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百度搜索全本书屋)入冬已经有几天的时间了,蓝海市的冬天,天气yin冷干燥,难得一个艳阳高照的天气,这样的天气,适合跑马,适合飙车,也适合野游。
如果是在以往,杜西海肯定在很悠闲的喝着红酒,身畔一美相伴,惬意逍遥。
但现在,杜西海却是蹲在院墙根下,手里拿着一把小铲子,卖力的将泥土一铲一铲的翻起,温暖的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使得他修长健美的身上,溢满了汗水。
杜西海是个极为讲究的人,但翻土种菜这种事情纯粹是一个力气活,没有丝毫讲究可言,所以,尽管并不是太喜欢这样的劳作方式,他还是很卖力的要做的更好。
追求完美,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情,什么样的细节,都一贯如此。
翻出一垅一垅的新泥,杜西海细心的将土丘弄平整,挖开一排一排间隙相同的小坑,然后将准备好的种子播撒进去。
种菜必须用心,不然长不出好的菜苗,这是杜老爷子对他说的话。
是以,杜西海在播撒种子的时候很是用心,那认真的模样,就像是在品尝一杯美酒,或者,在亵玩一个美人。
初冬里正是播种的好季节,等到晚冬ri里的第一场初雪落下,就有新嫩可口的蔬菜长出,杜西海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待到那个时候,但他知道,自己亲手劳作过之后,这一波菜,肯定会长的很好。
直到手机铃声响起的时候,杜西海这才停止了手上的劳作。
他甩了甩手上的泥土,觉得还是甩不干净,这才走到旁边,打开水龙头将手认认真真的洗了一遍。
一双修长白净的手,此时布满了星星点点的细小伤口和薄茧,有些伤口已经发浓溃烂,这都是连ri来辛勤劳动的结果。
杜西海任由水冲刷着手掌,盯着双手看了看,神sè间若有所思,好一会,他才接起一直响个不停的电话。
电话是唐志同打来的,这让杜西海有些意外,说上两句,杜西海朝房间里看了一眼,见这个电话并未惊动老爷子,这才收起手机,慢吞吞的朝外边走去。
唐志同就在庄园外边的马路上,他没有开jing车,而是一辆很寻常的大众帕萨特,车牌号也很普通,极不起眼。
唐志同靠在车身上抽烟,见着杜西海出来,认真的打量了几眼,这才发觉外边传言果真不假。
杜西海的确是在挖泥种菜。
平素里的潇洒贵公子,此时身上充满了疲惫之气,风神秀逸的一张脸也瘦削不少,皮肤晒黑了些,但眼神更加明亮,腰杆也挺的更直,给人一种极为有力和极为自信之感。
唐志同看得微微一笑,说道:“杜公子近来的收获肯定不少。”
杜西海淡淡然轻笑,说道:“唐局长前来有事?”
唐志同递给他一根烟,给他点燃之后又是给自己点上一颗,说道:“有没有时间?我们谈谈?”
杜西海缓缓抽烟,有些习惯,并未改变,依然一如既往的小心谨慎,但这份小心谨慎,比之以往,却是多了几分睥睨之气,让唐志同看得很是惊讶。
杜西海吐出一口烟雾,缓缓说道:“最好是长话短说,我的种子还没播完。”
唐志同失声而笑,说道:“我帮你?”
杜西海眉头不悦的微皱,摇头说道:“不用,我自己来。”
唐志同顺势岔开话题,说道:“谭凯的事情,你听说过了吧。”
杜西海眼睛微微眯起,似乎很是享受这一根烟所带来的韵味,他说道:“略有耳闻。”
唐志同接着说道:“这件事情挺有趣的。”
杜西海说道:“这就是你要跟我谈的事情?”
“当然不是。”唐志同大口吸了一口烟,将烟屁股扔到地上踩灭,说道:“上一次杜公子请我看了一场好戏,这一次,我邀请你陪我一起看几场好戏。”
皇朝会所是毋庸置疑是一场好戏,但看戏的人最终沦为戏子,这样的话从唐志同嘴里轻描淡写的说出来,让他有点不喜,但杜西海并未将这份不喜表露出来,他说道:“我估计没有时间,这里很忙,还有很多菜没种。”
“看来应该找个帮手。”唐志同是个聪明人,有些话点到即止即可,以杜西海的智慧焉能不理解,杜西海表现的无动于衷,他自然不会就着这个话题深挖死打。
杜西海终于抽完了一根烟,又是朝唐志同伸出手,唐志同会意,将口袋里揣着的小熊猫连同打火机一起塞给杜西海。
杜西海没有客气,接过之后,抽出一支烟细细点燃,边抽边道:“好几天没抽烟了,还真有点烟瘾。”
唐志同呵呵笑道:“看来公子这几天真的挺辛苦的,不过付出和收获肯定是成正比的。”
杜西海淡淡说道:“我也希望如此。”
唐志同又是说道:“真期待将来有一天能够吃上公子亲手种的菜。”
“我自己也很是期待。”杜西海脸上罕见的有了点笑容,似乎这是一件极有成就感的事情。
唐志同不知道杜西海的成就感从何而来,但他明白,离着这里,十几步之遥,那间不起眼的小庄园里,住着全蓝海最了不起的一个老人。
老人即便老了,失去了往ri的锋锐,但他的牙齿还没掉光,他的余威依旧存在,那是全蓝海乃至整个长三角一道无法跨越的大山。
杜西海有这么一座大山庇护,无疑极为幸运,幸运的让人妒忌。
唐志同很清楚杜西海留在这里并非仅仅是种菜这么简单,他种的不是菜,而是言传身教的智慧。
老而不死是为贼,那个老人如若愿倾囊相授,杜西海将来的成就,是难以估量的。
这又让唐志同有些心酸,他想起了自己死去的儿子,如果唐迁还没死,以他的身份地位全力培养的话,即便达不到杜西海将来的成就,至少也会跻身于一个常人难以达到的高度。
唐志同并未将这方面的不快情绪表露出来,他很恰当的表现出一点吃惊和羡慕,而后说道:“那我等你。”
唐志同丢下这话,上车离开,杜西海没有多送,他抽完一根烟,将烟盒和打火机放进口袋里收好,然后才朝庄园里面走去。
杜老爷子不抽烟,那个看院的老人也不抽烟,他来这里好几天时间都没能过过烟瘾,实在是一件难熬的事情。
但这份难熬,比之心理上的煎熬而言,杜西海还是能够忍受的。
他很清楚自己现在所做的这些事情的意义,也知道,将来有一天,因为这段时间的生活经历,将为他的人生履历增加厚重的一笔!
杜西海回到庄园里,继续拿起铲子铲地,又是将一块地铲平,他又是认真细致的将菜的种子播撒好,然后浇灌上一遍的水,觉得做的差不多了,这才满意的笑了笑。
若不是他背负着蓝海第一公子的名号,这样的笑,就和一个憨厚老实的老农没什么两样。
治大国如烹小鲜,但其实治大国,不过是仅仅将一颗一颗的种子,撒到它们应该存在的位置,然后等着它们生根发芽,以及收获。
这不是一件有趣的时候,而且它是如此的费心费力。
但杜西海明白,借由他的手,此时已经将种子撒了下去,接下来,就是等着收获的季节了。
最终会收获什么,他不知道,但他很是期待。
种子全部播撒好,已然ri落ri山,太阳沿着西方的地平线缓缓沉坠,白ri里的温度一点一点的流失,让人有点冷。
杜西海抽了一颗烟之后,细细的将手洗上一遍,回到房间里面。
晚餐已经做好,很简单的三菜一汤。
老爷子很注重养生,这些菜几乎见不到油腥,口味也是极淡,一开始的两天杜西海吃不习惯,但现在,却是已经适应并逐渐喜欢上了这种口味。
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麻木同样如此。
看院的老人并未上桌,桌边只有杜西海和杜老爷子。
爷孙二人沉默的吃着饭菜,杜老爷子吃了两小碗,杜西海吃了两大碗,吃完饭之后,杜西海麻利的收拾菜碗,擦拭桌子,然后将碗筷仔细的刷洗一遍,这才泡一杯浓茶递给杜老爷子。
老爷子喝上一口,问道:“种子都播撒好了?”
“嗯。”杜西海轻轻点头。
“浇水了没?”
“浇了。”
“还有什么事情要做的吗?”
“暂时没有了。”
“那就去做你自己想做的事情吧。”老爷子挥了挥手。
杜西海犹豫了一下,轻轻点头:“好。”
没有留恋,没有告辞,他起身朝老爷子鞠了一躬,大步朝门外走去,步子迈的很大,腰杆挺的很直。
来的时候,惶惶如一条狗;走的时候,他要挺直腰杆,做一次人!请百度搜索全本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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