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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梦书屋 >  圣徒 >   第十五章 谋杀

市集处于费都城外十哩的地方,紧靠着那条黑金大道。这原先只是港口与费都之间的一个规模很小的中转站,

但精明的批发商人很快发现,比起市区寸土寸金的地皮,只要走出城门十哩,那附近的土地,便宜得简直白送。

在城里租凭一个大仓库,每月的租金,都可以在中转站自己修建一个。

小小的中转站很快大动土木,一个个库房像雨后的蘑菇冒了出来,有钱的就建一堆简易平房,整整齐齐一排排的,外面再用粗糙的石头砌个院墙,钱少的,也不甘示弱,圈块地搭建个棚子,聘几位值得信任的员工日夜把守。

商人们在费都装饰豪华的店铺,永远只摆着样品和少量现货,遇到大额买卖,谈好价钱,就直接去库房搬送,即便捷又省去不少麻烦。

渐渐的,小商贩也汇集过来,商人们留守的职员数量众多、乘着货车来卸货的工人络绎不绝,这些人对生活要求简单,便宜实惠的生活物品正对他们口味。

福兰学得挺快。

无论是切菜配料,还是观察在热油中翻滚的小块肉排,让它能在最鲜美的时候起锅,连菜丸子里肉末的比例也掌握得不错。

而且福兰还有个小配方,让盒饭的成本更加低廉。

作为调味香料的薄荷叶、月桂树叶可不便宜,一般费都的普通市民很少会吃肉,他们的主食是面包和鱼汤。

不是说肉食难吃,没有香料祛除腥味,清煮的肉块蘸上盐也无法掩盖那股刺鼻的气味。

但橘皮可就是廉价货,这种野生的青皮水果经过几代的人工培育,味道还是酸涩,没人爱吃,只有远航的船只,才会买上几桶,来防止海上噩梦败血症的发生。

去港口转转,几个铜板就能挑回一大筐橘皮。

将橘子皮风干,用小火烘烤,切成细小的碎粒,混在肉块上,效果丝毫不逊色于正统的香料。

有肉排的盒饭在集市引起轰动,每天中午,福兰家的小餐车围满了人,几个吃惯了的老主顾,不惜走上老远。

一天下来,安玫把铜角与毛票仔细数数,能赚到60块钱。

渐渐,集市里竞争的同行做不下去了,好几个摊主垂头丧气,有的准备另寻行当,有的则盘算是不是来点阴的,在他们有所行动之前,福兰主动找上门去,他承诺以后每天只卖一百份盒饭,绝不垄断生意。

“先生们,我并非因为害怕,巡警厅的路子我绝对比你们熟悉,但互相照应和气生财,对所有人都好。”福兰说。

晚上在家,安玫问,“生意最好时咱们能卖上一百四十多份,这样不是亏大了?整个市集就咱一家卖,能赚更多。”

“不,试想下,你买衣服,是会去全是服装店的专卖街,还是选择整条街只有孤零零一家的地方?”福兰将铜角抛起,又迅速将它抓回。

安玫睁着大眼睛,似乎有些明白。

“我们没本钱盘下集市所有的餐摊,如果只剩下一家,无法供应给所有人,这样,最初几天能赚不少,但时间一长,当人们觉得每天得排很久太不合算时,他们就会另寻吃饭的地方,或者有正规的餐厅发现商机来开分店。”福兰继续解释,“形成规模,才有利润,我宁愿在顾客最多的地儿与十个摊位竞争,也不愿垄断顾客稀少的一条街。”

“你的脑瓜子,到底是怎么长的?”安玫用那种着迷的星星眼,捧着福兰的脸看了很久,然后大笑着把他推dao在床上,丰满的身子像条小蛇磨蹭挑逗着,“今天我们再来挑战四次。”

“天,明儿要起早床的。”

“那就三次好了。”

……

很快,所有供应午餐的商贩都发现,福兰制定的规矩,对大伙都有好处。

最明显的一点,统一去购买食材,能享受到批发优惠的待遇,连昂贵的胡椒经过团购打折,成本也降到能接受的程度。

花和先前同样的钱,食材的品质却上升了不少,混市集的顾客有口福了,他们更舍得从腰包里多掏几个铜子,来让味蕾得到享受。

甜头让商贩对发起人尊敬起来,有人开始喊福兰“头儿”,这称呼很快得到普及。福兰趁机说服大家把餐摊迁到一起,而不是在集市东一头西一头,每家专做特定的几样食物。

而且,福兰为每种食物受欢迎的程度打分,猪肉排和丸子是一流,鱼肉、普通海鲜属于二流,作为配菜的闷油菜等则是三流,尽量使每个摊位按照擅长的手艺分到一种热门菜点,互不重复。

这样,一圈简陋的露天美食广场就形成了,福兰拜托安姆探长,为广场取得了售酒证。

食客的人流更加多了,连一些港口的水手,遇到大喜事请客,也乐意来这儿庆祝,按他们的说法,港口的食物味道要逊色一大截。

福兰计划等本钱攒够了,买块地皮,聘请几名大厨,开家真正的餐厅。

威廉大师本来让福兰做他的专职助手,但仔细考虑过,福兰委婉地拒绝了,对有家世的人来说,没日没夜近乎疯狂的实验并不适合。

“如果说原先的梦想是四十岁以前当上大检控官。”福兰想,“那现在的目标是,四十岁以前能有自个的连锁餐厅。任何道路,只要坚持走下去,都会有前途。”

对此,他很有信心。

※※※

三辆马车在下午,太阳逐渐西斜时驶近了费都,在远离大路的偏僻小树林,停了下来。

伊戈.安德希不快地皱着眉头,他看着带来的八名打手,高声询问,“探子呢?居然要我等候他。”

“耐心点,情报越详细越好,毕竟费都城里驻扎着圣武士,想想老迈德杰斯就是吃了这个亏。对杀手而言,一点小疏忽,代价就是自己的性命。”回答伊戈的是个身材异常魁梧的人,领子翻得高高的,让人只能瞧清楚他的额头和卷发。从腰间的淬毒匕首与鞋底厚厚的毛皮来看,他也是一名刺客,很少有刺客会这么高,个子越矮小,越容易在阴影中潜行。

这人要么是个不知道选择职业的菜鸟,要么就是此道中的高手。显然他属于后者。

“说的对,如果那天跟在身边的是你,我就不用抛头露面遭受羞辱。”伊戈稍微降低了怒火,顺便赞赏了一句,高个子是伊戈.安德希黑帮组织的王牌刺客,不,除了刺客,他还有更加神秘的身份,很多时间,连做为头的伊戈也不愿轻易开罪。

不久后,一个骑马的人也来得了树林,他翻身下马,还没来得及喘气,就被伊戈掐住喉咙,“你知道浪费了谁的时间么?”他吼道。

“不……头……那两人今天分……分开了。”探子脸憋得紫红,伊戈把手松开,他瘫着半跪在地上不停咳嗽,眼泪都呛出来了,好不容易恢复平静,看到头因为不耐脸色又开始变化时,探子打了个冷颤,急忙回复道,“检控官被解雇后,一直和妻子在城外做小买卖,今天,检控官仍在市集,但那臭娘儿们留在家里。我两边跑,所以耽搁了时辰。”

伊戈敲着牙齿,决定道,“乔.考利昂,你带三个人去城里,记住,那屋子里连只耗子都别留下,其余人和我去市集。”

乔.考利昂,也就是那个高个子刺客,隐藏在衣领下弓形的嘴唇似乎浅笑了下,“我一人足够了。”他解下栓在马背的缰绳,矫捷地跳上去,扬起鞭子,奔跑中的驽马被那双粗健的大腿夹住,总给人错觉,似乎是骑者在拖着胯下的马前进。

“他总这么傲气。”伊戈裂着嘴笑,虽然乔不像别人那么恭敬服从,但这点小事并不影响黑帮头子信任这名下属的忠诚。

“好了,伙计们。”黑帮头子拍拍手,“等会尽情乐下,别那么快把他玩死,我要他咽气时身上没一块好肉。”

※※※

福兰的住宅是一幢至少有三十个年头的两层楼房,坐落在老区背街的巷子里,和老区的多数房子一样,它是木质结构的,没有地下室,也没有露台,嗯,也许在二十年前有过露台,二楼窗户外的墙壁上还能看到残留木桩与锈得发黑的铁钉,腐朽粗陋,勉强能提供遮风挡雨的功能。

巷间因为两侧房子的阻碍,很难见到阳光,人迹稀少,只有零零落落的几幢屋子被租了出去,租客也是卖苦力的工人,通常在太阳完全落山时,才能归家,有时活忙了,两三天不回来也是常事。

这里像是被城市所遗忘的角落,冷清得有些凄凉。

乔对此很满意,他完全没必要等到深夜再动手,猎物只是女人,其中一名年老体衰,对了,还有只狗。

虽然谋杀的对象并不符合乔的道德观,但任务就是任务。

乔灰色的虹膜抹过一丝绿芒,整个小巷背阳的阴影,似乎受到了某种力量的呼唤,开始呈现出宛若水面上一圈圈的涟漪,涟漪的波纹越来越激烈,最后,掀起了一人多高的黑色波浪,猛地将乔的身体包裹着,渐渐,波浪平静了,而杀手也无影无踪,仿佛被影子溶解了般。

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得天独厚的人类。

谁也说不清楚,这些人从何处继承了最神秘的血脉,使得他们不需学习奥术,不用领悟神恩,就能掌握某些匪夷所思的技能,人们敬畏地用传说中最具威能的怪物来称呼他们:龙脉者。

除非自己有意显露,否则连预言法师也无法分辨,到底人群中谁是龙脉者。

这血脉是上天的赐福,无法捉摸,仿佛神灵将一把金币投向人世,至于谁会被砸中,只能归结为幸运和更超自然的因素。一位龙脉者严格训练子侄,也不能让后代将此继承;而某个乡下农夫,在田地里抱怨杂草太多时,会无意识地让血脉显现,在意念间产生一股奇特的瘟疫,让所有抢夺麦子养分的草枯萎。

乔.考利昂还是孩童时,是个靠扒窃为生的小偷,他没这方面的资质,老是失手惹来一顿痛打,而偷不到每日的分额,晚上回到巢穴时又得挨窃贼头子的打骂,很多时候连饭也没得吃。

每次他上街,用那伤痕累累的手去解开路人的口袋时,都默念着,“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

然后有个阴天的下午,在某家商铺的门口,他盯上了刚推门出来的一个胖子,荷包鼓鼓的,他靠过去,小心翼翼打到口袋上的扣子,刚把手指伸进去,胖子似乎察觉到什么,一手捂住口袋,不停左右张望。

幼年犯预感到了毒打,他没力气逃走,刚跑两步,腿肚子直发软,只能蹲在墙角,双手抱头,希望被踹两下就能逃过这场灾难。

“如果你看不见我就好了。”乔拼命地想,害怕得牙关不停打颤。

胖子奇怪地摸着头,商铺的店员把头探出柜台,“先生,您怎么啦,需要帮助么?”

“我以为遇到贼了,但什么人也没瞧见。”胖子回答。

“哦,的确没人,错觉吧。”店员笑着说。

他们真的看不见乔了。

在那天,乔.考利昂得到了最好的朋友,只要在影子里,他就是无所不能的神灵。

在地下世界,一位能在影子中完全隐形的刺客,让所有不可一世的大佬恐惧得发抖,暗影行者考利昂,是每个人无法逃避的梦魇。

安玫在发烧,两天前收摊时淋了点小雨,让有些透支的身体很快坏掉了。

姑娘早上吃了点药,一直犯困,昏忽忽地处于半睡半醒中。

福兰本来想陪她,但被姑娘拒绝了,“我吃了药睡上个热乎觉就没事了,你今天不出摊,未来的连锁餐厅就少赚两块砖头啦。”

楼下似乎传来杯子被摔碎的声响,大概是奶奶没拿稳吧,安玫迷迷糊糊地想,她想爬起来去收拾,但浑身没劲。

黑杰克“汪汪”叫了几下,然后很悲惨的闷哼了声,“那只笨狗,被碎片扎到腿了?”安玫挣扎着半靠在枕头上摇晃脑袋,努力让自己恢复清醒,准备下楼去看看。

刚坐在床边,朝脚上套着鞋子,姑娘身体忽然僵硬了,眼皮不停地跳。

一股莫名的,心悸不停的感觉像重物般压迫她喘不过气来。

卧室的门关得严实,再也没奇怪的响动出来,但她就是觉得,门外面正站着什么极端危险的东西。

这种感觉,以前似乎出现过一次,对,三年前的冬季,被福兰放鸽子的晚上。那时小酒馆刚打烊,深夜下班时,被人跟踪了一路。

但那天的惊恐感远远及不上现在。

安玫哭了,眼泪不停地流,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害怕,为什么要哭,但就是制止不了,她抱着被子,颤抖得连床微微都移动了,姑娘想喊,喊奶奶的名字,呼唤小狗黑杰克,但现实的恶梦让她的脑子和舌头都变成了石头。

“门外到底有什么?奶奶在哪里?”安玫想,她直楞楞地盯着卧室门,丝毫不敢移开目光。

视线中,门变得模糊了,透明了,如消失在空气里,是眼泪的原因吗?但,那个挡在门前的高大人影,是谁?

“福兰,你千万别在现在回来。”安玫绝望了,她似乎有些明白,这感觉,只有在自个生命受到危险时才会出现,提醒她小心死亡的召唤。

乔.考利昂敏锐的感官已经查探到卧室里的情况。

他很惊讶,在资料中,猎物只是个流莺出身的普通女人,但她似乎已经预感到了将要发生什么。

更惊讶的事情随后发生了。

如同烈阳下溶解的冰块,乔仍然和阴影融合在一起,呈现虚无的半侧身体,被影子抗拒了,左身的肩膀、胳膊、腿,一点点,从影子中剥离出来。无论再怎么召唤,他也无法得到阴影的回应。

“难道?”乔很粗暴地踢开门,他猜对了,倦缩在床上的姑娘,看到陌生人闯入,发出凄惨地尖叫,眼角凝集的泪花,在因恐惧而扭曲的面孔上绘出一道道水迹,但无论怎样,都无法掩盖那两只氤氲着绿芒,几乎看不到瞳孔的眼珠。

“新生的龙脉者!”乔想,而且还是刺客的天敌,能预感危险和探知危险来源的优秀能力。

有些看上去碌碌无为的庸人,在生死关头能激发出隐蔽在血脉最深处的力量,但乔没料到,这百万分之一的几率,会在今天遇见。

刺客大师有些犹豫了。

安玫不知从哪里得到了勇气,把枕头扔向杀手,连滚带爬地朝楼下逃去,乔本能地伸出手,只需要两根手指就能捏断对方的喉管,在快碰到姑娘时,他停止了动作。

一楼的小客厅乱七八糟,奶奶仰面倒在一大滩血泊中,黑杰克被厨房的菜刀钉在墙上,没死透,尾巴还在微微直抖,安玫扑倒在奶奶身上,狂乱地喊着。

凶手一步步跟随在后面,走下楼梯,用很好奇地眼神打量着歇斯底里的女人。

“是安玫小姐么?出事了?我进来了。”艾尔.杜纳闻抱着一束娇艳的蔷薇,穿着体面光鲜,他还没放弃,寻思几个月来的艰苦,应该让姑娘失去了骄傲的幼稚想法。

而在屋外听到的尖叫,更让他觉得是个大好机会。也许正在和福兰吵架,挨了那该死家伙的打?

一位是有钱的,如拯救灰姑娘的王子般出现的救世主,另一位是集市卖盒饭的小贩,不如意时打骂身边的人出气。

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该如何选择。

“你夺取了我的职位,我就抢走你的女人,何况,那妞的确漂亮。”艾尔阴险地笑,推开了虚掩的大门。

屋子里的尸体和杀手让满怀希望的首席法官呆住了,他快步挡在姑娘身前,“你是谁?”

艾尔对自个的身手很有信心,剑术是每个有地位的贵族家庭必修的课程。

在小圈子里,还没人是他的对手,虽然没剑,但携带的拐杖也能派上用场。

“也许弗莱尔得罪了费都的流氓,遭到了灭门之祸,噢,这结局我喜欢,顺便再接收你的女人。”艾尔想,英雄救美虽然老套危险,但值得一试。

艾尔摆出最威风的姿势,“我是十三庭的大法官杜纳闻,你是哪个帮派的混混?老鼠派斯还是刀疤小吉米?”他轻藐地说了几个流氓头子的名字,“连你的头儿见到我都得恭恭敬敬,还不赶快滚出去。”

他的话救了自己的命。

“杜纳闻?正在和金雀花接近的费都家族,如果杀了他,也许会给结盟带来不利。”乔在一瞬间,将匕首翻转过来,用刀柄敲昏了来不及反应的艾尔。

姑娘抱着奶奶,声线嘶哑地呜咽着,眸子茫然得没有焦点,恐惧已让她处于失神的状态。

“杀掉她?”乔思索,“不,让她活下去更有好处,用不了多久,地下世界所有的杀手们都得重新学习潜行,除了我自己。”

催眠和洗脑,并不算太难的事儿。

※※※

树林里,被腐烂的叶子填满的泥土,贪婪吸收着星星点点鲜红色的液体。

长达几小时的虐待,让福兰.弗莱尔产生痛苦的器官麻木了,他血肉模糊,身体不断抽畜,已停止流血的伤口,很快又被扎上一刀。

好几处,已经能瞧见淡红色的骨头,连墓地的尸体都比他的现状要好。

伊戈.安德希兴高采烈地在对头的身边游走,看着福兰用露出骨头的手指在地面上一点点爬行,“逃快点,伙计。这么慢,很快就能追上哦。”他不时狠狠踹上一脚,欣赏着从可怕伤口处喷溅出的,夹杂着红色肉芽与残损皮肤的血雾。

福兰爬不动了,眼皮越来越重,冥主的使者正在迎接他的路上,离得不远了。

“亲爱的,再爬呀,如果能爬出树林,我就放过你。”伊戈舔着嘴唇,兴奋得满脸潮红,他把福兰面朝天翻过来,朝着胸口踩了几下,顿时,福兰的口鼻涌出大量泛着气沫的血液。

这是肋骨刺穿肺叶的象征。

“我应该安慰你一点,在费都的那幢破房子里,估计已经被装饰成红色。”

这话让福兰有了反应,他勉强睁开被血染得通红的眼睛,虚弱而愤怒地骂道,“你这遭天谴的,那只是老人和弱女子!连最下贱的流氓,都不会干出这么肮脏的事!”

“不不,请别这么说,没让你孤单上路,喔,我得赞美自己的慈悲,安排你们一家在地狱再会。”他迎接着将死之人充满刻骨仇恨的视线,这眼神他见多了。

“好了,让他安眠吧,记得把尸体扔到海里。”伊戈朝马车走去,“干得利索点,往后还有一大摊事情等着去办。”

福兰觉得很冷,深深的疲惫与无边际的黑暗袭来,朝他压了过来,他静静地躺着,再也爬不起来。记忆的碎片在脑海里翻滚,喜悦、爱慕、愤慨、仇恨,无数的情绪在挣扎,在呐喊,慢慢地又归于平静。

不知为什么,他一点没感得恐惧,只觉得整个世界无比的安宁,安宁得让人觉得寂寞。

“也许,这只是一场梦,等我醒来,会重新牵着安玫的手,沐浴阳光。”他想。

然后,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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