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贺兰燕的异装,公孙义,贺荃等人是莫名所以,只觉得她怪异之极,虎头横刀略知一二,却是不知详情,唯有孙晓,步兵两人心中微微抽搐了一下,两人对视一眼,都是无奈摇头。
“大家都已知晓,十一月八日,高将军已与琅琊叶郡守之女叶菁儿大婚,琅琊郡为了支持高将军的大计,业已将一万匠人,一千精兵作为嫁妆赠与了将军,这些匠人连同他们的家人,已经于十月上路往我扶风而来,而他们最后的落脚点,将是这里,未来的积石城。”
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与会的众人无不是欢呼出声,这意味着高远的实力骤增,虽然偏居一隅,但琅琊的富足他们还是知晓的。
“不仅仅是这些,作为嫁妆的还有现银一百万两!”孙晓稍稍停顿了一下,这才说出了这个数目,也许在场的人还理解不了一万匠人所能带来的东西,但一百万两银,却足以让他们目瞪口呆。
果然,先前的欢呼戛然而止,取而代之是一片震惊之色。
然而,孙晓给他们的震憾先然还不止这些,“不仅仅如此,将军这一次琅琊之行,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大家想知道这些收获是什么吗?”
众人都盯着孙晓,却没有一人开口,半晌,郭荃在颤声问道:“还有什么?”作为一个老牌子奴隶,他这大半辈子别说一百万两银子,就是一百两银子也不曾拥有过。
孙晓满意地点点头,还是有一个拥甭的,不然自己就要自问自答了。
“高将军还从另外的地方挣了一百万两银子,以及上万副铁甲,最重要的是,这其中有一千余副全身重甲。”孙晓得意地笑了起来。
众人已经被震慑得完全失去了语言的能力,前些时日,征东府的高层们还在为钱粮的事情发愁。每次看到曹天成,就能看到他的头发多白了一些,胡须又少了几根,但转眼之间。一切,便都解决了。
兵精,粮足,钱多,用来形容现在的征东府,完全是再贴切不过了。
“不过钱再多,也有坐吃山空的时候,各位都知道,我们修建积石城,这就是一个吞钱的无底洞呀。将军挣来的银子,也最多让我们把城修好,把现在以及将来要到这里来定居的人安居好,所以,我们不要看着这点银子就眼热了。就觉得万事大吉了。须知钱来得虽然容易,但我们这里花起钱来,便好像流水一般,再多的银子也禁不住我们这样花的。”
虎头与横刀两人马匪出身,心思也活络,听了孙晓的话,虎头不由笑道:“孙将军。听你这口气,莫非是要带我们出去挣上一笔?”
孙晓两手一合,啪的发出一声脆响,“虎头此言,深得我心。在这里的,除了郭老四郭荃之外。都是领兵打仗的,大家扪心自问一下,我们来这里几个月里,军队数目翻了几番,但是。我们可有什么收获?为将军作了什么项献?”
不等众人回答,他已是摇摇头,“我们没有,我们每天最大的工作就是在训练,大家应当知道,我们拿着比燕国常备军还要高出一倍的军饷,我们吃着最好的饭食,我们穿着暖和的衣服,寒夜里有温暖的火盆取暖,可能大家觉得这只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但你们可知晓,这都是钱啊,每一两银子都是大人辛辛苦苦赚来的。我们花得理所应当,花得心安理得么?”
众人默然不语。
孙晓站了起来,指着屋外,“那些堆集如山的土石方,是郭老四带着人挖出来的,那些源源不绝运来的物料,是四海商贸运业的,那已经有了两米高的城墙是那上万民夫垒出来的,我们呢,是不是应当出去做点什么?”
众人的热血一点一点被孙晓鼓动了起来,是啊,是应当做些什么,要让高将军知道,他们这些人也不是吃白饭的,他们要比郭老四带领的那群民夫要强得多,也要重要得多。
公孙义第一个站了起来,这让孙晓有些吃惊,本来他安排的是步兵第一个跳出来发表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的。
“我们的确应当为高将军做点什么!”公孙义挥舞着拳头,大声道,这几个月来,他眼见着以前公孙部的奴隶郭老四一步步得到孙晓的器重,统率的民夫从千把人渐渐长到上万人,眼见着这个老奴才将积石城有条不紊的建起了近两米高了,现在郭荃在征东府那一帮嫡系心中,只怕要比自己还要高,建城是第一要务,公孙义在加入扶风军之中不久便已经明白了这一点,想到以后这个老奴才有可能骑到自己头上,他便满身后不舒服。更何况,他现在也已经有了一些别的想法。
孙晓和步兵不止一次地暗示过他,公孙部现在的部首阿蛮,在扶风军本部牛栏山大营那边表现不佳,统带的仍然只有那三百公孙族士兵,听说阿蛮有些抗拒整编,因为高远没有回来,那头现在负责的孟冲并也没有硬来。
对于公孙义来说,这番话的意思可就有些深远了,自己在这里,虽然也挑战过步兵的权威,但在第一时间,自己可就心服口服,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轻易便获取了他们的信任,现在自己统领着五百骑兵,这五百骑兵里,有公孙部的,也有其它部落的,更有扶风人,但是孙孙义很清楚,这五百人的战力,比起原来整个公孙部的战斗力都要强。
或者,自己可以取代阿蛮成为整个公孙部的首脑。虽然公孙部只余下一个空头名号了,但只要有这个空头名号,对自己今后的前途也是大有帮助的。
千金市马骨,这个词语是他从横刀哪里听来的,看高远的意思,那是要获取匈奴人的信任,让更多的匈奴人来组成他的骑兵队伍,像自己这样的人,有可能便成为高远竖立的一个榜样,以此来获取其他匈奴部族的信任。就像贺兰部那样,贺兰雄贺兰燕自己是比不了,他们在高远还没有发迹之前,便已经与他们混在一起了,在扶风军老人眼中,贺兰两兄妹便和自己人一般无二,那么,自己为什么不成为这个马骨呢?而且,自己不是一般的劣马,自己是一匹千里马。
公孙义的表现,这段时间以来,比任何人都要好,比任何人都要积极,都要刻苦,他统领下的这五百人的骑兵队伍,在战斗力上,已经越过了虎头与横刀两人。
“我们能做什么呢?”孙晓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我们是军队,最大的能力便是挥舞弯刀,那么,我们自然便是替将军去攻城掠地。”公孙义大声道。
“攻城掠地?”孙晓笑了笑,“公孙将军,以你的看法,我们可以打谁,我们能去打谁?”
公孙义大步走到了众人中间,向孙晓行了一礼,“孙将军,其实我们选择明显得很,草原上其它的匈奴部落没有打得价值,因为现在的他们,穷得连饭也吃不上,而山南郡离我们虽然只有几百里里,骑兵出去,也就是两三天的功夫,但秦人是头猛虎,我们惹不起,所以,我们有一个方向,那就是河间郡!”
“可是河间郡是大燕的国土啊,我们也是大燕的军队!”孙晓大笑起来。
“河间是大燕的国土,可也是那个严圣浩的私人领地,上一次将军不就在草原上歼灭了严圣浩的三千精锐么?”公孙义笑了起来,“可见将军根本就没有将这一点放在心上,再说了,咱们如果出击,不必要打着征东府的旗帜,现在草原上这么乱,马匪寸出不穷!”
此语一出,横刀与虎头都大笑起来,“妙计,马匪作乱,这可不关我们征东府什么事。”
“看得出来,你很用了一番心思!”孙晓满意地向着公孙义点点头,“虽然将军此时不在扶风,但你的表现,将军却是知道的,将军对你很满意。”
此语一出,公孙义顿时激动起来,原来自己的名声早就传到了那个传奇一般的高远将军耳中,那自己这一段时间的辛苦当真是没有白费。
孙晓示意公孙义回去坐下,看着众人,“公孙义说得不错,我们这几千兵,练了这数月了,也该动一动了,将军说过,训练场上,是练不出一支精兵的,唯有打过仗并在战场上生存下来的军队,才是一支强军,河间郡前段时间被我们灭了三千人,实力大减,仓促之间,他们想要补起这个缺口是很难的,这正是我们的机会。”
“这一次出兵,我们出去一个营的骑兵,再配上两个营的步兵,骑兵都是打过仗杀过人的,但步兵就差了一些,所以让他们出去历练一下。”孙晓笑道:“既然这个提议是公孙义提出来的,那就让公孙义这个营的骑兵去吧!你们可有什么意见?”
“意见倒没有,不过恕我直言,公孙义将军麾下的确很勇猛,却没有当真打过大仗,我有些担心!”横刀微微一笑。
“这个不妨,步兵,你辛苦一趟,跟着公孙义将军去如何?”孙晓道。
步兵点了点头。
“步将军是这次行动的主帅!统带公孙将军一营骑兵,再带上唐明,王义两个营的步卒,虎头将军,你也别闲着,这一仗,你这个营的骑兵虽然不参加,但你却得去帮一把忙。”
“又是我以前的老勾当么?”虎头大笑。
孙晓微笑不语,“我与横刀,贺兰教头镇守积石城。老郭啊,军队出去打仗,你哪里,可也得加把劲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