。罢了罢了,你要跟着便跟着,但到时候可别嚷嚷着要走。”
刘嘎大喜,看着一路人的架势很像军人,便朝着李权敬了个军礼:“是!”
……
……
夕阳坠入天际,残余的亮光照耀着深蓝的夜空,星星点点间,明月被乌云盖住了半张脸。风大了起来,细沙碎石打在脸上生疼。但村口的一队人中,九成以上的人早已习惯了这样的风沙,就是沙子打在眼睛里都不会眨一眨。目光坚定地注视着前方。
场面很安静,只有马匹不安踏步的声音。
张十三看着这一幕,一颗心沉到了谷底。
面对这不足五十的小队人马。他竟然感觉自家的山寨岌岌可危。
那可是拥有三百多号恶徒的山寨呀!其中任何一人,不管走到哪儿都扮演者豺狼的角色,但在这些人面前,张十三觉得不光自己,宅中所有的弟兄都成了羊羔,而他们才是真正嗜血的豺狼!
每一个人都散发着淡淡的血腥气息,他们点起了火把。
在无尽的夜空中看下,他们就像一团一吹就灭的小火苗。
“此行目标,剿灭山匪!”羽蒙在队列前简单发话。
几十弟兄,高声大喝:“领命!”
磅礴气势,势冲九霄。
小火苗动起来了,他们迅捷如风,整齐划一,这一刻,小火苗成了夜空下的一条火龙,蜿蜒盘旋,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