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九章城中事
叶凡回忆起赵仪荣离开时看他的眼神,比看路边随处可见的垃圾好不了多少,回忆过往种种和此前对话,叶凡觉得她没有当场暴起砍死自己已经算是极有涵养的了。
丸子头女孩扯了扯少年的衣角,语重心长地说道:“很久很久以前,世上本是没有谎言的,然后有个人说了第一个谎,就用更多的谎言来掩饰,结果到最后,全世界都是谎言了。”
少年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无奈叹了口气:“去吃饭不?”
女孩点点头,听到要吃饭,背后原本打瞌睡的小丫头也一下来了精神,兴奋地拍起了小手。
路上,苏丫头好奇地问:“你怎么不用自己的名号,排名不是更靠前些,那女人应该不会到处去说的。”
叶凡停下脚步,然后一脸认真地看着她,问道:“你觉得【猪头剑仙】和【君子扇】这两个称呼哪个听起来靠谱些?”
苏三十三想了想,然后极为同情地看了少年一眼,拍拍他的后背,一副我懂了的神情。
两人沉默地走了一段,不一会儿苏三十三又道:“其实那女人长得还行,要是脸上不贴那狗皮膏药的话。”
叶凡没有说话,或许行走江湖,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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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主府内,剑眉星目的男子正仔细擦拭着手中的银枪,对面则坐着一位气质儒雅,风度翩翩的年轻人。
沈聪摇了摇手中的白纸扇,对着挚友笑道:“如何?我就说那老东西不好对付吧。”
男子眼神犀利,手中银枪一转,枪刃嘶鸣,寒声说道:“下次见面,我会直接杀了他。”
沈聪摆摆手:“蛀虫也有蛀虫的用处,你看至少这么一闹,城里边那些潜伏多年的碟子不都给你一锅端了嘛。”
陈飞月冷哼一声,怒意稍显平息。他自幼跟随父亲在军中长大,耳濡目染,忠义二字可谓重比山岳,所以对于那些吃里扒外的家伙从来不会手软,统统剁碎了喂狗。
“一张边防图还动摇不了不归城的根基,城外方圆十里全是平原,就算那群北方的蛮子有什么动静,我们的斥候也会立刻发现。这几日只需封住北边的城门,禁止任何人外出,同时改变兵力部署,争取在图纸流出前完善防御工事。”
陈飞月点点:“事情我已经让人去办了,不过那个老家伙也不能放着不管,图纸一定要夺回来。”
说着,男子长枪往地上一落,发出一声轰鸣,地砖顷刻间碎裂。
沈聪皱了皱眉,以为好友是在发泄心中怒火,可等了一会儿,陈飞月又一连敲了数下,这就有些奇怪了,为什么还敲得这么有节奏?
这时,沈聪看见自己眼前茶杯中的茶水开始轻微晃动,伴随着沉重的脚步身和金属铠甲磨合的声音,大门被一下打开,只见一个身材魁梧,宛如小山般的彪形大汉走了进来。
沈聪不觉眯起了双眼,那人身高九尺,浑身上下都披着玄铁重甲,就连脑袋上都是覆面硬铠,名副其实的钢铁之躯,尤其是身后竟还背着的那一柄玄铁巨剑更是撼人心魂,压迫感十足。
陈飞月扔给铁甲硬汉一幅画,上面画着个老人,正是游离在此处灰色地带的老骆驼。
“这老头的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去!把他给我带来!”
铁甲硬汉点点头,一声不吭地向外走去。陈飞月不忘提醒:“还有!下次执勤的时候,别再给我睡觉了!”
大汉停下脚步,转身,高高抬起了手,这一举动让沈聪不觉提高了警惕,以为他是要去拔身后那重达上百斤的玄铁巨剑,没想到对方却是极为憨厚地挠了挠自己脑袋上的钢盔,似乎是在认错,面甲内发出‘呵呵呵’的笑声,这模样要是在大晚上,非吓死个人不可。
陈飞月摆摆手,似乎不想搭理这傻大个,后者转身就出了门,随着厚重的铠甲声远去,沈聪下意识地摸了摸额头,竟出了一丝冷汗。
“这位是?”
陈飞月起身,将祖传银枪放到架子上,回答道:“老爷子的心腹爱将,雄胆境武夫,不过要是算上他那一身装备的话,武魄境的高手应该也能较量一番。”
沈聪听了不免有些哑然,没想到这不归城里竟然还藏了这么一号人物,难怪叔父会放心入京听封,将这不归城留给陈飞月一人戍守。
陈飞月坐回座位上,理了理衣衫,喝了一口桌前早已凉透了的茶水。
“少主那边如何?你能有闲情来这,想必他那暂时用不到你吧。”
提起那个男人,沈聪也收起了玩世不恭的姿态,说道:“还能如何,自从那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梨花剑神】被少主折去佩剑,想不开一头撞死后,他就开始深居简出了。”
陈飞月点点头:“北洲十人榜,前三都去了其他洲历练,如今在这北洲境内,还有谁能与少主一战,无敌了,自然是会寂寞的。”
沈聪摇了摇纸扇,沉默半响,忽然脱口而出道:“还有一个。”
陈飞月放下茶杯,同样沉默了起来。
那人已经失踪三年了,最后一次有他的消息是在卫城,传说他的剑法又变得更为高深了,一招巨剑划过,血肉顷刻化作白骨。少主当时若不是因为伤势未愈,定会与其再较量一番。虽然在他们看来,这榜单上的名次排得公道,但亲眼见识过武城城头两人从早到晚的搏杀后,心里总还是会有那么一点儿空荡荡的,总觉得差了点什么,需要有人去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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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凡三人开到南墙下一座还算干净的茶摊子坐下,水是简简单单的井水,碗里的茶叶薄如蝉翼,需对着日头才能数清,不过胜在清凉解渴。
叶凡忽然打了喷嚏,摸摸鼻子,天上日头火辣,兴许是进了风沙。摊主是个其貌不扬的中年汉子,土生土长的边塞居民,身上那股风土气息藏不住。见叶凡细皮嫩肉的模样,只当是没吃过苦的富家公子,便厚着脸皮说粗茶淡饭难入公子的眼,不如试试店里的招牌菜,烤羊腿,保证肉香多汁,肥而不腻,还有专门的伙计伺候,边烤边吃,岂不快活。
叶凡觉得对方说的很有道理,于是便点了一份,等火塘架起,羊腿被从后厨抬出来时,叶凡才知道,原来被涮的不止有羊腿,还有自己。
这烤羊腿居然TM的比牛腿都大!