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绥德县的官衙一共有三处,分别设立延绥巡抚衙门、知府衙门、绥德卫守御千户衙门,延绥巡抚章子俊长年不在“家”,管理绥德的就是知府郝渊之,郝渊之是挂着山西布政使参政衔的知府,进士出身,绥德卫守御千户刘宠为正五品武官,人称刘千户。
可以说章子俊就是他们的上官,管理着整个延绥地区,不过章子俊不想把权收的太大,对于绥德地区,就有郝渊之及刘千户去管理,除非每年朝廷下来粮饷时让参将褚茂林带着巡抚手喻去运军粮兵饷。所以郝渊之乐得这样的操作,没人来分享权力,在绥德为大。
郝渊之除了好色外,其余在政绩上不温不火,没什么差错,这也是为官之道啊,在明朝好色不会影响为官的升迁,只要双方自愿,因为郝渊之是晋剧戏迷,府中养了十一个小妾,八个舞姬,这十一个小妾中,有五个是舞姬转正为妾室的。
因郝渊之对戏曲痴迷,绥德县城关庙前的戏台子做的很大,常年有戏班子出演许多传统戏目,不光这样,有知府衙门支持的梨园班也是雨后春笋般疯长,所以目前在城内到处是咿咿呀呀声。
明朝时期,到了万历年间,已经出现资本主义萌芽现象了,这一萌芽就导致了市民增多,过着安居日子的市民自然有文化方面的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戏剧、小说等的蓬勃发展,中后期,虽然杂剧已日益衰落,来自民间的南戏却不减昔时之盛。
元末明初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写道:“唐有传奇,宋有戏曲、唱诨、词说,金有院本、杂剧、诸宫调,院本、杂剧,其实一也。国朝院本、杂剧实厘而二之。”他在这里所说的国朝系指元朝。也就是说,元代继承了金院本和杂剧而发展成了元代的杂剧。金院本是一种固定的戏曲表演形式,由五种固定的角色扮演,故又谓之五花爨弄。但是院本的唱法到了元末便逐渐失传,无人能按谱唱演了。由院本发展而形成的元代杂剧继承了院本的基本形式,并且在表演中逐渐形成了每剧四折一楔子的固定程式。杂剧到元末虽然有所衰落,但是仍然是当时的主要戏曲表演形式,所以到明初又继承了元杂剧的基本形式,并且逐渐发展形成了明代的杂剧。
在这个成化年代时期,正处在杂剧走向衰落的时期,随后则是传奇戏发展的时期。郝渊之不但爱看戏,还自己创作,写了许多剧本,无非是尼姑与老汉、才子与寡妇,小姐闺房思春,怎么风流怎么来,到后然被许多人指为有伤风化,朝廷就颁布了杂剧的禁令,这种由朝廷干预也就决定了杂剧的发展方向,必然是在当时政治允许的范围之中进行。
可是经过郝渊之的不断努力改进,得到了文人士大夫们不满于那种千篇一律的教化戏和神仙戏,在文禁已弛的情况下,开始创作一些历史题材和世情题材的杂剧。这种文人戏的创作风气,使明杂剧发生了鲜明的变化,也由此而真正形成了明杂剧的特点。
对于郝渊之的这个“爱好”,章子俊大加赞赏,大捧臭脚,把郝知府激动的浑身冒烟,自己的“作品”得到了上司的欣赏,还有比之更难能可贵吗?难道章子俊真的喜欢这写杂剧?非也,而是让这些同僚有事可做,把注意力引开,把心思放在他们喜欢的事上,因为接下去在平安镇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怕吓着这些官老爷,也让他们少找自己的麻烦。
郝渊之除了写杂本,还有另一个爱好,常常在自家内院涂脂抹粉跟舞娘与小妾们一起演杂剧,在一群莺莺燕燕中时不时冒出一声公鸭叫,这样的情景如果放在五百年后很平常,可是在目前来说真的很是奇葩,如果被外人知道的话,可能要卸职丢官的,这叫有失官体。
不管怎么样郝渊之写的一出戏《书生偷会千金》就发生在自家身上。郝渊之景泰元年进士,家中一百多口人丁,有大儿郝泰、二儿郝之郎,三儿郝永延,另有小女景花。作为郝渊之膝下唯一女儿,从小备受宠爱。年芳十八,有着倾国倾城的容颜,而且景花才艺了得,是当地出了名的才女。
眼看着女儿到了嫁人的年龄了,郝渊之想为女儿找一个德才兼备的夫婿。虽然求亲之人很多,可郝渊之父女一个也没看中,这是为何?原来郝知府要求未来的女婿,必须满足条件,相貌英俊,品行端正,年轻有为。那不是条件,而是必须,主要是能写杂剧,要有功名,家景富足,古代讲究的就是门当户对,作为官宦之家,不管是娶妻嫁女首选就是在同样为官同僚中去找,看似要求挺合理,可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年轻后生,基本上没有。
挑来挑去不知不觉间景花二十八了。这下郝渊之慌了。寻思着降低标准,只想着尽快将女儿嫁出去,直到有天,郝景花在丫鬟的陪同下,去东街闲逛。没想到逛街时,遇到风度翩翩的书生孙明浩。
要知道在这西北之地本来读书人就少,书生更少,就好比野鸡堆中突然出来一只凤凰,而周辰宇风度翩翩、英俊洒脱的模样,还出口成诗的才华,立马吸引住了景花小姐。
此时这位书生周辰宇正在给一家胭脂铺子提匾,边上围着一群老书生,大家七嘴八舌地在说着什么,似乎在商讨着取一个什么样的店名为好... ... 。
“李乐兄你的“颜红坊”不妥,看着倒像是个作坊,而张维兄的“祁连冷雪染胭脂,一线明眸烁黛眉。”句倒是不错,只能算作门口对联之用,王掌柜的“淑芳斋”那是杂货铺,某到是有一句,不过取好了掌柜可要给个好价钱才是。”
一帮人就这样七嘴八舌地,好不热闹,景花小姐碰上这样的事很感兴趣就驻足观望,只见里面自己中意的那位年轻书生道:“要学生看,就叫“艳比春”为好,有道是秀靥艳比花娇,玉颜艳比春好,微晕红潮一线,拂拂桃腮熟... ... 。
这名取的好,还有出处,摘取其中三字,一看就知道是胭脂店。周辰宇看没人反对,在掌柜的兴高彩烈下,提笔写了三字,还是馆阁体,这一下让景花小姐更加钟情这个年轻书生了。
后来景花小姐一打听,才知书生叫周辰宇,家主道桥村,自幼父母去世,吃百家饭长大;虽出身卑微,但周辰宇挺有上进心,靠着自学去年中得秀才。这也要说在西北之地,但凡自己努力一点,得个秀才功名要比江南容易的多,在江南到处可是文人集中之地,就凭周辰宇这点学问,根本不值看。
再说景花小姐非常中意周秀才,可惜周家太穷,父亲一定看不上他。于是,寻思着自己争取机会另想法子,说来也怪,仅仅只有一面之缘,景花小姐竟然满脑子想着周辰宇,夜晚还梦见二人相会,好道是,日有所想,夜有所梦,在梦中还一副缠绵的样。
让景花小姐万万没想到,三日后二人再次相遇。这一次,顾不上矜持,直接向周辰宇表白心意。
“这是奴家为公子做的香坠,送与公子。”古代女子一般都是比较含蓄、委婉、非常害羞的。但其实内心也像正常的女性一样,会对美男子,对有才气的人表达青睐,以及钦佩,希望跟他们接触搭讪。
周辰宇刚开始着实下了一跳,因为眼前这位女子,正是郝知府家的千金,尽管景花小姐姿色绝美,可自己穷徒四壁,自然不敢高攀。
周辰宇拒绝,景花小姐质问道:“周公子,莫非你嫌我大了你好几岁?”
“郝姑娘,在下只是一个穷秀才,哪敢攀上郝家?”
“周公子,我喜欢你便是。”
看着景花小姐一副真诚的模样,周辰宇不敢再次拒绝,点头答应。
自那天起景花小姐时常借口逛街,实则去郊外相会,直到两个月后,二人如胶如漆。那晚,二人偷偷来到一个荒废的破庙,又是一树梨花开,郎情妾意,香汗印透着衣衫,桃红斑斑点点洒落。
随着郝小姐与周秀才的频繁“约会”,最后郝知府还是知道了此事,大为震惊,大家知道古代的婚姻最起码讲究个“门当户对”,往往在一些小说、影视作品中听到这样的话,那么在这里说一说何为门当户对。
“门当户对”的判断主体乃是“父母之命”,其中“父命”最为重要。父母相对于未婚子女,无疑具有经验上的天然优势。传统社会的包办婚姻,便是在父母的经验判断之基础上,为已到婚龄,但仍然没有足够经验的子女托付终身的恰当方式。否则,休妻成为常态,家庭纷争不断,最终会导致社会失序,这绝对不是统治者期望发生的。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父母之命”的正当性和可靠性需要通过“媒妁之言”来强化。因此,除了遵从“父母之命”外,还要参考或者依赖“媒妁之言”。给男方牵线的称“媒”,为女方牵线的称“妁”,合称“媒妁”或“男媒女妁”,亦有“官媒”来确保媒人判断的权威性。在两家无法进行长时间交往获取对方信息的情况下,“门当户对”成为父母和媒人判断双方是否对等最为简捷和直观的标准。
大家要知道,古代这种“门当户对”的联姻是有其道理的,从道义上来说,“门当户对”可衍生出三个具体的可操作性标准,包括同姓不婚、贵(良)贱不婚和“五不娶”,目的都是便于让权力和资源始终掌控在既得利益者手中,形成稳定的社会统治结构。同姓不婚具有政治联姻的意义:“娶于异姓,可以附远厚别也。”贵(良)贱不婚,则是为了维护阶级名望和社会地位的长久性,阻止下层社会向上流动。官方通过立法形式来确保此项标准。秦代曾刻石规定婚嫁要“贵贱分明,男女礼顺”;《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诸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徒一年半,女家,减一年,离之。其奴自娶者,亦如之;主知情者,杖一百;因而上籍为婢者,流三千里。”“诸杂户不得与良人为婚,违者,杖一百。官户娶良人女者,亦如之。良人娶官户女者,加二等。”元明清之际,“诸良家女愿与人奴为婚者,即为奴婢”“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一等”。所谓“五不娶”,即“逆家子不娶,乱家子不娶,世有刑人不娶,世有恶疾不娶,丧妇长女不娶。”不孝败家、犯罪前科、恶疾缠身、丧妇长女等皆是“门户不当对”的具体标准。
古代一直存在恩荫制度,官僚家族不仅可以用恩荫特权使得本姓亲属入仕,而且还可以赐予女婿,婚姻关系对于确保官职世袭起着重要作用。这种门第或门阀特权以及一个家族的兴旺是多么地重要,身份的维持让“门当户对”变得更容易接受。民谚有云:“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五世。”这一广为认同的财富更替观,无不让达官显贵之家谨慎地考虑婚姻大事。总之,永葆富贵增强了“门当户对”在民事观念(身份与财产)上的认可度和执行力。
《说文》所解:“妇家为婚,婿家为姻。”婚是指女方的父母,姻则是代表着男方的父母。尤其是政治联姻,例如“秦晋之好”,经由婚姻缔结为联盟,共同进退,当然需要以“门当户对”的标准再三权衡。
大家看到了,也知道了“门当户对”对于此时是多么地重要。郝知府当然不愿意女儿嫁给穷书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