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和冷英一个照面,就会瞬间变成一具尸体,被茫然无知的战马带着继续前行。
在他手,几乎没有一合之将。
后面的预备役骑兵们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的大将军在前面大展神威,前方的敌人好象都是被冷英一人杀光了,没一个人能够活着冲过来。
到处都是落马的蓝铠建奴,在地上铺了一层,马蹄每落下去,都能听到清脆的骨折声以及惨烈的痛呼。
双方的速度都被着满地的人马尸体延缓下来,前面的建奴还是如潮水一般涌来,可他们大约也是想不到自家会被杀得如此狼狈,都大声呼喝着,胡乱地挥舞着手中的铁鞭大棍,可又如何够得着前面。
实在太堵了,大家都好象拥在一口已经快要干涸的水凼里,猎手和猎物都在这一片泥沼里纠缠撕咬一时间却分不出胜负来。
正蓝旗的建奴好象都认准了冷英,齐齐地冲来,然后被无一例外地杀死。
到处都是飞扬的尘土,目不能视物,战斗已经变得混乱起来。如此是在平日,冷英冲得如此靠前,一旦陷入铁甲重围,或许还真要战死当场。问题是,大家都是一通乱打,已经失去了有效的组织和通常的联络。
况且,今日的冷英又是如此的勇猛。
一刀刺进敌人的铠甲缝隙里,深深没入体内,敌人发出长长的惨呼,可刀子却抽不出来,应该是卡在肋骨之中。
另外一把刀子正好扎在另外一个建奴才眼眶里,也卡住了。
双方的战马都在飞快奔驰,冷英只觉得双手手腕一疼,急忙松开双刀。若非如此,只怕就要被三匹战马之力将手臂拉得骨折。
这个时候,突然有一只手从下面伸上来,一把抓住他的右脚就往下扯。
原来,这是一个受伤落地的敌人见冷英空着双手,想来拣便宜。
这人倒是硬气,任凭战马将他在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痕,依旧在咬牙坚持。
冷英皱了一下眉头,脚不住地甩着,可无论如何也甩不掉这个包袱。
他突然大吼一声,右脚猛地一抬,竟将那人带着腾空而起。然后头一低,重重地撞了过去,将头盔顶上那支避雷针似的顶端深深地刺进敌人的面门上。
“啊!”敌人终于松手,落进已经被热血覆盖的土地上,被后面的骑兵狠狠地补上一马蹄,显然是活不成了。
说时迟,那时快,又有一个提着大刀的敌人冲了过来。
好个冷英,身体微微一闪,躲过大刀,猿臂轻舒,右手在敌人的脖子上一抓,接着两马背道而驰的巨力,将敌人的颈椎瞬间拉折。
好响亮的骨折声,听得人心头发寒。
但见那冷英的头盔上粘着的敌人的黑血如小溪一般流下,淌了一脸,又顺着鼻尖和下巴滴滴答答落下,如同那浴血而生的修罗。
“好!”所有的宁乡军都同时大叫,冷英的勇武叫他们佩服得死心塌地。
不过,统领手中没有兵器,赤手空拳暴露在这种高烈度的战场上,还是让大家心中一紧。也许,下一刻冷英就会被敌人的乱刀乱棍斩于马下,这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
大约是老天爷故意要给大家开玩笑似的,突然之间,前面一空。
大家身上的压力顿时一松,原来,经过刚才这一短促而激烈的战斗,预备役骑兵军竟将建奴正蓝旗的前锋阵杀透了。
对面依旧是滚滚黄沙,看不清楚。可烟尘之中传来建奴惊慌的大叫,显然敌人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
“咻”一声,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一支流失,然后叮一声扎在冷英的胸口上。
冷英面色不改,扯了出来,搭在弓上,射了回去。
一股细小的血柱子从铠甲的箭孔中标了出来。
“真真是龙城飞将也!”孙元大赞了一声,猛地冲了上去,“冷英,接刀!”
手中的斩马刀就扔了出去。
冷英手一伸,接过斩马刀,朝前一挥。
刘超的斩马刀何等锋利,瞬间就将一个刚从黄尘中钻出来的建奴连人带马斩成了两段。
巨大的马头带着还在不住挥舞着双手的上半截身体腾空而起。
“好一个龙城飞将!”所有人都在大声喝彩。
冷英这才大叫一声:“谢侯爷赏!”
“混帐东西,我可没说要将刀赏赐给你!”孙元苦笑。
不过,既然冷英开了口,他会拒绝吗?
还好刚才扔给冷英的兵器不是卢公所赠的大辟之刀,否则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绝了。卢公对于他的情谊,孙元铭记在心,这刀乃是一个念想。
在孙元看来,冷英的武艺也算不错,不过在宁乡军中却未必排得上号,自然不能同傅山朱玄水这样的一流好手相比。
可今日冷英却给了他一个极大的惊喜,这厮比起当年马牧集之战时,已不知道强上多少,武艺显然已经是登堂入室,挤身一流好手的行列了。这才多长时间,竟将锤炼成如今这般模样,当真叫人不可思议。
仔细一想,也可以理解。冷英正值二十三四年纪,筋骨长成,正是涨功夫的年纪。他最近一两年颇为坎坷,心志已然大成,又有朱玄水和傅山的指点,突地迈进了武学的殿堂并不叫人意外。
随手一刀,就能人马俱碎,斩马刀之名果然如此,有武器在手,冷英顿时精神大振。谢过孙元的赏,冷英大喝:“儿郎们杀呀,让鞑子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宁乡军,侯爷定有厚赏!”
孙元也大声吼道:“杀建奴一人,赏良田十亩。”
冷英:“外带肥猪一口!”
上千预备役骑兵同时放声大笑,将战马策得更快,笑声中,一队接一队骑兵冲入前方的滚滚沙尘之墙,同豪格的中军主力狠狠地撞在一起。
同冷英那酣畅淋漓的蛮不讲理的冲杀不同,孙元自战斗一开始就被二十多个侍卫紧紧地裹在垓心。这群侍卫都是军中精心挑选出来的猛士,身这两层重甲,只要不是碰到重兵器,敌人的刀剑落到身上就如同挠痒痒一样。
有这群刀枪不入的亲卫护着,孙元根本就捞不到厮杀的机会。就算他有心向前,也会被手下不经意地拦在身后。
所以,这一战,孙元也就当个看客,只需小心身上的要害不被流矢射中就成。
这个时候,他也冲进了前方的滚滚沙尘之中,放眼望去,眼前全是黑黝黝的人群。
建奴有两千,宁乡军预备役有一千,三千人马都是轻骑兵,至于重骑兵,早在唐末就因为成本实在太高昂被历史淘汰了。
大军团的轻骑兵决战,再使用墙式突袭没有任何意义。
于是,就在宁乡军同豪格部将要接触的一瞬间,两方都不约而同地拨转马头,相互交错而过。轻骑兵不是装甲部队,讲究的是一个快字。如果傻楞楞地朝里面契入,顺着部队的深入敌阵,遇到的阻力将会越来越大,最后就跑不动变成活靶子。
所以,正规的轻骑兵战法都是从敌人的外侧掠过,不住将敌人朝中间赶,赶成在腾挪不动的一块死肉。当然,在驱赶敌人的时候也要不停地在削弱敌人的力量,就好象剥洋葱那样一层层剐,直到敌人露出那肥美的核心。
这战法实在简单,可以说任何一个骑兵都懂,但用在此时效果却是不错。
那是因为,轻骑兵走外圈的战术需要紧密的队型,前面一个队友的马刀落空之后再不回顾,而将敌人留给后面的战友,如此,可在局部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因为你躲过的第一刀,后面还有第二刀,第三刀,第一百刀,总有一刀会要了你的命。这给你一个错觉,你是独自一人同一整支军队作战,这让人绝望。
此战乃是突袭战,大风沙掩盖了预备役骑兵的行藏,等到孙元突然杀来,豪格根本来不及反应,队伍还拉成一条长线。
当下,就有一排建奴死在闪烁的,如同滚轮般连绵不断的刀光之下。
轻骑兵贴得建奴非常近,建奴手中全是铁鞭大斧铜头枣木棍之类的重兵器,根本就施展不开。或许直接冲击的时候威力十足,可这种斜面侧击未免笨拙。一棍挥出,半天也收不回来。
而宁乡骑手中的马刀锋利无比,也轻巧,不需太大的力量,只需在身边一摆借助马力,就能轻易地割开建奴身上的铠甲,切进他们的身体。
严格说来,正蓝旗建州兵身上的铠甲还是非常坚固的,若是用刀直接劈上去,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问题是,马刀是割而不是辟砍,除非建奴将铠甲弄成铁皮罐头,否则在他们刀下就是纸糊一样。就算不死,也会被切出狰狞的伤口,大量失血而失去战斗力。
这一刻,预备役骑兵就好象突然有灵性,在敌群之前一扭,就带出一片人喊马嘶。到处都是坠落战马的骑兵,到处都是惨叫和怒骂。
转眼,一层建奴被预备役骑兵犁庭扫雪般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