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枪马车在9091年对付薪疆的木思林叛乱者时初露身手。战斗中,叛军几乎被它的火力吓呆了。有这么个例子:大约1000个木思林叛乱者向一小队乾军骑兵投降,因为他们发现骑兵队拥有一辆机枪马车。其实那不过是辆用来运输干草的普通载货马车,机枪则是骑兵们临时用扫把杆、马粪纸和油漆做出来吓唬人的西贝货。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后,每个骑兵团都争着为自己配备上机枪马车。作为机动载具的四轮马车也在不断改进,部分车身用铁质部件来强化结构,除了机枪外,车上还能携带最多8条250发子弹带,和2加仑左右的冷却水。”
“英国派往薪疆的军事观察团团长,后来官至陆军上将的伊恩?汉密尔顿爵士对这场战争发表评论说:‘当堑壕上架起马克沁机枪时,骑兵惟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给步兵煮饭。而如果骑兵拥有马克沁机枪马车,情况便会完全倒转过来。’乾军骑兵发展出专门的战术,集结多辆机枪马车排成一线或斜向冲锋,接近敌人时突然同时转向,向阵线中的某一点集中开火。劈头盖脸的弹幕令叛军的步兵猝不及防,而叛军的大队骑兵会被直接打散,根本无法重新集结起来。”
北疆,沙漠。
这头动物和蔼可亲,修长的脖颈优雅的如弯弓,臀部浑圆,双腿细长而有力,肋部凹陷,毛色呈褐色,红里透黄,加附着棕色的斑点,尾巴短小,威风凛凛,全身长着厚密的长毛,这是一头野骆驼。远远看去,这些野骆驼给人一种错觉,像似一匹让人骑着的马,而且不止一个人曾被其外形所迷惑,误把一群向地平线奔驰而去的野骆驼,当成了骑兵队。
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地区,这是唯一可见的活物,这头野骆驼,来到这广袤无垠的沙漠中央的小山岗上停住脚,风在沙沙地作响,丛生的荆棘植物暴露出它锋利的尖刺,它迎风呼吸着从东方徐徐拂来的微风,它目光十分专注、警惕,两只耳朵竖立着,不停地前后扯动,它在侧耳倾听,任何一点风吹草动、任何一点疑问,它就会马上溜之大吉。
大漠的外貌并非一马平川,这里和那里,随处可见大地被狂风暴雨冲击出的戈壁纵横沟壑,留下凸凹的山峦小岗。离山脊仅一步之遥的山坡边,掩隐着一个人,他正在匍匐前移,以至野骆驼毫无察觉,他四分之三的身体裸露着,所谓的衣着,只是一片褴褛破碎的兽皮,他潜伏在草丛中,像是在接近一只垂涎已久,而又怕把它吓跑的野兔一般,他蹑手蹑脚地向前挪动,然而这只野骆驼还是有所察觉,感到危机就在眼前,开始显得焦虑不安。
蓦然,一阵“噼啪”的声响,打破了这万籁俱静的空间,一支索套呼啸地冲这头野兽飞落下来,长长的皮带与它擦身而过,掉在野骆驼的尾巴后面的地上。计划落空了!野骆驼快疾如飞地逃之夭夭,当这个人爬到山脊顶端时,野骆驼早已消失在茫茫沙海中,无影无踪了。
然而,如果说野骆驼已经脱离了危险的话,那么这回该轮到这个人将面临巨大的潜在威胁。他把绳索套收回来,扣挂在自己的腰带上,然后正准备下山,就在这时,与他只有一步之遥处,突然发出狼的狂怒咆哮,刹那间,那头野兽猛扑到他的前面。这是一头体格强壮的野狼,长着浅灰色的毛,毛上黑点斑斑驳驳,黑点中间像瞳孔似的熠熠闪亮。
这个人对这种猛兽的凶残、冷酷,是了如指掌的:它只要一张开那血盆大口,就能将自己置于死地。他往后一退,倒霉!他的脚踩滑的石头滚下来,而使他失去平衡,最后他还是从腰间拔出细长的锋利尖刀,试图依靠这刀与之周旋而自卫,也正是这一霎时间,他希望自己能站起来,使之处于最佳位置,可惜为时已太晚了!那只被轻微触了一下的野狼,更加恼羞成怒,一下把他掀翻在地,猛地举起爪子,撕裂他的胸膛,他顿时失去了知觉,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响起了洋枪清脆的声音,一颗子弹打穿了野狼的心脏,它像被雷电击中一般,瘫倒在地。
离那百米远的地方,从悬崖中的一块岩石上,冒出一股淡淡的白烟,一位男子,洋枪仍然架在肩上,矗立在这块岩石上面。
这个人的皮肤历经风吹日晒,显得乌黑发亮。他长着个大鼻头,目光炯炯,他的面孔显得聪明绝顶,饱满的天庭上布满了一些睿智的皱纹。
这个人留着方方正正的平头,他的年纪约在三十至四十岁之间,他身材矮胖,但却有一副热衷于力量竞技、身强力壮、健康永存的模样,他面孔显得精神饱满,而又严肃认真,整个人散发出他的自豪。与那种骄傲自满、虚荣大相径庭,因而更显得他品质高雅,一举手,一投足,都显得高贵无比。
当他明白没有必要再补上几枪时,这位新来的人,放下手中的枪,退下膛,把它夹在胳膊下面,然后向南边转过身来。
这边的岩石下面,一望无际的沙海,逐渐映入眼帘,那个男人,躬下腰,喊了一声。几分钟后,一个年龄大约为十七八岁的少年人,从悬崖的破口处走出来,后面跟着一位中年人,他们显然都是夏族人,与当地的各个少数民族迥然不同,这可以说一目了然。
那个小男孩只穿着一件布衣,身子像蛇一般柔软光滑,他额头前凸,双眸充满了激情,显得坦率和真诚。
当他们三人聚拢到一起的时候,然后就都朝受伤者跑过去,受伤者躺在地上呻*吟,身旁是被打死的野狼。
这个不幸的人,昏迷过去了,鲜血从被野狼撕裂的胸口流出来,然而他感到有只手在脱掉他身上的兽皮时,紧闭的双眼又睁开了。
一看到跑来救他的人,他的眼睛闪出了愉快无力的光亮,失血而苍白的嘴唇喃喃说着什么。
“他说的什么?”袁蔚霆皱了皱眉,问道。
“这个词是朋友、好人、救星的意思。”旁边的叶都任说道,男孩也跟着点了点头,他是叶都任的儿子叶桐。
他们给受伤者包扎治疗,在此期间,小叶桐又从悬崖的断口处走下去,不一会,提着一个装着小匣子和盛满植物液体的瓶瓶罐罐返回来了。袁蔚霆将受伤者的头抬起来,放到自己的膝盖上,好让他胸部露出来,这时叶都任给他清洗伤口,将血止住,然后将伤口拉拢,用布纱团放在瓶中液体里浸泡,然后将纱团盖在伤口上,随手解下身上的羊毛腰带,将受伤者的胸口围住,以便将伤口收拢。
这个人睁开眼睛,苏醒了过来,小叶桐利用这片刻的时间询问道:“你的部落在哪里?……”
“那边……那边……”这个人手朝着东方指了指,用微弱的声音说道。
“就是昨天我们看到有火光的营地。”袁蔚霆点了点头。
叶都任说道:“马上天就要黑了,咱们得赶紧回去。”
这时又有几个卫兵赶了过来,袁蔚霆命令道:“你们几个去抬他。”
卫兵们按照命令,开始动手干活,他们用刀砍下一些木枝,抬着伤员,朝宿营地方向走去。很快其中的两个人又很快的回来了,拿走了剥下的野狼的皮,还有切下的大块的狼肉。虽然他们的补给物资当中不乏耗牛肉干,但只要有能得到新鲜的肉食的机会,他们是不会放过的。
在部下干完这些事情的时间,袁蔚霆大步流星地走开,攀登到悬崖凸凹不平的岩石上,俯瞰下面,那里的一切都尽收眼底。
在他的脚下是起伏不平的、如诗如画的大漠,它构成了一条长达几万里的广阔沙海,已经变得干涸的河流的北方终点,在沙海的衬托下,是一些无边的凹陷,朦朦胧胧的轮廓,若隐若现,在沙海的尽头放眼望去,无论从东部或西部都无法看到它的终端。
在这茫茫的沙海当中,要想在其间找出一户人家、一个村落,那将是徒劳,落日的余晖四溢,将大漠尽头染成血红,放眼远眺,凝重的群山,将这边的天际遮挡着,只显出隐隐绰绰的轮廓。
这个地方可以说荒无人烟,人迹罕至,死气沉沉。
回到了营地,袁蔚霆在自己的营帐之中,写起了给爱妻林语曦的书信:
“西哲有人言:如果爱一个人,陪她去沙漠,因为那里美丽如天堂;如果恨一个人,带她去沙漠,因为那里艰苦如地狱。我说,放下爱恨,即便没有爱没有恨,只作为自己,依然可以捡拾回沙漠那份荒芜的美,感受广漠浩瀚的力量,吾爱曦儿,你放下了吗?——跟我一起出发吧。”
“风狂沙漫,植被稀疏,这是我军进入沙漠后大家的普遍印象。放眼望去,大漠浩瀚,长河如带,沙海茫茫,朝日浑圆,月弯似钩,气魄宏大,如诗如画。这沙漠中有似新月状之沙丘链,罕见的沙垄和蜂窝状的连片沙丘等诸多沙漠景观,造化神奇,给人以发自内心的震撼。变幻莫测的沙漠神光,由疾风雕刻而成的千姿百态的沙漠之花,奇丽无比的沙漠日出,以及犹如神话般的海市蜃楼,这些沙漠特有的瑰丽景象,都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沙漠景观壮美,风光独特,只要用心去感受,就能发现蕴藏沙海深处的美,浩瀚无垠的响沙大漠,晴空万里,骄阳似火,纯净的沙子没有顽石、没有杂尘,沙丘的形态各异,气魄宏大,给人以发自内心的震撼。我军此次穿越线路的沿途地貌较为丰富,有沙漠、沙地、牧场、泥滩、沙山、绿洲、沙漠河流、沙海。虽然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大家都克服了。”
“前些天遇到了沙尘,部队迷了路,暂且停止了前进,我们找到了一些生活在这大漠之中的土著人,他们说不上是哪一个民族,但他们当中有人懂夏语和畏吾儿语,我救了一个被狼咬伤的人,送他回到了他的部落,作为回报,部落里派出了十个人作为我军的向导,根据他们的讲述,我们可以抄近路到达目的地,大家听了消息都很振奋,因为我们就要给那些可恶的叛军以毁灭性的打击了。”
“和以前一样,怕你担心,战斗的情况我就不和你说了,曦儿,你知道我会带队冲锋的,就象你四叔爵部大人当年做的那样,我不会辜负他对我的期望,也不会让你失望的。等着我凯旋吧。”
“这附近有一座废弃的古堡,我在那里捡到了一个镶着蓝宝石的金戒指,应该是瑭时古物,作为我在沙漠中为你寻到的礼物吧。袁蔚霆附信敬上。”
清晨,日光初现,朝阳冉冉升起,晨曦稍纵即逝,翱翔的山鹰在寻觅那昼伏夜出的巢穴,鸟群的叽叽喳喳的鸣叫声,划破了长空的寂静。
袁蔚霆交叉双臂,伫立在岩石上,像座雕塑,纹丝不动,他一副如痴如醉而又心旷神怡的样子,他眨动眉毛,闪出一种虔诚而又狂热的眼神,此刻他正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片神奇辽阔的沙漠,那富有魅力,一望无际的沙海。
他就这样久久地伫立着,沐浴着阳光,让徐徐的微风吹拂着,随后他大张双臂伸向天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挺起了胸膛,似要揽抱时空的姿态,又似要吸尽无穷的仇恨。他的目光转动着,对着这广袤的苍穹也不屑一顾。他傲然地环视这块土地,突然一声吼叫脱口而出。
当乾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在阿勒泰城下时,叛军上下全都惊呆了。
“让那些阿訇去劝降。”袁蔚霆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面无表情的对一位军官下达了命令。
林逸青“先礼后兵”的命令,他一直是不折不扣的执行的。
此次入疆平叛,林逸青不知听了谁的建议,找来了大量的阿訇们,做他们的工作,要他们劝降叛军,据说林逸青学问大,和阿訇们滔滔不绝了讲了三天的茴教经书,愣是将这些平时很顽固的老头子全都说得哑口无言,不得不加入到平叛大军当中,为劝说叛乱者服从经书中的“代治者”而贡献他们特殊的力量。
而林逸青的命令对袁蔚霆等将来说再明白不过了:降者优待,择地安置,不降者,杀无赦,鸡犬不留。
这一路杀来,袁蔚霆就是这么做的。
两名白发苍苍的阿訇举着白旗来到了阿勒泰城下,向叛军喊话,并开始大讲起经书中关于“服从代治者”的条文来,不过显然没起什么作用,他们讲没多久,城上便怪叫连连,然后便是枪声,两个阿訇立刻抱头鼠蹿,多亏了叛军枪法不准,打向他们的子弹虽多,但没有一颗打中。
看到两个阿訇的狼狈样子,袁蔚霆的嘴角现出了一丝不易觉察的嘲讽笑容。
这两个阿訇还是很幸运的,在他们之前,已经有好多人在劝降时给叛军打死打伤。
“得,这帮家伙不识抬举,不肯投降。”叶都任在一旁说道,“可以杀个痛快了。”
“开炮。”袁蔚霆下达了命令。
很快,75毫米克虏伯大炮便开始了怒吼,一颗颗炮弹呼啸着飞向了城头,一团又一团的黑烟升腾起来。
“把‘轰天炮’推过去,近前轰击。”袁蔚霆举着望远镜观察着炮击的情况,平静的说道。
听到袁蔚霆竟然下令用“轰天炮”抵近轰击,显然是不想让这座城里有活人了,禁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这种袁蔚霆口中的“轰天炮”是奥匈帝国斯柯达兵工厂生产的150毫米大口径臼炮,弹重17公斤,射程920米,是林逸青“短射程大威力,用近距离大仰角决定性炮击精确敲掉目标,比最大射程远程火炮拼命抠散布技术上要容易实现”的理论产物,为大乾帝国在奥匈帝国订制的重型火炮,专门用于陆军攻城。因其体型硕大,又是大仰角射击,好似向天而轰,因而被乾军官兵称为“轰天炮”。
这种臼炮的威力极大,英国的观察家们在观看这种火炮试射之后,称之为“野战工事的噩梦”,并向本国发回了报告,建议英国陆军也装备同样的火炮。
现在,噩梦将降临到阿勒泰城叛军的头上了。
很快,乾军炮手便将150毫米臼炮在发射位安放完毕,袁蔚霆看着硕大的炮弹装填进炮膛,面容变得异常冷峻。
一切准备就绪后,在军官的声声口令下,炮手们校准了目标,开始发射,“轰天炮”发出沉闷的吼叫,巨弹腾空而起,接着便有如陨星般在城垒上空落下。
“轰!”随着一声巨响,巨大的烟团腾空而起,袁蔚霆清楚的看到,土垒的城墙瞬间倒塌了下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