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什么?”孟训披着浴巾从外面走进来,看见唐雅芊趴在桌子上发呆,她今天拿回来的新书还整整齐齐放在桌子上,没有翻开的痕迹。
她一直称要好好看书,现在反而是对着桌上两个打开的口红发呆,这对平时都不化妆的唐雅芊来说,有一点反常。
难道说,她出去学习了一天,认识了几个新同学,现在也学会化妆美化自己了?
孟训拿起口红,道:“你怎么对着口红发呆?这假货不知道是什么成分,千万别在自己嘴上试,小心烂嘴巴。”
他一眼看出来假的那一支,甚至没有把口红缩回去,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你怎么看出来了?这假的口红哪里有不一样吗?”对于孟训这种纯汉子,一点都不关心女人穿什么的直男,他能一眼看出来真假,唐雅芊很惊讶。
她记得,前两天她换衣服,临时穿了件草绿色的连衣裙应急,他还说这个黄色特别顺眼,让她以后多穿来着。
自那以后,孟训在唐雅芊眼里,就是一个连颜色都分不清的奇葩审美的直男。
今天怎么就一下子看出来,两个这么相近的口红,有一个是假的了?
难道是靠外观?
孟训见过正装,不认识试用装,所以以为试用装是假货?
孟训不以为意的笑了一生,弯腰从椅子上抱起唐雅芊,绕了一圈走到椅子对面,将她放在书桌上。
这间书房他还没来得及用,所书桌上除了书,什么装饰品都没有,正好今日用一用,不膈人。
他站在唐雅芊双腿之间,堵住她不能下来。
附身压下她,让她被迫躺在桌面上,道:“这口红是当年杨易为了讨好我姐姐所建立的品牌,每一个口红的色号,它的颜色和材料我都一清二楚。”
那一年,是杨易和姐姐的结婚十周年纪念日,他想让所有人都记得这个特殊的纪念日,所以创立了这个品牌。
甚至杨易为了缓和孟训的关系,邀请孟训亲自把关,口红管的花色就是孟训亲自设计,为的就是避免到时候踩孟晓的禁区。
“一开始,杨易想创立一个彩妆品牌,但是他在和我姐姐结婚之前,曾经因为这些东西亏欠过我姐姐,所以杨易为了稳中求胜,曾经来拜托过我。“孟训亲吻唐雅芊的额头,一路往下,一边亲吻一边说以前的事。
“不过叫‘如梦’,是杨易这个猪脑子想出来的名字,弄的现在亿阳集团的设计部一直不过关,嫌弃名字太土了,无法引进国内的高端市场。”
八十年代的潮流名字,放在现在,好听仍然好听,但是已经不适合高端市场的潮流,总有一股土味儿如影随形。
相比杨易被骂成“猪脑子”,唐雅芊却觉得这个很好。
如梦,如孟。
如梦一般梦幻,如孟晓一般成功。
孟晓姐姐代表着很多女人的终极形态,事业上所向披靡,家庭里不用趋炎附势讨好公婆,反而受公婆喜欢,地位比老公这个亲儿子还高。
女人的一生,有钱、有颜、有忠犬老公。
如孟。
自孟训说这么多,然也不是为了说以前的事,今天可是他们俩在家的第二天,儿子没在家,她今天又为了吃火锅生气,不把她“哄回来”伺候舒服,以后还怎么让她更主动一些?
“你先起来,我还要看书呢。”她烦恼口红,但是也没忘记自己的书都没看完,被他这样闹下去,今天晚上肯定又不得安宁。
怪她怎么没注意孟训刚刚进来,就只披了一条浴巾,而且还是挂在肩膀上,不是裹在腰上,这一眼看尽的风景,是什么意思她不用想也知道。
孟训没起来,反而看了看桌上摆的很好的书,书旁边是那个口红,粉嫩的少女颜色,银白色的细闪光芒像钻石一般漂亮。
这个颜色在现在看来,已经有一点过时,对唐雅芊这个年龄的女人,也有一点不合适。
但是当初唐雅芊和他结婚之后,他就请姐姐也给她弄了一套,她用不用,每一年都会给她换新的全套的色号,里面有少女如花绽放的颜色,也有女人果实成熟的艳红。
做他的女人,不管是什么年龄,只要她喜欢,哪个颜色都可以出现在她脸上。
少女或者成熟,清纯或者娇艳,他都能接受。
孟训低头,唐雅芊的脸颊上有鲜艳的绯红色,是刚刚被他亲吻时,自然而然形成的潮红。
把自己披着的浴巾取下,叠了一个方方正正的小枕头,垫在唐雅芊头下,让她不至于被桌子上不舒服。
“看书不着急一时半会儿,等会儿我陪你看。”他伸手关了书房的照明灯,只留下了两盏气氛灯。
口红的银色细闪更加漂亮诱人,唐雅芊在许久许久以后才回过神来,想起了另一个重要的信息。
秦呦和孟训一样,也认出了口红是假货。
他们比她这个持有人还懂“如梦”这个口红,这意味着秦呦对口红了如指掌。
“如梦”是国外高端品牌,只有大世家的千金贵妇才能拥有,明星想要拥有,都还需要走很严格的审核流程,有一点污点都会被拒之门外。
也就是说,秦呦可能是个隐藏千金。
……
唐雅芊一直相信孟训是个说一不二的男人,可事实证明,她对孟训的信任度太高了。
他说“一会儿”陪她看书,这个承诺他做到了,但是有两件事他没做到。
第一、不是一会儿,是两个小时以后。
这个时间里,她被他从书房带回了卧室,
好在,她晚上因为没能和杨易吃一顿火锅而生气,火锅吃得匆匆忙忙,所以两个小时之后也才刚刚九点,还有时间看看书。
“在这儿休息一会儿,我去把书拿过来。”孟训给她把头发擦干了,叮嘱她不要乱动,起身去书房拿书。
书房已经被他弄乱了,现在根本不能进去。
想起刚刚,唐雅芊就脸红心跳,相比以前两个人相处的中规中矩,这是孟训毫不压抑完全释放的一次,也能让唐雅芊从中窥探出一些孟训的性格喜好。
她好像有一点经验了,孟训喜欢她对有他有点意见,一点点“反抗”,能够让他抱得更紧,但是如果真的受不住了,对他求饶,他也会立刻迁就她。
中间有一段,唐雅芊觉得太久了不舒服,建议他换一换,他立刻执行。
简而言之,就是孟训不太喜欢顺从,并且喜欢她主动。
第二、陪她看书的地方不对,不在书房在床上。
孟训拿着书回来,两个人靠在床头上,孟训胳膊垫在唐雅芊的后脖颈上,一手拿着书,一帮她翻书。
他的英文比唐雅芊好,唐雅芊原本读书就不怎么好,再加上脱离社会好多年,学到的知识基本上都还给老师了。
但是孟训能够给唐雅芊一点一点的讲,她听不懂他就多说几遍,一句话换好几个说法解释,一直到唐雅芊能够听明白为止。
渐渐地,唐雅芊看孟训的眼神,染上了一些崇拜。
他懂很多知识,不是只有力量的愣头青,他的脾气也很好,不会因为她笨就不耐烦。
当然,除了对杨易以外。
“好了,今天就看这么多,明天我们再看。”孟训把书合上,放在床头柜,搂着唐雅芊说道:“明天上课要是还不明白,就画个记号,我们回来再慢慢看。”
刚刚已经把明天的内容也看过了,如果明天她上课还是吃力,那他去请教姐姐。
他抱着她,唐雅芊紧贴在他的胸膛上,他下腹的腹肌轮廓明显,正好在她的手掌位置。
“孟训,你都不嫌我笨吗?”唐雅芊把脸埋在他的怀里,沉闷着声音问:“我都快四十岁的人了,不安心在家里照顾孩子,还要没事找事出来瞎折腾。”
这句话是下午休息的时候,她去上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在走廊上听见那些“姐妹团”笑话她的话。
他真的,一点都没有不悦过吗?
明明他把孟猛都支走了,她却跑去读书,不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