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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这次来泰州城才算见识到了吴大奶奶真正的厨艺。”莫展书那弥勒佛般的笑容又重现脸上:“我找了几个厨子留在食肆,他们若是能将吴大奶奶的厨艺学个七八成,咱们就可以着手开酒楼的事了。”
欢欢笑着打趣道:“莫先生干回老本行,可别把药堂和药田给忘了。”
这莫先生最擅长的是打理酒楼,让他留在她身边,给她打杂跑腿也是委屈他了。
“哪能忘啊?”莫展书对自己的能力还是信心十足的:“以前我管的可是数十间大酒楼呢,要是姑娘您也能跟我前东家一样,把酒楼开遍整个大曜国,大不了我培养个能替代我打理药堂和药田的人。”
欢欢挑了挑眉:“原来莫先生那么早就为开酒楼而做准备了!”
莫展书一愣,大笑起来:“被姑娘看出来了?”
欢欢忍了又忍,才没翻白眼:“您整天把我哥抓在身边,还时不时的考他,教他经营之道,我得多瞎才看不见?”
莫展书大笑起来:“不瞒姑娘,其实我一开始最满意的人是您,只是您太懒了,要是把您带在身边教导,我怕会把自己给气死。”
欢欢哼哼声道:“多谢莫先生直言不讳!”
莫展书再次愉悦的大笑起来。
说实话,他一开始把吴超带在身边教导有一大部分的原因是因为他是姑娘的亲哥哥,想着以后姑娘的生意做大了身边总得有个信得过的人帮着才行。
只是越了解吴超,他就越觉得这个少年就像上天特意为自己准备的徒弟一样。
吴超性子沉稳,脑子活,胆大心细还勤快,他最喜欢吴超的一点就是他有着跟姑娘一样开朗的性子,能让身边的人身心愉悦。
两天后的下午,一行人终于来到了泰州城外。
因为郦军偷袭,楚王又重伤在身,进出泰州城都盘查得很严,还好欢欢和程一书离开竹尾县前到衙门开了路引,又有莫展书带着,很快便进了城。
州城就是州城,欢欢一掀开车帘看到大街上繁华的景象忍不住惊叹起来。
她原以为幽兰县大街就已经够热闹了,可这泰州城不但热闹,还给人花团锦簇、眼花缭乱之感,街上行人的穿着也不是幽兰县百姓能比的,大街店铺的装潢也很有特色。
还有一点让欢欢觉得震撼的是,街道上还有两队步伐齐整的士兵巡逻着。
莫展书低声对欢欢安抚道:“之前泰州城都是府衙的衙役巡街的,自从敌军偷袭后就改为军队巡逻了,只要我们不犯事,这些士兵是不会管我们的,不用怕。”
欢欢点了点头。
程一书开口道:“莫先生,我们现在去哪里?”
莫展书询问欢欢的意思:“姑娘,要是先去振兴街见你爹娘还是先去药堂?”
“先去见我爹娘吧。”
“好嘞,那就去振兴街。”程一书甩起鞭子,赶着马车朝振兴街而去。
振兴街的行人太多,欢欢和莫展书在街口就下了车。
欢欢跟着莫展书一直走,都快到振兴街的尽头了,莫展书才停下了脚步:“就这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