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特儿,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我选择不开发IoS的App,和你说的理由一点关系都没有——你怎么会产生那样的误会呢?”
李莹的这句话说得云淡风轻,就好像她和彼得蒂尔之间是最纯粹的同志友谊式误会。
彼得蒂尔顿时愕然。
他想过李莹会狡辩,会找各种借口粉饰她对顾诚之间的隐性忠诚,但他就是没想过李莹会直接正面否认和撇清。
虽然彼得蒂尔没法理解这种忠诚。因为在他看来,李莹反而应该是跟他一根绳上的蚂蚱:在YY系那么多生意中,两人都只持有YY网的股份,而和YY电子乃至YY亚洲业务毫无瓜葛;按说李莹也该极力反对顾诚损害YY网的利益去为YY电子谋取好处。
没办法,谁让通往女人心里的路,都要经过**呢。
回过味儿来之后,彼得蒂尔气极反笑地追问:“那你倒是说说,你一直拒绝开发IoS版本的YY网、YY国际版和YY云音乐客户端,是出于什么原因?”
李莹也拿捏够了腔调,不想再猫捉老鼠,于是义正辞严地说:
“是因为我觉得YY网不该接受任何非运营所在国政府以外的内容审查——我看过App-StoRE的入驻规则,所有App在App-StoRE上上线,都要经过苹果公司的审核。
而且这种审核并非仅仅是针对重大的、有可能导致系统崩溃的安全性问题。我们YY网不会接受任何非政府监督型的指手画脚,就这么简单。”
彼得蒂尔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似乎需要花几秒钟消化李莹刚才的话。
他没想到会是这方面的原因,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微不足道的事情,此前也就压根儿没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的条款。
趁着彼得蒂尔错愕的当口,李莹又飞速地补充了一句:“我们在pc电脑上推出YY网时,包括YY国际版、云音乐这些软件时,微软公司审核过我们的产品么?
没有,微软公司最多在YY的电子类硬件产品在接插indos系统的电脑时,会希望我们花1500美元一个驱动的价格,过一下hqL的驱动数字认证。
而且哪怕不过hqL数字驱动认证,在IN-xp全系统和VIStA/IN7的32位系统上,微软公司也只会提醒用户‘该驱动安全性未知,是否继续安装’,而不是彻底封杀。
他苹果公司算老几?微软都不敢审核用户在indos上跑的软件,苹果凭什么来审核我们?既然要审核,我们就不登陆好了。”
李莹这番话说得掷地有声,让人听着有一股傲骨油然而生的错觉。
互联网的最核心价值观和核心精神是什么?
是自由。
互联网就是为自由而生的。
对于用户而言,最大的自由是什么?那就是只要他不危害他人的安全,他有绝对的、选择自己想用的软件的自由意志。
自由的精髓,就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的载体,在西方自由世界一般被认为有两大表现模式:选民,和消费者。
所以,每一个选民都应该知道自己要选谁,他的意志产生应该是自由的,他的意思表达也是不受任何限制与威胁的。每一个消费者想买啥、消费啥,完全由他自己决断,是他花了钱应得的,是顾客是上帝的表现。
何况,到了更加自由的互联网上呢?
想想看,平时很多人因为一个“361安全卫士”经常给“没交保护费”(确切地说是没付费让361公司对软件安全性进行认证,原理其实跟微软公司收hqL认证费差不多)。
然后361安全卫士给弹一个“您要安装的软件安全性未知,是否继续安装”的桔黄色窗口。都有那么多消费者拍案大骂361(或者骂腾云电脑管家):
“麻痹,又把老子的游戏修改器/破解/汉化包/mod/dIY小游戏误杀了!”
“卸载361得破解!要破解还是要361,水友自己看着办。”
但是,微软和361好歹还没强制性一刀切不让消费者用未经过审核/认证的软件的。
到了苹果这里,那可是直接变本加厉为“未经过苹果公司审核,就不得在IphoNE上使用”,直接一刀切禁止了。
禁止供应商,那是商业合作行为,只要双方都接受,那也无话可说。苹果还可以说“是对方答应了的”。
但是限制消费者自由,那就毫无法律依据了——苹果公司卖IphoNE的时候,可不是跟电脑上预装软件一样,和消费者签订“如果您点击继续安装,就代表你接受了如下霸王条款”的合同的。
更何况,如果苹果仅仅是为了“保护版权”而不让未过审内容发布,那也还就罢了。问题是他只是打着保护版权、防盗版的幌子,各种夹带私货,那就不能忍了。
……
这番大道理,李莹并没有条分缕析讲得很细。
大伙儿都是明白人,稍微辩解几句就能知微见著。
彼得蒂尔见李莹拿出作为西方自由世界立世之本的“消费者自由意志”这个大帽子来说事儿,顿时就傻眼熄火了。
那种政治不正确到爆炸的话,哪怕是为了股权利益,他也说不出口啊。
而且,YY网的定位,以及当初之所以和人人网拆分,不就是打着“让西方世界用户自由发言”的名义,才把FLAG竖起来的么?
就跟另一个时空FAcEbooK的FLAG差不多,FAcEbooK后世一直以不接受内容监管自我标榜,并且为其进入不了华夏市场充当遮羞布。
如果彼得蒂尔为了这事儿妥协了,他也说不过去。(虽然另一个时空的扎克伯格非常审时度势地无视了这个问题,别的大佬也都无视了,bAt都开发了IoS版,所以这事儿只能说是大家都没想到,也不愿意去做出头鸟)
如果李莹没提这一点,他还能混过去。李莹提了,那就没办法了。
乔布斯此前自从被李莹拒绝,就没再开口,一直等着彼得蒂尔帮腔施压。他也是希望通过这种谈判话术,让李莹产生一种“如果你再跟顾诚pY交易,连YY网都抵制在App-StoRE上出App,连你的股东都会联合起来反对你”的错觉。
这种期望破灭了,乔布斯只好重新亲自上场。
这一次,他换了一个唱红脸的语气:
“李小姐,我想这里面有很大的误会。我们的审核只是为了确保系统安全,比如防止软件有内存泄漏、碎片整理方面的异常、导致用户的手机变得越来越卡——这是为消费者好,他们都愿意接受这种保护的。
而且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听说过哪怕一起事件,因为App-StoRE的审核制度,而导致消费者想在IphoNE手机上使用某款手机软件却用不到。哪怕是软件开发者不愿意开发IoS版本,我们也会尽可能为消费者推荐功能类似的产品,确保消费者尽量被满足——这是一种父爱式的推荐。”
父爱式的推荐,乔布斯毕生最虚伪的口头禅。
他从来都是用这句话来掩饰自己的傲慢,以及苹果公司在遇到产品“xx门”事件时的傲慢。
比如,后世10年才爆发的“苹果天线门”事件,IphoNE4/4S因为新一代金属中框天线的设计存在瑕疵,导致用户握紧手机时天线信号大减几乎收不到。
(科普一下无线电常识:天线是必须不能形成闭合回路的,才能收发无线电,如果闭合或者说短路了,那就不是“无线”4当时的问题,是金属中框天线本身设计时并不闭合,有一个缺口;但用户的手握紧这个部位时,手也会导电,所以把天线闭合了。)
而当时苹果公司的强硬处理态度是:拒不道歉!请使用正确的姿势握你的手机!
在乔布斯的三观里,他是最爱消费者的。如果消费者觉得不舒适,那是因为消费者太小白,不能理解他“父爱式的良苦用心”。
当然,一般情况下,乔布斯是不会在发布会或者公开场合说“父爱式的推荐”这种公然藐视自由意志的狂悖言论的。
他只在苹果公司的内部会议上说说,一般是当他需要乾纲独断的时候。
此时此刻,在这个情境下,他对李莹说出了这句话,显然是一种软硬兼施的威胁:“我会给消费者父爱式的推荐,如果YY网或者人人网或者YY给脸不要脸,那我们大苹果也不介意把Facechat或者qq或者titter之类的App技术处理到App-StoRE下载排行榜的前列。”
你不玩,苹果就让“类似的产品”来玩。
“父爱式的良苦用心?原来乔布斯先生把强-奸自由意志叫做父爱式的良苦用心。我今天真是大开眼界了。”就在乔布斯期待李莹被威胁屈服的时候,她却云淡风轻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用户当然有权利‘不在乎你给他提供什么’——如果用户必须在乎,那就不是‘权利’了,而是义务;权利,本来就是可以被主动放弃的。
但是,你居然用某些人主动放弃了权利,就认为消费者普遍不应该拥有绝对自主选择的权利,这不成了连基本法理常识都不具备的弱智言论么?”
有人放弃了权利,有人不在乎权利,就等于这种权利普遍可有可无么?
这是多么荒谬的逻辑。
乔布斯骨子里的傲慢被彻底激怒了。
他一直觉得,李莹虽然有些手腕,有些成就,但毕竟是因人成事的。
虽然如今顾诚已经彻底退出了YY网的管理,安心做个股东,而且彼得蒂尔系所有股东加起来,股权也已经不比顾诚小了。
但是在乔布斯心里,始终认为YY网的成功,最大的功劳是顾诚的。李莹只是一个优秀的管理运营者和斡旋者。
今天,如果不是因为提前布局、让彼得蒂尔都站在了他这边,他自忖有把握毕其功于一役地让李莹屈服,他是不会亲自来参加这种谈判的。
哪怕YY网如今的市值已经有两三百亿美元之多。
按照常规,平时这种生意都是乔布斯手下的人来处理,最多也就派蒂姆库克。
没想到,自忖有绝对把握的说服,竟然遇到了一个比他更加傲慢、认死理的家伙,硬怼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