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容耀走进林舞的房间,林琅的头脑中冒出一个词:同居。
“……同居?”林琅不由地念出来,随即,自己把自己吓到了。
虽说现在的男女那啥观念很开放,同居的男男女女也着实不少。但是,林琅不提倡这么做,也不想让小妹这么做。
在他眼里,同居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双方可以以同居的名义提前享受到新婚的甜蜜,过起幸福的小日子。
另一方面,双方让自己完全暴露在对方面前,缺点被无限放大,新鲜感和距离美消失殆尽,两人可能在结婚之前就分道扬镳。
林琅一个人在楼下,胡思乱想了好一会儿,然后又自己摇了摇头,不对,容耀和小妹算哪门子同居?
分居还差不多!
自己是吃饱了撑的,咸吃萝卜淡操心!
………………
楼上,房间。
“今晚,我不回去了。”容耀的意思是,今晚他留下来,还是与她同床。
“家里有林琅,我不是一个人,你可以回去了。”林舞的小脸浮起红色,但是,她根本堵不住门,容耀的身手是何等敏捷,所以,她只有一个选择……讲道理,“容耀,我们不是男女朋友,也不是合法夫妻……不能老睡一起,会让人说闲话的。”
她会怕人说闲话?
显然,不会。
容耀了解她的性格,肯定是有她自己的顾虑,却不妨碍他反将一军:“是你不愿意把关系变合法,不是吗?”
“我……”林舞不上当,不受他的激将法,她不会答应做他女朋友,也不会答应跟他去民政局领证,“我们还小,没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不是吗?”
她被他逼近,大脑有些空白,绞尽了最后一点脑汁,可算是找到了最佳的推脱理由。
“我们不需要,只要你愿意。”容耀才不会在乎那些年龄,如果可以抛开一切枷锁,所有条件都允许的话,只要等她过了十八岁,他做什么都不觉得过分。
他陪她长大,她陪他变老。
喜欢是乍见之欢,而爱是久处不厌。
他爱她,想与她把爱……做实,这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一辈子的冲动。
当然,还是得建立在她愿意的基础上,这时他俯身在她耳边说话:“傻木木,我只睡在你身边,又不会强迫你,上次是……意外。”
说到那个意外,他也很自责。
伤害了她,他也很心疼。
“你回去,不然,睡客房。”林舞之所以不愿意领证,也不愿意与他温存,一方面是对男女之事有些心理阴影,另一方面是怕上瘾、怕贪恋、怕别离……万一他又走了,离开个一年半载,那她不是等同于守“活寡”?
她不愿意领证,因为得到的越多,产生的依赖越深,到时候越怕失去。
所以,她无时无刻不让自己冷静,要让自己有大局观,她劝着自己放手,也让他放手去做。
龙曜给了他生命的再造之恩,那么,他就不能不替代龙曜去完成使命。
虽然说Y国的事情她不了解,但是他出去的那半年多,一定与Y国事务有关,这一点她从未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