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街边谋杀案
萧家鼎大喜,这是他最担心的事情,现在有耿长史开口支持,他也就不用担心了,其实耿长史是口是心非,自己至少可以拿着鸡毛当令箭,这种事情自己以前是经常干的。
萧家鼎当下拱手道:“多谢耿长史支持,我明天一早就派人对他们进行调查!”
“嗯!”耿长史捻着胡须微笑,“办事雷厉风行,很好!很好啊!”
酒宴散了之后,萧家鼎告辞回到了家里第二天就是益州诗会了,他要养精蓄锐,才能稳定发挥,所以他要睡一个安稳觉。
可是,他没能如愿,就在他搂着痴梅睡得正香的时候,又被丫鬟晓梅叫醒了,告诉他说衙门的戴捕头来了,禀报说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已经禀报了康县令了,现在来请萧家鼎参与侦破。
按照规定,辖区内发生命案,作为掌印官的县令那是必须到现场组织勘察和领导侦破工作的。而康县令自己不懂法,他必然仰仗自己的刑名执衣。因此,萧家鼎就必须参加这样的案件侦破了。
萧家鼎赶紧起身,在痴梅和丫鬟的帮助下穿好了衣袍,来到前院。看见戴捕头站在那里,焦急地走来走去,见到萧家鼎出来,赶紧迎了上来,躬身施礼:“大哥!”
萧家鼎道:“怎么回事?”
“死的是州府衙门的一个法佐,名叫丁肇。死在了距离他家不远的一个街道边上,被打更的更夫无意中发现了,便报官了。”
益州虽然有两级衙门,但是担任初审的案件侦破的,首先是少城县衙门,凡是发生在益州城里以及少城县范围的乡村的案件,都有他们负责侦破。如果案情重大,或者说跨县甚至跨州、道的案件,州府衙门才参与侦破。因此,这个案子接案的就是少城县衙门。
萧家鼎一听死的是一个州府衙门的官员,不由的吃了一惊,杀官的罪名很重的,而且肯定会引起朝廷的重视,这说不定又是一个棘手的案子。老尼姑清水被杀在监狱里的案子还没有侦破,现在又出了州府衙门官员被杀的案件,不由得让萧家鼎不头疼啊。
萧家鼎没有坐车,直接骑马跟着戴捕头前往现场。
现场位于一条比较偏僻的街道。死者丁肇的家就在附近。
到了现场,除了衙门的捕快,还在死者的亲属之外,没有什么人围观。主要是案发在深夜,基本上都已经熟睡了。而古代城市是没有路灯设施的,而街道两边的住户又已经熄灯睡觉了,没有什么光亮照射出来,所以街上黑漆漆的。只有几盏捕快手里的灯笼,发射出昏暗的灯光,也只能照亮脚下周围。
萧家鼎翻身下马,将缰绳交给上来迎接的皂隶,问道:“尸体在哪里?”
皂隶接过缰绳,指了指对面街边:“在那里?死者的亲属已经得了消息,要过去哭丧,我们没有让,担心把现场弄乱了。”
萧家鼎赞许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做得很好,就是要有这种保护现场的意识,很不错!”
得到了执衣的赞扬,皂隶全身的骨头都顿时轻了好几两。
萧家鼎和戴捕头分别从皂隶手中接过灯笼,来到了对面街边。
尸体就躺在街边两间房屋之间的小通道里,面朝上。右前侧脖颈有一道深深的刀口,斜切下去,喉咙和半个脖子都裂开了。地上一大滩的鲜血,整个尸体都浸泡在了血泊里。萧家鼎问:“仵作来了没有?”
戴捕头道:“来了,等在对面呢。”
“嗯!”萧家鼎继续勘验,他并没有象别的官吏那样把现场勘察这种恶心的事情交给仵作办理,而是自己亲自勘察,这让戴捕头非常的敬佩。
地面是青石板的路面,从尸体所在的地方到外面街道上边上,有一道血迹拖痕。相距大概有十多步,翻转尸体,发现背部有与地面摩擦的痕迹,证明尸体应该是在街道边被人杀了,然后被拖拽到了这个比较隐蔽的地方隐藏。由此推断,凶手显然是不希望尸体过早地被发现,以便自己潜逃。
萧家鼎开始检查尸体的衣着,他惊讶地发现,尸体的衣袍并没有系好,而里面的钱袋没有被偷走,取下来查看,里面有不少钱。另外,死者腰间的一块比较值钱的玉佩也没有被劫走。
难道不是图财害命的劫杀,而是有目的的谋杀?
从死者脖颈那一道很深的伤痕来看,凶手下手非常的狠毒,而且力道很大,砍中的是对方的脖颈要害部位!目的便是剥夺对方的生命!
发现很可能是谋杀之后,萧家鼎的心反而放下了一些。因为谋杀的范围一般局限在与死者有仇怨的人,这样侦破范围相对比较小,而如果是谋财害命,那可能是熟人,也可能是陌生人甚流传作案的流窜犯!那范围就要大得多。
萧家鼎提着灯笼仔细搜查,突然,他的眼睛一亮,在尸体后面的靠近墙根的墙壁上有半个血手印!还有一些擦试的血痕!
很可能是凶手拖拽尸体的时,手掌粘附到了死者脖颈大量涌出的鲜血,然后他在墙壁说扶了一下,留下半个手掌印,又把粘附血迹的手掌在墙壁是擦试了几下。
要是能提取到凶手的指纹就好了!
萧家鼎马上蹲**,举着灯笼察看墙壁上的那个血手印,经过仔细观察,他很是失望,因为这血手印所在的地方,长了斑驳的青苔,根本就没有办法看清楚上面的指纹,只能看出一个大致的手印的外形。而那些擦试痕迹,更是连手掌的外形都辨认不出来,更不要说上面的指纹了。
手掌印在古代是有辨认价值的,衙门让犯人画押,就是把手掌印在纸上,将来比对手掌的外形以作确认用。很显然,这样的手掌印最多只能作为排除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有同一的证据,因为具有相同手掌大小人太多了,不象指纹那样有同一姓。不过也大致可以作为一种不准确的证据来使用。
萧家鼎检查了尸体的手脚,发现手部已经出现了尸僵,同时,身体背部也出现了尸斑。腋下还有一些体温,综合判断,死亡时间应应该是两个时辰(四个小时)左右。也就是说,是天黑之后不久。古人曰出而作曰落而息,天一黑,街上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人了,特别是这种比较偏僻的街道。所以有人被杀也没有人发现。
勘察完毕,让仵作过来用拓印的办法取下了那半枚手掌印。在仵作对尸体进行检查的时候,萧家鼎反复观察那半个手掌印,又用自己的手掌印比较了一下,发现手掌印很纤细,特别是手指,比较**。——难道,凶手是一个半大的小孩或者是一个女人?
不是有一句话叫做:“惟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这两种人都是不好惹的,不过,毕竟势单力薄,这两种人要想行凶杀人,特别是使用刀子,那难度要比男人大得多。所以,萧家鼎并不认为凶手是半大的孩子或者女人,因为很多的男人的手掌也是比较纤细**的。
这时,仵作勘验完毕,向萧家鼎禀报说死者除了脖颈部的那一处很深的砍切创之外,没有别的伤痕。证明死因就是脖颈血管和气管被砍断而死亡。这个没有超出萧家鼎的预测。
萧家鼎让仵作处理尸体,让戴捕头派人对案发现场附近的住户和商家马上进去调查询问,看看有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动静或者看到什么可疑的人。
与此同时,萧家鼎问了发现尸体的更夫,这更夫吓得脸色苍白,到现在都还在发抖。萧家鼎问起事情经过,更夫说他当时路过这里的时候,正好小便急,便到街边撒尿,便看见了这具尸体。萧家鼎马上把他的手拿起来看了看,手不太干净,应该是没有清洗过的,拿到鼻子下面闻了闻,没有闻到血腥味,可以初步排出是更夫贼喊抓贼。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所以萧家鼎首先要排出更夫的嫌疑。
接着,他又询问了丁肇的妻子。得知丁肇接到衙门来人的传信,说让他马上去衙门,有重要的事情要处理。萧家鼎听了忙问是谁传信的,丁肇的妻子说她很少出门,跟衙门的人不太熟悉,不过穿的是衙门皂隶的服装,那人说了这件事情之后,便说要去通知别的官员,就骑马走了。等到丁肇出来的时候,那人已经离开了丁家。萧家鼎又问那人长得什么样子,丁肇的妻子说他去开门,来人就在门外说话,并没有进来,而那时候天早就已经黑了,看不清那人的相貌,身材比较瘦小,脸有些黑,眉毛很浓,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牵着一匹官马。因为州府衙门的官马都是引进的大宛的高头大马,比益州当地的蜀马要高大一些,速度很快,而且**上有专门的衙门官马的烙印,所以比较容易辨认。
从此人牵马来看,应该是州府衙门的人。萧家鼎马上让戴捕头派人前往州府衙门核实这件事情,看看到底有没有紧急公务要商议,如果真有,那传令的人又是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