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双眼睛的主人霍然正是下午时在管家码头痛殴费洪的胭脂虎韶伟。
这条巷两边都没有门窗,天又黑,刚才走进来的时候孙元也没想到这里会埋伏有人。而且,如今河南的战火还没烧到凤阳,作为大明朝的中都,龙兴之地,虽说不是首善之区,但治安却是极好。
因此,路虽然黑,孙元却没有任何提防。若非是韶伟那把刀子实在太亮,挥舞之间带着寒光,孙元还真要着了他的道儿。
这把大马士革军刀是何等的锋利,“嚓”一声就砍进墙壁,深没于青砖之中。以孙元的肉体凡胎,若是中了这一刀,只怕立时就会被人砍下脑袋来。
这可是孙元穿越到明朝之后第一次在生死之间打个来回,身上顿时沁出一层冷汗来,大喝:“韶伟,你究竟想干什么,杀人越货吗?”
话还没有说完,韶伟猛地抽出刀子,又当头朝孙元砍来,口中大骂:“贼厮鸟,竟敢摸二丫的手。老子的女人,也是你能摸的,死!”
“啊,你刚才去过侉子营?”
“废话,自然是去过,不然怎么看到你占二丫便宜?”韶伟铁青着脸:“那费洪不是好汉,光挨打不还手,伤得又那么重,我去给他付汤药不可以吗?”
一听到韶伟去看望费洪,孙元对他多了一分好感,如此看来,这人倒不算是坏到不可救药。
可这小子半路伏击自己,却是不可原谅。
白光如练,若单纯比拳脚,孙元自是不惧。以他在前世丰富的斗殴经验,定然打得这小子遍地找牙。只可惜,空手入白刃的功夫自己却不会。就算会,也不会犯傻上去与这疯小子以命相搏。
韶伟手上的军刀在古代堪称神兵利器,那是擦着就带起一条狰狞的伤口,在没有一定医疗条件的古代,中了刀,你就等流血而亡吧!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孙元也懒得同他恶都,当机立断,转身就逃。
不过,终究竟是慢上一步,刚跑出巷子,只听得“刷拉”一声,背后一片冰凉。
韶伟一刀砍开了孙元背心的袄子。
这可是上等的松江棉布,花了他一两银子,是孙元行走场面上的看家行头。刚才在费洪那里,为了收买人心,他已经涉出去好几两,到现在,身上也没多少钱。
心中顿时有一股恶气涌起,回头一看,旁边正是一道断墙。
孙元眼急手快,猛地从断墙上抽是一块方砖,狠狠地朝韶伟头上扔去。
韶伟见黑黝黝一物扔来,下意识地挥出刀子砍过去。
沙石飞溅,这才发现是一快板砖。
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又是两个砖头飞来。
心疼手头的宝刀,韶伟自不肯自伸刀去格挡,只朝旁边闪躲。
如此一来,叫孙元得了喘息之机,一边将砖头如雨点一样扔过去,一边大骂:“姓韶的你就是个疯子,那二丫和你非亲非故,刚我送银子给费洪看病,就算摸了一下她的手又如何?你又不是道德君子名教中人,凭什么说这种混帐话?”
“就是不许你摸!”这一说话走了神,孙元的板砖就砸到他的胸口,顿时打了他个趔趄。
孙元心中得意,笑骂道:“你若喜欢那二丫,要娶他为妻,自己上门求亲就是,怎么反殴打你未来的泰山老丈人。别人看到丈人,讨好都来不及,你却来这么一手,我真不知道是该佩服呢还是应该该笑。”
韶伟大怒:“那姓费的不过是一个没有胆量的军汉,唯唯诺诺,一看到他那副下贱模样,就叫人做呕,他又凭什么做我丈人。我自娶二丫,同他也没任何关系。这混帐东西不但不答应,反退三阻四甚不爽利。对于这种废物东西,就一个字,打,打到服为止。”
果然是个疯子,孙元心中好笑,挖苦道:“你不是那杨公公的人吗,只要你愿意,杨公公咳嗽一声,有的人是把二丫捆到你房里去。”
韶伟大怒:“我和二丫乃是一见倾心,早已私定终身了,和杨泽那死太监又有什么关系?我韶伟的先父好歹也是个秀才,不说书香门第,可这面子却是要的。我好好一条好汉子,如何肯仗别人的势头?可恼那费洪看不上我,死活不肯……不就是因为姐姐……而且,姐姐也不会答应的,她说了,我的终身大事她自有计较……”
说起二丫和自己,韶伟心怀激荡,手脚也慢下来。
孙元如何肯放过这个机会,突然一扳砖扔过去,正好打在他脸上。
这一砖何等的厉害,顿时将韶伟鼻子打出血来,“哎哟”一声扔掉手中刀子,就将脸捂住了。
既然韶伟一来就要自己性命,孙元也是怒气值满槽,当下也管不了他姐姐是不是留守太监杨公公的二奶,自己打了他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猛地扑上去,直接将韶伟骑在地上,提起拳头就夹头夹脸地打下去。
这小子倒是硬气,被孙元揍成一个猪头,竟然一声不吭,只咬着牙,恶狠狠地斜视着孙元。
孙元一边打一边骂:“不学好的东西竟然抢抢民女,还有王法吗,今日且给你一个教训。韶伟,你他娘还胭脂虎呢,好好一个男儿竟然起这么一个娘娘腔的绰号,我都替你脸红。”
突然间,韶伟大叫一声:“什么胭脂虎,又不是我想要这个外号,别人这么叫了,我又能怎么样。当初,我的绰号可是金眼虎。”
“就你这样还金眼虎,我看你就是泼皮。”孙元大笑,还别说,这小子的眸子确实有些黄:“韶伟,今日我打了你,你有种就去找你姐告状。”
想起韶伟身后的背景,孙元心中还是有些忐忑。看这小子性格冲动,就出言相激。
韶伟果然吃激不过,面上露出屈辱的神情:“混帐东西,你也不去访访,我韶伟平日间和人打架,什么时候搬过救兵了,咱就是一条响当当的好汉。你还打……”
韶伟剧烈的挣扎起来:“打够了没有,不打了不打了。”
眼前这人看起来身材虽然偏瘦,可力气却是不小,拳头落到身上,就好象被铁锤砸中一样,韶伟顿时有些经受不住。
孙元这才想起这小子不过十五六岁,可经不起自己的拳头。再说,这小子不过是吃自己的醋,这才来找我孙元的晦气。刚才暴打了他一顿,心头的气也消了。
就大笑一声,一把扯了他腰上的刀鞘,跃起来,又从地上拣起那把华丽的大马士革军刀,笑道:“好,今日就到这里,咱们来日方长。”
回到船上之后,已是夜里。
孙元洗了脚躺在床上,将今天所发生的事情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相比起前些天,今日还真是精彩。首先是联系到了管家商号,双方约定正月十四那天下午交易。如此一来,一大笔钱就算是到手了。当然,交易的时候这粮船上有这么多双眼睛盯着,却是麻烦,得想个办法将民夫们支走。
其次,又结识了费洪这群军汉。费洪这人虽然不堪,但他手下的二十几个兵却非常不错。
最后,又卷进了韶伟和二丫的事情当中,竟被他半路伏击。自己虽然被那胭脂虎吓了一跳,可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弄到了这么一把宝刀,有此利器在手,在将来的凤阳之变中,也有一件可依仗的兵器。
但如何拿到秋粮入库的堪合,又如何同那个梁大使搭上线,这事却颇为棘手,到现在孙元还没有任何主张。
在床上翻来覆去滚了半天,又回想起先前和那韶伟动手的情形,孙元脑子里依稀有了个念头,却是无从琢磨又无从琢磨。
这一夜睡得也不塌实,第二日睡到午时才起来。
实际上,该准备的事情已经做完,只如何拿到入库堪合一事还没有眉目。
孙元感觉自己突然闲了下来,就换了一身文士儒袍,揣了银子上街吃饭。
前世孙元也是一个比较讲究的吃货,否则后来也不会回老家做起了专门为人承办酒席的生意。到了明朝之后,自从做了粮长,手中有了一定权力,又变卖了一些粮食有钱了,自然要大大地犒劳自己,以前可以说已经将如皋的各大酒楼招牌菜吃了个遍。
大酒楼的菜比起街边小馆子是要贵上不少,却很卫生。在缺衣少药的古代,拉个肚子都是会死人的。
所以,在外面吃东西的时候,孙元非常小心。
他就在街上走了半天,发现前方有一个雅致的茶舍,里面坐了不少高谈阔论的读书人。除了饮茶,桌上还摆放着不少诸如小笼汤包虾饺一类的早点。
喝早茶吃早点,那可是江南士子的生活习惯。江南读书人遍及天下,他们的生活习惯和情趣自然在各地推广开来。
进了茶舍,孙元点了一屉小笼包,一吃,香得舌头就要被自己咬掉了。混沌虽小,里面却包罗万象,有韭菜有新鲜肉,有虾米,味道层次很是丰富。最最叫人拍案叫绝的是里面还放了油渣,如此一来,更给这股香味增加了许多厚度。
至于所上的茶,却是难得一见的黄茶,清香透鼻,让人精神一振。
“能够吃到这样的茶点,饮到如此好茶,这一趟凤阳来值了!”
正在这个时候,前面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马蹄声。
抬头望去,却见迎面是一辆飘扬着粉红幔帐的花车,上插香花,珠玉为帘,以两匹白得看不到杂毛的白色骏马牵引。
一时间,竟是富贵之气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