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多女主!多女主!多女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脑子寄存处。)
99年,京海市旧厂街。
“狗哥,狗哥!”
一道中气十足的呼唤,刺破了清晨的寂静。
寂静的街道上,一个身着破旧校服,看上去十二、三岁的少年,边走边喊。
然而显然,少年并没有一大早扰人清梦的觉悟,顶着周围的叫骂声一边抱头,一边闪躲着从楼顶飞下来的杂物。
“叫!叫!叫魂啊!”一个骂骂咧咧,顶着鸡窝头的年轻人从三楼的窗户探出头来,不满地喊着。
“狗哥!”
少年见到青年,眼前一亮,然后一溜烟地跑了上去。
少年推开打开的房门,一脸兴奋地说道:“狗哥!”
然而入目的却是青年正双手持香,正在为一张遗像上香。
少年脸上的兴奋戛然而止,随后一脸凝重地默默走了过去。
遗像上,是一位样貌平平的青年,看上去笑得十分灿烂。
“给你宇宙哥打个招呼。”“狗哥”上完香之后,随口说道。
“宇宙哥好!”少年恭敬地行礼。
“狗哥”点了点头,随意一指旁边。
“坐,自己去倒水。”
“狗哥,我不渴!”
“我喝!”
“好吧。”少年无奈,只能前去倒水。
少年倒了杯水,浅浅喝了一口,这才一脸难掩兴奋地说道:“狗哥,伍建设那狗东西钢厂倒闭了!”
“哦。”“狗哥”端起水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
“诶?”
见到“狗哥”的反应如此平淡,少年整个人都懵了。
“不是……狗哥你……”
“他倒闭破产和我有什么关系?”“狗哥”神情平静地说道:“咎由自取罢了。”
“可是……可是……”
少年可是了半天,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狗哥看着少年,平静地问道:“乔七七,你今天还上课吧?”
“呃——咳!哎呀!狗哥!我想起来我忘拿书包了!我先走了拜拜!”乔七七一听,冷汗就落下来了,扭头就跑。
方默没有理会狼狈逃跑的乔七七,而是将目光移到墙壁上的遗照。
看了一会儿,方默神情怅然地轻轻一叹。
起身,趴在窗台前想着心事。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好几年了。
然而时间却仿佛那么简短。
没错,方默是一名地地道道的穿越者。
来自二十年后。
经过这些年的了解,以及遇到的一些人、发生的一些事,让方默怅然的发现,自己是来到了一个影视综合的世界。
各个认识的,不认识的,知道的,没听说过的影视剧人物们,构成了整个城市里犹如一张蜘蛛网一般复杂密集的网络。
只是梳理身边认识的人的关系,方默就足足花了三天!
直到几年前的一个雨夜,他因为公车晚点不得不步行回家的时候,偶遇偷井盖的童骁骑。
稀里糊涂的,方默就被许半夏拉上了战车。
正好当时的方默,只是京海市的一个无权无势无钱的“三无”街溜子。
既然没有金手指,那就跟着拥有主角光环的人混好了。
然而三年前,因为许半夏要得到秀滩村的滩涂,导致陈宇宙暗中指示童骁骑置方默的反对于不顾,直接将废弃汽油倾倒在秀滩村的滩涂之上。
在离开秀滩村之后,四人大吵了一架。
结果不欢而散。
方默直接回了老家,继续干老本行。
而许半夏他们,则是高歌猛进,一路崛起。
如今,双方已经成为了两个世界的人。
偶尔听一些从滨海回来的人说,许半夏已经成为当地有名的大企业家。
乔七七因为认识许半夏,又知道方默和许半夏等人的关系,自然偶尔在听闻了一些消息的时候,就跑来找他。
一方面是炫耀,仿佛孩子在获得糖果奖励的时候,就会不自觉的朝着周围炫耀。
另一方面,也是好奇方默的反应。
毕竟……
任谁看到昔日自己跟着混得“大哥”出人头地了,也会心里不平衡。
不过对于方默来说,许半夏似乎已经是一个遥远又陌生的名字了。
她是好是坏,是富是贵,已经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了。
尤其是……
在陈宇宙死了之后。
对于陈宇宙,方默的感情很复杂。
一方面当初四人组的时候,方默和陈宇宙的关系不错。
谈不上多么亲近,但两人的确是见面时间最久的。
但另一方面,方默又恨他缺德。
明知道那是贻害无穷、祸及子孙的事情,却偏偏毫不犹豫的就去干了。
说实话,对于他的死,方默并没有任何难过,有的,只是隐藏不住的厌恶。
但不论再怎么说,在国内,死者为大。
如今给他上柱香,也算是全了这些年的友谊。
说起来,童骁骑那混球,是不是要结婚了?
说起来也是让人唏嘘。
如果说陈宇宙是罪有应得的话,那么童骁骑就是纯粹的主角光环了。
干了那么丧尽天良的事情,结果到头来不但没有任何劫难,反而还因祸得福,娶了美娇娘,还有了一个孩子。
关键是丈母娘还是直系领导,位高权重。
虽然童骁骑也进过监狱,但却并没有任何影响。
就这样天生主角命的家伙,要不是因为童骁骑和许半夏之间没有半点男女之情的话,方默都差点以为两人要终成眷属了。
伍建设。
一个和陈宇宙一样罪有应得的家伙。
如果说陈宇宙是坏,那他就是纯粹的恶!
所以他的钢材厂倒闭,方默是一点也不意外。
不过那些恩怨,早就已经随着时间而逝去了。
“砰!砰!砰!”
记忆随着一阵砸门的声音而中断。
方默挑起了眉。
在在旧厂街这地方,还没有人敢这样砸他家的房门。
他倒是来了兴趣。
“狗子!开门!”
门外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方默一怔,随后连忙跑去开门。
打开房门一看,竟然是自己的老大。
当然,此“老大”非彼“老大”。
在方默回到旧厂街之后,就跟了白江波手下的马仔,一名叫做洪风的混混。
之所以没有直接投靠白江波,也是因为方默并不想与之纠缠太深。
要不是因为实在没什么生计手艺,方默也不至于流落江湖。
也是没办法。
前世的他只是一名扑街的垃圾网络写手,每天辛苦更新6000字,结果一个月却连两百元的稿费都赚不到。
要不是啃老,恐怕连生活都成问题。
就这样的一个废柴的自己,竟然回到了二十年前。
方默当时想死的心都有了。
网络写手,听上去高大上,实际上和真正的作家截然不同。
没有互联网支持,没有小说网站的存在,指望着方默写一些在后世看来烂俗的小说,就能够在这个年代崛起?
扯淡!
每个时代都有着每个时代的喜好。
之前方默不信邪,特意跑到此时如日中天的天涯发书,妄图能够遇到慧眼识珠之人进行发售。
甚至还特意添加了许多这个年代喜闻乐见的元素。
然并卵。
不但没有遇到大冤种,就连评论区也被人骂到差点道心破碎。
好在,多年的扑街生涯,带给了他极其强大的承受能力和韧性,无视骂他的私信,继续写着自己的故事。
当然,这样的结果就是……
他那个账号,几乎就成了整个天涯论坛上,最“知名”的几个账号之一。
这知名度不要也罢!
没有一技之长,本身除去一间祖宅之外,身无分文的方默,自然也就只有成为街溜子一条路可走。
好在洪风虽然是大号马仔,但其本人却是十足的妻管严,平日里还是十分收敛的。
不过今天洪风突然间拜访,倒是让方默有些意外。
“走吧……老大要见你。”洪风一脸怀疑人生地说道。
“诶?老大找我做什么?”方默奇怪地随手拿起皮衣就要往身上套。
“给大嫂买旗袍。”洪风一脸无语的说道。
“啊?”
方默一愣,紧接着不可思议地问道:“啥?我听错了?给大嫂买旗袍?就我嫂子那身材……呃——咳!好吧,难道老大你有了外遇?”说着说着,方默就在洪风面露不善的神色中生意戛然而止,可紧接着,方默就瞪大了双眼。
好家伙!
我直接好家伙!
你个浓眉大眼的,竟然也学坏了?
“我外遇你个脑袋!”洪风气得给了方默肩膀一拳。
“不是,老大,那你没头没尾的,说什么给大嫂买旗袍啊?虽然我也承认,嫂子长得是漂亮,但是旗袍那东西……”
“好啊!我就知道你小子惦记我媳妇!我特么今天非要让你知道什么是大小王!”洪风气急败坏地指着方默骂道。
“老大别闹。”方默一巴掌拍掉洪风的手指,一脸不解地问道:“那你说的大嫂是……谁?”
“诶?我没说嘛?”洪风一脸疑惑地问道。
“你看着我的眼睛。”方默一脸认真地说道:“没说。”
“草!”
洪风给了方默一个国际友好手势。
方默反手还了两个。
两人幼稚的如同孩子。
“好了,说正事。”洪风制止了这种无异议的幼稚举动,随后解释道:“咱老大……”
“是你老大,我老大是你。”方默纠正道。
“哼!算你小子有良心……唉,不对!草!听我说!”洪风点了点头,回过神来又不满地说道:“我老大白江波不是眼看着就要结婚了么?”
“昂。”
“这大嫂也是,非要挑什么世纪婚礼,磨磨蹭蹭的,就是不嫁,咱……我老大急了,又不能动粗,就想着……咳,讨好准大嫂。”
“老大,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方默纠正道:“世纪婚礼啊!多少代人一生都不能经历一次的事情,当然要慎重啊!”
“就你有理!”洪风瞪了一眼方默。
方默连忙笑呵呵地哄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